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整体质量和水平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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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形势

200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和地方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团结协作、紧密配合,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6年底,全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达154842个,带动农户9098万户,农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年户均增收1486元,比2005年分别增长14.1%、4.3%和11.2%。

(一)龙头企业综合实力增强。全国各类龙头企业达到71691个,占产业化组织总数的46.3%,同比增长17%,其中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4779家,同比增长19.2%。各类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总值9782亿元,占全部产业化组织固定资产总值的74.6%,同比增长12.3%;销售收入24188亿元、净利润1597亿元、创汇263亿美元、上缴税金77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1%、35.1%、13.9%、32.2%;创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龙头企业624家,同比增长28.1%,出口额150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48.3%。

(二)中介服务组织发展加快。全国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各类中介服务组织达到70874个,占产业化组织总数的45.8%,同比增长12.7%;实现销售收入3128亿元,同比增长14.8%。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规模以上的专业合作组织(指从事产业化经营,有组织章程且登记在册会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19847个,同比增长31.8%。

(三)农民增收渠道拓宽。全国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9098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6.7%,同比增长4.3%;从事产业化经营农户年户均增收1486元,同比增长11.2%;各类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3891万人,同比增长20.3%,其中龙头企业从业人数2230万人,占产业化组织从业人数的57.3%,同比增长6.2%。

(四)基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种植业生产基地1 0多亿亩,带动养殖水面9570万亩,带动牲畜饲养量14.6亿头,带动禽类饲养量113.4亿只。通过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各类产业化组织的带动,各类生产基地的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3.5亿亩,绿色食品生产基地面积4050万亩。

(五)利益联结方式逐步完善。在各类产业化组织与农户的联结方式中,合同方式占57.7%,合作方式占15.3%,股份合作方式占15.1%,其他方式占11.9%,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合同关系中,订单关系达到68305个,占总数的44.1%,订单关系比重比上年高出0.2个百分点;订单总额4445亿元,订单合同履约率达86.5%,比上年高出5.8个百分点。

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下,各类产业化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表现为“五个优化”。

一是区域结构进一步优化。当前,东部地区产业化组织稳步发展,中西部地区加速跟进,地区差距逐步缩小。从第三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情况看,东、中、西地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平均总资产分别达到11.99亿元、8.15亿元、8.09亿元,比上次监测增长18.6%、14.7%和35.5%;平均销售收入分别达到15.16亿元、11.84亿元、7.33亿元,比上次监测增长7.3%、43.5%和94.9%。东部地区重点发展技术密集型和外向型龙头企业,注重提升产业化经营质量;中部地区重点发展精深加工型龙头企业,注重提升产业化经营综合效益;西部地区重点发展地方特色型龙头企业,注重提升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

二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各地充分挖掘当地资源优势,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推动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06年,在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中,种植业6.7万个、畜牧业5.5万个、水产业9055个,同比分别增长7.99%、29.21%、5.55%。种植业稳步发展,水产业不断推进,尤其是畜牧业发展最快、产业化经营程度最高,在各类组织中所占比重增加4.2个百分点。龙头企业积极向优势产业集聚,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龙头企业集群和优势产业带。陕西以富安果汁、陕西华圣为主的龙头企业集群,在渭北打造了苹果优势产业带;河南以双汇、汇通为主的龙头企业集群,在漯河地区打造了肉制品优势产业带;内蒙古以伊利、蒙牛为主的龙头企业集群,在呼和浩特周边打造了乳业优势产业带。

三是组织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化经营组织立足当地实际,科学调整布局,不断发展壮大。全国各类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专业市场分别有71691个、70874个、12277个,各占产业化组织总数的46.30%、45.77%、7.93%,同比增长17.01%、12.65%、6.36%。从第三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情况看,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平均总资产、平均固定资产、平均销售收入分别达到9.83亿元、3.97亿元、1 2.02亿元,比上次监测增长21%、22.5%、23.8%;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和50亿元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39家和28家,分别比上次监测增加了55家和16家,增长65.48%和133.33%。双汇、雨润、伊利、蒙牛、新希望等7家大型龙头企业均实现销售收入超百亿元,比上次监测增加了3家,增长75%。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形成了580多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800多家省级龙头企业、7万多个中小型龙头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竞相发展的新格局。各类产业化组织已经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最具活力和成长性的市场主体,对于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四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精深加工,高附加值、出口创汇、名牌农产品进一步增加。2006年,深加工农产品出口发展较快,创汇150.1亿美元,同比增长23.0%。从第三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情况看,有491家企业建立了研发机构,占总数的90.8%;有332家企业的主营产品为绿色食品,有134家企业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证书,100家企业获得驰名商标,63家企业获得中国名牌农产品证书。全国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30%以上。吉林省农产品加工持续发展,2006年实现新的突破,销售收入达到1260亿元,超过化工和汽车产业,成为全省三大支柱产业之首。

