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西藏:从民俗到小说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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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伪自由书·推背图》记述了一个笑话:某甲将三十两银子埋在地里,怕人知道,立木板写道:“此地无银三十两。”隔壁阿二见此将其掘去,并在木板反面添上一句“隔壁阿二勿曾偷。”成书于道光年间的《龙图耳录》第40回用过“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俗语,可见此笑话产生尚早,但究起于何时?不得而知。唯埋金藏银与掘藏之事,大量见诸历代典籍,尤以各类小说为多。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小说与民俗关系之密切,摭而议之,亦可博一粲。

一、埋金藏银之种种情形与掘藏风俗之演变

埋金藏银的始作俑者为谁?殊不可考。《淮南子·泰族训》说:“舜深藏黄金于崭岩之山,所以塞贪鄙之心也。”但这与其说是“藏”,不如说是“弃”。另外,古代丧葬例用金银珠宝殉葬,而“藏”有一义即为墓穴。故所谓掘藏,原指盗墓。《淮南子·人间训》曰:“夫再实之木根必伤,掘藏之家必有殃,以言大利而反为害也。”高诱注:“谓发冢得伏藏,无功受财。”按,《文子·符言》亦有类似说法,不过,“掘藏之家”作“多藏之家”,既与“再实之木”相对,又合《老子》“多藏必厚亡”之意。《淮南子》或抄传有误。唯其所言掘藏,与高注印证,殆亦当时事实。而如此掘藏,历代不绝。袁枚《子不语》卷9 《掘冢奇报》尚记杭州朱某,以发冢起家,甚至设乩盘预卜其藏,乃遭奇报。

但是,掘藏在后世主要不指盗墓,《搜神记》卷18《张奋宅》颇具代表性,略谓巨富张奋,衰老财散,卖宅与程应。应入居,举家病疾。转卖何文。文先独持大刀,暮入北堂中梁上。至三更竟,有黄衣、青衣、白衣者出现。询之,分别为金、钱、银也,各藏地下。及晓,文按次掘之,得金银五百斤,钱千万贯。由此大富,宅遂清宁。”富人宅邸,或有遗资,自属情理之中,而何文不惧凶宅,独得掘藏。举手之劳,而致巨富,遂使后世中国人常生此梦想。其绵延不断,渐成民俗信仰,足称奇观。

为明原委,仍从埋藏者说起。既安全方便,又能备不时之需,这是埋金藏银的一般动机。《晋书》卷95《隗照传》即谓照“藏金以待太平”,其妻五年后才掘出。清初小说《麟儿报》叙毛羽家遭火灾,“喜得官资黄白之物,却埋藏地下”,旋即恢复,亦属此例。不过,深究起来,原因却并不单纯,有根于社会的,也有出于个人特殊想法的。从社会方面看,战乱年代,兵匪横行,埋金藏银是为免招抢掠。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中《重窖》称:“自兵火以来,人家凡有窖藏,多为奴仆及盗贼、军兵所发,无一得免者。独闻一贵珰家,独有窖藏之妙法,须穿土及下,置多物讫,然后掩其土石,石上又覆以土,复以中物藏之,如此三四层,始加甃砌。异日或被人发掘,止及上层,见物即止,却不知其下复有物也,多者尽藏于下。”如此深藏秘隐,可谓费尽心机。另外,清初小说《清夜钟》第六回也曾叙及明清之际官军只晓得掘人家埋藏。

然而,即使在太平时期,埋金藏银者也不一而足,其动机往往各不相同。贪婪聚财而生性吝啬者最多。《魏书·崔玄伯传》即有平昌太守“家巨富而性吝啬,埋钱数百斛”的记载。小说中也多有之。《聊斋志异·宫梦弼》篇末附故事辛辣讽刺此辈愚者:

乡有富者,搜算入骨,窖镪数百,惟恐人知,故衣败絮,啖糠秕以示贫。……暮年,日餐榆屑一升,臂上皮摺垂一寸长,而所窖终不肯发。……濒死,欲告子。子至,已舌蹇不能声,惟爬抓心头,呵呵而已。死后,子孙不能具棺木,遂藁葬焉。呜呼!若窖金而以为富,则大帑数千万,何不可指为我有哉?愚己!清康乾时龚炜《巢林笔谈》卷4 《埋金大愚》还从货币流通特性嘲讽埋金积财者。

另一类较常见的埋金藏银是为了私蓄或争夺家财而秘藏之。《太平广记》卷405引《稽神录·邢氏》就有“其妻窃聚钱, 埋于地中”的描写。宋洪迈《夷坚支丁》卷6《证果寺习业》中, 又有亡魂诉于友曰:“吾亡后,妻即改嫁,稚子懦弱,殆无以食。吾生时积馆舍所赢白金二百两,埋于屋下某处,愿为语吾儿发取以治生,切勿令故妻知。”想来其夫妇久失信任,才有此生前埋金、死后密告之事。与此类似,《古今小说》之《滕大尹鬼断家私》中倪太守老夫少妻,甚为前妻长子忌恨。太守预感其身后少妻及幼子必为长子所侵凌,却又不完全相信少妻从一而终的誓言。遂将部分钱财深埋地下,暗留遗嘱于画轴,以待清官公断。其处心积虑与遗产争夺同步揭示,足见当时人情世态。

