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口流动产业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人口流动产业化”就是用产业化的观点来组织人口流动及其“回程效应”,使当地经济能变“输血”维持为自身“造血”,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人口流动产业化的模式可归纳为四种:(1 )人口流出——资金技术流入——发展乡镇企业;(2 )人口流出——资金技术流入——促进城镇化;(3 )人口流出——资金技术流入——发展现代农业;(4)人口流出——易地发展。 人口流动产业化不仅能促进人口流动由盲目向有序的转化,而且也是政府管理职能的一大改革,符合人口流动的发展规律。
关键词:人口流动 产业化 城镇化 持续发展
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分类号:C922
中国出现大量人口流动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必然,人口的合理流动是中国从二元经济转化为现代经济,由落后的农业国发展成新兴的工业化国家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对此应实行“人口流动产业化”,以充分开发、利用这批劳动力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人口流动产业化是区域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产业”一词,用于现代经济领域,主要泛指各种物质生产部门和提供劳务输出的部门。“产业化”实际是个经营概念,是一种经营模式,即产业经营的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企业化,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化。“人口流动产业化”就是用产业化的观点来组织人口流动及其“回程效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人力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回乡民工资金技术的利用和开发形成一个产业体系,进行企业化经营管理。
很多地区外出经商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极大,所获得的收入也在国民收入中占了很大比重,大批的农民外流已成为农民奔小康的一着重棋。比如,1992年安徽省民工创收75亿元,比当年全省55亿元的财政收入多20亿元;河南省林县1993年全县建筑队伍发展到13万人,劳务收入4.5亿元,占农民全年收入的60%;四川省开县1995 年输出劳动力20多万,年收入近7亿,相当于全县农业总产值的60%左右。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仅是“走出一人,富了一家”,而且为农业、非农产业、城镇化提供了新的资金技术,壮大了农村经济实力,促进了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这不仅是把农民引向市场的有效组织形式,而且也是整个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具体来说,人口流动产业化的实行有以下作用:
(一)人口流动产业化能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有效的流动 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经商务工所必需的信息、技术等社会化服务明显滞后,但随着人口流动产业化,将建立起统一的可调控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全省乃至全国性的服务网络,集劳务介绍、劳务管理、职业培训“三位一体”。同时政府也会加强对劳务市场的预测、规划、调控和监督,使劳动力转移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人口流动产业化,为人口流动提供信息,提供技术支持,使人口流动盲目变合理,无序变有序,无效变有效,强化了人口流动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的正面效应。
(二)人口流动产业化能促进乡镇企业的大发展 人口流动产业化就是要以人口流动为中心形成产业链,而其中一环就是要充分利用回乡民工所带回来的资金技术。社会是一所没有围墙的“经济大学”,外出的民工在这所大学里不仅赚了钱,而且学到了技术,开阔了视野,增加了胆识,提高了商品意识。可谓是“既挣了票子,又换了脑子”。随着人口流动产业化,政府将制定一些鼓励政策吸引广大民工回到家乡来投资办企业,或在非农产业上投资投股,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兴办企业资金难的问题。同时回乡民工都是从发达地区回来,不仅带回了资金,而且带回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这些都会大大提高企业生产的技术管理水平和产品的竞争力,推进传统产业自东向西的转移。而且,回乡民工领办创办的乡镇企业在县城和镇上的比重较大,这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化的特征,而且也使新创办的乡镇企业产生较强的集聚效应,克服了乡镇企业因过度分散而带来的诸多不利。
(三)人口流动产业化能加速城镇化进程 在广大的农村,因经济体制改革成功而从土地上释放出来的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乡比较利益的驱使下,开始以各种方式自发地流向城镇,但不管其在城市工作了几年,由于过死的户籍制度,使其仍然是农民。随着人口流动产业化,政府会放宽农村城镇的户籍管理,鼓励有钱的农民到城镇落户,自理粮食、就业和住房问题,共同交纳城市基础建设资金。这不仅有利于改变我国城镇化滞后的现象,而且可以利用其资金大大改善农村城镇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状况,发挥基础设施的规模效益。
(四)人口流动产业化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人口流动产业化中,不能只顾了二三产业,忽视了作为基础的农业。对此,政府将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服务,让回乡民工投资创办生态农业、立体农业、精久农业等,使农业生产向深度方向进军,从而提高农业比较利益,分散农民停在非农产业比较利益上的目光,保证粮食的稳定增产,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
二、人口流动产业化的模式探讨
人口流动产业化后必将形成产业链,其产业链的构成如何呢?我们认为有以下四种模式:
(一)人口流出——资金技术流入——发展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不仅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而且也是转移剩余劳动力的出路。我国的经济结构中,乡镇企业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在乡镇企业发达的省份,它已是全省经济的“半壁河山”。人口流动产业化可经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加强宏观指导和协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地流向城镇和发达地区;对赚了钱、学了技术、有胆识、有才干的回乡民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鼓励其回乡集资办企业,解决地区发展乡镇企业资金难的问题。如江苏省响水县1993年全县农村新办企业12家,其中有5家都是回乡民工集资兴建的。
(二)人口流出——资金技术流入——促进城镇化 国内经济学家与人口学家一致认为,相对于中国经济的发展水平来说,中国城镇化严重滞后,造成这种滞后的原因是城镇化的发动机制单一,由政府一手包揽城镇人口的就业、住房、商品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要加快城镇化的进程,今后应充分利用民间发动型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打开城门,让赚了钱、学了技术的民工迁入城镇。对这部分农民,让其自理口粮、自谋职业、自建住房、共同分担城镇基础设施费用。同时我国大多数中小城市目前还没有达到合理的规模水平,吸收一批农民进城将大大提高这些城市的规模效应。
