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存的改革道路与各种制度变迁方式的渐变--“温州模式”与浙江改革经验_温州模式论文

多种制度变迁方式并存和渐进转换的改革道路——“温州模式”及浙江改革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温州论文,浙江论文,多种论文,道路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F1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942X(2000)04—0138—08

渐进式改革是否始终只能推行单一的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方式,而且这是追求改革成本最小化的唯一路径。这已经有人提出质疑[1]。我们从“温州模式”的研究及其浙江的改革经验中也得到启示: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方式在完成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难以逾越的障碍,因此在整个改革过程中,推行单一供给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并不是改革成本最小的最佳方案;随着改革深化,尤其是随着进一步解放思想,应该在不同地区或部门渐进转换制度变迁方式;在全国来说,应走供给主导型、准需求诱致型和需求诱致型等多种制度变迁方式并存和渐进转换的改革道路。

一、解放思想与“温州模式”:准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

“温州模式”是在全国性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中,率先通过需求诱致的局部制度变革所形成的浙江省以至全国“制度创新”的一个“空间极点”。或者说类似于发展极意义上的“改革极”。许多重大的改革思想和举措的形成都离不开温州这片“改革土壤”。至今,非公有制经济的实际比重已超过75%,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占GDP 的产出贡献已在95%以上(注:温州的大量私营经济隐蔽于乡镇集体企业,被称为挂户或戴帽子,而近80%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实属私人合伙企业。因此,对温州企业的所有制属性划分统计是较为困难的。这充分反映了意识形态的取舍变化对“温州模式”演进的影响。)。温州在全国率先通过局部制度创新,也即通过体制外的制度创新,完成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体制转轨,建立起了以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明晰的、排他性产权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温州事实上已成为全国自下而上“需求诱致型制度创新”的示范和扩散中心,但是这一“中心”的性质功能和扩散机制完全不同于深圳、上海浦东等。后者是靠政府的“优惠政策”和体制改革的“特许权”构筑起来的,其纯属政府强制性、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创新。而“温州模式”是在自发需求诱致制度创新与中央权力中心推行的强制性供给主导型改革的制度博弈中形成的。这里,与后者相比,它是创新主体根据潜在的制度创新收益与成本的比较作出的,而不是根据什么文件精神,也不会存在“改革泡沫”,偏好于宣传改革的政绩;而是相反,只做不说,做的比说的还好;对内和对外“说”的口径是不一样的,这是为了规避解放思想(注:这里思想解放的风险和成本,是“意识形态”的风险和成本的同义语。)方面的风险和成本。许多前来的参观考察团往往也只能心领神会,他们只是偷偷地学。“温州模式”中的制度创新属于一种自愿的安排,是相互同意的个人之间的合作性安排,任何人可以合法地退出,退出成本很低。例如“十五大”召开以后,随着思想解放或向鼓励发展私营经济方面变化,温州许多股份合作制企业迅速通过股权回购集中,向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从自愿组织中撤出的成本较低,大大提高了企业制度自我调整的能力。但是,“温州模式”这种制度创新,又不同于典型意义上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创新,这主要区别是后者不存在思想解放问题及其束缚。在标准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需求诱致型制度创新的解放思想的摩擦成本等于零。而“温州模式”及其制度创新,对中央权力中心来说,它在全国性的政府主导型的渐进改革中,也不过是一种体制外的“增量”改革,一直是“边际”性质的,也即仍在权力中心直接控制之下的“最后一个”罢了。也只是有思想解放方面的“试验”、“推广”的意义。在转型社会里,受到意识形态约束的任何制度创新,都要承受很大的解放思想的风险和成本。因此,我们把解放思想的摩擦成本大于零的需求诱致型制度创新称之为准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这正是在两个极端之间所存在的“半自愿、半政府”的结构(注:戴维斯、诺斯曾看到并指出过,在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半自愿、半政府结构。参见戴维斯和诺斯所著《制度创新的理论:描述、类推与说明》,载本《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译本),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新古典经济学家以及萨克斯教授主张激进改革的根由,不在于他们没有改革成本的概念,而是在他们心目中只有解放思想方面的摩擦成本。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国家的市场化改革实际上是一场政治革命,更确切地说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只要打破旧的意识形态,解除旧的意识形态的约束,改革就没有阻力了。因此,在摩擦成本(政治成本)中区分解放思想的摩擦成本与由于直接的利益冲突引起的摩擦成本是十分重要的。