五是投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化。目前,产业化经营投融资已经形成了以财政投入为导向,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外商资本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为重要支撑的多元化投入格局。2006年,全国各类龙头企业共申请贷款2926亿元,同比增长24%,各类社会资本投入规模进一步扩张。云南全省金融信贷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龙头企业达90亿元和130亿元,分别占投入总额的40%和58%,同比增加28亿元和49亿元,增幅达25%和33%。截至目前,龙头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共筹集资本金约530亿元,境内上市龙头企业达60多家,市值2900亿元左右。

随着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呈现出由快速发展向创新提高转变的新态势:一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功效日益彰显。龙头企业充分发挥资本、技术、信息和市场等优势,通过村企对接、村企互动等不同方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支持农业生产,带动农民增收。二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排头兵作用更为突出。龙头企业结合自身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施,成为强有力的科技创新主体;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拓展产业链条,为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注重提升产品档次,创建农业品牌,壮大经营规模,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与水平。三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功能不断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农产品消费需求多样性,对基地实行车间式标准化管理和服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构建了重要的产业组织基础。当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各类产业化组织更自觉、更主动的行为目标和价值追求。四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步伐日益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扎根农村、面向农户,依托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效实现了我国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对接,不断丰富着农村经营主体的结构层次。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多层次、多功能、多元化的产业化经营已发展到新的深度和广度。五是利益联接机制渐趋完善。越来越多的龙头企业认识到,要打造知名品牌、抗御市场风险、提高企业竞争力,必须通过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发展优质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正朝着多种形式、多样化和紧密型方向发展。六是跨区域发展产业化经营初具规模。突破区域界限,在更广阔的范围寻求发展空间、优化配置生产资源是跨区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在动力。近年来,一些龙头企业积极由本地向省外、国外发展,2006年有208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从事跨区域经营,区域经济合作日趋活跃。

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快速发展中,也反映出新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受疫病和生产成本上涨的影响,一些养殖及加工龙头企业效益下降,带动力减弱。据对伊利、蒙牛、三鹿、光明等13家乳制品企业调查,近几年,市场营销费用、管理费用、劳动力费用明显上升,乳制品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与2005年相比,2006年白糖价格上涨30%,牛奶包装材料受原油涨价影响上涨55%。但鲜奶及乳制品的零售价格却变动不大,导致乳制品企业的利润率不断下降,奶农利益受到影响。二是利益联结关系不够紧密,产业组织形式有待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和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订单的数量和质量虽有提高,但遇到市场波动违约现象仍时有发生,缺乏有效约束。联结企业与农户的服务组织有了比较大发展,但相互之间的利益保障还相对松散,运作管理不规范,服务功能还不强,入会入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比例偏低。涉农行业协会协调行业发展、约束企业自律、产业自我保护的作用不足。一些龙头企业带农、惠农意识不强,个别企业存在着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三是部分行业加工产能提升较快,基地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龙头企业生产加工能力迅速提升,但同时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企业生产基地分散,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社会化服务跟不上,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企业跨区域收购的扩大,也使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保障受到影响。四是受国际市场变化、贸易壁垒影响,出口型龙头企业面临诸多困难。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规模扩大,已经引发一些国家更多的贸易限制措施。这些国家利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有的甚至故意刁难、小题大做,不断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标志着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已趋向制度化、法律化,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负面影响将在今后一个时期持续存在。一些企业反映,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也直接减少了企业收入。五是农村新型市场主体成长较快,对政府宏观调控、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各类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等产业化组织成长迅速,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对加强和改善行政管理、宏观调控、市场秩序、公共服务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遵循市场规律,提高调控、管理和服务水平,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二、龙头企业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已成为事关农业产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形象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200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2007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组织的集体学习会上专门就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问题作了重要讲话,8月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同时在全国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质量安全法正在加快立法进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蔬菜产品合格率持续上升,畜产品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水产品合格率呈上升态势,农产品总体上是安全的、放心的。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各地水平参差不齐,质量安全问题较多。近年来,发生了瘦肉精、孔雀石绿、苏丹红、多宝鱼等事件,其中多宝鱼事件致使国家花费大量财力人力引进培育起来的一个将近40亿元的多宝鱼产业链几乎遭到灭顶之灾。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国个别农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媒体借机炒作,给我国农产品国际形象造成极坏影响。这些问题,关系到我国农业的全局和基础,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

