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重大突破——纪念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二十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共产党论文,二十论文,重大突破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周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没有正确的改革理论,就不会有成功的改革实践。自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令世人惊奇的巨大成就,一个根本原因是由于有邓小平理论的指导。邓小平理论博大精深,是完整的科学体系。邓小平经济理论是其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经济理论的主干。这一理论的创立实现了两大突破,即不仅突破了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而且突破了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排斥商品货币关系,否定市场机制的作用;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把市场看作是私有制所特有的东西,否定公有制能与市场经济结合。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创立,在经济学领域,具有划时代的革命性的意义。其基本思想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改革开放建立新的经济体制,达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目的。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直接涉及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本质上是关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学说。
伟大的实践需要伟大的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是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在不断解放思想、不断突破传统观念和传统经济理论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邓小平同志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推进经济理论突破、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奠定了这一理论的基础,作出了特殊的历史性贡献。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不断研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作出了新的贡献,指导和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改革开放20周年之际,回顾总结改革开放经济理论的形成、突破和发展的轨迹,对我们自觉学习和理解邓小平经济理论,对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迎接21世纪的挑战,实现我国跨世纪的宏伟蓝图,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一、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理论
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毫无疑义的。然而,选择什么样的改革目标模式,在认识上并不是一帆风顺、一步到位的,而是经历了反复实践、反复认识的过程。这个探索过程大体可以概括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首先表现为对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突破。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计划经济被看作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由此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在建国初期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曾经有过明显的成就,但由于它排斥价值规律、市场机制的作用,从而在后来的发展中走进了僵化、教条的死胡同,严重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改革伊始,我们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要搞市场经济,但在实践上已开始朝着这个方向进行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首先在农村,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成为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开放城乡集市贸易;在城市,进行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改革试点,在生产和销售方面,减少国家指令性计划,等等。这些改革虽然是初步的,但它在计划经济体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使我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走上了市场取向的轨道。
1982年党的十二大总结了城乡改革的初步经验,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将计划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两种类型,并要求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企业实现国家计划。尽管当时对市场的认识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但对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却是一次突破。
随着农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就,为适应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这些论述,是对社会主义经济认识的一次飞跃,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发展,第一次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从而把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是邓小平的一贯思想。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这一重要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对一个长期争论不已、阻碍我们前进的问题,作出了清楚、透彻、精辟的总回答,从而带来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大突破。
根据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论断,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就解决了一个关系改革开放全局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描绘了新体制的总体框架,提出了建立新体制的基本任务和一系列新的理论和观点。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总目标的确立,自党的十四大以来,经济体制改革在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和辉煌成就。
中国的前途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前途在于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于创造出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的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存在的历史的必然要求。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社会主义。要做到这一点,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探寻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体制。邓小平同志是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这一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来思考体制问题的,并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其具体体制分开。坚持其基本制度,改革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具体体制。判断经济体制是否具有优越性和生命力,关键看是否能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是通过不断改革、不断调整来实现的。生产力发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历史过程,改革也必将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历史过程。承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无疑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最伟大的发展。
从对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的突破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不仅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理论的突破和确立,而且带来了经济学领域的革命。这一理论的基本要求是:既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形成一种全新的体制和运行机制,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配置。
二、所有制改革理论
我们对所有制理论问题的突破,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单一的公有制理论向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理论转变,形成了所有制结构理论;一是把所有制与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区分开来,形成了公有制实现形式理论。