还有一类埋金藏银是为子孙或家人长远计,不得不暂时隐瞒财产。《警世通言》之《桂员外穷途忏悔》即写道:“父亲施鉴是个本分财主,惜粪如金的。见儿子挥金不吝,未免心疼。惟恐他将家财散尽,去后萧索,乃密将黄白之物,埋藏于地窖中,如此数处,不使人知。待等天年,才授与儿子。从来财主家往往有此。”后一句可见其普遍性。《聊斋志异·李八缸》中富翁李八缸临终分金二子,兄八弟二,因为他认为人生苦乐,皆有定数。次子方享妻贤之福,不宜再助多金,以增其过。后次子妻儿相继殂谢,山穷水尽,乃梦其父告以窖金。为父若此,可谓用心良苦。

除了父替子孙谋算的,《警世通言》之《赵春儿重旺曹家庄》还写了妻为夫谋算的。原为妓女的春儿为帮助败家子的丈夫重新做人,虽有巨资,秘而不宣,艰苦度日。待丈夫有志为官时,她才把埋了十五年的千金发掘出来,助夫成功,堪称贤妻典范。

盗贼为隐匿赃物而埋金藏银者,小说亦多有描写。《夷坚志补》卷5《楚将亡金》就有偷银埋窖的细节。 明钱塘散人安遇时编《包龙图判百家公案》第32回《失银子论五里牌》、清石成金《雨花香》第31种《三锭窟》等也笔涉盗贼埋银事,说明这并非偶然。

以上诸种情形,只是概括言之。实际原因,各不相同,埋而藏之,意在防备将来,而将来之不测,每出埋藏者意外。所以,金银落入他人之手,在所难免。恰如宋张端义《贵耳集》下引古语曰:“饶君且恁埋藏却,煞有人曾作主来”(清金埴《不下带编》一亦有此语)掘藏者既代不乏人,遂成普遍心理。

唐初骆宾王有诗《畴昔篇》曰:“穷途行泣玉,愤路未藏金”清陈熙晋注谓此用隗照藏金典故。冷僻中愈见其忧愤。

宋代,掘藏已成风俗。苏轼《仇池笔记》卷下《盘游饭谷董羹》曰:“江南人好作盘游饭,鲊脯脍炙无不有,埋在饭中,里谚曰‘掘得窖子’。”此种饮食,正表明了大众的期待。佚名《嘉莲燕语》又载:“吴俗迁居,预作饭米,下置猪脏共煮之。及进宅,使婢以箸掘之,名曰掘藏,阖门上下俱与酒饭及脏,谓之散藏,欢会竟日。后人复命婢临掘向灶祝曰:‘自入是宅,大小维康;掘藏致富,福禄无疆。’掘藏先祭灶神然后食。”则风俗已成信仰。另按,此书未见传本,上文乃据陶宗仪编《说郛》转录。清翟灏《通俗编·货财》谓出《采兰杂志》,不知何据。《说郛》本《嘉莲燕语》紧承《采兰杂志》,恐其失于检查;又删割原文,实不足凭。而《辞源》、《汉语大辞典》、《中文大辞典》等皆从《通俗编》,辗转传讹,不可不辨。

宋沈括《梦溪笔谈》卷20还有一条记载,与此相映成趣:“洛中地内多宿藏。凡置第宅未经掘者,例出掘钱”并称某人掘藏所得,正如买第所出金价,“掘钱”亦在其数。买房居然要出“掘钱”,真匪夷所思。但已成例,则足见其普遍。

元代有关材料不多见。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7 《黄巢地藏》叙宋宗室子家苦贫,而掘得黄巢埋金银,竟遭当道勒索,颇具社会意义,亦可见元人于掘藏并未绝望。又郑廷玉杂剧《看钱奴》也有掘藏情节(《拍案惊奇》之《诉穷汉暂掌别人钱》袭用这一故事)。

明代,“掘藏”几乎成了发财致富的代名词。即以“三言”为例,不但有多篇涉及此类情节,更常用此词,如《古今小说》之《杨八老越国奇逢》:“乞食贪儿,蓦地发财掘藏。”《醒世恒言》之《张廷秀逃生救父》:“只道他掘了藏,原来却做了这行生意,故此有钱。”同书《一文钱小隙造奇冤》:“共得了十二文,分明是掘藏一般。”《徐老仆义愤成家》:“莫不做强盗打劫的,或是掘着了藏?”“都传说掘了藏,银子不计其数。”《杜子春三入长安》:“也有说他祖上埋下的银子,想被他掘着了。”“掘藏”一词如此频繁地使用,也反映明代中期以后追金逐利的社会心理。更值得注意的是,明末清初还出现了所谓“藏神”(详见第三节)。

