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中国金融业的发展_财政学论文

20世纪中国金融业的发展_财政学论文

20世纪中国财政学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学论文,中国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中国财政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年以前的公共财政理论占主导地位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1949年后社会主义条件下财政学发展的新阶段。1949年以前,中国财政学与西方的公共财政学相同,它的发展过程就是西方财政学的引入过程,并不具备特殊的发展特征。而在1949年后,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中国财政学发生了相当深刻的变化,这一过程也是中国财政学所独有的。基于此,本文着重分析后一个阶段。就此阶段而言,中国财政学的发展经历了三次分化与综合过程,第一次发生在20世纪的50、60年代;第二次出现在80年代;第三次起于90年代初,并正在进行当中。

一、1949年以前中国财政学的发展

1949年以前,中国财政学基本上处于引入西方公共财政学的阶段,并没有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学存在。从20世纪20年代中国学者开始编写自己的财政学算起,直至1949年,中国财政学基本上都是处于编译西方财政学的阶段。1924年陈启修的《财政学总论》强调:“财政者公共团体之经济或经济经理也”。(陈启修,1924,页4)1935年尹文敬的《财政学》指出,财政“即国家或地方政府,当其欲满足共同需要时,关于所需经济的财货之取得管理及使用等各种行为的总称也”。(尹文敬,1935,页1)从当时财政学体系来看,也与西方无异。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一方面是因为当时中国的社会制度使然,资本主义制度的现实使得人们不会对源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学产生排斥效应;另一方面是作为完整的财政学体系,在中国从来就没有过,它本身要经历一个消化与吸收的过程,在这短短的20余年里,还只是处于消化阶段,因此中国财政学还没有来得及显示出自己的特色,就随着整个社会制度的变迁和意识形态的变化而产生极大的扭转。

二、1949年以后中国财政学发展的第一次分化与综合:与公共财政学的决裂

1949年以后,与整个社会意识形态一致,中国财政学表现出与西方公共财政学决裂的特征。这一次决裂所带来的财政学的分化实际上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深化,即如何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建立中国的财政学。

这次分化突出表现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国家观来分析财政问题上。千家驹的《新财政学大纲》(1949)、伍丹戈的《论国家财政》(1951)、丁方和罗毅的《新财政学教程》(1951)以及尹文敬的《国家财政学》(1953)都是这方面的著作(张馨,1999,页372-375)。与此同时,中国还从苏联引入了财政理论。在50年代,源于苏联的“货币关系论”是中国财政学的主流理论。

这次分化的直接原因是政治制度的变迁。建立社会主义的要求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是要用全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取代原先的资本主义经济理论。这样的理论的出现,一方面可以从马列原著中寻找支撑点,即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之上,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财政学;另一方面还可以向已有3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的苏联学习,直接引入财政学。无论选择哪一种方式,首要的前提是新出现的理论必须与旧社会的理论决裂。50年代我国财政理论所出现的纷争现象,正好满足了这一要求。

无论是选择哪一种理论,都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分化。在50年代,中国曾经存在的财政学理论流派主要有货币关系论、货币资财论和国家分配论。当时处于主流地位的是货币关系论。这与当时的政治气候有一定的关系。货币关系论来自苏联,它比同样源于苏联的货币资财论更能反映财政本质,因此它成为主流理论。有主流理论,必然有与之相对应的支流理论。上文所提及的几本著作实际上就是国家分配论的雏形。许廷星(1957)的《关于财政学的对象问题》是第一本比较系统全面论证国家分配论观点的著作。到了60年代,中国财政学进一步分化,还出现了“价值分配论”、“国家资金运动论”、“剩余产品价值运动论”等观点。理论的分化也为理论的综合提供了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分配论在60年代主流地位的确定过程就是它对当时已有理论进行综合的结果。邓子基的《关于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本质与范围问题》一文,“从财政产生、发展的过程”的历史分析,“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指示”,“从被分配的社会产品的两重性考察”以及“从财政与经济的关系”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国家分配论的观点,较为全面系统雄辩地论述了国家分配论问题(张馨,1999)。

这次分化与综合最大的结果是国家分配论占据了主流地位。但总的来说,此时国家分配论对其他各财政学流派的综合只是初步的,要等到80年代国家分配论在财政学进一步分化的基础之上所进行的综合才是较为系统和全面的。

三、1949年后中国财政学发展的第二次分化与综合:80年代国家分配论与其他财政理论流派的论战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得中国财政学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只是到了80年代,1949年后当代中国财政学出现了第二次分化趋势。这次分化与上次相比,有共同的地方,也有相异之处。共同点在于60年代的其他财政学派有卷土重来之势。不同点主要在于这次分化产生了一种新理论,即社会共同需要论。社会共同需要论、剩余产品决定论和再生产论对国家分配论提出了挑战。由于再生产论只是强调了从再生产的角度研究财政问题,而这一点在国家分配论中也占相当分量,因此,它无法构成强有力的挑战。再生产论者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不再强调这一点了。所以挑战主要来自剩余产品决定论和社会共同需要论。这两种理论都强调了剩余产品与财政产生之间的关系,社会共同需要论更是强调了财政活动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这与国家分配论强调国家与财政的本质联系和财政是为了实现国家的职能而存在的观点截然不同。