“温州模式”(包括浙江改革)在二十多年的运行中,为了规避解放思想方面的风险,付出了巨大的解放思想的短期和长期的摩擦成本,走出一条追求摩擦成本最小化的、以准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为主的渐进改革道路。给温州和浙江构筑了一种比全国产权效率更高的“体制落差”优势,推动了其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1.改革开放以来,温州每天要接待数以千计的、形形色色的参观、考察、学习的集体或个人,地方政府或企业要从“积极”的立场给予介绍、解释“温州模式”,这里付出的“接待费”部分属于思想解放的摩擦成本。

2.高度不稳定的制度预期导致的长期效率的损失。根据我国官方意识形态的远期安排,既然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有和过渡现象,那么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就难以形成稳定和合理的制度预期,在这种心理和行为倾向支配下,就长期而言,资本积累等长期生产就存在很强的正的外部性。在温州大量向境外抽逃资本,企业普遍不愿长大(注:温州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的企业不愿意长大、长不大以及长大了就走(总部搬迁),这三方面的问题是值得深思的。),1996年私营企业平均资本规模只有53.23万元。

3.租借旧制度的外壳来削减思想解放方面的风险和成本。在稀缺和竞争世界中,以最小成本解决方案而存在的产权形式将是有效率的(道格拉斯·诺思,1981年)。在“温州模式”中的企业产权制度的变迁过程中,解放思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注:现有文献中关于意识形态的制度性作用的概述,可以参见林毅夫著《关于制度变迁的经济学理论: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 载《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379—382页。)。“温州模式”的起源,就可以用温州区域文化中特有的意识形态和制度安排来解释。在改革开放以前,温州临近台湾,地处“前线”,几乎没有什么成规模的国有投资及企业。相反,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形成了数量庞大的个体经济。随后温州也没有经历全国多数地区集体所有制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以个体私营经济的形式所出现的体制外明晰、排他性的产权制度的形成是一步到位的(注:1981年在温州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1.32万户,从业人员1.46万人;但是这时走出温州分布在全国的从事个体经营的温州人已有10多万。至1995年达到发展高峰,在温登记达22.32万户,从业人员33.78万人。)。因此,在温州民间,什么是有效率的企业产权制度的经验和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不一致始于全国发动改革之前,并已有了一个积累过程。永嘉学派的功利主义在理念上也支持了温州人对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质疑。对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看法的改革或扬弃,以及原有公有制经济存量很小是“温州模式”产生的两个相互作用的原因。这说明对温州参与改革的各微观主体来说,新制度替代旧制度(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的边际转换成本(也即体制转换的机会成本)是很低的,或者说由于对旧制度的依赖度很低,从而体制退出成本很低,这是解释温州人所持的改革态度及其“温州模式”为什么在温州产生的重要变量[2]。

意识形态调整的滞后性,是不同制度社会所共有的。但是意识形态与制度环境、具体制度安排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3], 在不同社会是不一样的,从而也决定了滞后的程度是大不相同的,正如图1和图2所示。图1是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制度环境、 制定安排之间的作用关系。在这个关系中,意识形态是一种未被经验证明了的理论假说,它的作用远大于图2所示仅仅作为一种节约认识世界费用的工具; 它还直接决定了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

