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道德概念内涵的缺陷与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构论文,缺陷论文,内涵论文,道德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道德,是具体的、历史的。人们总是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5页。)。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必然推动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在社会转型期,尤其如此。我国正在实现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这场深刻变革必然引起政治生活、经济状况、思想观念的根本转变,也必然引起人们道德观念的进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行道德概念内涵的缺憾日益明显。重新界定和丰富道德的内涵,形成适应新形势的道德观,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忽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现行道德概念内涵的根本缺陷
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这是道德概念的权威的界定。忽视和遗漏了调整人与自然界关系的行为规范,是这一道德概念的重要缺陷。现行道德概念忽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有其社会历史根源和认识论根源。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和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生产关系比较直接的反映。“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4页。)。道德观念的变革是由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决定的,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最终决定的。马克思说过:“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44页。 )人的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其中最重要的是生产关系。为了调整这些关系,使社会有序、稳定和发展,每一个时代都有其与之相适应的道德。由于生产力水平和人们实践范围的限制,长期以来,道德关注的是人们之间以及人与社会的关系,而忽略了人与自然界这一基础性的关系。
人类对自然界的关系,经历了三个重要阶段。古代农业文明时代,是人类崇拜、顺从自然的阶段。从以石制工具为标志的原始社会,以青铜器工具为代表的奴隶社会,到以铁制工具、手工工具为代表的封建社会,人类处于农业文明时代。在这一时代,由于生产力和科学不发达,人们无法解释各种自然现象,无法抗拒各种自然灾害,人们对自然界更多的是迷信、崇拜。从远古的图腾崇拜到近代的祈雨祭天,从西方的上帝创世说到中国的盘古开天地,无一不反映了人们对自然界的崇拜、迷信和顺从。因此,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上,道德更多的是同宗教迷信融为一体。
近代工业文明时代是人类主宰、征服自然的阶段。以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为标志,人类进入了工业文明时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日益增强,在处理人与自然界关系时,认为人应该主宰自然、改造自然,大自然是为人类服务的。人天对立,但人定胜天。工业文明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人类改造、征服自然的能力,使人类欢欣鼓舞,在地球上到处打上人类意志的印记。在处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时,道德失去了应有的地位。人们认为,只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国家的富裕,对自然界的一切改造、征服都是道德的。实现现代化的急切愿望,使得各个国家形成了近代以来单纯注重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观。这种片面发展观不仅造成经济与社会、文化的紧张对立,而且破坏了人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土地资源不合理开发造成森林面积锐减,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气候恶化;水资源过量采用使水资源枯竭,城市供水困难;掠夺式开采使生物种类急剧减少,破坏了生态平衡;资源紧缺,能源浪费,环境污染,加剧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人类今天与未来之间的矛盾。
严酷的现实迫使人类不得不进行历史的反思,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是自然界的主人、人类可以为所欲为地主宰自然这种观念被无情地粉碎了。现实告诉人们,人类仅仅是自然链条上的一个环节,人类必须爱护自然,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界的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忽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忽视对人改造自然界行为的道德规范,是现行道德概念的重大缺陷。
二、历史的反思和严酷的现实要求重新构筑当代道德概念
当代信息时代是人类与自然界和谐发展阶段。新技术革命的浪潮和科学技术的空前发展,使人类步入了信息文明时代。现代交通业的发展和信息产业的崛起,使人类缩小了空间,工业文明引起的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冲突、人类今天与未来的矛盾,使当代人不得不追溯历史,吸取历代先哲关于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的智慧之光,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
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基础的关系。人类步入工业社会以来,人们往往使这种关系变成了狭隘的为一己私利的一次性关系,从而引起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异己化,造成了自然界对人的报复和惩罚。早在100多年以前, 恩格斯就深刻地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因此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83~384页。)