剩余产品决定论和社会共同需要论在这次理论分化过程中,有了更为系统的论述,这集中表现在这两个学派论者已有了各自的代表作。前者为王绍飞的《财政学新论》(1984)和《改革财政学》(1989),后者是何振一的《理论财政学》(1987)。在这次分化过程中,社会共同需要论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赞同者甚众,特别是许多中青年学者对这一理论情有独钟。国家分配论接受了其他各学派的挑战,从各个层面上分析了其他各学派的不足之处,再次实现了理论的大综合。这一综合成果集中体现在邓子基的《财政学原理》(1989)上。关于社会再生产理论,邓子基指出,“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联系,只表明财政与所有其他经济范畴一样,它们都是它的组成部分,它们的本质都只是‘经济关系’,所有的经济范畴都无例外地与社会再生产存在着必然、稳定的内在联系。因此,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联系,无法使财政成为一个能显示自身特性、独立的经济范畴来。所以,社会再生产与财政之间,不存在我们所寻找的本质联系。”对于价值分配论,邓子基认为,“财政与价值的这种必然联系,只是在商品货币关系下才存在。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不存在价值,分配以实物形式进行……所以,价值与财政的联系,无法将财政与其他采用价值形式开展活动的经济范畴区分开来,因而它们之间也不存在我们所寻找的本质联系。”关于剩余产品决定论,邓子基认为:“剩余产品与财政之间有着一种必然的、稳定的内在联系。但是,参与剩余产品分配的不仅仅是财政,还有其他一些分配形式如利润分配、利息、地租等,也都参与剩余产品的分配。与剩余产品的联系仍然无法使财政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而存在。所以,剩余产品与财政的联系也不是本质联系。”对于社会共同需要论,邓子基指出:“如果离开国家而抽象地空谈‘社会共同需要’,则必然离开了‘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性,也就无法把握‘社会共同需要’,更无法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标准来把握财政的本质了。所以,国家与财政的联系,是比‘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或社会共同需要‘与财政的联系更深一层次的’。这就表明,‘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或‘社会共同需要’与财政之间,仍然不存在我们所寻找的本质联系。”由此,邓子基认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而财政的本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需要指出的是,这只是一种简要的财政概念和本质的提法。邓子基在分析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时,就广为吸纳了其他学派的观点,体现了财政理论的综合。他认为:“社会主义财政本质是以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主体的,处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为满足实现其职能的需要,主要利用价值形式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分配关系”(邓子基,1989,页29-34)。这里顺带指出,传统财政学在某些问题上的分歧实际上并不像看不去的那样大,有的差别只是表达方式所致。例如,对于财政的起源,有的学派认为,财政是在国家出现后才有的;而有的认为,财政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存在。对于这种差异,主要是各学派对财政的内涵有着不同的理解,前者一般认为财政就等同于国家财政,而后者认为,财政不仅包括国家财政,还包括其他形式的财政。但对财政的发展,特别是对于有国家存在社会的财政的发展,分歧基本上就不存在。这也表明各财政学派的综合有着坚实的基础。

前两次财政学的分化与综合的共同特征是基础理论的分化与综合,主要是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内部进行的。虽然社会共同需要论在某种程度上受到西方公共财政学的影响,但它还是声明自己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作为理论基础的。为了论证其观点,该学派大量引用了马列原著。社会共同需要论提出的先进性表现在它强调整个社会的“共同需要”上,即提出了财政的“公共性”问题,但由于在论战中,受到其他学派特别是国家分配论对其忽视阶级性的指责,也不得不在其整个理论体系中阐明它并没有回避财政的阶级性问题,而这也就使得该学派在很大程度上与国家分配论没有什么差异,但也导致社会共同需要论没有产生应有的影响,国家分配论的主流地位未受到根本性的冲击。

传统财政学中较有特色的内容还有财政职能理论。对于财政职能的认识在不断加深,从最初出现的“二职能论”到80年代的“三职能论”(“旧三职能论”)和“四职能论”以及90年代的“三职能论”(“新三职能论”),后者都是在前者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体现了理论的深化过程。财政职能理论认为职能是财政本身所固有的职能,这蕴含着财政职能是不变的前提。但是,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有一个过程的,因此,过于强调“固有职能”,只会束手自缚。理论界因之出现了一种反对这样看待财政职能的理论,他们不再区分财政的职能与作用,而直接将二者合为财政功能理论。这种看法,在90年代的“三职能论”(“新三职能论”)中得到了反映,这也体现出理论自身发展的综合特征,虽然“新三职能论”更多的是借鉴西方财政学的结果。

财政学的深化还表现在社会再生产理论对财政与经济关系理论的影响上。国家分配论分析了财政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的关系,阐明了财政在社会再生产中的地位。

80年代财政学的分化表现出另外一个特征,即财政学各分支学科如税收经济学、公债经济学、财政支出经济学等的出现,使得财政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这些子学科的出现使得对财政理论中的某一具体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关于这方面的著作仍然主要局限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但其中也开始出现了一些借鉴西方公共财政学的内容,这是80年代财政学分化与综合的一种新的表现。