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4]。它集中体现在一个国家的宪法之中, 而在一个一党制的国家,制度环境是以党纲出现的,从而构成官方的意识形态。在这里,官方的意识形态就以宪法的形式得到了保护,任何个人或团体随着对认识世界的经验的改变,从而出现个人对意识形态的看法与官方不一致,那么这种不一致的看法任何在语言和行动上(发动诱致型的制度创新)的出现,都属违法。因此,很明显,在上述两种不同的三角关系中,传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之间反应、调整的滞后性要比自由市场经济长得多;而且,在转型期间个人与官方意识形态看法的不一致是必然存在的。那么,个人(微观主体)意识形态的改革及其制度创新都将承受极大的思想解放风险和成本。最后的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如何解放思想和化解这种风险,或在思想解放的摩擦成本最小化的条件下,实际推进改革。温州是采取“借壳上市”或“披外衣”的变通办法,也即个人(微观主体)已改变了意识形态及其制度创新披上旧的官方的意识形态及其具体的制度“外壳”或“外衣”而“合法”地出现。温州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合伙企业曾采用挂户经营和股份合作制来规避意识形态的风险。在挂户经营的情况下,“集体所有制企业”只是挂户的外衣或外壳,这种“集体企业”实际上是由个人出资兴办,自负盈亏。但要为其“外衣”或“外壳”支付0.5~1%的管理费和极少量的集体积累(注:参见温州市人民政府1987年颁布的《挂户经营管理暂行规定》。1984~1986年,挂户经营集中在当时的十大专业市场约占该些地方家庭工业或联户办工业的62%,个别地方挂户经营者甚至达到90%以上。1986年以后,由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思想解放及政策开始松动,挂户经营才逐渐消失。)。1986年前后,挂护经营没有直接向私营的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演化,而是演变为合伙制与合作制杂交而成的股份合作制(注:参见温州市人民政府,1991年10月《关于股份合作企业规范化若干问题的通知》。)。从深层次的原因找,这实际上仍是官方思想解放的滞后及其约束下造成的制度扭曲。股份合作制中的职工持股、设立公积金包含了深刻的意识形态制度含义。这一制度创新的成本是因公积金的设置使企业的资本积累出现外部性,股权分散不仅会降低管理效率[5], 而且在团队生产中对激励积累亦即确保动态效率也会产生消极作用[6]。但是, 股份合作制这一制度创新削减了解放思想的风险和成本,改善了私营经济企业已有的制度歧视环境(注:个体、私营企业同国有、集体所有制相比,一直处于严重的制度歧视环境之中。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集体企业的“制度待遇”,例如享受集体企业1.02%的贷款利率(而个体私营企业则为1.29%)。1992 年温州市人民政府规定,从1993年1月1日起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所得税降为15%。)。“温州模式”演进过程中,松解传统思想的约束,同样不是采取激进的方式,而是渐进的方式。这是一种成功的创造。

4.在公有化偏好的意识形态制度环境中,假冒也是“借壳上市”、节约认识世界费用的手段。长期以来,政府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进行了大量的教育投资,从而使人们形成了一种制度幻觉基础上的公有化偏好。即使到了20世纪80年代,持有国有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比集体好,集体比私营企业的好这种意识形态的信仰还较为普遍。温州个体、私营企业“借壳上市”(挂户、股份合作制)以至长期租用或挂靠上海等地的商标等,是在其他个人和官方的意识形态调整滞后条件下,节约交易费用的一种做法。当然我们也不否认其中尤其是在后来严重掺有了机会主义倾向。这造成的另一种后果是温州一度成了“假冒”的代名词,给“温州模式”在思想解放的环境中进一步制度创新构筑了很高的代价。

5.争取改革的“特许权”,列为改革“试点”。这虽然要付出很高的寻租成本,但这可以从根本上化解解放思想的风险和成本。1987年,国务院批准建立温州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简称“温州试验区”)。

二、从初级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第二次体制转变:向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方式的渐进转换

《宪法修正案》(1999年)的通过,标志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出现了重大变化。同时,随着体制外增量改革的深化,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逐步增大(注:据《中国统计年鉴》,非国有经济在全国工业产值和零售商业中的产出贡献占70%以上。),民间个人的原有的意识形态看法发生了重大改变,原有的公有化偏好也出现了相应的改变(注:根据经验可以观察证实,民间个人意识形态及其观念正从“公有化偏好”向“私有化偏好”转变,公有制企业缺乏效率,成本高,产品质量差,服务观念和态度差;而私有企业的效率高,生产的产品成本低,质量好,服务观念和态度好等;这已经成了较为普遍的看法,从而成了一种价值判断和观念。)。非国有、非公有制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比国有企业成本低、质量好,已经成了人们较为普遍的看法,从而成了一种价值判断和观念。在这种新的制度环境条件下,对“温州模式”来说,非公有制经济制度创新的思想约束得到了基本解除,这方面的摩擦成本几乎降到零状态。于是,原来温州摩擦成本大于零的准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开始转为思想解放的摩擦成本为零状态下的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

