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省市聚类分析的我国农产品物流模式实证研究_农产品论文

我国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实证研究——基于各省市的聚类分析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各省市论文,分析法论文,模式论文,实证研究论文,物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主要农产品产量在世界排名前十;同时,我国又是一个人口大国,各类农产品的消费总量也很大。农产品物流作为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其发展水平将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据统计,农产品在物流环节的腐败率约为10%-15%,加之我国农产品产量的基数大,因此每年浪费在物流环节的数目是惊人的。发达国家由于农产品在采后一直处于低温状态,在物流环节的浪费率仅为1%左右[1]。因此,研究农产品物流对于我国创建节约型社会,减少耕地、人力和资源等方面的浪费很有价值。

一、农产品物流模式分类研究

1.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定义

目前,关于“农产品物流”,通常的定义是:在农产品及相关信息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流通中,农产品的运输、储存(常温、保鲜和冷藏)、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和信息处理等的有机组合,包括一系列物质运动过程、相关的技术信息组织和处理过程,以及各个环节上的物流管理活动。而农产品物流模式的概念定义不明确。本文参照农产品物流定义及不少学者对“物流模式”的界定,对“农产品物流模式”给出如下定义:从狭义上来说,农产品物流模式就是因农产品物流主体不同而产生的农产品运输过程的不同运动形态;从广义上来说,农产品物流模式就是农产品物流系统。也就是说,围绕着满足农产品物流服务需求,由农产品物流服务需求方、提供方及中介机构和信息支持服务机构等形成的一个包含所需物流运作要素的网络,包括农产品物流系统的环节和物流系统功能[2]。对应农产品物流模式的狭义和广义界定,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划分也相应分为两种情况:按照提供农产品物流服务的角色可将农产品物流模式分为第一方物流、第二方物流、第三方物流[3]、第四方物流甚至第五方物流[4];依据提供农产品物流服务的组织来分,目前国内农产品物流模式有三种:以批发市场为主导、以中介组织为核心和以农产品物流园区为核心[5]。

2.农产品物流模式研究综述

目前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农产品物流模式进行了研究。如贺峰从农产品物流体系评价的角度对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展开定量分析[6];孙庆峰和肖艳提出构建以网络信息平台为基础的“生产—加工服务—市场”纵向一体化的城市近域农产品物流模式[7];杨光华等提出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程冷链运输的鲜活农产品跨区域物流模式[8];孙剑和李艳军提出以生产者为中心的垂直一体化物流系统模式和以商贸为中心的垂直一体化物流系统模式[9];杜小芳和张金隆提出农产品的第三方物流管理模式[10];李泽华认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将朝着拍卖市场、外向型市场等方向转变[11]。

对于研究我国农产品区域物流,目前有不少学者做过类似的研究,如刘文敏和余菊生通过分析上海农业产业化中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农产品供应商与商业连锁集团联盟的物流模式和现代农产品配送模式是今后的取向[12];刘飞翔等以福建永辉集团为例考察了生鲜农产品自营物流模式,认为农产品所具有的特性使第三方物流、共同合作物流等物流模式因存在客观和主观的限制而被企业所摒弃,企业最终选择自营物流来优化其生鲜农产品的物流模式[13];向平等提出四川省优质安全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体系的发展思路,强调了建立规模合理的现代农产品配送中心的重要作用[14];曹允春等应用流程再造理论和方法研究了云南花卉物流系统,以期尽量减少物流过程中的不增值时间,消除或尽量降低花卉在物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毁[15]。

在农产品物流模式的研究方面,关于单一农产品物流模式的研究比较多,如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物流模式、垂直一体化物流系统模式和第三方物流管理模式等,尤其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物流模式为研究热点,但对于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划分则少之又少。在农产品区域物流研究方面,不少研究者都针对某省市或集团的实际展开对农产品物流模式的选择研究,但对于全国31省市的农产品物流模式缺乏宏观的分析。本文正是在这些参考文献的基础上,提取农产品生产、消费及物流的相关指标,并将2007年全国31省市的相关数据代入,采用聚类分析方法将全国31省市数据聚类,最终将全国31省市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划分为四类。

3.我国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分类原则

从农产品物流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农产品物流联系着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因此农产品物流涉及的是农产品生产、消费和物流组织。本文将从农产品物流提供商在农产品物流过程中服务的对象对农产品物流模式进行划分。因此,可将农产品物流模式分成:农产品生产组织为核心、农产品消费组织为核心及农产品物流组织为核心的三种农产品物流模式。

从农产品生产来看,自从20世纪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我国农产品生产较分散,以小规模生产为主,农产品生产合作组织规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但不少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在产地附近兴建生产基地,如奶制品企业蒙牛、伊利以及肉制品企业双汇集团等。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以生产型企业居多,从农产品供应链的角度来看,在以生产型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中,生产型企业主导着该供应链。随着第四批312家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已达到894家。因此,以生产加工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在逐步发展和成熟中。

从农产品消费来看,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人口进一步集中,人口数量也有了较快发展,因此对于农产品消费需求也更为强烈。在农产品需求比较大而且集中的地区建立大型的批发市场也逐渐成为趋势。自从1984年第一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寿光农产品批发市场成立以来,截止2006年,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达到811个[16]。同时,不少省市的批发市场内还出现了拍卖市场和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因此,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导的物流模式也已成为农产品物流的重要模式。