最初的部分接受西方财政学是有重大意义的。它意味着理论可能出现又一次新的分化与综合。作为高等学校文科教材的邓子基的《财政学原理》(1989)虽然是一本以“国家分配论”为立论基础的专著教科书,但其中也包含了许多西方财政学的内容,如税收原则的分析、税收弹性的分析、公共支出分析、公债的分析、财政政策研究等。特别是其中的财政政策部分对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分析,更是直接引入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有关论述。其他的教科书也不例外。陈共主编的国家教委核心教材《财政学》(1991)也表现出类似特征。这些现象表明传统财政学内部开始出现新的分化与综合。“新”主要体现在对西方财政学的借鉴上。但毋庸讳言正是因为这样的“新”导致传统财政学基础理论与具体分析的脱节,从而可能推动财政学新的分化与综合。

四、1949年后中国财政学发展的第三次分化与综合:传统财政学与西方财政学的交锋

这次新的分化与综合实际上就是传统财政学与西方财政学的交锋。它肇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提出。在此之后,中国财政学面临着走向何方的选择。笔者将90年代开始的并正在进行当中的中国财政学的变化视为第三次分化与综合。我国是不是有必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学?还是直接引入西方财政学?其中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传统的财政理论在新时期是否仍然适用?这成为传统财政学界特别是主流学派最为关心的问题。社会共同需要论由于它与西方公共财政理论有着许多的共同点,尤其是在“公共性”上的一致,导致它无需像国家分配论那样对西方财政理论那样恐惧。国家分配论者发表了大量关于国家分配论在新时期仍然适用的文章。有的想指出西方财政学的局限性,这主要是指其缺少阶级性而言的;有的则试图将西方财政学包容进来,这主要是想通过国家职能内含的扩大,将纠正市场失效作为国家职能之一,实现中西理论的综合。由于这一过程正在进行当中,我们难以判断最终谁将取得胜利,但无疑以市场经济作为研究起点的财政理论才是有生命力的理论。国家分配论与西方公共财政学有着较多的差异,在对二者的综合当中,出现的排斥效应可能不是暂时的,而是永久性的。当然这种观点是否成立还要取决于实践和理论的发展。从最能反映对财政学的基本看法的教科书的编写来看,已有全面接受西方财政理论观点的著作。这代表了理论发展的一种取向。这些著作抛弃原先的一些教科书在借鉴西方财政理论时所采取的遮遮掩掩的做法,(注:例如,在对公债问题进行分析时,部分著作一直不敢承认我国实行的也是赤字财政。)而全面系统地接受了西方理论。全面接受西方财政理论的教科书出现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最早在这方面作出努力并有较大影响的著作当推平新乔的《财政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1992)。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提出之后,这一趋势得到进一步加强。这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蒋洪等的《财政学教程》(1996)。该书与以往众多的财政学教材相比,在结构安排、理论方法、论述范围等方面有了重大的改变,但该书作者在“前言”中指出,这样做并非为了标新立异,而是认为该书所包含的内容是中外理论界长期发展所取得的成果,他们只是按逻辑关系作了整理。该书虽名为“财政学教程”,但其内容与其他冠名“西方财政学”的教科书内容极为相似,这实际上表明了作者对财政学发展取向的一种看法,即不再区分中方和西方财政学,而且财政学应该就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形成的财政学。这也表明了作者对于我国传统财政理论的一种看法,即没有必要坚持原有的理论。

王传纶和高培勇在他们所著的《当代西方财政经济理论》一书的“前言”中指出,财政理论框架的构建存在两种可能性。他们认为,“一是以我国从90年代跨越下世纪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为背景,建立中国社会主义财政理论的框架,吸收西方有用的观点,形成体系;这样做的好处是与我国财政工作实践的结合较为密切。二是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写一本规范性的财政理论著作,不必冠以中国两个字,也无须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语;这样做的理由是:我们深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将是目前不同社会制度下,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终究要走向的目标”(王传纶和高培勇,1995,前言6页)。由此他们得出财政理论框架的建立最终取决于实践的结论。

叶振鹏和张馨(1999,48-51页)对社会再生产理论在财政学中的深化作了进一步的分析。他们认为,由于社会再生产已不仅仅是物质产品的生产,非物质产品的生产所占比重大幅上升甚至在国内生产中已占绝对优势的实践要求讨论社会再生产时必须超越马克思传统上的物质生产范围。在分析社会再生产中非物质生产活动与公共财政的问题时,他们还结合市场失效等理论进行研究。这也体现出一种试图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与现代西方经济理论综合的愿望。

从正在进行的财政学的分化与综合过程可以看出:分化与综合的程度已经加深,即分化与综合不再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内部,而更多地放眼世界;不再简单地抛弃某种理论而接受另一种理论,而是更多地看理论内在的东西,有选择地进行。这次分化必将导致中国财政学的进一步综合。(注:笔者曾经提出在社会共同需要论的基础之上发展公共财政论的观点,这可能是中西财政理论综合的最终结果。(杨志勇,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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