随着传统思想约束条件的放松或消除,一方面,除了原有“温州模式”运转中的思想解放的摩擦成本可以节约以外,温州非公有制经济企业还可形成合理和稳定的制度预期,从而转到以追求制度安排的动态效率为中心的改革[6], 形成转向长期生产也即追求动态效率的动力机制。另一方面,被传统思想所抑制的大规模的制度创新需求将转变为有效制度需求。从二十多年“温州模式”演化的历史看,每一轮全国性大规模的思想解放,首先促成被抑制的制度需求转变为有效需求,从而推动形成新一轮较大规模的制度创新。例如1986年前后,中共十三大的召开,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放宽,从而推动温州的“挂户企业”纷纷“脱壳宽衣”,创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又促成相当多的私营企业发动了优化股权配置的制度创新,把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

至今,温州(包括整个浙江)已基本建立了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占多数(浙江在工业和商业中的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占GDP 产出贡献的90%)的产权制度,从而已在全国率先基本建立起了市场经济有效运行所要求的产权明晰的微观制度基础。这正是温州和浙江省二十多年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最大动力来源。但是,从本质上说,温州及浙江这一市场化改革所形成的微观制度基础和市场组织、产业组织具有典型的古典市场经济或称初级市场经济(注:为了通俗起见,有时我称之为“初级市场经济”,而把古典企业通俗称之为“传统企业”。)特征。它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原始形态,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特有的经济形态。我们把从计划经济向初级市场经济的转型(注:虽然,对温州来说,体制退出成本很低,但毕竟在改革开放之前也是以传统的国有企业及其计划经济为主,思想、观念等与计划经济体制是相应的;因此,同样存在从计划经济向初级市场经济过渡的问题。)称为第一次体制转变;把从初级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称之为第二次体制转变(注:钱德勒描述了美国从古典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和机制,参见钱德勒《看得见的手——美国企业的管理革命》,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在解放思想的摩擦成本为零的条件下,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的第二次转变中提出的大规模制度创新需求,将从抑制性需求转变为有效需求,并且在较低改革成本条件下,推动制度创新。由于温州特有的改革模式,研究每一个重要阶段制度需求的形成及其满足条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向现代经济转型过程中提出的大规模制度创新需求及其决定因素主要有:

1.市场结构的变化及其扩张的市场机会,提供了制度变迁新的获利机会。从企业本质分析,温州现有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温州的私营企业平均资本规模为53.23 万元(注:参见温州市统计局编:《温州1997年统计年鉴》;50万规模的隐含的经济意义是温州的私营企业达到了向现代企业转变的“门槛”要求,因为我国工商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50万元。),浙江省的私营企业的平均资本规模为53.1万元)仍属钱德勒所谓的“古典企业”。这种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大多为个人拥有或合伙的单一经营单位,大多为家族式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企业内部没有精细的、专业化的管理分工,没有形成层级制的支薪经理职业企业家阶层;企业股权设置不完整,股权流动性低,难以吸引投资者,大多为无限责任公司;这种古典企业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固有的形态。按照诺思和托马斯的观点,只有经济组织是有效时,经济才会发生增长[7]。 温州和浙江以“三北地区”为目标市场的消费者的收入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消费者从绝对追求价格便宜正转到要求对产品的品牌偏好有所表达。这意味着市场结构将从古典式的完全竞争向垄断竞争转变。如果企业不能实现古典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变,就无法容纳现代技术特性的生产函数,就会缺乏技术传导创新的能力,缺乏实现潜在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的制度装置。