清代,李渔《十二楼》之《三与楼》中说“只有买屋的财主,时常掘着银藏”。《聊斋志异》中也多有掘藏描写。《宫梦弼》写到宫梦弼喜与柳芳华之子戏,常“与发贴地砖,埋石子,伪作埋金为笑。屋五架,掘藏几遍。”埋金与掘藏竟成了一种儿童游戏,也可证明此风俗影响之深入。又《八大王》叙鳖精为报冯生放生之恩,口吐小人,按入其肤,冯生由此目最明,“凡有珠宝之处,黄泉下皆可见,”屡次掘藏,与王公埒富。蒲松龄最能洞察人心,这一想象虽奇,恐怕也道出了许多人的心愿。

近代以来,掘藏心理犹未减弱。史襄哉《中华谚海》等谚语集中都有“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来做和尚”民谚,把掘藏当作人生中一个阶段的典型心态。在鲁迅故乡绍兴,民间演剧开场戏,常有一出《掘藏》的表演,对此,周遐寿(作人)、周建人关于鲁迅故家的回忆录分别都有记述。这一表演形式既是民间掘藏致富心理的体现,又会促进这一心理的衍生。

随着现代银行业的发展,加上人们居住环境的变化,把钱币埋藏起来的事,只间或见于偏远农村;而掘藏之事,仍时有报道,甚至引发官司。所以《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挖掘、发现埋藏物、隐藏物的权益,都有明确说明。

二、道德化和神秘化:民俗与小说的契合

有关掘藏的材料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它与人的道德品质密切相关;二是往往带有神秘色彩。以下分述之。

先看道德化。敦煌变文中,有一篇《舜子变》,讲述神话传说中帝舜的故事。舜十分孝顺,却屡遭继母陷害。帝释知其孝顺,密降银钱,使其在被逼淘井时掘出。据《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通史》,神话传说中原有舜在井中逃生,却没有掘银事。显然,这是为了渲染孝顺而附会的。不过,在后来的《二十四孝》中,舜也没有掘银事。引人注目的是同为二十四孝中的郭巨掘金。此事初见于汉刘向编《孝子图》(《太平御览》卷411引),敦煌写本《孝子传》等亦载。 明《日记故事大全》卷3较简明:

汉郭巨家贫,养母。妻生一子,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给,共与埋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再得。妻泣而从之。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金上有云:天赐黄金,郭巨孝子。官不得夺,人不得取。幸而“天赐黄金”,避免了悲剧的发生。古代中国人的狡黠亦正在此。既要劝善,就不能置善者于绝境。郭巨埋儿,只在一念之中,却完成了一幕道德喜剧。事实上,在小说的掘藏情节中,“善有善报”也几乎成为定式。

《醒世恒言》之《施润泽滩阙遇友》的掘藏描写就很典型地体现了道德劝惩的意图。施复拾金不昧,勤劳致富,买了一处房产,在挖织机机坑时,挖到一坛米,甚感奇怪。据《警世通言》之《桂员外途穷忏悔》,埋银覆以米,银子不会流失(这一细节或可作为两篇作品同出冯梦龙的旁证)。一般人掘到此,恐怕都会想到掘藏了。而施复不作此想,见出他的老实本份。唯其如此,他才能得到米下千金私藏。后来,他“愈加好善”,很快又买了一所房产,再次掘得更多的藏银。一面是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一面是急切的发家愿望,这两者的结合,构成了新的市民意识。作品的劝善性质正是建立在这一思想基础上的,为古老的掘藏梦想注入了新的血液。

清心远主人《二刻醒世恒言》下函第6 回《龙员外善积愚仙》也叙述了素性好善、广行方便的龙员外掘藏之事。因为藏银原是龙员外的财产,而掘藏又是当着匿资藏银者的面进行的,所以颇有喜剧意味。

《聊斋志异》中也多有此类描写。《邢子仪》中谓邢“家赤贫而性方鲠”。后来,他既得艳妻,又获窖藏,正应了善有善报的观念。《珊瑚》的描写更有趣。悍妇掘藏,但见砖石;贤妇继至,则见土内悉白镪。分而用之,前者所得皆成瓦砾伪金。怒而返还,又变为真金。藏金之有无、真伪,都与人品德相关。

