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深入学生心灵——法制教育融入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制教育论文,思想政治论文,课教学论文,几点思考论文,心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一节思想政治课上,政治老师批评了一位课堂上不认真听讲的学生,结果该生觉得自尊心受损,于是进行报复,把老师的自行车轮胎气全部放光并用钉子扎坏。这种报复行为一方面伤害了师生的情感,另一方面反映了当前青少年容易冲动、暴躁、不计后果的盲目行为。在学校里一些学生在处理同学间的矛盾时,喜欢“私了”,如在与同学打架、口角中,一旦吃了亏,不是通过学校、社会、家庭的途径来解决,而是叫一帮校外的人来帮忙,使事情变得更加复杂,有时超越了法律的界限。
由此可见,目前学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仅是道德缺失方面的问题,更有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进入本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已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青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而在一项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知多少”的调查问卷中,近90%青少年(在校)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近10%的青少年,对法律知识了解一点,98%的犯罪青少年对法是空白。针对当前这种令人担忧的现状,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势在必行,而作为基础性学科的思想政治教学,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也尤为重要。思想政治学科是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最基本、最基础的学科,是学校德育的主导渠道,是指导学生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如何做人、如何生活、如何适应社会的一门基础性学科。但从当前青少年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法律知识匮乏、法制意识比较淡薄的现状来看,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特别是积极守法应该成为当前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思想政治课作为德育的主导渠道,理所当然应成为法制教育的主阵地。
笔者结合平时的课堂教学实际,认为把法带入思想政治教学课堂,让法深入学生心灵,应该着重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把法律知识的传播融合进思想政治课教学
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中包含哲学常识和经济常识、政治常识。在讲授这些课程时,在讲授哲学和经济学等课程时,看似和法律知识无关,但实际上,各学科都是相互联系的,我们不能就哲学谈哲学、就经济学谈经济学,而是应该联系学生实际、联系当前社会生活等客观情况进行深入浅出的授课,这样学生才会有兴趣、课堂才会活泼,也才会对学生起到实际教育意义。法律知识也理应成为思想政治课联系实际进行教学的重要内容。例如:从哲学常识的第一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我请四位学生上讲台,在黑板上各自写下一个“人”字,对于每个学生写一个“人”字,大小、形状各不同,于是我引导学生思考每个人的人生恰如写出的人字一样,各不相同,但是共同点就是象写出的字一样要堂堂正正做人,而如何堂堂正正做人,尤其做一个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就要遵守社会规范——法律。
在讲授哲学常识“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时,我结合《刑法》的相关具体条文,列举一些典型的案例,如利用职权挪用公款、贪污等的犯罪行为,引导学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青少年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处在选择人生道路的关键时刻,更应当注意这个问题。我举出大量的事实材料告诉学生,一个人的堕落变坏绝2不是偶然的,决不是“一下子”就变坏的。一个人堕落变坏,往往是从一首坏歌、一本坏书、贪小便宜、小偷小摸等小事打开缺口,以至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因此,我们决不能对小错误小缺点抱无所谓的态度,必须防微杜渐,把坏思想、坏习气、坏作风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一个人变坏是由于不能防微杜渐,而一个人成长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也有一个艰苦磨炼的量的积累过程。徐虎同志所从事的活动也是我们大家天天遇到的、时时看见的“小事”。而徐虎同志的高尚品德正是由一般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十分平凡而细小的一件件为人民服务的小事情所体现的。
在讲解经济常识《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时,列举了大量的商品侵权的例子,如果学生在超市买了过期的食品、当发现所买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当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鼓励学生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前一段时间发生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及其引发的奶制品安全事件,又给了我课堂教学进行法制教育的素材。比如我在讲经济常识《市场经济的法律保障》时,我就把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既作为一个经济事件,又作为一个典型法制事件来进行分析和阐述,引导学生认识市场经济其实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制的意识,没有一种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市场经济的秩序就会遭到破坏,从而引导学生从维护市场经济的角度维护法律、遵守法律。在讲授政治常识时,我也引用这个案例,让学生认识到惩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推进了我国行政问责制的进一步落实,并引导学生从维护政治稳定、推进政治民主的角度,充分认识守法的重要意义。
