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标准化典型案例的观察与思考_读书论文

汉语规范化典型个例观察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个例论文,典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汉语规范化,语言文字规范化,这项工作难不难?

宏观地看,不难。因为汉语规范化于国于民都是大好事,讲大道理人人都能接受。1992年《国务院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当前语言文字工作请示的通知》指出:“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础工程,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这个大道理,虽然不能说已经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程度,但是只要一宣传,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文化水平的人,都会举双手拥护的。何况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40年前,就召开了全国性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80年代,国务院又设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应当说,方方面面的条件都具备了,而且汉语规范化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许多经验。只要大家齐心协力,脚踏实地地去干,何难之有?

微观地看,很难。因为语言文字是人人都在使用的交际工具,具体的语言文字“成品”又是多姿多彩、千变万化的。要讨论语言文字规范问题,几乎人人都有发言权,人人都可以参与。公理婆理,很难做到整齐划一。在规范化的过程中,已经遇到和将要遇到的具体问题、个别问题不是几十个、几百个,而是成千上万个。每一个问题,无论大小,都需要调查研究、分析讨论,都属于学术性的问题。比如字形问题,“象”和“像”合二为一好还是一分为二好;字音问题,“嚼”读jué还是读jiáo;词的问题,有了“出租汽车”,还要不要“的士”;短语的问题,“凯旋而归”是不是重复;格式问题,“没有出发之前”能不能成立;搭配问题,“恢复疲劳”该不该否定。诸如此类,不胜枚举。上边所举的几例,差不多都经历过热烈的讨论、激烈的争鸣。

这儿先介绍一个实例。1995年1月,上海文化出版社创办了一种丛刊,名叫《咬文嚼字》,每月出版一辑。第一辑封四上面,编者恳请读者“向我开炮”:凡第一个准确指出本辑正文中有错字或者别字者,每一个字奖一百元;准确指出本辑一级标题中有错字或者别字者,每一个字奖一千元。这一大胆举措和强烈的规范意识,立即博得同行和读者的好评,编辑部迅速得到反馈的意见。有两位读者联名写信,指出封面刊名“咬文嚼字”的“嚼”字拼音不规范。第一辑封面上的拼音是YAOWENJUEZI。读者的意见是把JUE改为JIAO。这封信引起极大的震动。美术编辑设计时态度认真,逐字查过字典,怎么会错呢?于是,编辑部专为“嚼”字读音问题,邀请了沪上几位语文专家进行讨论。专家们的意见归纳起来有三条(详见《咬文嚼字》第六辑《“嚼”字读音讨论会纪要》):第一,“嚼”字有文白两读,文读音为jué。白读音为jiáo。按照古今语音演变的规律和文白读法的通例,此处“嚼”应该读jué。第二,根据《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下简称《审音表》)的“说明”第四条,“一般用于书面语言,用于复音词和文言成语中”的,应当采取文读。“咬文嚼字”无疑是一个成语,“嚼”字自然读jué。第三,1985年公布的《审音表》中,“嚼(一)jiáo”后面的用例却举有“咬文嚼字”,白纸黑字,十分明确。《审音表》是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和广播电视部共同颁发的法定文件,理应尊重,要承认它的权威性。在《审音表》重新修订之前,“咬文嚼字”的“嚼”只能读jiáo,不能读jué,否则,会造成混乱。有鉴于此,编辑部在第二辑上就作了改正,并发给写第一封信的两位读者一千元奖金。事情过去了,刊名的拼音也改了,奖金也发了,但是明眼人看得出来,“嚼”字的读音规范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还有待于普通话审音委员会进一步斟酌、审定。这是一个小小的事件,汉语规范化工作之困难,由此可见一斑。

难是难,我们仍将知难而上。语言文字的应用是否规范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语言文字的不断完善、规范的过程,也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明历程。我们语言文字工作者有责任为汉语规范化尽心尽力,作出贡献。

下边,选择汉语规范化工作中若干典型个例,进行多角度的观察与思考。

一、从“皇后、发廊”说起

——汉语规范化要加强宣传

上文说过,汉语规范化于国于民是一件大好事,大家都能接受,都会支持的。但是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中,不规范的现象却比比皆是。这倒不是某些人有意要反对规范,违背规范,实在是不自觉而为之。