掘藏不仅是对人的品德的奖赏,也是对人的品德的考验。面对意外之财,各人态度不同,最能反映一个人的品德。《世说新语·德行第一》中有一著名故事谓“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不异,华捉而掷去之。”虽然华歆也未留下那片金,但与管宁相比,还是有高下之分的。儒家特重义利之辨,对不贪者恒加赞扬,小说亦复如此。清初市道人编《醒风流》第三回叙落难公子梅某栖身于万寿庵,发愤读书,偶然发掘一坛元宝。但他想到“士君子当见利思义,岂可妄动贪心”,遂将其重新掩埋,并作《银赋》以抒发志向。后来,他贵为丞相,故地重游,才将埋银含蓄说明,作为装佛造殿的布施。《聊斋志异》中《葛巾》描写牡丹花精为报常大用深情,假以私蓄,略施手段,使常掘藏。而常不贪求,只取一半,其余仍掩埋。最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故事的变化,在《滕大尹鬼断家私》中,滕大尹装神弄鬼,在指挥掘藏时,声称倪太守将千金作为酬谢,实际上遗嘱中只说是三百两。滕大尹隐瞒真相,多占了七百两。这样的官,居然被称作“贤明”,可能反映了明代道德观念的变化。他虽然有巧取之嫌,毕竟也为梅氏母子作了主。然而,从传统观念来看,他却很难算作地地道道的清官。因此,《龙图公案》卷8《扯画轴》题材与之相同, 但滕大尹换成了著名清官包公,情况就不一样了。倪守谦遗嘱千金为谢,包公却分文不取,送给梅氏作养老之资。这才是所谓“真廉明”。

掘藏致富,原属梦想,经传统道德观制约,拘谨代替了天真,令人赞叹,却不易让人信服。毕竟梅公子、常大用等人非常人所能及。有趣的是,宗教徒在掘藏时的表现,更为绝决,反而使人容易接受,因为断绝物欲本来就是超凡脱俗的标志。《神仙传》上就说刘安“埋金地中即白日升天”(《太平广记》卷8)后世小说也常有此类描写。 明吴元泰《东游记》第24回《云房十试洞宾》第六试即叙吕洞宾家贫无以供朝夕,“乃躬耕自给,忽锄下见金数十锭,洞宾以土掩之,一无所取”(邓志谟《飞剑记》第二回“钟离子五试洞宾”有相似情节),表现出他的仙家品格。《古今小说》之《张道陵七试赵升》也描写赵升砍柴发现一窖金子,因思出家之人要黄金何用,便将山土掩覆,顺利越过了成仙的一关。小说篇尾诗曰:“世人开口说神仙,眼见何人上九天?不是仙家尽虚妄,从来难得道心坚。”这与其说是弘扬道心,不如说是对俗欲的自嘲。只是同样的题目,既用来考验道德,又用来考验道心,对前者来说,也许确实太难了点。

再看掘藏描写的另一个特点:神秘化。前揭《巢林笔谈》曾说:“财,犹泉也,流则其性,违性不祥,故有埋积日久为怪为祟者。”事实上,大量掘藏故事见于志怪小说就证明了这一特点的存在。具体地看,神秘化有两种显现。首先是埋金藏银的显灵作怪。按照小说所写,金银被掘之前,总有怪异现象出现,而怪异有三:

一是金钱自身显灵。这最常见。前引《张奋宅》即如此。《太平广记》卷405引《岑文本》亦叙岑尝于山亭避暑, 忽有自称“上清童子元宝”者造访,日晚别去,忽不见。岑从其没处掘出古钱一枚,方悟其名号、冠帔和经历,无不关合钱的特征。又如《夷坚支甲》卷3 《姜彦荣》谓姜夜遇一老人,大呼叱之,没于地,因思“是必窖藏物欲出耳”。天明掘之,果得一锭银。《夷坚支庚》卷9 《景德镇妇人》则谓景德镇一巫屡梦妇人二十七辈前拜曰:“愿伏事君家。”后掘得银二十七铤。

二是埋金藏银者的鬼魂显灵。同前书卷1 《守银犬》载:“阊门一民家,以开行为业。其父生前有银数百两埋槛下,生时不及语其子,子不知也。一念不忘,复生为犬,朝夕不去。”又如《夷坚丁志》卷15《张客奇遇》中张客寓旅舍,妓女冤魂告以埋金,也属此类。最奇的是《子不语》卷9《何翁倾家》叙一鬼在冥司积金,附魂告亲家发掘, 惜为他鬼夺去,何翁掘时只得空罐。人世争夺,延及阴间,以理衡之,又不足为奇。

三是护钱神或财神之类显灵。清钮琇《觚剩》卷二《藏金券》叙督学周文山例应左迁,郁居省院,夜梦金甲神称:“吾待君二十余年,床下白金万两,可速取以归,释我典守之责也。”诘朝发其藏,灿然白镪,橐之南返,家用以饶。篇中金甲神即护钱神。

在描写金银显灵时,一般小说多从其外部形态着眼。如《张奋宅》中金为“黄衣者”、银为“白衣者”、钱为“青衣者”,都是依其本色来写的。因藏银者最多,故而白色灵怪也最多。前引《夷坚志》中《姜彦荣》是“庞眉白首,髭髯如雪”,《景德镇妇人》则是“白皙妇人”、“皆素衣”。又如《太平广记》卷405 引《稽神录·徐仲宝》叙徐掘藏前后,忽有“白气”甚劲烈,忽见“玉蛱蝶”斜飞,忽有“白雀”飞出。他如《桂员外途穷忏悔》中的“白鼠”,《醒风流》中的“白蝴蝶”、《聊斋志异·钱卜巫》中的“白气如絮”等,均取其素白如银。