历史的教训和严酷的现实迫使当代人用道德的眼光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界的关系。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一些学者开始批判、反思历史,提出了生态伦理学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英国学者莱昂特在他的《大地伦理学》一书中明确提出:人类应重新确定自己在大自然中的地位,人类应与其他动植物和平相处。20世纪中叶兴起的生态伦理学认为,要真正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必须承认自然界固有的权利即自然权利。每一种生物都在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信息交换中发挥着自己的特殊功能。因此,从宇宙宏观的角度看,任何生物与人都是平等的,是平等权利的主体。如果说权利问题上的性别歧视、阶级歧视、种族歧视不合理的话,那么物种歧视也同样不合理。权利主体从部分人拓展到所有人,从人拓展到人之外的自然,这是文明和道德的重大进步(注:刘湘溶、李培超:《承认自然权利是文明与道德的进步》,《求索》1997年第4期。)。1981年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莱斯特·R·布朗出版专著论证“建设一个持续发展的社会”;1989年5 月联合国环境署第15届理事会发表了“可持续发展的声明”;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了《21世纪行动议程》和《里约宣言》,号召各个国家制定适合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策。我国也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正式宣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要求人类同自然界和谐发展,在合理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使今天的发展为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然而,在传统的道德观和市场经济的趋利功能影响下,一些个人、企业、单位及至一些国家,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农场乱伐森林,矿山乱采矿产,工厂乱排污水,农民乱扔地膜,居民乱扔垃圾。这些问题,不仅涉及法律,而且涉及道德追求、价值评价、道德规范和道德实践的各个方面。中国虽然跨越了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但正处于并且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用一个相当长的阶段,去实现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这是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我们决不能重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我们必须十分注重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发展。治理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固然需要法律的规范,但更需要道德规范的维系。因为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比法律更宽泛。适应时代的要求,重新构建新的道德概念,把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作为人生道德追求和道德评价标准,把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作为人们的基本道德规范,这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
三、重构道德概念必须吸收传统文化和当代文明的优秀成果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弘扬东方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精神,吸收当代文化的优秀成果,是建构当代科学道德概念的客观要求。
要科学界定当代道德概念,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无产阶级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的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道德的起源、本质、特点及规律,是我们科学界定当代道德概念的理论指南。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为我们提供了科学方法论,是我们科学建构当代道德概念的理论保证。
要科学界定当代道德概念,必须继承、发展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宝贵遗产。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观,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天人合一”,既是一种宇宙观,又是一种道德观。天人合一的含义多种多样,笔者赞同季羡林的观点,“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我们人类。天人关系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天人合一就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中庸》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人与天地本为一体,当然要行中和之道,让天地事物各就其位、繁衍生息,而决不伤害他们。儒家认为:“天地之大德曰生。”把善待宇宙间的一切生命,让天地万物永葆生生不息之活力提到大德的高度,奠定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重要思想基础。儒家讲“仁”,“仁”不仅包含了对人的爱,所谓“仁者爱人”,而且也包括了对自然界的爱,所谓“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人作为道德的主体,应主动和谐万物,使天人合一,达到化育万物之目的。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家园,万物都是人类的朋友。仁德之人要“仁民而爱物”,使宇宙万物与人类和谐发展。“天人合一”这一儒家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表现出对宇宙的普遍关怀。道家也强调人与自然界的和谐统一。道家崇尚自然,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有自然之意,“道”就是天地万物的自然之性,一切要顺其自然,安于自然之性。天道无为而无不为,人应效法天道,与天合德,把握道体,显扬道心,达到“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庄子说:“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注:庄子:《齐物论》。)他推崇的神人、圣人、真人,就是这种与天地并生、与万物为一的天人合一者。“天人合一”这一中国传统文化普遍提倡的最高精神境界,要求我们不仅要保持社会的有序,而且要与自然界和睦相处,追求一种人与自然界、人与人、人与自身的有序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思想,对于我们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建构当代科学的道德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对“天人合一”评价也必须实事求是。恩格斯说过:“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注: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8 页。)依据这一原理,我们一方面大可不必把先人的认识说得过于圆满,似乎他们已经预见到当今的生态危机,甚至创立了环境伦理学,只有“天人合一”才能救治西方思想的弊端;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从当今时代条件出发,来弘扬天人合一遗产中的优秀成分(注:沈铭贤:《从“天人感应”到“人天感应”——“天人合一”的古今命运管窥》,《哲学研究》1997年第10期。)。