在所有制问题上,我们过去总认为越大越公越好。搞“一大二公三纯”和“穷过渡”,急于把集体所有制改变为单一的全民所有制,限制非公有经济的发展,结果严重挫伤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我国生产力水平低,发展不平衡,并呈现多层次状态,客观上要求我们采取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元所有制结构。80年代初,为了解决城市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安排问题,我们在政策上鼓励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方针。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进一步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理论,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问题的系统的理论概括和总结,是所有制理论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随着改革的推进,我们对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日益深化。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我们提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但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党的十五大更进一步提出,公有资产不仅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这些理论上的突破,对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提高国有资产的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实践证明,集体经济决不是公有制经济的低级形式,也不是过渡形式,而是公有经济的一种长期存在形式。20年来城乡集体经济的迅猛发展,充分证明它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是实现劳动力与资本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改革实践中的一种有益探索,是企业制度的创新。从长远看,随着国家直接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的减少,国有经济的比重将有所下降。因此,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城乡集体经济,对巩固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发挥其主导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改革以来,我们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以后又提出是有益的补充。党的十五大提出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把它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中,这是我们慎重总结多年实践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从根本上来说,非公有制经济存在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主义条件下的非公有制经济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私有制经济不同,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的客观的要求。
所有制改革理论的另一重大突破,是把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区分开来,从理论上回答了公有制完全可以和市场结合的关键性难题。过去在理论上把公有制和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混为一谈。我国改革以来的实践和国际经验证明,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同一种所有制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的阶段,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可以采取同样一种实现形式。也就是说,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并不直接决定所有制的性质。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例如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作为组织形式并不决定公有还是私有问题,关键是看股权或控股权掌握在谁的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因此,股份制作为所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当然,股份制要结合中国的实际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股份制是经过人类社会长期筛选的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运行要求的一种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如果一些国有、集体资本采用这样一种实现形式,并按其规则来运作,这就意味着公有经济采用了与市场运行要求相适应的实现形式,从而也就找到了实现公有经济与市场经济在微观基础上有效结合的一种形式。由此可见,把公有制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区分开来,对于消除以往传统观念的长期束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公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农村改革理论
中国的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邓小平同志说,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20年来农村改革理论上的建树主要有:一是突破人民公社体制,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理论;二是形成了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和培育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理论;三是突破传统作法,走出符合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道路;四是提出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逐步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理论。
农村改革势如破竹,取得巨大成就,从理论的角度来考察,最关键的是理顺了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关系,即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确立,既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又实行了农民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经营,使农民获得了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实践证明,农村的双层经营体制是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指出的,一条是不搞土地私有,一条是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它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在总结多年农村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从理论的高度提出了必须坚持长期稳定的农村基本政策: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二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三是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并要求在此基础上,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农村改革,从而形成了指导农村改革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
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农产品都由国家统一定价、统购统销,从而把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完全分割开来。因此,我国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始终围绕取消统购统销、放开经营、取消完全由国家定价、形成市场逐步展开。经过20年的探索,基本形成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理论和改革思路。主要包括:一是取消国家对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逐步扩大农民自由出售农产品的自主权。二是逐步转换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除少数重要产品外,取消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农产品购销价格放开,由市场自行调节。三是培育农产品市场组织,逐步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多种流通渠道的新型农产品流通体系。四是形成政府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体系,对粮食收购实行最低保护价,建立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专项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五是积极培育连接农民与市场的中介组织。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从理论的高度概括了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原则,提出要尽快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要求根据各类农产品的不同特点和供求状况,采取相应的方式和步骤,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创办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村基层的一个伟大创举。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不仅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乡镇企业创造的增加值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4,农村社会增加值的2/3,转移了大约1.3 亿农村富余劳动力。由此可见,乡镇企业的发展,使我们同世界其他国家不同,找到了一条符合中国特定历史条件、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道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目前乡镇企业正处在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的重要时期,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按照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
走中国式的小城镇发展道路,这是中国农村基层的又一伟大创举。正如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的那样: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有利于更大规模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避免其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从而使我国形成了一条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农村城市化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城镇化道路。