因为埋金藏银在地下,故而显灵者又常化作蛇、鼠之类,如《酉阳杂俎·王清》载王清掘藏前,就有黑蛇作人语。 明陆粲《庚己编》卷4《钱蛇》亦载某乡村有蛇出为患,一人见而斫之,铿然如击铜铁声,就视之,乃散钱数千布穴口,其人疑蛇为钱所化,力掘之,得钱一缸,顿成富人。除蛇、鼠之类穴居者外,贴地飞行者如蝶等,也常被视为藏金的化身。

神秘化的另一种显现是定数观念。这有三种情况,一是谁能掘藏是命定的,前引《觚剩·藏金券》即有“俟福厚者取之”的说法。又如明王同轨《耳谈》卷2《钱飞》载御库银钱忽飞出,莫知所在, 后为一书生掘得,上曰:此天赐儒生也。事出蹊跷,难以置信。书生有幸,徒令人羡慕。《子不语》卷12《银隔世走归原主》更为离奇。略谓蒋翁因其子长而游荡,私携五百金付陈道士埋藏。翁死后,道士见其子改过,告以遗金。然至藏金处,遍觅不得。道士遂蒙不白之冤。后蒋翁转世,其家掘地埋胞衣时,发现藏金。这当中虽有巧合,但命定思想亦昭然若揭。

定数观念又表现为所掘金银数量固定。前引《梦溪笔谈》称掘藏与买第三直相当,不差一钱,即属此类。明郎瑛《七修类稿》卷50《奇谑类》有一条“金有定数”也颇堪注目。故事叙某御史巡按之南。一夜,突有一人在前称:“我非人,为君守财神也,待之已久。”御史依其言掘得金千两。乃请守财神代送回乡。将复命,有同年某主事托其保举一官,贿以二百金,及归,原神亦至,出其金,只八百两。御史问之何少焉,则曰:前某主事者已授二百。故事以“定分有数”劝人勿贪,用意还是可取的。

此外,定数观念还表现为掘藏之时也是固定的。《聊斋志异·钱卜巫》叙夏商,贫甚,有巫者称其五十八岁当有巨金自来。迨五十七岁,偶茸墙垣,掘得一千三百二十五两。窃议巫术小舛。邻人知其掘藏,潜告邑宰。宰最贪,拘商索金,商尽献之。居无何,宰迁南昌同知,逾岁,商以懋迁南昌,则宰已死。妻子将归,货其粗重,有桐油若干篓,为商购之,其中恰是当年掘镪之数。可见,掘藏早了一年,藏银并不能归己,定数难违,处处可见。

显然,定数论与前述道德观是对立的。从道德观角度看,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能掘藏,虽不排除天赐神授的因素,但关键还要看人的品行。定数论则不然,掘藏与否,完全看一个人的运气,与个人品德无直接关系。尽管如此,两者仍有结合的可能,在《施润泽滩阙遇友》中,施润泽两次掘藏,固然是对其品行的奖赏。后来,作者又特意虚构了一个薄有寿家藏八锭银子一再投奔施润泽的奇特情节,以说明“银子赶人,麾之不去;命里无时,求之不来”的道理。换言之,施润泽的发财既因品行,又靠命运,核心则都是劝人安守本份。掘藏的非份之想被纳入道德化和神秘化的框架中,反而促成了安守本份的说教,这种转变确实是喜剧性的,而小说则在这种转变中起到了一个中介作用。它从民俗撷取素材,在将其艺术化后,又以鲜明的倾向昭示大众。事实上,掘藏在人们观念中的道德化和神秘化,正好与小说讲劝惩、重奇幻的传统相吻合。因此,它成为小说常见的情节类型也就不足为奇了。

值得注意的是,掘藏情节大量见于文言或白话短篇小说中,却极少见于长篇小说。在笔者印象中,《西游记》第38回孙悟空诳猪八戒挖宝,迹近掘藏,但那只是节外生枝的游戏之笔,尽管饶有风趣,毕竟无关全局。标准的掘藏情节是清代一部不甚著名的《红楼复梦》(陈少海著)运用过。那是馒头庵老尼私埋的银子和珠宝为贾琏掘得。此段描写,时断时续,连绵三回(第7至9回),颇有长篇小说体段。但意图主要是为了彰显老尼之恶和报应不爽(在《红楼梦》中贾琏之妻王熙凤曾与老尼勾结“得人银子,破人婚姻”,而此续书贾琏则“在这里全人婚姻,替他还人银子”),终觉浅显。相反,在短篇小说中,这一看似简单的情节往往变化万端,超越表面的劝惩和离奇,显示出不同的社会意义。例如掘藏之事常牵涉官吏,贪鄙狡诈者固不在少数。但贤明清廉者亦时常可见,冯梦龙《智囊》察智部得情卷9载《藏金》即是一例。 农夫掘藏金送于县宰,县宰虑公藏之守不严,置于私室。信宿视之,皆土块也。宰不能明,遂以易金诬服。袁相国疑其中有枉,终以事实证明金风化为土,宰遂获清雪。同书同卷又有《藏钱》条,叙程颢根据铸钱年号判明藏钱归属,亦足称智慧。明李中馥《原李耳载》卷上《指窖止贪》更感人:

三原王公恕,官至宫保,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见公子有难色,公语曰:“尔忧贫乎?家有素积,不必官常中作仓鼠也。”引至宅后,指一处云:“此藏金所,有金一窖。”指一处云:“此藏银所,有银一窖。”后公卒,向所指处掘之,皆空窖也。寥寥数笔,活画出一清官的高大形象。由此也可见,掘藏之事虽然十分简单,但掘前掘后,围绕意外之财的众生相,却各不相同。这种偶发事件,未必能关涉人的一生性格与追求而成为长篇小说的核心情节。不过,作为生活的一个横断面,群情不一,千姿百态,实在是短篇小说的生动题材。

然而,对于小说而言,一定的民俗并不只是提供了一个题材,因为在这个题材中还凝结着特定的文化精神。其他民族有否埋金藏银习惯和掘藏故事,笔者未详加考察,只记得《新约全书·马太福音》中有一个著名的故事,称一仆人将主人临行前托付的银子埋藏地下,待主人归来时如数交还,却遭到主人的斥责。另两个仆人分别用主人的银子经营获利,则受到主人的奖赏。埋银在这里被看作是“又恶又懒”的。显然,这与吾国吾民普遍的看法有出入。从两千多年来民俗与小说几乎不变的传承中可以看出,古代中国人宁愿选择埋藏这种保守而稳妥的积财方式,而另一些人则反复做着同一个掘藏致富的梦,尽管这个梦被装点上了道德和神秘的光环,它的本质还是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耐人寻味的是,小说没有因这个铜锈斑驳的梦而黯然失色,反而由此洞察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这或许才是民俗与小说关系的真谛:小说通过民俗获得了一个透视民族心理的简洁而生动的形式。

三、两篇掘藏题材话本小说之比较分析,兼及这一题材的现代意义

《警世通言》卷25《桂员外途穷忏悔》与清初《八洞天》卷5 《正交情:假掘藏变成真掘藏 攘银人代作偿银人》是两篇在主题和情节上都十分相似的话本小说,其基本情节都是一个生活贫困的人得到一个富而好礼的人帮助,在后者提供的住房里掘了藏,却忘恩负义,做出许多伤天害理的事,结果都招致报应。

关于主题,《桂员外》的篇首诗为其定下了基调;“交游谁似古人情?春梦秋云未可凭”、“陈雷义重逾胶漆,管鲍贫交托死生。”《正交情》既以“正交情”名篇,自与此诗同一机杼,而且它也在开篇用鲍叔牙、陈重、雷义等古人之友谊,反衬当今世人缺乏交情。

在细节上,两篇话本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相似之处。比如《桂员外》的主人公姓“桂”,而《正交情》的主人公则名“甄奉桂”,岂奉桂员外为榜样乎?两个同样性质的人物姓名中有着同一字,难免启人疑窦:这只是巧合吗?

还有一个细节更值得注意,那就是两篇作品的人物在掘藏之前,都有祭藏神的描写。在《桂员外》中,桂生去算命,“断得有十分财采。夫妻商议停当,买猪头祭献藏神”。结果真的掘了藏。而《正交情》中,甄奉桂以掘藏为名行骗,声称欲掘藏,惜无钱祭藏神。盛好仁当即借给他五钱银子,为使盛不疑惑,甄奉桂还买了三牲,安排纸马、点起香烛,作出祭藏神的样子。后来,他越骗越大,冯乐善把大空房让给他住。如同桂生祭藏神前看见白鼠钻入地中,他则看到一白盔白甲神人钻入墙下。于是,他也在与妻子商议后,“真个祭了藏神”,这次果然掘得三瓮银子。

藏神为何许神灵,文献无载。《桂员外》中没有具体说明。清初李玉根据《桂员外》改编的传奇《人兽关》第9 出《获藏》中有“小生扮藏神”,并称:“小圣乃职掌都天宝藏库财帛司是也。”而《正交情》中说“财帛司就是藏神了,”与此一致,也是把财神等同藏神。不过,在民间信仰中,由财帛司代司藏神之职,还是另有藏神,似难遽断。前引《嘉莲燕语》记吴俗掘藏前向灶神祝,说明藏神尚未从灶神分化开来,自然也非一般财神;《七修类稿》“金有定数”条又曾提及办三牲祭守财神事,此守财神或即藏神,或与《觚剩·藏金券》中“金甲神”相类,但也不同于普通财神;《子不语》卷23《广东官署鬼》里又写到“白鸡成群,入树下不见”,群婢笑曰:“非鬼也,藏神也,掘之必得金银。”似乎也别有藏神,而与财神不同。反过来看,只有《桂员外》的改编作品《人兽关》与《正交情》才把藏神等同财神,其间是否也有因袭呢?事实上,在别的小说中,笔者尚未见到有这种明确的祭藏神描写。两篇话本不约而同写及此,恐怕也不是偶然的巧合吧?