近年来,龙头企业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率先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引进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建立专门的质检机构,对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龙头企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建设现代农业、保护消费者利益、构建和谐社会对龙头企业提出的紧迫任务。龙头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切实保障农产品的安全供给。

(一)建设高标准原料基地

农产品质量安全要从源头抓起,龙头企业要把支持和带动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推进一村一品,建设高标准原料生产基地,实行规模生产、整村推进,作为重要抓手和切入点。要肯于花大力气,加大对农产品原料基地的投入,切实把原料生产作为企业整个产业链的一个重要环节和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第一车间。

一是实施生产订单化。订单农业是企农联接的一种重要方式,是龙头企业稳定原料来源和保证原料质量的重要手段。龙头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加工需要,依托自身的资本、技术和品牌等优势,与农户签订订单,组织农户按照订单要求发展生产。要规范订单内容,加强订单管理,确保订单兑现。

二是推行生产标准化。龙头企业要积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原料基地标准化生产体系,主动把质量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农艺要求引入基地建设,按标准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要加强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管理,杜绝违禁化肥、农药、兽药的使用,实现生产清洁化。要发展绿色经济,推进农业多功能开发,把基地建设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生产基地,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提供保障。

三是实现经营规模化。龙头企业要结合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加工需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积极组织农户通过土地出租、使用权入股等形式参与基地建设,实现规模化经营。要加大投入,加强核心示范区建设,扩大龙头联基地规模,提升龙头带基地档次。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实施跨区域经营,延伸和扩展规模化原料基地,推动优势产业合理布局,保障优质安全农产品原料供给。在基地建设方面,国家将通过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有针对性地出台一些政策措施。

(二)强化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

农产品加工是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龙头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在采用新工艺、运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上狠下工夫,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采用安全生产新工艺。龙头企业要加强研发安全生产新工艺,积极应用无公害、低污染的生产工艺,减少产品加工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实现由终端控制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要加大国外先进装备的引进,改造升级加工设备和工艺流程,提高对产品质量的控制水平。

二是推广农产品加工新技术。龙头企业要大力引进和推广应用包装、储藏、保鲜等新技术,突破酶工程、生物工程、现代发酵工程以及高效分离、杀菌、防腐、干燥等农产品精细加工技术,发展精深加工、产后减损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化关键技术,提高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能力。

三是开发优质化新产品。龙头企业要加大投入,建立自己的产品研发中心,加快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形成“一种原料、多种产品、综合效益”的发展模式。要通过创新产品,开发优质、安全、营养、健康新产品,不断引领消费,保障消费者健康。厦门惠尔康集团在这方面就做得很突出,每年新研究开发30多种产品,已先后开发出100多种产品,成功上市的就有7大系列、50多种产品。其中以葡萄糖饮料为代表的运动饮料系列、以菊花茶饮料为代表的茶饮料系列、以牛奶花生为代表的点心系列,在同类产品中信誉度高、消费者口碑好。

(三)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质量是创立品牌的基础,品牌是产品品质的标志。龙头企业要积极实施品牌战略,把品牌经营理念融入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靠品牌拓市场,向品牌要效益,以品牌保质量。

一是加强品牌培育。龙头企业要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切实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认真采用国际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和地区的标准来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提高产品档次。积极申报“三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从源头环节实施品牌质量监控。要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名牌农产品等“国字号”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要注重企业商标设计和产品标识,争取农产品原产地保护地理标识,合理使用,严格管理。

二是注重品牌推销。龙头企业要立足国内外市场,认真研究品牌发展和经营战略,整合品牌资源,集聚品牌效应,打造品牌优势。要积极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国内外展销展示活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推介品牌,提高品牌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创立在国内外市场上叫得响、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

三是提升品牌价值。龙头企业要积极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形式实行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还要通过独具特色的原产地培育,开发品牌的文化传承、生态环保、消费时尚等新功能,丰富品牌内涵,提升品牌价值。要充分利用各地的特色资源,吸引外资开发国内品牌,做大做强做响“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民族品牌”等特色品牌。