就以繁体字来说吧。一般的社会用字,应当坚持用简化字,不用繁体字,这是毋庸置疑的。由于改革开放,在某一些特定场合,为了特殊需要,也允许使用繁体字。不过有一个前提,要用繁体字,就必须用得正确,不能乱用、误用。近年来社会上使用繁体字的,往往错误百出。例如,把“皇后”写成“皇後”,“发廊”写成“發廊”,甚至把“林冲”写成“林衝”,“谷牧”写成“穀牧”。

究其原因,一是年轻人所为,一是计算机所为。年轻人从来没有学过繁体字,只能在《简化字总表》里寻找“对应”的繁体字;计算机则可以“自动转换”繁简字体。为什么查过《简化字总表》,照样出错?为什么精密的计算机也会出错?岂不冤哉枉也。

原来,出错之处总是集中在两种类型。

第一类,两个(或三个)繁体字合用一个简化字。例如“乾、幹”简作“干”,“臟、”简作“脏”,“矇、濛、懞”简作“蒙”。这类繁简字有19组。当这些简化字要“还原”为繁体字的时候,就可能出现阴错阳差、张冠李戴的毛病。比如,把“闹钟”错成“鬧鐘”,而把“钟爱”错成“鐘愛”。

第二类,用笔画较少的同音(或近音)字替代繁体字,而原字继续使用。例如“出”本有其字,“”简作“出”之后,“出”就表示“出、出”两字;“后”本有其字,“後”简作“后”之后,“后”就表示“后、後”两字。这类繁简字有四五十组,数量多,出现差错的机会也更多。如果要写繁体字,“一出戏”和“大后方”可以写作“一後戲”和“大後方”;但是“推陈出新”和“慈禧太后”万万不能写作“推陳出新”和“慈禧太後”。

还有几个字,是两种类型交叉在一起的,情况就更复杂了。比如,“系”本有其字,又兼作“係、擊”两字的简化字。这就是说,一个“系”字要作为三个字来用。如果把“数学系”写成“数学係”或者“数学擊”,那就大错特错了。

原因找到了,情况明白了,然而要杜绝“皇後、發廊”之类的错误却谈何容易啊!这就要求加强宣传,加强教育。毛泽东同志说过:大道理管着小道理。汉语规范化,不仅要宣传“大道理”,也要宣传“小道理”。通过宣传教育,把繁体字出差错的小道理搞清楚。对于年轻人来说,假如确因工作需要,非写繁体字不可,那么平时要多学习有关汉字的知识,遇到疑问时,则多请教字典词典。至于计算机自动转换的繁体字文本,必须由专人认真校对和修正,以防错误丛生,笑话连篇。

二、从“象”和“像”说起

——汉语规范化要重视知识教育

50岁以上的人或者1956年以前上小学的人,大概都知道“象”和“像”本来是两个字,用法不同。1956年开始,我国推行了简化字,把“像”简化为“象”,于是“像、象”就不分了,都写作“象”。

1986年10月10日国家语委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时,有一个说明:原《简化字总表》中的个别字,作了调整。“叠”、“覆”、“像”、“囉”不再作“迭”、“复”、“象”、“罗”的繁体字处理。据此,“像”与“象”应该恢复原来的分工。

从1986年至今,10年了。在图书报刊上,“像”与“象”的写法还十分混乱。主要原因是青年人、中年人没有学过“像”与“象”的分工,不知道哪儿该写“像”,哪儿该写“象”,老年人也已长期习惯于合二为一,记不清怎么分写了。

看来要解决“象”和“像”这一类规范问题,非要加强知识教育不可,因为光靠查阅现在常用的几本字典、词典,还不能得到满意的答案。这种知识教育的对象不能限于小学生、中学生,要同时顾及成年人。教育手段也不限于课堂教学,不妨利用书、报、刊,以及广播、电视等。

关于教育内容,不但要找出应用规律,而且要注意多多列举。仍以“象”“像”分工为例,似应包括如下几项内容:

首先,“象”原来就是哺乳动物大象的象形字。那么,凡是跟大象有关的都写作“象”,如“象牙、象鼻子、驯象、象宫”等。

其次,作动词用的,要写作“像”。有三个意义:

①表示近似。例如:“姐妹俩的容貌一点也不像,姐姐像父亲,妹妹像母亲。”与此有关的还有“相像、活像、像模像样、像话、四不像”。

②表示比喻(相当于“如同”)。例如:“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与此有关的还有“好像、像煞有介事”。

③表示举例(相当于“例如”“比如”)。例如:“要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充足供应,像大米、食油、猪肉、白砂糖、精盐等。”

还有一种表示摹拟、仿效的,应当写作“象”。如“象形字、象声词”等。这个“象”在现代汉语中已经不是独立的词了,可以不算在动词用法中。

第三,作名词用的最复杂,有的要写“象”,有的要写“像”。严格说,都不是独立的词,而是名词性的语素了。

比照人物制成的,都写作“像”。如“人像、肖像、画像、绣像、塑像、雕像、偶像、头像、遗像、石膏像、像章”等。还有“佛像、神像”实际上也是比照人像制成的。

采用物理手段制成的,也写作“像”。如物理学上的“实像、虚像”,还有“录像、图像”等。

表示形状、情况、表现、现象的(不是采用某种手段制成的,而是通过认知活动、思维活动形成的)都写作“象”。如“表象、抽象、现象、对象、印象、形象、意象、想象[①]、幻象、气象、天象、星象、景象、迹象、征象、旱象、病象、脉象、险象、怪象、真象、假象、象征、包罗万象、万象更新”等。

“象”与“像”的分工和规范问题比较典型。类似的还有不少。如果没有扎扎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的知识教育,恐怕很难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三、从“及其”说起

——汉语规范化要开展科学研究

“及其”是一个文言词语,在现代汉语书面语中倒是比较常用的。特别是在学术论文的标题中,“及其”的出现率相当高。最近,笔者查阅了部分文科学术刊物的目录,从中抄录了许多含有“及其”字样的标题(以下简称“及其”类标题),并且作了抽样统计。统计的结果是,“及其”类标题占文科论文标题总数的5.41%,那就是说,差不多每20个标题中就有1个“及其”类标题。例如“论鲁迅‘恶’的文学观及其渊源”、“非常态思维及其与常态思维的关系”、“孔子的法律思想及其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影响”、“关于‘问题与主义’之争及其评价的历史反思”等。遗憾是的,在“及其”类标题中,误用“及其”的几乎接近四分之一。“及其”的误用成了“常见病”“多发病”。况且,这种语病出现在常常撰写学术论文的高层次知识分子的笔下,这就不能不引起语言文字工作者的重视。

“及其”之类“高层次”语病的频繁出现,提醒我们一点:要做好汉语规范化的工作,必须加强科学研究,提高规范化工作的学术水平。只有通过研究,掌握词语的使用规律,才能确立规范,推行规范。

我们发现,“及其”的用法并不复杂,了解了“及其”的含义,即能正确运用。“及其”的含义只有两种:

(一)“及其”相当于“和它(它们、他、他们)的”。例如:

“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就是“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

(二)“及其”相当于“和它(它们、他、他们)”。例如:

“句子的主要成分及其与连带成分的关系”就是“句子的主要成分和它与连带成分的关系”。

要检验“及其”用得对不对,可以借助于一个公式:

A及其B=A+AB

不妨试一试:

鲁迅“恶”的文学观及其渊源=鲁迅“恶”的文字观+鲁迅“恶”的文字观的渊源。

非常态思维及其与常态思维的关系=非常态思维+非常态思维与常态思维的关系。

本节第一段所引的四个“及其”类标题都可以进入这个公式,因而都是正确运用了“及其”。

我们再解剖几个误用“及其”的标题。

例1,试论语言的定义及其特质

用公式来检验,该文的内容应该是“语言的定义+语言的定义的特质”;但是实际上该文讨论的是如何用恰当的语言的定义来描述语言的特质。因此标题宜改为“试论语言的定义和语言的特质”。