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到近代工业革命之后的“天人相分”,再到当代人重新主张的“天人合一”,是一个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前进上升过程。在农业文明时代,由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建立在人对自然的崇拜、顺从乃至迷信的基础上。正如培根所说:“人是自然的仆役和解释者。”这一时期的“天人合一”思想,虽然闪耀着智慧之光,但从总体上仍具有朴素、猜测的性质。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的关系进入天人相分、人定胜天的阶段,正如康德所说:“人为自然立法。”人类征服、改造自然带来了巨大的物质文明,也遭到了自然界的报复。从信息时代开始,人类将步入生态文明时代。人是自然界的朋友,人与自然界重构“天人合一”的崭新关系。这种“天人合一”是建立在科学高度发展、对自然规律充分把握基础之上的“天人合一”。不是历史的简单回归,而是更高基础上的回复。在人与自然界关系问题上,从崇拜、屈从自然到主宰、征服自然,再到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这是人类社会走向更高文明的重要标志。
建构当代道德概念必须充分吸取生态伦理学的优秀成果。“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21页。 )。当代生态伦理学研究的优秀成果,为我们建立科学道德概念提供了坚实的科学基础。其一,当代生态伦理学,揭示了生态伦理、环境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现代生态伦理学,运用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生态学等新兴科学理论,揭示了自然界是一个由诸多子系统构成的生态系统,如果其中一个子系统乃至一个要素受到干扰或破坏,就会出现扩散性、流动性蔓延,破坏整个生态平衡。工业革命、信息革命使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空前提高,市场购买力的提高和市场利润最大化的驱使,又使人们拼命抢占可见资源,以最粗放的方式掠夺资源,加剧了资源紧缺与环境污染。人类生产能力及其对环境的破坏能力变得空前之大,以致这种影响不论由谁造成,发生在何处,都会殃及整个地球。生态、环境、资源问题已成为危及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焦点问题。其二,当代生态伦理学对环境、生态、资源问题的伦理思考,使人类重新反省人与自然的关系,引发了对以往“人类沙文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的批判,把伦理道德推广到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各个方面。认为一切生物都应和人类一样具有同样的生存权利和价值,人与自然界应重新结盟,建立天人一体、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其三,当代生态伦理学提出了环境价值、环境道德、生态伦理概念,论证了生态伦理学的内容、方法和原则,如整体、恒久、洁净、审美原则(注:臧乐源、张胜生:《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思考》,《理论学刊》1998年第2期。)。现代生态伦理学的这些研究成果, 虽然其中存在道德主体泛化等问题,但它引发了道德领域的一场革命,成为20世纪人类文明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其意义影响深远。
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和现代生态伦理学的优秀成果,为我们建构当代科学的道德概念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四、当代道德概念重新建构的三方面内涵
道德发展的总趋势是进步的,这种进步性,归根到底来源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性。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文明的飞跃,特别是我国由传统市场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必然推动道德的进步。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需要道德的维系和支撑。因此,我们必须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原则,扣住时代脉搏,继承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吸收当代世界道德建设的精华,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道德观。这种道德观认为,道德是调整人们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和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当代道德概念的内涵有三个方面:
第一,道德是调节人们之间主要是个人与他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生来首先要处理的基本关系。道德的调节功能和稳定功能,主要表现在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是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一个人要实现其物质和精神的追求目标,其行为和结果必然影响他人和社会。因此,个人在处理与他人关系时,必须以社会道德规范约束和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乃至社会整体利益相一致,从而保持社会的有序、稳定。
第二,道德是调节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生来就要面对和处理的基本关系,也是需要道德调整、协调的重要关系。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我们要发扬中华民族“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优良道德传统,弘扬共产主义道德,实践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引导全社会成员以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使整个社会和谐、有序、健康地发展。