这些年来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趋势,是又一件新生事物。尽管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国外不乏其例,但在我国它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具有独自特点。正如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那样,这种产业化经营方式,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的限制,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连成一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形成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不仅不动摇家庭承包经营,不侵犯农民财产权益,而且能有效地解决千家万户的农民进入市场、运用现代科技和扩大经营规模等问题,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带方向性的问题。它为我们探索如何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具体途径,提供了新的经验和启示。
四、企业制度改革理论
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制度是构建新的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20年来,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理论方面的突破主要有:一是摒弃传统的企业是行政附属物的观念,提出企业是市场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理论;二是提出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理论;四是提出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的理论。
我国传统的企业制度是适应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而建立的。这样的企业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没有真正的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只是行政的附属物。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基本上由国家指令性计划决定;企业产供销、人财物都是通过计划管理的。
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在于构筑真正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于使国有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发展壮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进行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改革,初步取得了成效。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指出,要通过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并强调指出搞活国有企业特别是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企业性质和地位,作出了新的界定,是认识上、理论上的一个重大突破。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总结多年来我国企业改革的实践并借鉴国际经验,明确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必须解决深层次的矛盾,着力进行企业制度创新,逐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指出,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从理论的高度把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方向,概括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一项创新,是多年改革实践的结晶。
20年来,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进行了艰巨的多方位、多层次的探索:从放权让利到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从国有国营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从厂长负责制到构建内部治理结构;从工厂制到公司制;从资产经营到资本经营;从分散经营到横向联合和集团化经营;从两步利改税到承包制再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重视企业内部改革到重视制度创新、改善外部环境、解决历史包袱问题;从试图搞活每一个国有企业到搞活整个国有经济;从单项的企业改革到把企业改革同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相结合,同国民经济结构调整相结合,等等,这些探索为形成科学的企业改革理论和思路提供了基本素材。
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适应市场运行要求,以产权关系清晰、法人制度完善、政企职能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为基本制度目标,以制度创新、“三改一加强”、改善外部环境、化解历史包袱、理顺各方面基本关系为主要内容,最终确立企业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地位。政府依法管理,对企业进行间接调控和引导、监督,使之依法运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通过综合配套改革,解决国有企业进行制度创新所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理顺国有企业与各方面的基本关系:一是理顺所有者与企业的关系,实行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理顺企业的产权关系;二是理顺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构建规范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三是理顺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四是理顺企业与社会的关系,逐步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但企业要兼顾社会利益;五是理顺企业与企业的关系,各类竞争主体都要依法运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六是要理顺企业与银行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形成新型的借贷关系,逐步解决企业负债率过高问题。
总之,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的企业改革由过去的放权让利、政策调整为主转向了制度创新、形成新机制为主的阶段。自此以来,我们积极进行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实行抓大放小,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企业改革正处在关键时刻,面临各种困难和压力,需要花大的气力推进。但我们有许多有利条件,不仅有物质基础,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只要坚定信心,勇于实践,措施得力,改革必定成功。
五、市场体系理论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的理论突破,主要表现在:一是承认生产资料、生产要素都是商品,都有价格;二是价格改革是形成市场机制的关键,要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三是突破传统观念,提出了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
市场是连接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中心环节。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存在真正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只有商品的“外壳”,没有其“内核”。生产资料及其他生产要素都不是商品。在经济活动中,把生产与流通、商业与物资、内贸与外贸相分离。改革初期,我们首先在实践上突破了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框框,扩大企业自销权,逐步缩小计划分配物资比例,创办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取得了积极成效。
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市场,而且应当包括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单一的商品市场不可能很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这不仅从理论上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而且承认生产要素也是商品,对推动培育各类市场起了积极作用。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否存在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在理论上曾一度困扰着我们。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我国多年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发展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这一理论的提出和确立,对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从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来考察,客观上要求生产要素都要进入市场,接受市场机制的有效配置。否则,市场缺位,运行不畅,资源配置失效。劳动力和资本作为两种基本的生产要素,只有进入市场,在市场中合理流动,才能使市场机制的整体功能得以发挥,才能提高生产的效率和经济效益。发展资本市场,不仅有利于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筹集各种建设资金,而且有利于促进企业制度创新。
价格改革是建立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关键。在传统计划体制下,价格仅仅是方便核算的工具,主要由国家定价,集中管理,因而价格与生产脱节、与市场脱节,严重背离价值规律和供求状况,甚至像土地、矿产资源等都没有价格。在80年代的改革中,我们一直把风险较大的价格改革看作是关系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重要方面,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实际的体制转轨时期的价格改革理论。改革以来我们按照“调放结合”的方针,先后调整了农副产品和工业品价格,分批放开了小商品价格,对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然后,逐步将“双轨制”变为“单轨制”。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从理论的高度,提出了价格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其主要任务是,在保持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调顺少数由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尽快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加速生产要素市场化的进程。并且,要求建立和完善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按照这一思路,1994年以来,我们在价格改革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基本上闯过了商品价格改革的难关,但要素价格市场化问题的解决,尚需一个渐进的过程。