例2,试论我国票据法的特色及其立法决策中的几个问题。

用公式来检验,文章的内容应包括“我国票据法的特色+我国票据法的特色的立法决策中的几个问题”。其中后一半“我国票据法的特色的立法决策中的几个问题”不可理解。事实上文章由三个部分组成:一、票据与票据法的涵义;二、我国票据法的特色;三、票据立法决策中的几个问题。据此,该标题似应改为“试论我国票据法的特色及票据立法决策中的几个问题”。

明确了“及其”的特定含义,掌握了检验“及其”的公式,将有助于“及其”的规范用法的确立和推行。

四、从“空嫂”说起

——汉语规范化要经受时间的考验

1994年至1995年岁末年初,上海的新闻媒体把一个话题炒得火热,那就是“空嫂”,相应地现代汉语词汇库里似乎也多了一个新词——“空嫂”。起因是上海航空公司在上海纺织系统招收14名28岁至36岁已婚已育的女工去担任空中乘务员。没料想,一石激起千重浪,竟有数千人报名。不仅下岗、待岗的女工积极争取,连在岗的也想参与。竞争十分激烈,要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成为一名“空嫂”。最后“百里挑一”,上航录用了18名。

这儿不想就“事”论“事”,只想就“词”论“词”——讨论一下“空嫂”的“词籍”问题。

从词的来源看,“空姐”是由“空中小姐”简缩而成。十几年前,我们只称“空中小姐”。后来港澳地区简称为“空姐”,渐渐地内地也用开了。现在,可以说“空姐”几乎完全取代了“空中小姐”。(因为正式名称是“空中乘务员”,所以不必保留“空中小姐”这个全称了。)而“空嫂”并不是由“空中大嫂”简缩而成,它是直接依照“空姐”仿造的。

有了“空姐”,还要不要造一个新词“空嫂”?“空嫂”这个词有没有生命力?能不能成为汉语词汇中的一员?这些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议论。关键在于“空姐”与“空嫂”根据什么区分,有没有必要区分。

有人说,“空姐”的特点是年轻、未婚,“空嫂”的特点是大龄、已婚。实际上这几个特点是交叉的,既有年轻而已婚的,也有大龄而未婚的,因此说到底,只能归纳为一个特征:未婚还是已婚?以东方航空公司为例,现有500多位“空姐”,其中200多位已婚。那就是说早就有了“空嫂”了,约占五分之二,怪不得有些旅客在飞机上胡乱猜测哪位是“空姐”,哪位是“空嫂”,以致出现尴尬的场面。《上海文化报》(总510期)透露的资料表明:被调查的上海10位已婚空姐中,有6人拒绝“空嫂”的雅号,有2人觉得叫“空嫂”很别扭,难为情,有2人觉得叫“空姐”也好,叫“空嫂”也好,没多大妨碍,不过最好不称“空嫂”。因为一称“空嫂”,心理感觉上似乎老了许多。看来已婚的空姐们并不乐于接受“空嫂”这个新名词。中国民航规定乘务员的最大年龄为45岁,如果把28岁到36岁的已婚空姐称为“空嫂”的话,那么对于37岁到45岁的,是否还要增添新词“空妈”或“空姨”、“空婶”呢?据报道,美国西北航空公司年龄最大的空姐62岁了,那不成了“空奶奶”了吗?

在飞机上,旅客面对一位大龄空姐,很难(与没有必要)判断对方是未婚的还是已婚的。贸然把人称作“空嫂”,很可能招来不愉快。

按照我们汉语的习惯,比如在妇联中,常称“大姐”(如“邓大姐、康大姐”),不称“大嫂”。又如在里弄干部中,也常称“王大姐、李大姐”,不称“王大嫂、李大嫂”(称“王大妈、李大妈”倒是有的)。

由此及彼,还是一律称“空姐”为好。它原来就是“空中小姐”的简称,现在兼作“空中大姐”的简称又何妨呢?至于“空嫂”,只是一种修辞手法,即“仿拟”辞格的运用,具有幽默风趣的效应。写文章或者讨论这个新话题的时候适当用用是可以的,当面称“空嫂”未必得体。

