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大面积失效的警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面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不同程度卷入“阜阳腐败群案”的干部超过千人,对全市干部队伍的冲击不啻是一场“政治地震”。痛定思痛的许多阜阳干部认为,监督大面积失效是导致腐败群案发生的根源:党内监督形如虚设,群众监督徒有虚名,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轻描淡写,组织部门和纪委的管理与监督力度太弱。
监督大面积失效,对我们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管理机制等发出了警示。
选人要选准“一把手”
阜阳前些年之所以出现大面积腐败,首先是“一把手”出了问题。接受采访的阜阳市不少干部群众呼吁,继续加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坚决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人用人,尤其是能否选好用准“一把手”。
目前,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上有偏差:重所谓的“才”而轻德,重所谓的“政绩”而轻实绩。在干部的管理上也流于形式,严重地存在重选拔任用,轻任后管理的倾向。这些机制上的弊端必然导致许多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蔓延。1995~2000年的阜阳表现得更为极端,如只对上负责而不对阜阳的百姓负责,无视百姓的感受。王怀忠等大肆地搞政绩工程、玩数字游戏,正是为了迎合上级某些领导的嗜好,从而更快地往上爬。“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身为阜阳“土皇帝”的王怀忠喜欢搞花样,下面的领导为了巴结他,也都大肆翻新,搞出什么“小康墙”、“四万工程”等,一时间,形式主义、泡沫游戏在整个阜阳蔓延。
买官卖官现象猖獗,也与干部任用机制有关。为什么绝大多数卖官的都是“一把手”?因为买官者只要抓住一两个主要领导,下大一点的赌注,就官运亨通。并且由于这种长官意志色彩浓厚的人格化干部选拔、任命机制的存在,使许多干部或企业负责人更专注于研究“官场”而不是市场,更热衷于开发“关系”而不是产品。
监督需管住“一把手”
在现行体制下,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尤其是正职拥有十分突出的权力。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实际决策和运作方式主要取决于“一把手”的工作方式和作风。如果“一把手”的民主意识弱、民主作风差,就很容易出现“一言堂”、“家长式”的权力专断和滥用现象。王怀忠、肖作新主政阜阳时期,阜阳的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决策问题,完全由一两个人说了算,根本不按程序办事、不经集体讨论,由此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据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经王怀忠“一支笔”批出的土地就造成10多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从形式上看,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全面、系统的监督体系,各种监督制度不可说少,监督主体也相当多,然而深入研究后不难发现各种监督主体实际上往往被监督对象所制约和控制:上级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太远。天高皇帝远,鞭长莫及。有的即使知道情况,也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没什么动静。如王怀忠,关于他的举报信雪片似地飞,然而他仍然稳坐钓鱼台,边腐边升。这种情况的存在助长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下级对上级“一把手”的监督太难。且不说下级不了解情况,无法监督,既便是知情者,在现行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又能如何?同级班子对“一把手”的监督太软。在一种正气不浓的环境里,好人主义容易盛行,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即使有个别敢于坚持真理的,也容易被专制的“一把手”打击、压制。
要真正让群众监督有可操作的实质内容,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王怀忠在各级领导岗位上,群众对他的举报从来没有间断过,但是,由于我们的各级党组织没有认真落实民主监督权,才使得他的官位一升再升。因此,他认为只要跟上级的关系搞好了,被上级信得过就行了,群众再反对也奈何不了他。在这种情况下,他为非作歹的胆子越来越大。安徽省政府参事何开荫建议实施“罢免权”试点改革,对群众反映特别集中的不称职干部,党代会和人代会的代表可以行使罢免权。罢免权改革试点一方面可以形成对干部的监督威慑,一方面可以为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堵漏洞”,不致使用错的干部对事业造成大的损失。阜阳的一些干部群众说:“如果能重视群众监督和赋予党代表罢免权,王怀忠造成的恶劣后果就不会有如此之深。”
对“一把手”的监督还要包括“决策监督”。“阜阳腐败群案”所涉市县一把手都曾作过不少脱离实际、甚至是荒唐至极的决策,他们有个特点就是喜欢“拍板”,以显示所谓“魄力”,也有一些上级领导对胡乱拍板的行为视作“有闯劲”,“敢改革”,而对理性办事的干部则斥之为“保守”和无所作为。王怀忠缺少监督的“大跃进式决策”,让阜阳的干部群众吃尽了苦头,他靠集资3亿多元盲目上马的阜阳机场,现在一年运送旅客仅数百人,机场狼藉一片,几个村子农民却因耕地被占而深陷失地失业的贫困。对领导者的决策必须有一个监督程序,否则后患很多。
考核要祛表面政绩
当前各种各样的“目标责任制”被引入业绩考核体系中,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企业“区别对待”地制定各种发展目标,并将这些目标加以量化,以这些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来考核业绩,并作为选拔干部的依据之一。
实际上,这种行政性的政绩考核,天然的具有许多缺陷和弊病:硬性的行政指标与实际的市场绩效本身并不一致,二者常常相互脱节,甚至完全相反;考核方和被考核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对经济活动的行政性考核和奖惩必然导致被考核者把对上负责、对政府负责摆在首位,而把对下负责、对市场负责放在从属地位,使经济活动从属于领导者的政治目的和政治需要。就1995年至2000年的阜阳来说,其经济的发展和运行就带有浓厚的非市场化的“政绩”竞争、“政绩”攀比。王怀忠等为了创“政绩”,不顾阜阳的客观条件和市场经济规律,实施各种“赶超”战略,急功近利,贪大求全,动辄搞大机场、大电厂、大都市,一项重大项目所造成的损失成百上千万,有的甚至过亿元,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几代人的钱都被他们提前预支了。
惩处要重警示效果
“法律的弹性越来越大,惩治腐败虽然办案增多,但力度有减弱的趋势”,阜阳市纪委常委朱克深说:“1987年我查处县里一个局长一顿饭吃掉167元的问题,给了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他痛哭流涕,认真悔改。此案虽小,震动很大,在当时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而现在许多腐败分子受贿数十万元,判个三五年就逍遥无事了,处理力度太弱造成杀鸡儆猴不怕的怪现象。”他认为,在对违法违纪及腐败分子的查处上要做到除恶务尽,必须坚决执行“治党务必从严”的方针,以铁的纪律推进党的建设,以铁的手腕查处党内的各种腐败分子。
在王怀忠主政阜阳的那段时间内,阜阳的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能够横行一时,一个直接的原因就在于对他们惩处打击不力。惩处不力就等于放纵,打击不力就会使腐败分子无所顾忌,为所欲为。
在查处案件工作中,要注意提高办案工作的综合社会效益。一方面,不管问题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处理到位。另一方面,要通过办案的过程,发现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建章立制,治理源头,防范在先。还要发挥案例教育的警示作用,开展典型案例剖析,警示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