(四)实施可追溯制度

龙头企业要通过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开展质量认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是认真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龙头企业要按照农业、质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记录,建立完善的基地生产档案,加强产地环境监测,规范产地标识。要做好对生产基地农户的培训,严格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种类和数量,安排专人定期到基地督促检测生产全过程。

二是积极开展质量认证。龙头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自律机制,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检验检测,严控质量风险。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要争取通过相关国际组织的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获得ISO9000、ISO14000、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资格和国内外消费者的信任。

三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龙头企业要严把产品出厂关,做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坚决不上市销售,上市产品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控。要加速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通过定量包装、标识标志、商品条码等手段,建立农产品的“身份证”,为消费者建立“从餐桌到田头”的质量可追溯机制提供保障。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国家将不断加快法律法规建设,推出一系列新的配套管理和支持措施。龙头企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主动加强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

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过20年的发展,如今已显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涌现出了一大批发展潜力大、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带动农户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力量。树有根、水有源,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得益于改革开放的好政策,得益于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在注重自身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也要自觉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发展与进步,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大背景下,企业的社会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企业内部,要促进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二是在企业外部,要促进自身发展与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具体来讲,企业的社会责任,并不是简单的捐钱赠物,也不仅仅是创造利润、缴纳税款和提供就业,还包括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环境、保障员工权益、扶贫济困、推动社会进步等方方面面。聪明的企业家会随着财富的积累,注重与其他利益群体的良性沟通和互动,把企业命运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财富积累与为社会创造财富结合起来,把遵守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大商谋道,小商求利;得道者道与利兼得,失道者道与利俱失。当代企业以其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创新的智慧能力,良好的团队精神和较强的发展实力,应该承担起更高道德层面的社会责任。也只有这样,企业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舆论环境、生态环境才会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这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自身发展真正意义上的互动效应。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有更重大的社会责任。龙头企业与“三农”有着广泛而深厚的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要与广大农民群众直接打交道,其生产的产品又面向最广大的人群。这种特殊的功能和作用,是不同于一般行业企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当把自身的发展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联系起来,在推动“三农”发展中促和谐,在和谐中求发展。“民主法治”要求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保障企业员工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平正义”要求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妥善处理好与社会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诚信友爱”要求企业必须诚实守信、平等友好、相互关爱,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充满活力”要求企业必须充分调动职工和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安定有序”要求企业必须遵守社会规则,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有序运行、良性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要求企业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肩负起社会责任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农业产业化发展实践表明,一个龙头企业从起步到成长壮大,不仅仅是资本、技术、装备投入的过程,也是与一个地方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过程。不少企业家本身就是由农民成长起来的,龙头企业的职工大部分也来自于农民。许多龙头企业管理者与农户、与职工关系融洽,相互关心、互相理解,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动力,创造了良好的内外部氛围。这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更是企业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强化龙头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走向世界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社会责任国际体系认证(即SA8000体系认证)日益受到人们关注,它把道德提倡变为一种国际标准,引导企业认识并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体现了对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关怀。龙头企业更应该遵守国际准则和相关协定,勇于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这是国内企业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必须面对的现实。

(一)要做增加农民收入的带动者

农民与企业是两个不同的市场主体,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但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他们又是同一个经济利益共同体中的一员,是产业化组织的一个环节,带农、惠农是龙头企业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在这个利益共同体中,企业与农户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农民需要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龙头企业需要稳定的原料供给,两者相互需要、相互依赖、互助共赢,这是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本质要求,也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龙头企业要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兼顾农民的利益,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和收益。不带农、不惠农的企业就不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一是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关系。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灵魂。没有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无从谈起,龙头企业带农、惠农就没有有效的制度保障。任何一个龙头企业实施产业化经营,首先要从建立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着手,这是检验一个企业是否真正带农、惠农的根本标准,也是产业化经营的一条根本不变的基本原则。龙头企业要根据产业特性、产品特点、发展水平差异等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利益联结方式。要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实行最低保护价,提高订单履约率,建立与农户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通过二次返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将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户,与农户建立密切的利益关系;积极探索风险保障机制,提高农户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是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和支持农民按自愿互利的原则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专业大户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农民市场主体地位。积极创办或领办联结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各类服务组织,探索建立“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通过中介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服务、组织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收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探索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行业协会和商会,完善自律机制,维护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是拓宽农民就业渠道。龙头企业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围绕企业产前产后服务,组织更多的农民参与储藏、运输、营销等经营活动,引导农民实现自主创业,丰富农民增收方式。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发国外农业资源,带动劳务输出,增加农民收入。