2.企业与市场之间“革命”性的边界变化,获取潜在的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在古典企业组织下,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变化只是很弱的替代关系。而在现代企业组织下,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变化才会出现科斯意义上的强替代。就“温州模式”中的工业企业而言,普遍在生产上不具有规模经济要求;但是,在生产上没有规模经济要求的企业,同样可以获取批发经销上的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从科斯立场看,产品销售并不是关于市场中的独立主体之间的交换过程的问题,而是把其交换过程内部组织化,并转换为一个更有效的内部交易过程的企业一般活动体系的问题。这里销售管理制度的前提是企业组织的存在。目的是通过形成外延组织,节省交易费用。这种外延组织既包括选择形成流通渠道这种企业狭义的外延组织,也包括到消费阶段为止的广义的外延组织,即扩大企业的知名度,开发各种新产品,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等等。温州最早发明的专业市场只是帮助没有实现批发经销上规模经济能力的中小企业把上述交换过程或两类外延组织外部化,而不是内部化;不是通过内部化过程来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替代,而是通过外部化过程来实现“前摊后厂”式的市场对企业的“倒替代”,形成一个可供共同享用的销售网络,以降低搜索市场信息的费用,降低因产品不对路而引起的成交失败的概率,获取同类产品和不同产品大规模集中形成的批发经销上的外部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8]。但是,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组织朝现代化方向发育,通过交换过程外延组织的内部化来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替代过程开始了。温州正泰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然营销功能从专业批发市场内部化到企业内,也即企业对市场的替代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完成也不是简单地把原专业市场摊位及销量转变为企业自营销售,而是从自然营销向现代品牌营销的革命性转变,而品牌营销是有很高的规模经济要求的。因此,随着古典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变及其交换过程实现纵向一体化,不仅可以实现品牌经营竞争;而且可使信息供给内部化;更重要的是实现了潜在的批发经销上的规模经济,从而引发了企业与市场之间的边界出现“革命”性变化。

3.产品假冒伪劣负的外部性的内部化。产品的假冒伪劣有很强的负的外部性,这一内部化过程是从事品牌经营、实现潜在的批发经销上的规模经济,从而实现从古典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的必要条件。

4.专用性知识价值外部性的内部化。国内市场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标志着企业之间将从完全竞争向垄断竞争市场结构转变,而这要依靠特殊的专业知识和创新,而传统小企业和专业市场难以实行知识产权和创新保护,提高专用性知识价值的有效办法就是实现内部化。其途径是以品牌为纽带,用企业替代市场,实现交换过程外延组织的内部化。

5.市场化过程重点转向要素市场建设和创新。在发展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从而实现第一次体制转变,主要是依靠农村工业化来推动的,而这一次初级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必须依托城市化来推动。这是因为传统企业(小规模古典企业)及其经济增长可以主要依赖传统商品市场及其网络的建设,可以较少依赖要素市场。但是,第二次体制转变例如微观基础从古典企业到现代企业制度的再造,离不开发达的要素市场和现代中介组织的支持,而发达的要素市场和中介组织离开了城市经济是难以形成的,或者说离开了城市要在农村培育要素市场和中介组织其社会成本是极其高昂的。这就是近年来,温州的企业长不大,或长大了要向大都市迁移的内在原因(注:温州的私营企业在解放思想的摩擦成本约束严厉条件下是“不愿篚”的,假如这个约束放松了,在城市化滞后从而人才、资本等要素市场建设滞后的条件下,企业则“长不大,长大了要走”;这是两个根源相同的问题。)。同时,从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这种微观制度基础的转变,意味着企业丰富的纵向和横向一体化的发展,从而出现企业替代(产品)市场这种企业边界的“革命”性变化,而这一“革命”是需要要素市场的发展来支持的。因此,企业边界的这种“革命”性变化,隐含着另一场“革命”——要素市场替代产品市场(注:人才、资本等要素市场的建设及其改革的严重滞后,很可能使温州以至浙江的传统企业、市场组织、产业组织及其经济增长方式锁定于初级市场经济,甚至导致多种类型的产业空洞化带来的产业风险。例如,由于要素市场不发达,规模稍大或企业一长大其投资、管理、技术开发、营销中心等总部向上海等地迁移;随着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的转移,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改造不能弥补旧产业衰退而形成的地区经济的极度萎缩等。)。问题是要素市场建设无论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改革都严重滞后于产业领域的改革,还受意识形态的严重制约,还在推行供给主导型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方式。因此,重要的是要引导要素市场化改革渐进转换制度变迁方式,加快改革的步伐。

6.放松产业进入规制,获取生产上的规模经济。在市场准入上,长期以来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一直面临一个与国有经济不同的歧视性制度环境,石化、钢铁、通信设备、出版等在生产上规模经济显著的部门,一直未对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开放。调整歧视性的制度环境,放松产业进入规制,可以给非国有、非公有制企业提供重大的制度变迁获利机会,推动这类企业从古典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并追求和获取生产上的规模经济。这也有利于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注:参见史晋川在1999年8 月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放松产业进入规制,拓宽经济发展空间》。)。