二、把法律意识的培育融合进思想政治课教学
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若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融入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而从娃娃抓起,就要让中小学生从小就树立遵守法律、绝不逾越法律的信念和意识,从小就在心灵中树立法律神圣,每一个人都应该抱着敬畏之心的意识。因此,我感到在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应该重点对中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育。例如,在政治常识“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让学生上网查找“三鹿奶粉事件”,看到由于食用添加三聚氰氨的奶粉而造成对消费者的损害,同学们不禁义愤填膺。通过这个案例的教学,引导学生认识到这起案件不仅是严重的违法犯罪事件,同时也是对人类道德和人性的践踏,引导学生认识到,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也是道德所禁止和谴责的行为,从而引导学生要想做一个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人,首先就要遵守法律,这是我们做人、做一个好公民的底线。
再比如,在讲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时,学生对这些与自己生活密不可分的权利和义务却知之不多,一方面不知道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不懂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不知道自己应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正是由于学生的“不知道”和其生理和心理的不成熟,就可能会做出违背道德或法律的事情。所以,为了使学生通过学习本节内容,进一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应该承担的义务,能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责任意识特别是宪法的意识,于是我在教学中设计了“知识大擂台”,让学生阅读教材后,分组交流,每组派代表来讲自己知道的一些公民权利,要求能简单举例。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进一步了解公民的权利,同时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体会公民的权利的广泛性,增强学生对公民权利的理解。在学生自由发言的基础上,教师给予必要的补充,并将答案分别写在黑板上。教师可以让学生各自阐述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应当履行哪些义务。通过这样的生动教学,引导学生明白自己之所以能够享受教育等各方面的权利,主要是因为有宪法的保障,如果没有宪法的规定和保障,就不会享受到这样的幸福生活,从而自觉增强宪法意识,提高宪法在学生心中的地位。同时,我还设计“法律鼓励做的、法律要求做的、法律禁止做的”三个内容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的画面,让学生加以区分,从而明确感知哪些行为是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使学生理解和体会教材中的道理,从而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转化为学生发展的内在需求和自主选择,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发展。
另外,在讲授政治常识时,还专门谈到了国家公务员的职务犯罪问题,通过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告诉学生任何一个人对法律必须抱有敬畏之情,绝不能心存侥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神圣的法制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抱着敬畏之心,严格遵守、绝不逾越。如果像那些职务犯罪的国家公务员那样,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做的事是“天知、地知、我知”,那不仅是违背了自己做一名公务人员的良心,而且也必然遭到法律的严惩。
三、坚持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紧密融合
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法制教育,不仅仅要在课堂上进行,还要结合课堂教学实际,让学生走进社会,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体会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比如,布置作业让学生去参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上海市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之一),通过参观,可让学生了解法院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感受法院特色文化氛围,宣传法律知识,强化法制意识。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让学生在旁听庭审中感受法律的尊严。组织学生参观监狱、劳教场所,让学生听犯罪和劳教人员的现身说法,引导学生感受自由的可贵和失去自由的痛苦,引导学生认识到法律的底线决不能践踏,否则受到法律制裁的就是自己,失去自由的人也是自己。我还在教学中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在其中担任不同的角色,如法官、律师、原告、被告等,通过案件的参与和讨论,引导同学们更加深刻地体会法律、运用法律。
同时,通过对学生日常生活行为进行分析,引导学生深刻认识法就在我们身边,遵守法律和我们的社会生活实践息息相关,从而从更加理性的角度深刻认识如何进一步做守法的公民。比如,我们整天在课堂上反复强调要树立一种守法的意识。但当我们对学生进行有关调查时,却发现相当部分同学都有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现象,就此问题,我们在课堂上展开了讨论。我告诉同学们遵守交通法规、不乱穿马路也是守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一开始同学们听到我这样说,很不以为然,认为乱穿马路是小事。但通过对具体交通法规条文的解读,让同学们认识到原来乱穿马路、乱闯红灯也是违法,一些同学大吃一惊,原来“我也是违法者”。我随之进行深一步的教育,告诉同学不仅要在思想上树立守法的意识,关键是要在实践中落实,要做“知行统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