鉴于上述事实,我怀疑《正交情》受到了《桂员外》的影响。不过,《正交情》即使真的受了后者影响,也不是它的简单模仿,如同《桂员外》以《觅灯因话》卷1 《桂迁梦感录》为本事一样(《桂迁梦感录》无祭藏神事,可知此神出现,当在明末),它是全新的创作,因此,把两篇作品加以比较,可以看出它们在思想艺术上的差别,而这种差别,或许正体现着话本小说在文人创作中的发展轨迹。

从思想上看,两篇话本都有很强的现实性,充分发挥了小说的劝惩功能。它们都以掘藏为契机,描写人物性格与命运的转变,从而揭示因果报应的道理。将有关作品联系起来分析,不难看出因果报应态度的逐渐强化。在《桂员外》依据的《桂迁梦感录》中,描写桂迁忘恩负义后,又迫于赋税沉重而被人鼓动去买官,结果反遭欺骗,“夫负人之与负于人,一也。”桂迁由此醒悟,“三分其财产,遂为会稽名家”。虽然他之受骗也算报应,其实事出有因,各不相属,而且仍为“名家”,结局并不坏。《桂员外》则不然,桂生不仅被骗,其后又曾因悔婚施家,女儿“不为妻反为妾”,也是他“欺心的现报”。而且,他最终被排除在“东吴名族”之外,晚境凄凉。这就比《桂迁梦感录》多了一层报应。不过,他到底还是因忏悔而得善终,总算有一条生路。《正交情》又更进一步,甄奉桂死于恶疾,家财也为人夺,归还原主、报应之烈,至此无以复加。

耐人寻味的是,《正交情》的报应虽彻底,但其现实性却未因此减弱,毋宁说较之《桂员外》更强。甄奉桂死于恶疾,其实与他的所做所为没有必然联系,作者这样写道:

原来他患了背疽,此乃五脏之毒,为多食厚味所致;二来也是他忘恩负义,坏了心肝五脏,故得此忌症。不想误信医生之言,恐毒气攻心,先要把补药托一托,遂多吃了人参,发胀而殂。按照作者的解释,他若不曾掘藏,哪里有厚味吃,也就不会生此症,当然也不会为医生所误,更谈不上忘恩负义,天理不容。所以,还是掘藏误了他。这种说法固然牵强,却并非全无道理,较之《桂员外》中用举家化犬之梦以应“犬马相报”之誓,还是平实可信的。而且,《桂员外》的报应系于一念之间,桂生完全由恶梦而醒悟,于情于理,都缺少铺垫。相比之下,《正交情》在展开善恶必报的观念时,编造了一个非常完满的故事,其间虽多巧合,如小桃在郤家为义女,溺水俊哥又为郤待徵救起,盛俊巧遇冯乐善等,但从整个情节看,还是天衣无缝的。换言之,《正交情》虽然在宣扬报应方面比《桂员外》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在具体表现报应时,却没有流于简单化,而是把它巧妙地编织在一个合乎逻辑的情节架构中。这样,它在思想上的牵强、固执就被跌宕有致的故事软化了、稀释了。这一点与李渔等同时代小说家的作品很相像,表现了话本小说发展到圆熟阶段的特点,那就是清代小说家不像明代以前的小说家,只习惯从生活中寻找可惊可骇之事(这从“三言二拍”多有本事出处可略见一斑),他们还善于编造生活中未必实有却同样可惊可骇之事。如果单就这一点而言,清代小说家更富于创作性,而这种创作的代价则可能是脱离生活。事实上,有不少清代话本因为有过于明显的编造痕迹而失去了应有的感染力。《八洞天》中《劝匪躬》让男仆生乳育幼主,太监感动神仙长胡须就是典型的一例。《正交情》之所以还有很强的现实性,除了故事本身的生活化以外,与它所采用的掘藏题材的传统性也有关吧?