六、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理论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国民经济是一个行政集中统一体,没有宏观与微观经济之分,也就谈不上形成宏观调控理论。20年来宏观经济理论的重要突破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应从行政性的直接管理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宏观调控体系;三是辩证处理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彻底转变职能,改变过去对经济的管理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从理论上提出了要按照政企分开、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以及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把属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职能放给企业;把资源配置的职能转移给市场;把属于社会中介监督、服务的职能转交给社会中介组织,从而使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切实转变到制定和执行宏观经济政策、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调节经济活动。尽管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在实践中还需花大的气力,但这方面的思路基本上是清晰的。
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运行要求的、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值得指出的是:由直接的行政性的计划控制为主,转向以间接的经济手段为主调控经济活动,这是我国体制转轨时期在宏观管理理论上的一大创新。这一理论上的创新,不仅使我国宏观体制改革有了明确的目标,而且它从宏观层次上说明了公有制经济是能够与市场经济实现有效结合的。
如何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概括起来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必须深化计划、财政、金融等体制改革,建立起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和制约的机制。也就是说,应从机制上解决科学的计划目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问题。二是必须创建适应市场运行要求的新的宏观调控手段,即宏观政策工具。如财政政策手段,包括预算、税收、贴息、转移支付等;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等。也就是说,要实现宏观经济政策,必须通过改革形成一整套新的政策工具和手段。特别是,随着新体制的建立,金融调控作用越来越重要,邓小平同志对此有深刻的论述,他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6页)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对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辩证关系作了精辟论述,指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二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必须两手并用。要使我国经济富有活力和效率,必须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由于市场存在自发性、滞后性的一面,国家必须对市场活动加以正确的指导和调控。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处在体制转轨、结构升级和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尤为重要,也是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一个关键。辩证地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些年来,我们在加快改革、促进发展的同时,十分注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从而使国民经济摆脱了大起大落的困扰,开始走上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七、收入分配理论
收入分配理论涉及激励或动力机制问题,还涉及社会公平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于传统的收入分配理论的突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鼓励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二是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三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四是坚持建立多层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创建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过去,由于“左”的影响和“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思想的影响,人们误把平均主义当作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方式,结果严重挫伤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导致了低效率和共同贫穷。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并通过先富帮后富,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重大发展。邓小平同志还指出,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大政策。这个大政策反映了一切事物都是在差别和不均衡中发展的,均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的规律,承认客观现实中存在的差别。由于各地区经济基础、自然条件等千差万别,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不一样,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一样等等,必然带来收入分配的差别。这个大政策把社会主义的原则性与政策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共同富裕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优越性,但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的同步富裕,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通过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发展生产力,创造物质条件,这是加速发展、达到共同富裕的捷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了这个大政策,对形成激励机制,调动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中,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而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历史发展到今天,都是高效率淘汰低效率;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带来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每前进一步,都表现为创造了更高的效率。只有效率得到提高,才能不断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因此,在生产过程、初次分配领域,必须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而在再分配领域,则要通过财税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调节分配,体现兼顾公平的原则。公平必须是发展生产、提高效益基础上的公平,不能把公平摆到损害效率的位置上。损害了效率也就损害了公平的物质基础,平均主义必然导致低效率。同时,差别过大,社会不能承受,必将破坏公平,最终破坏效率。对此,必须通过宏观政策加以调节。这样从理论上辩证地阐述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对实践中推进分配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三大提出,在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一论述,是对近20年分配体制改革实践的总结,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且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这是一条基本原则。但是,按劳分配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实现。因此,劳动者报酬的多少,不仅取决于劳动者个人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还要取决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除此以外,为了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动员社会一切资源加入经济建设,诸如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必然要有价格,要有成本约束,要为其所有者带来收益。否则,将带来资源浪费或无效配置。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应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分配理论的这一突破,不仅有利于构建完善的市场机制,而且有利于充分调动一切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加入经济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为了推动国民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公平,改革以来我们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建立有效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是世界性的难题。我们在总结实践、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进行了创新,提出了要建立多层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在养老、医疗社会保险方面,提出了要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这一制度把效率与公平有机地结合起来,是一项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创新。此外,我们还在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变实物分配为货币化分配,实现住房商品化的理论。这些理论上的探索,对形成改革政策起了重要作用。
八、对外开放理论
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基本国策。20年来,在对外开放理论上的突破主要表现在:一是摒弃封闭半封闭发展模式,确立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二是大胆吸收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三是创建经济特区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理论;四是正确处理对外开放和自力更生的关系。