不过,近来“X嫂”有越来越多的趋势,解放军战士的妻子被称为“军嫂”,援藏干部的妻子被称为“藏嫂”,地铁招聘“地嫂”,饮食店招聘“店嫂”,商城招聘“商嫂”……

语言,为了适应交际的需要,必须不断调整自己。特别是语言中的词汇,调整得更快。我们对于新词新语应当持宽容的态度,可以议论,可以“说三道四”,但不能轻易否定。一个新词,最终能不能在语言中站住脚,决定于人们用不用,也就是约定俗成的原则。这就要经受时间的考验,经受语言实践的考验。至少在目前,“空嫂”以及“军嫂、藏嫂、地嫂、店嫂、商嫂”等在书面语里都是带引号的,尚属修辞手法的运用,没有取得正式的“词籍”。“空姐”与“空嫂”还是合一,还是分流,几年后定会见分晓。

五、从“T恤、B超”说起

——汉语词汇规范化三原则的运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外经济合作、文化交流迅猛发展。语言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语言中的词汇反映社会的发展尤其灵敏快速。近十几年中,新词新语大量出现。别的暂且不说,像“T恤、B超”这样的词语,也以不可阻挡的势头,迅速进入全民语言,崭露头角。

“T恤、B超”等词在结构形式上是汉字(代表语素)和外文字母(也代表语素)的组合。这种词在汉语词汇中原先只有很少几个“合法公民”,如“X光、三K党、阿Q”。现在却是不断地产生:“卡拉OK、BP机、BASIC语言、三T公司……”

不仅如此,如今连词的结构形式也有了突破,有的新词语根本不包含汉字语素,纯粹是外文字母的组合。例如医院里的“CT”,电视里的“MTV”,饭店里的“KTV”,还有“CD”、“GRE”、“GPT”等等。

为什么这些新型的词语,能在现代汉语中成为“合法公民”呢?

原因就在于完全符合汉语词汇规范化的三条基本原则:第一条原则是交际的需要。一个新事物出现了,必须有一个相应的新词语去称呼它。比如对于医院来说,“B超”、“CT”都是从国外引进的检查病症的新的仪器。既已引进,就不能没有一个名称。第二条原则是群众的认可。由于人民大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开放意识的增强,现在似乎不再有人像“九斤老太”那样,盲目排斥新鲜事物,排斥外文字母。不但不排斥,反而乐于使用。例如“T恤”和“体恤”这两种写法一度并存,发展的趋势是写“体恤”的人越来越少了。又如词典上收的词条是“爱克斯光”,而我们在医院里看到的几乎全是“X光”了。第三条原则是表意的明确。这些词都是外来词,而且夹了外文字母,好像不大好懂;然而事实上,由于交际需要,频繁使用,加上群众认可,乐于使用,它们的词义也就在使用的过程中逐渐为群众所掌握。

看来,这种新型的词很有生命力,具有能产性,特别是前一种(如T恤、B超),基本上可以纳入汉语固有的构词法模式,因而更容易被使用汉语的人所接受。含有外文字母的新词新语正在源源不断地产生,有的甚而至于成系列地出现,如“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复合维生素B、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还有“A股、B股、H股”等。

六、从“的士、巴士”说起

——汉语规范化与时代意识、开放意识

改革开放初期,有两个新词从香港流传到大陆,一个是“的士”(英语taxi的音译词),一个是“巴士”(英语bus的音译词)。当时的人们,一则感到新鲜奇特,记得“文革”后第一部放映的香港影片就叫《巴士奇遇结良缘》,从内容到片名,都让人产生新奇感;二则觉得没有必要“引进”,因为我们有现成的“出租汽车”和“公共汽车”这两个词;三则还嫌过于洋气。总的态度是不能接受。

可是没过几年,这两个词居然都流行开来了,在现代汉语中扎了根,落了户,特别是“的士”尤为活跃。更叫人叫惊的是“的士”中间那个“的”竟成了一个能产多产的新语素,甚至出现了一个“的”系家族——的士、打的、面的、轿的、摩的、板的、的哥、的姐、的爷,上海还冒出一个“残的”。