(二)要做稳定农产品市场的保障者

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部分农产品价格上涨,农产品供求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经济发展对农产品需求持续增长,资源环境对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的制约,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影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产业基础、经营方式、组织机制、保障体系还不是很完善,集中表现在龙头企业实力不强、对农户的带动面还不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还不规范、服务功能不强,农民整体素质不高、组织化程度偏低。这些问题的出现,对龙头企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龙头企业在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保持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等方面应该有更大的作为。

一是壮大自身实力,增强农产品有效供给。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负责人,要志存高远、勇创一流,努力学习、善于经营、精于管理,积极把握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趋势,增强驾驭市场能力,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扩大生产加工能力,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档次,保障有效供给。

二是搞活农产品流通,保障物畅其流。积极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业态,构建从原料生产到产品加工到市场消费的快捷安全有效的流通渠道。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发展现代物流。

三是增强诚信意识,维护市场稳定。龙头企业一定要做到不制假售假、不以次充好,保障消费者权益。在农产品“短缺”时,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在农产品“过剩”时,不压级压价、少收拒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四川春源集团在今年猪肉大幅涨价的时候,主动将5000多吨猪肉以低于市场价供应给首都市场,有力地维护了首都猪肉市场的稳定。

(三)要做建设生态文明的践行者

当前,资源、环境、生态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素,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任务艰巨。龙头企业要遵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经济增长对资源的依赖,防止在企业布局上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一是积极节能减排。龙头企业要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以较少的资源能源消耗、较小的环境代价、最低的生产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三赢的目标。要实施清洁生产,重点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产品和项目,开发推广节约、替代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主动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实现废水、废渣、废气等零排放。发展绿色经济,把基地建设与改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推广运用节地、节水、节肥、节种、节药、节能等节约型技术,加大农业污染防治力度,建设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生产基地。

二是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链,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提高农业的有机构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发展生物质能产业,加大农产品初加工后的副产品及其废弃物利用的系列开发,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增值增效。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生产中要尽可能充分利用秸秆、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农业生产生活的用能效率。

三是加强节能管理。企业要加大投入力度,制订发展规划,建立节能减排责任制。对企业员工要加强教育,引导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落实到爱国家、爱企业、爱家庭的具体行动中去。对企业员工要开展培训,积极推广新资源能源应用与节约利用的新经验和新做法,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对企业员工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每个员工、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

(四)要做建设新农村的参与者

龙头企业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契机,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通过产业带动、村企联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外向牵动等多种形式,实现强村富民、村企共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发展现代农业。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龙头企业要积极引入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方式、物质装备和生产技术等要素,改变传统的种养模式,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要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优势产品,培育主导产业,推进优势产业集聚,为新农村建设构建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是培育新型农民。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建设新农村关键是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龙头企业要以企业先进经营理念、管理方式来示范和引导农民,帮助农民转变种养观念,提高农民的经营水平。依托技术和信息优势,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培训农民,提高农民发展生产的能力。加强农民工岗位培训,组织农民参与工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民合作意识和适应工业化社会的能力。

三是支持农村公益事业。龙头企业要综合考虑产业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因素,帮助制定新农村发展建设规划。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村修建道路、桥梁、水电等生产生活设施,改变村容村貌。开展图书下乡、文化下乡,组织有农村特色的文体活动,发展龙头企业文化,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帮学助学、敬老爱幼等活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通过与政府及社会团体合作,共同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形成企业与农村良性互动的发展局面。

(五)要做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者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龙头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力军,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体的企业文化,大力构建和谐企业。

一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建立创新型企业。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到企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使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创造才能得到发挥,保护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全体员工的首创精神,使企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企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都要从全体员工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智慧、经受检验,都要依靠全体员工付诸实践、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成果共享。完善职工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促进企业内部平等协商、和谐稳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提高职工的收入水平。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建立健全学习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完善帮困救助机制,建立健全特困、困难职工档案,为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提供救助。

三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现代企业文化。要用“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企业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形成明辨荣辱、扬荣抑耻的良好氛围。坚持依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相结合,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企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弘扬自力更生、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精神,营造鼓励员工干事业、支持员工干成事业的良好环境。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更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崇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商业伦理,始终把诚信放在首位,对农民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国家负责。

本文根据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上的讲话编发,题目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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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整体质量和水平_农产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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