在叙述上,两篇作品也体现了话本的共同特点,例如它们都采用了说书人的口吻,运用全知视角叙述情节。但在藏金细节上,又有微妙区别,显示出叙述方式的变化。若与《桂迁梦感录》对比,尤为明显。后者属文言小说系统,虽然文言小说也广泛采用全知视角,但由于它受史传实录精神影响更大,在叙述上往往有所克制。对桂迁所掘之金,只由其妻提到“此施氏地,安知非施氏所瘗?即不然,彼藉口于己之地,固以为分内物也。”并未明言果系谁埋。《桂员外》则一开始就说是施鉴密埋,“不使人知”。既然“不使人知”,作者何从得知?后来施还从祖房内找到一个帐簿,上有记载,算是一个交待。而《正交情》在写及奉桂掘藏时却称“原来这银子本是昔年刘厚藏私埋下的。他见儿子刘辉不会作家,故不对他说。到得临终时说话不出,只顾把手向地下乱指。刘辉不解其意,不曾掘得。”因此,刘辉或其他人都无法确证藏主。然而作者依据全知视角的惯例,并未理会其间的漏洞,连补充交待也没有加。

采用全知视角使得话本叙述者的倾向往往很鲜明,而且采用得越充分也就越鲜明。《桂员外》中就可以看出明显的贬恶扬善倾向,而《正交情》更为突出。在《桂员外》中,作者的议论性文字不多,比较明显的只是篇首、篇尾诗,而《正交情》作者除首尾点题之外,还随时插入议论,实在表现出其基于世俗民众的态度。

从话本发展史看,宋元话本中直接的议论不很多。即使是“三言”中,议论也还有限。议论的大量增加是从“二拍”开始的,也就是说,是随着个人创作成份的增加而增加。清代话本多出于文人作家之手,议论更加普遍。从《桂员外》到《正交情》正可看出这一变化。

如果不算个别引入掘藏情节的长篇小说,在以掘藏为核心情节的作品中,《桂员外》和《正交情》是笔者所见到的两篇最长的小说。因此,它们比较充分地揭示了掘藏题材的诸多表象,尤其是《正交情》,将发财的梦想、暴发户的狡猾、官员的贪婪等,描写得淋漓尽致。不过,统观有关古代小说,主题尚不出道德层面,虽也间涉人生命运,但较多着眼于浅表的穷通贫富遭际,未能深刻剖析其中哲学与历史的意义,而在那一埋一掘之间,原本蕴含着极为丰富复杂的社会心理。也就是说,掘藏题材的内涵并未开掘殆尽。

现代作家写及掘藏的仍时常可见,而最值得称道的是鲁迅的《白光》。它描写一个叫陈士成的老童生,因科举蹇滞,十分沮丧。神情恍惚中又想起祖母说过祖宗是巨富,埋过无数银子及一条暗示埋银之处的谜语。他时常揣测,也掘过几次。此番落第,他忽然感到眼前白光闪动,遂认定是银钱显灵,又开始发掘。当然,他没有掘到。伴着极度的失望和永存的侥幸,陈士成投身于浩大闪烁的白光中,那是一片湖水的反光。

据周遐寿(作人)《鲁迅的故家》、《鲁迅小说里的人物》等书记载,陈士成是鲁迅以其叔祖兼塾师周子京为原型的。此人屡试不第,亦曾掘藏,终因精神失常而死。但从前述掘藏民俗与小说的演变看,鲁迅的作品实际上有着悠久文化传统作为背景。《子不语》卷24《鬼弄人》就有一个类似故事:

杭州沈济之,训蒙为业。一夕,梦金冠而髯者谓曰:“汝后园有埋金一瓮,可往掘之。”沈曰:“未知何处?”曰:“有草绳作结,上穿康熙通宝钱一文,此其验也。”明早,往园视之,果有草绳,且缚钱焉。沈大喜,持锄掘丈余,卒无有,竟一怒而得狂易之疾。其身份与命运正与周子京及陈士成相同。当然,如同在其他方面一样,鲁迅对传统的继承体现在他的创新中。比如前面曾述及掘藏前常有白色灵异,往往指实为鼠、蛇之类,而鲁迅笔下的白光完全是人物的一种感觉,迷离而不失其真,具有极强的象征意味和心理深度。陈士成的掘藏既是他彼时特定心情的反映,又是他平日追求的缩影。进而言之,每个有所企盼的人,其焦虑也正如掘藏一般,挣扎在一片希望与失望的白光中。在这里,鲁迅再次以其超前的智慧证明了他的伟大,也证明了中国古代文学那怕是其中一个极细小的、从不为人注意的细节如本文讨论的掘藏,也蕴含着广大深刻的社会文化内涵,可以不断获得新的体认。

就在笔者开始撰写本文时,又见报载首都正上演一出话剧《北京大爷》。它讲述了旗人德仁贵有一处祖上房产,众人皆欲图谋,他偏不租不卖。小儿子德文满得知院里埋有宝贝,撺掇父亲挖掘。一家人关门闭户,挖出一个瓮,从里面倒出一大堆没有用的铜钱和一帛绢,绢上大书:“告我子孙,挖瓮之日,就是败家之时。”果真,德家老大因承包厂欠债累累,德文满赌债连天。充满哲理的剧情常常博得掌声雷动,也许,有过悠长掘藏梦想的中国人,最能理解它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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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西藏:从民俗到小说_小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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