从“不能接受”到“流行开来”,这一语言现象值得我们深思。最重要的原因是时代不同了,人们的观念变化了。存在决定意识,我们国家走出了“文革”十年的禁锢、封闭的时期,走进了改革开放、逐步同国际接轨的新时期,人们的时代意识、开放意识增强了。对于外来的新事物,包括新词语,不再有抵触、抗拒的心理,凡是需要的、必要的,就一一“拿来”,选优汰劣,为我所用。

时代意识、开放意识是“的士、巴士”一类词流行的外因。外因还要通过语言本身的内因起作用。内因是现代汉语有一种强烈的单词双音节化的趋势。

古代汉语中,单音节词是大量的,像“人、马、牛、山、水、火、吃、走、大、小”等至今还是单音节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交际内容的繁杂丰富,单音节词不胜负担。同音词越来越多,必然影响交际。如“衣、依、医、壹、漪、伊、揖”都念yī。为了明确,必须分化,变成双音节词,“衣”分化为“衣服、衣裳、衣着、衣物”等,“依”分化为“依靠、依赖、依仗、依附、依傍、依托”等,“医”分化为“医生、医治、医术、医道、医学、医务”等。然而并非音节越多越好,为了简练,往往又把多音节词紧缩为双音节词,如“衣服架子”紧缩为“衣架”,“衣服柜子”紧缩为“衣柜”,“衣服材料”紧缩为“衣料”,“衣服领子”紧缩为“衣领”。分化与紧缩的原则是既明确又简练。尽管现代汉语中三音节词和四音节词已有一大批,但人们乐于接受的“最佳”长度似乎还是双音节。比如彩色电视机,日常生活中都称作“彩电”;“电子计算机、计算机、电脑”三个名称中,“电脑”颇受欢迎。

目前的情况是,“的士”与“出租汽车”并存,“巴士”与“公共汽车”并存。“出租汽车”和“公共汽车”虽然使用已久,意义明确,但是都是四音节词。一旦有人引进双音节的“的士”和“巴士”,趋新趋简的心理促使人们去试用,于是渐渐地使用开了,流行起来了。

“的士、巴士”刚刚站稳脚跟,立即又派生出一串新词。首先是跟动词搭配。如“的士”:叫的士、乘的士、坐的士……用得最多的要算“打的士”(“打”在现代汉语里是个“多功能”动词——如打赌、打滚、打埋伏、打前站、打圆场),再经过双音化,就成了“打的”。其次是分类。比如在北京等地,“的士”大多是面包车,就出现“面的”。在上海等地,“的士”基本上都是轿车,不一定要分类。但是济南等地,“的士”中,既有面包车,又有小轿车,于是除了“面的”,又相应地产生一个“轿的”。后来,摩托车加入了“出租”的行列,虽说不是汽车,也攀附上去了,竟然又造了个“摩的”。“面的、轿的、摩的”都是双音节词,称呼起来比“出租面包车、出租小轿车、出租摩托车”简便得多。“巴士”的情况有点相似。承认了“巴士”,接着“大巴、中巴、小巴”等双音节词也就应运而生。

最后还要考察一下出自上海的“残的”。这是一个“怪胎”。“残的”指的是残疾人专用的小马力机动车,现在被移作营业性的客运和货运。方便残疾人出行的残疾车变成“残的”,改变了自身的功能,而且严重影响交通安全,上海市民纷纷呼吁禁止“残的”的营运。看样子这个词寿命不会太长。

七、从“默默无蚊”说起

——汉语规范化与修辞方法

近年来,变用成语作广告词频频出现,成为一种时尚。例如:

默默无闻→默默无蚊(一种电蚊香的广告)

老当益壮→脑当益壮(一种补脑药的广告)

乐在其中→乐在骑中(一种摩托车的广告)

运用自如→熨用自如(一种电熨斗的广告)

对于这类广告用语,人们有贬有褒,毁誉不一。贬者称,此风一长,无异于“错别字竞赛”,违反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政策,必将“贻害青少年”,使得中小学语文教师“无法教了”;褒者则说,别以为“这是把成语写白了,用错了”,你看,“错得多么高妙,错得让人过目不忘,达到一定的宣传效果”。究竟应当怎么看待呢?

