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孕期干预治疗对婴幼儿发育商的影响观察论文_陈蓉

湖南省人民医院马王堆院区 湖南长沙 410000

【摘 要】目的:在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的治疗过程中应用孕期干预治疗,观察其对婴幼儿发育商(DQ)的影响。方法:利用自愿参与原则自我院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期间所收治的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中选取27例作为研究组,另选取同期我院所收治的27例健康孕妇作为参照组。监测2组婴幼儿1岁内发育商并进行组间数据对比分析。结果:研究组婴幼儿总DQ分布、总DQ分级数据对比参照组而言均不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将开始治疗时间为孕2月以及孕6月婴幼儿DQ进行组间数据对比分析,差异较为显著且P<0.05,统计学意义存在。结论:在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的治疗过程中应用孕期干预治疗可以有效降低对婴幼儿发育商(DQ)的影响。

【关键词】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期干预;婴幼儿;发育商

为了进一步探析在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的治疗过程中应用孕期干预治疗对婴幼儿发育商(DQ)的影响,我院对27例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以及27例健康孕妇进行了以下过程探析以及以下结果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参与本次探究的27例孕妇均选自我院自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期间所收治的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中,为研究组,最高龄是42岁,最低龄是20岁,中位年龄为(32.4±3.6)岁;另选取我院同期所收治的27例健康孕妇作为参照组,最高龄是41岁,最低龄是21岁,中位年龄为(33.2±4.1)岁。所有孕妇均为单胎妊娠,均在对本次探究相关性内容(探究目的、探究过程以及相关干预方法)进行了充分了解的前提下表示愿意配合本次探究中孕期干预治疗,同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本次探究中不存在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婴幼儿。利用统计学分析办法将2组孕妇的各项临床资料(孕周、年龄、具体病情变化等)进行组间数据对比分析,均不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组间数据对比不存在统计学意义。

1.2方法

利用化学发光法以及全自动免疫分析仪AIA360给予2组孕妇甲状腺功能检测,若检测结果中TSH(促甲状腺激素)、游离T4、游离T3分别对应以下标准时判定为甲状腺功能低下:升高程度大于5.57(0.38~5.57)uIU/ml、降低程度小于0.78(0.78~1.86)ng/dl、处在正常水平1.80~3.80pg/dl。

给予研究组孕妇遵医嘱服用左旋甲状腺素片治疗,用药次数是1次/d,用药时间是早餐前0.5h,空腹,用药方法是温水送服,初始服用剂量是25ug,连续给药4周后给予孕妇复查甲状腺功能操作,若孕妇甲功处在正常范围内则维持原剂量进行继续治疗,若仍为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则酌情增加用药剂量,需要注意的是,每次加药剂量不得超过25ug,若存在甲亢症状则需要减药25ug或者遵医嘱进行停药处理。

1.3判定标准

利用《0~6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量表》给予2组婴幼儿1年内DQ记录评分。

1.4统计学分析

利用SPSS19.0软件对本次参与探究的27例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以及27例健康孕妇所有临床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利用(均数±标准差)的形式表示2组婴幼儿总DQ分布以及不同开始治疗时间DQ分值对比结果,经t检验,P<0.05,表示统计学意义存在;利用率的形式表示2组婴幼儿总DQ分级对比结果,经X2检验,P<0.05,表示统计学意义存在。

2 结果

2.1对比2组婴幼儿1岁时总DQ分级可发现差异性不显著,详情如下:研究组婴幼儿总DQ分级对比参照组而言均P>0.05,统计学意义不存在,详情参见表1。

3 讨论

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在临床上较为常见,属于全身性低代谢综合征且会严重影响母婴健康[1]。孕妇在临床上属于发病率较高的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患病人群,致病原因较为复杂,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低甲状腺激素血症,二是甲状腺激素拮抗[2],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若未能给予及时有效的孕期干预会导致婴幼儿神经系统发育出现不同程度的影响,临床结局是智力损伤[3]。

据相关性文献报道,甲状腺素水平可在婴幼儿脑第一个快速发育期时发挥重要作用,由于胎儿在孕12周以前其甲状腺尚未发育[4],因此,母体甲状腺素水平若分泌不足则会导致婴幼儿脑神经系统发育不良以及造成不可逆性损伤。基于此,临床上非常重视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的孕期干预治疗[5],尤其是孕早期,需要有效补充甲状腺素并给予孕妇每月监测甲状腺功能,以便在治疗时可以酌情调整用药剂量。

左旋甲状腺素片是临床上用于治疗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的有效药物之一,具有安全性和高效性[6],无致畸性。但是,在治疗时需要注意合理调整药物剂量,避免出现甲亢现象。

TSH作为孕期甲功筛查的首选指标是由脑垂体前叶分泌的,会受到血清中游离T3以及游离T4的负反馈调节并敏感反应孕妇甲状腺功能状态,不仅敏感性较高,特异性也较高,可作为孕期甲状腺筛查的良好指标在临床上应用,妊娠TSH早期保持上限是2.5uIU/ml,超过标准则判定为甲减。大量临床研究证实,在孕4个月前给予甲减孕妇甲状腺素供应可显著提升婴幼儿的DQ以接近于正常水平。

本次探究中,对比治疗开始时间在孕2月以及孕6月婴幼儿DQ分值得出P<0.05的结论,统计学意义存在。

综合以上结论得出,在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的治疗过程中应用孕期干预治疗可以有效降低对婴幼儿发育商(DQ)的影响,大量临床实践证实,开始治疗时间越早,婴幼儿发育商越接近正常婴幼儿水平,值得临床上推广和借鉴。

参考文献:

[1]邹维霞,任俊阁.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孕妇孕期干预治疗对婴幼儿发育商的影响[J].中国妇幼保健,2014,29(34):5587-5588.

[2]杨佳双,程莎莎,倪娜等.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低下对新生儿的影响[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14,35(13):1934-1935.

[3]齐强.孕妇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低下对新生儿出生体重及神经行为发育的影响分析[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连续型电子期刊),2015(78):22-23.

[4]徐跃,罗力冰,吴婷等.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低下与妊娠结局相关性临床分析[J].中国实用医药,2014(8):81-82.

[5]郎曼丽.探讨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低下与不良妊娠结局的相关性[J].实用妇科内分泌电子杂志,2015(2):74-74.

[6]赵宇清.妊娠合并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低下的临床分析[J].中国药物与临床,2016,16(5):703-705.

论文作者:陈蓉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蒙医药》2017年4月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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