社会主义制度是开放的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是开放的体制。我国历史上长期落后,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闭关自守。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现在任何国家要发达起来,闭关自守都不可能。我们吃过这个苦头,我们的老祖宗吃过这个苦头。他一再告诫我们,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社会主义制度可以在一国或几国建立,但建设社会主义决不能离开世界,闭关锁国必然失败。社会主义国家要尽快发展生产力、尽快摆脱贫穷和落后,不断发展强盛,就必须开放,以吸收人类社会包括资本主义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因此,对外开放问题,实质上是事关社会主义国家生存和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为此,我们确立对外开放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如果开放政策在下一世纪前50年不变,那末到了后50年,我们同国际上的经济交往更加频繁,更加相互依赖,更不可分,开放政策就更不会变了。我国的对外开放,不是某个方面、某个领域的开放,而是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同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建立持久稳定的经济关系,推行市场多元化战略,我们在国际上的回旋余地就越大,我国发展的机遇也就越多。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对外经济体制是个新提法,它是整个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外贸、外经、外资、外企、外汇等方面的管理体制,以及涉外税收、法律法规等等。深化这些方面的改革,是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这些年来,我们在外汇、外贸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实行对外开放,根本目的是加快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此,一是要大胆借鉴吸收、利用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包括西方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经验等等,并进行消化、创新;二是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包括物质、资金、信息、知识等方面的资源,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并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充分发挥我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不断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能力。
在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经济特区,无论在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是伟大的创举。邓小平同志指出,经济特区是社会主义的新生事物。特区是个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在邓小平经济特区建设理论的指引下,我国先后建立了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省经济特区。这些经济特区不仅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建立了外向型经济,而且成为对外开放的窗口、改革的“试验场”,在全国改革开放中发挥了探索和示范作用,对推动内地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今后还要坚定不移办下去,增创新优势,创造新经验。
对外开放意味着把一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从而加深本国同世界经济的相互依存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扩大对外开放和坚持自力更生的关系。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坚持对外开放,能够增强本国自力更生的能力,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必须指出,对外开放是以自力更生为基础的对外开放,自力更生是对外开放前提下的自力更生,必须在进一步扩大开放中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形成一种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并增强防范和抵御国际经济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九、结束语
经济改革理论的突破,还包括许多方面,因篇幅有限,这里不一一列举。总之,20年来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这与观念突破,与理论上的突破、发展分不开。突破传统理论、创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过程,同时也是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形成邓小平经济理论的过程。20年来,我们之所以在改革理论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我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打破了个人迷信和教条主义的束缚,从根本上恢复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这就为我们在中国新时期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开辟了广阔天地。凡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就是真理,就是正确的理论。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做到实事求是。改革开放要迈开步子,必须冲破传统观念、传统理论的框框。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经济改革理论取得突破的前提,而改革在实践上的突破往往以理论突破为先导。
第二,伟大的理论根源于伟大的实践,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呼唤着理论创新。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一方面为理论创新提供了现实前提、客观依据和新鲜经验,另一方面在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迫切需要从理论的高度作出科学回答,从而推动理论不断向前发展。而理论的正确与否,又必须通过改革开放的实践来检验。我们党尊重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把改革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和方针政策,反过来指导改革实践,推动改革不断深化。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实践,人民群众充满活力的伟大创造,是改革理论突破、形成和发展的巨大的取之不竭的源泉。改革的实践再次证明,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
第三,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其中社会主义本质论和初级阶段理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基石。改革开放前,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多次出现失误,从根本上说是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搞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科学地回答了这一根本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并强调,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突破,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发展,为改革开放理论的创建奠定了基石。贯穿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一条主线就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是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又一重大突破。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最基本的国情、最大的实际。一切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是经济体制改革理论取得突破的最基本的现实前提。如果说社会主义本质论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初级阶段理论回答了在什么历史条件下搞社会主义,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则回答了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是邓小平同志的首创,是党和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体现了我党所特有的理论创新精神。邓小平同志以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胆识、理论勇气、求实精神、丰富经验和远见卓识,为这一理论的创建作出了特殊的历史性贡献。邓小平同志是开辟马克思主义新境界的卓越带头人,许多有关改革开放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决策都是他首先提出来的。他始终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潮头,及时提炼、概括来自实践的经验,上升为理论,然后再指导实践,带领我们在改革理论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和创新。邓小平同志不愧为20世纪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之一。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的里程碑。她的形成和发展,使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末放射出更加绚丽夺目的光彩。
人类社会正处在21世纪的门槛。在跨世纪的历史关头,我们面临着许多机遇和严峻挑战。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日趋明显,知识经济已初露端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国正处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探索还是初步的。在今后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还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要继续进行理论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发展有着广阔前景。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大精神,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不断丰富和发展邓小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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