变用成语,绝对不能看作不符合语言文字规范,更不能“一棍子打死”。修辞学早已把它称为仿拟辞格。仿似包括仿词、仿语(主要指仿成语)、仿句,直到仿篇。仿拟是汉语中固有的修辞手法,鲁迅先生笔下就用得很多。一年前,上海市希望工程办公室收到“大连路118号胡敏”邮汇的捐款2万元,“曲阳路580号吴敏”邮汇的捐款1万元。但是根本找不到这两个门牌号,更找不到这两个人。原来“胡敏”“吴敏”均为“无名”的谐音。(据《文汇报》1994年12月13日的报道)从“无名”到“胡敏”“吴敏”,这就是谐音仿词。有一句现成的话,叫做“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但是《光明日报》1995年1月25日一篇文章的标题却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富’”。文章说的是,著名歌词作家乔羽,尽管写出了像影片《上甘岭》主题歌那样的许多广为流传的歌曲,可是至今仍然拿着那几十年一贯制的一首歌十几元、几十元的稿酬,年近古稀了,上街还得挤公共汽车。“盛名之下其实难‘富’”这个标题,便是仿句。

与此相同,仿成语也是无可挑剔的。说话写文章可以用,拟广告词当然也可以用。只要使用得体,其修辞效果十分显著。因为人们熟悉成语,看到变用的成语,一则见字明意,一目了然,二则简洁易诵,过目不忘。例如营养口服液的广告词“百礼挑一”(百里挑一),餐厅的招贴语“食全食美”(十全十美)等等,都能令人耳目一新,产生良好的广告效应。

如果有哪个小学生把成语“十全十美”误写成“食全食美”,把成语“默默无闻”错写为“默默无蚊”,决不能怪罪于广告。我们的语文老师有责任把个中道理给学生讲清楚。一回生,二回熟,知道是怎么回事,就不会一错再错。

必须申明,以上拙见决不是在给这种形式的广告用语“加温”,希望多多益善。已经到了该“降温”的时候了。理由之一是广告牌上使用不当的生拼硬凑的时有所见。比如有一种软包装饮料的广告词“脱饮而出”(脱颖而出),实在不好理解;一种电脑的广告词“触幕惊新”(触目惊心),也属十分勉强;一种矿泉水的广告词“好水多磨”(好事多磨),不知道为什么要“多磨”?更为让人“叹为观止”的是某种特效文胸的广告词“丰胸化疾,一戴天骄”(仿“逢凶化吉,一代天骄”),几近猜谜语了。(参见《上海文化报》总511期)

理由之二,也可以说更重要的理由,广告用语贵在创意。创意的根本在于真实,不能蒙人坑人,创意的灵魂在于新颖,要别出心裁,出奇制胜。人们第一次见到“默默无蚊”,都赞叹其巧妙,欣赏其别致;后来人云亦云,竞相仿效,这儿一个“有杯无患”(磁化杯广告),那儿一个“油备无患”(驱风油广告),太多了,就没什么新意可言了。其实,我们的汉语是丰富多彩的,修辞手法千姿百态,尽可选用于广告之中,广告语的策划人何必都挤在一股道上走呢!就以成语来说吧,即使不改变“字面”,也能变用(改变原意,移作他用),例如:

一笔勾销(一种涂改笔的广告词)

万无一失(一种闹钟的广告词)

这两条广告语不也是别开生面、别具新意的吗?俗话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这儿套用一下,“广告人人会做,各有巧妙不同。”

一句话,“默默无蚊”一类广告语并不违反语文规范,它是修辞手法的运用。可是不宜一哄而上,落入俗套。

注释:

①“想象”一词,现在台湾、香港的出版物常写成“想像”。可能是由于“想象”较多用作动词,就逐渐向动词“好像”等靠拢,出现“想像”这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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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标准化典型案例的观察与思考_读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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