第三,道德是调整人与自然界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人们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是否属于道德范畴,这是学术界不同意见争论的焦点,也是当代道德概念与现行道德概念的根本分野。当代生态伦理学虽然赞同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道德概念,但由于失之偏颇,也就不够科学。现代生态伦理学反对“人类沙文主义”,主张一切生物和人一样具有自己的价值和权利,主张将道德行为的研究从人与人之间推广到人与自然之间,要求人的行为要符合自然界的利益。这种理论,把人类和自然界当作是并列的二元或多元主体,这不仅在理论上导致了伦理学的非主体性,而且在实践上,把伦理规范置于人兽之间,为许多人兽之间的变态行为提供了理论根据(注:丁立群:《人类中心论与生态危机的实质》,《哲学研究》1997年第11期。)。还有一种观点虽然承认生态环境的伦理学性质,但坚持认为伦理学就是研究人际关系的一般规范和准则的学科,“伦理”、“道德”是适用于人与人之间价值关系的概念。人如何对待自然界,实质上是人类如何对待自己的问题,是人类的部分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现在与未来之间的关系(注:李德顺:《从“人类中心”到“环境价值”——兼谈一种价值思维的角度和方法》,《哲学研究》1998年第2期。)。尽管两种观点针锋相对, 但都有其合理成分,都从不同角度承认了生态、环境的伦理学意义。笔者认为,调节人同自然界关系的行为规范应当而且必须纳入道德概念的内涵之中。
首先,道德作为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理应包括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行为。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无论是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实践(在阶级社会中主要是阶级斗争)还是科学实验,都是在生产实践基础上产生并最终为生产实践服务的。所以,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是人的最基本的行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日益增强,人改造自然界的行为日益广泛,自然界中生态、环境、资源问题的伦理学性质日益突出,道德对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的规范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紧迫。因此,道德应当而且必须包括调整人与自然界关系的行为规范。
其次,道德之所以包括人对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还因为环境道德是整个人类道德的基础、环境是物质的,是第一性的东西,没有环境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人类便无法生存与发展。既然环境是人类赖以存在的基础,那么,环境伦理学也就是人类伦理学的基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建立在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基础上的。如果人们不首先解决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以高消费的方式对自然界进行贪婪的掠夺,从而破坏了人类自己以及后代赖以生存的基础,这是最大的不道德行为。而传统观念认为,道德是调整人与人之间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人和人的行为规范,纯属社会范畴。我们必须突破这种陈旧的道德观念,把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推广到人对自然界的行为规范(注:黄顺基:《论环境与人问题的三个层次》,《文史哲》1997年第6期。)。
最后,从实践上看,道德归根到底是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一定经济基础服务的,把人对自然界的行为规范纳入道德概念的内涵,也是实践的需要。当前,环境、生态、资源问题已成为危及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焦点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加剧又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异化关系时曾经指出,由于私有制和分工导致了人与人、人与社会利益的分裂和对立,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导致了社会竞争的无政府状态以及与此相匹配的人对自然索取和占有的无政府状态。当代环境问题涉及的是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问题,不可能靠强力解决,只能靠一种公正的伦理学原则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规范、协调。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转制的关键时期,环境、生态、资源问题日益严峻。正如李鹏同志在全国第四次环保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的:“如果经济发展了,人们手里钱多了,但呼吸的空气是不新鲜的,喝的水是脏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环境是被污染的,那并不是真正的现代化。”因此,把人对自然界的行为纳入道德规范,建立当代科学的道德观,是世界形势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客观要求。
把人对自然界的行为规范纳入道德概念,并不会导致道德主体的泛化或颠倒。因为人对自然界的行为,仍然是以人而且只以人为道德主体。正如人偷树是不道德行为一样,人在自己地里砍伐森林或排污,也是不道德的行为。虽然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归根到底是人类的部分与整体、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但并不直接等同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对自然界的行为,是维护生态平衡、造福当代人,还是污染环境危及人类;是把一个富有、洁净、美丽的大自然留给后代,还是把一个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破烂不堪的大自然留给后人,这难道不是一个重大的道德问题吗?为了人类子孙后代的健康幸福,为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实现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发展。这不仅要依靠法律的强行制约,而且更需要道德的有力调节。
综上所述,时代的前进、科技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要求我们克服现行道德概念忽视人对自然界关系的根本缺陷,加强人与自然界关系问题上的道德约束,建立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界和谐发展的新型道德观,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两个文明的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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