总括而言,当解放思想的摩擦成本降低至零时,典型意义的诱致性制度创新才能出现。就温州而言(包括浙江省),正处从初级市场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期间,也即完成从产权制度到管理革命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次体制转变。其中重点是实现古典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构造现代市场经济的微观制度基础,以保障企业转入长期生产,追求生产上和批发经销上的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等等。这是企业与市场边界出现“革命”性替代变化的时期,因此,要素市场建设及其改革,给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放松产业进入规制,是实现上述转变的必要条件。

三、多种制度变迁方式并存和渐进转换的改革道路

在改革开放之前,温州及浙江省的经济基础较薄弱,国有经济存量相对很小,但并不是说没有。因此,在温州及浙江,实际上在存量和增量(体制外)这两个改革领域贯彻了两种不同的制度变迁方式。在存量改革领域如国有企业改革方面,首先推行的是供给主导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这主要是根据中央精神及其步骤进行改革;在增量改革领域,比如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股份合作制、专业市场制度等,推行的是准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并适时向真正意义上的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转换。因此,温州及浙江实际上在不同领域或部门以至不同阶段,根据改革的不同约束条件,选择了一条多种制度变迁方式并存和渐进转换的改革道路。

从浙江的改革实践和绩效看,改革开放之初,浙江省的经济总量列当时全国的第12位;而到1998年,这项指标已列全国的第4位。 二十多年来,浙江省的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位居全国第一。浙江省保持这样持续高速的增长速度,其最大的动力来源是改革。而这又应归因于浙江省选择了一条成本低、改革收益高的改革道路。这一改革道路对内陆省份以及全国的国有企业改革更具有借鉴意义。首先,多种制度变迁方式并存和渐进转换,尤其是从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方式向准需求诱致型制度方式的转换,或在一些体制外领域,直接推行准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更好地考虑了改革的激进程度与摩擦成本之间的关系,并使改革没有脱离渐进式改革的路径。实际上在考虑思想解放的摩擦成本最小化条件下推进的改革,都属于渐进式改革的范畴。其次,由供给主导型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方式到准需求和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方式的转换,或者说,前者与后两者相比,会出现有时甚至较为严重的“改革泡沫”。从进入角度看,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创新是强制性的,甚至对微观主体来说在改革成本大于收益条件下,也必须强制进入。而这种情况在准需求诱致型的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创新中,都是不可能出现的。从退出角度看,后两者的制度创新都属微观主体或个人的自愿安排,是相互同意的微观主体或个人之间的合作性安排,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退出,撤出的成本很低。而政府的安排也即强制性制度创新并没有提供退出的选择权。一般来说,极权的程度和范围越大,撤出的成本越高。第三,适时实现制度变迁方式的转换,能使低效率产权结构的存在所谓“诺思悖论”尽快消除或降到最小范围内。中间扩散型的制度变迁方式[1] 仍然难以化解所谓“诺思悖论”。这是因为地方政府同样具有降低交易费用实现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与追求最大化的垄断租金,也即经济目标与政治支持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比较,不过是这两种相互矛盾的效用函数的权重及结构不同罢。从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方式到准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转换,仍会出现低效率的产权结构的存在,但会得到大大改善,原因在于制度创新主体和激励机制转换了。第四,国有企业的改革本身也应遵循制度变迁方式渐进转换的路径。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可以划分为这样三个阶段:通过扩大企业自主权、承包制、股份制等,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部分从政府向企业转移;再实现经营者持股;然后是经营者持大股控股(承包制、股份制→经营者持股→经营者持大股)在第一阶段要面临很高的政治风险和成本,因此推行强制性的制度变迁方式更为合适;在经营者持大股以后的阶段,参与制度创新的主体变化了,但思想解放仍是一个重要的约束条件。这个阶段应转换为准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直至思想解放的约束消除为止。

[收稿日期]200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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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存的改革道路与各种制度变迁方式的渐变--“温州模式”与浙江改革经验_温州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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