(三)人口流出——资金技术流入——发展现代农业 现代农业是以规模经营为基础的,因此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不能通过把农民禁锢在土地上的方式来实现。中国农业的发展必须通过增加投入和实现劳动力转移来加速人均产出率和土地产出率的提高,使中国经济结构现代化。人口流动产业化可使部分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上,为农业规模经营提供可能,同时对于一部分赚了钱、开了眼界、学了技术的民工,鼓励其向农业进行投入,发展立体农业、生态农业和精久农业;引导农民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耕地面积和改造中低产田,大力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这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实现人口转移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有效途径。
(四)人口流出——易地发展 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异地能够谋求到对口的职业,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对那些愿意在异地安家的人,应给予鼓励支持,实行土地有偿转让,让这部分人可以在既得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实现离土离乡的转移。对于想出去,又觉得故土难移的农民,可先允许其两处安家,等其完全适应了新的社会环境后,再让其举家迁出,割断与故土的“脐带”,成为永久性移民。这种方式可以缓解迁出地的人地矛盾,减缓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
三、人口流动产业化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统一的可调控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形成全省乃至全国性的就业服务网络 要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与流动,最关键的是加强劳务市场的建设。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市场组织化程度低,80%以上的民工外出打工不是通过政府和民间职业介绍组织谋取职业,而是通过亲戚、朋友、邻里等渠道寻求职业;同时信息阻隔,农民外出打工具有极大的盲目性和赶潮流似的集中性;再次,政府的宏观调控体系不力,对“民工潮”缺乏预测规划和引导措施,使人口流动具有极大的盲目性。因此我们应大力加强劳动力市场体系和宏观调控体系的建设。首先,应在乡镇企业发达、市场繁荣的乡镇建立劳务服务公司,形成劳务介绍、管理、职业培训“三位一体”的经济实体,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性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其次,各级政府劳务管理部门应该把劳动力就业与劳动力市场纳入统一管理和指导,制定相应的法规和条例,逐步统一城乡劳动的管理。
(二)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流动人口所在地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应统一认识人口流动的利弊,把人口流动作为一个产业来抓,为其提供一系列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产前服务,即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秩序、有组织、有目的的流动,大力提高外出民工的素质,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以便在外地能顺利的实现转移,找到工作。产中服务,即建立外出劳动力档案,与输入地建立信息网络,保护民工在异地的权利,同时对异地民工进行追踪管理。产后服务,即制定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回乡民工集资或投股办企业,或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向农业的深度进军。同时在非农产业和农业上的投资比例,更需要政府积极组织协调,既要发展二三产业,又不能削弱粮食生产。
(三)积极抓好农村教育,提高转移劳动力的素质 首先要认真贯彻九年制义务教育,强化制约机制,对辍学或适龄而未入学者征收义务教育费,严禁乡镇企业招收童工。在进城打工、入学、农转非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文化程度高的具有优先权,初中文化程度以下者不能享受。以这些强制手段和倾斜政策来激发他们的学文化的积极性。其次是调整农村教育结构,实行“三教”统筹(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对外出人口进行法律知识、城市社会规范和各种生产技能的培训,然后再向外地对口输出,让他们能在异地顺利地找到工作,同时也让他们能很快很好的吸收异地文明,并把它们带回家乡,为家乡发展农业和非农产业提供资金、信息、管理和技术,为挣了钱的农民向城镇转移扫除素质上的障碍。
(四)逐步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让有钱的农民到城镇来落户 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具有极大的不公平性。农民子女世代为农(除少数上大学外),而城市人的子女则永远是城市人口,享有一系列“特权”,今后应逐步改革这种严格的户籍制度:(1)完全放开农村、 县城和中心镇的户口迁移限制,打开城门,让农民自由地进入县城和农村中心镇务工经商;(2 )适当放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市的迁移限制,允许转移农民在小城市取得准城镇户口;(3 )对大城市的人口流入要尽量控制,设置一些“门槛”条件,防止迅猛的人口流动洪峰对大城市的冲击,避免“城市病”。如果实行这种新的户籍制度,可充分利用进城农民的投资发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为发展二三产业带来资金、技术、人力,扩大城镇规模,发挥城镇的规模效应,推进城市化的进程。
(五)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业比较利益 要实现人口流动产业化,就要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允许土地有偿流转,让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割断与土地的“脐带”,把土地集中在种植能手手中,同时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帮助农民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向深层次开发,让农民看到种田也能赚钱,分散二三产业比较利益的目光,解决农民自身和非农业人口的粮食问题,保证区域经济在农业经济的稳定增长上得到较快发展。
(六)重视地区文化差异性,鼓励民工永久性外迁 中国文化是一种“五谷”文化,人们安土重迁。有些民工觉得外地比家乡好,但“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虽想外迁,但又眷念故土。对这部分农民要让其逐渐适应外地的文化生活习惯,允许其两地安家,等其逐渐适应了,再举家外迁,割断与故乡的“脐带”。
总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人口流动问题,从任其盲目流动转移到人口流动产业化上来,不仅能促进人口流动由盲目向有序的转化,提高流动人口的职业水平,满足流入地区的要求,促进流出地区的一二三产业的大发展,而且也是政府管理职能的一大改革,符合人口流动的发展规律。
(本文由马延华教授悉心指导,在此特表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