从农产品物流来看,农产品由于其易腐性等特点,在包装、存储、运输等过程中对于物流技术和库存环境的要求较高。同时,在食品安全方面,由于涉及农产品产地、粗加工、存储、运输等过程可追溯,因此对于信息化要求也比较高。而农产品第三方物流在专业化和信息化方面有着其他模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在物流水平较高的省份,农产品第三方物流组织从无到有的发展起来了,甚至有些发展还比较好,如北京顺鑫绿色物流公司等。因此,从长远来看,在物流水平较高的省份,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模式也将成为农产品物流的发展模式。

4.农产品物流模式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前面关于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分析,不难看出:农产品物流模式的选择,主要受农产品生产能力、消费水平和物流水平这三方面的影响。在进行定量化计算时,这三个方面又具体表现为更细化的指标。

(1)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是指各省份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状况,具体来说有农产品产量、人均占有量、加工企业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这四个方面。对于农产品物流模式的选择和发展来说,农产品的生产是其最基础的条件。农产品产量决定了农产品物流的载体数量多少;人均占有量则表明农产品数量相对人口而言的富余程度;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是衡量各省份农产品加工行业的规模的数据;农业总产值则表示各省份农业发展的总体状况。

(2)消费水平。将农产品消费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来进行度量。包括三个指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农产品人均售出量和城镇居民消费量。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各种经济类型的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对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该指标是研究人民生活,社会消费品购买力、货币流通等问题的重要指标,也是研究农产品消费的宏观指标。农产品消费的微观指标有两个:农产品人均售出量表示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的程度;城镇居民消费量衡量农产品市场消费情况。

(3)物流水平。物流水平包括两个方面:区域物流水平和区域农产品物流水平。因为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物流的重要媒介,因此,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目能从一定程度上反应该省市的农产品物流发展水平。而货物周转量、公路里程和物流从业人员则分别从基础设施、物流对象和人力投入的角度考量整体物流水平。

二、农产品物流模式实证分析

1.聚类分析方法简介

聚类分析(cluster analysis)是统计学所研究的“物以类聚”问题的一种方法,属于多变量统计分析范畴。它是一种建立分类的方法,能够将一批样本数据(或变量)按照它们在性质上的亲疏程度在没有先验知识的情况下自动进行分类。一个类就是一个具有相似性的个体的集合,不同的类之间具有明显的非相似性。在分类过程中,不必事先给出一个分类标准,聚类分析能够从样本数据出发,客观地决定分类标准。

K-means算法采用迭代更新的方法:在每一轮迭代中,依据k个聚类中心将周围的点分别组成k个簇,而重新计算的每个簇的质心(即簇中所有点的平均值,也就是几何中心)将被作为下一轮迭代的参照点。迭代使得选取的参照点越来越接近真实的簇质心,所以目标函数越来越小,聚类效果越来越好。

而K-means算法虽然具有动态迭代更新的优点,但必须在计算之前指定分类数目,即k值。本文首先通过层次聚类的方法来确定k值,之后再采用K-means算法根据前一步的k值聚类。

2.实证分析的步骤

本文将31个省市的农产品生产、消费和物流水平的相关数据进行聚类,以探求各省市的物流模式。实证步骤如下:

(1)由于选用指标数据量纲差异较大,因此首先将年鉴的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2)将各组数据作为独立的一类(设为n类),按照所定义的距离计算各数据点之间的距离,构造距离矩阵。

(3)将距离最近的两组数据并为一类,计算新产生的类别与具他各个类别之间的距离或相似度,形成新的距离矩阵。这样的处理方式能使各个类别间的样本量尽可能接近。

(4)重复处理(2)和(3),直到所有数据被合并为一个类别为止。

(5)分析以上四步做的层次聚类结果,检验各个类别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确定将31个省市的物流模式划分为多少类合适,从而确定k值。

(6)将31个省市的无量纲化后的数据代入Insightful Miner 8.0软件中,用(5)得到的分类数目作为本步计算的k值,得到31个省市的具体分类情况。

(7)分析各类的原始指标数据,判断各个类别具有的特征,推断每类所属省市适合的农产品物流模式。

3.实证数据的来源及预处理

本文的所有数据均来自统计年鉴。其中,农产品产量、居民消费水平、人均占有量、人均出售量、居民消费量、物流总产值、公路里程和物流从业人员来自于2007年《中国统计年鉴》。考虑到统计口径问题,因为不是所有种类的农产品都会和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等有直接的关系。若将所有农产品都列入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结果,因此有关农产品数据只包括蔬菜和水果的数据。其中居民消费量只考虑了城镇居民的消费量,因为农村居民一般以自给自足为主。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来自2007年《中国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年鉴》各省份数据。农产品物流园区规模数据来自于2007年《中国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年鉴》各省份年交易额超过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个数。

从表1可以看出,将31个省市分为四类相对合适,这时候最大的类别和特点突出的类别都划分较为明确,适合进一步分析。

在确定各类别后,进一步检验各个类别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以及各类别具有怎样的特征。从表2可以看出,各个类别之间在各变量上都有显著差异,且这种差异具有统计意义。

通过分析表2,可知对这11个指标进行聚类的分析均通过F检验,各类别之间差异较大。

三、实验结果及分析

根据以上聚类分析,得到我国农产品物流模式聚类分析结果见表3所示。

之后对每类物流模式做类内统计分析,可得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可知,四个类别的11个指标中,每类内同一指标分布较均匀,同时偏度绝对值较小,因此该分类是具有科学意义的。

结合以上分析,可知农产品物流模式有如下三类:

(1)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模式。该物流模式实质就是“公司+农户”模式。其主要适合于工业发展较好、农产品深加工能力较强,同时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较大的地区。在该模式下,加工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力量,在资金、技术和生产资料等方面公司为农户提供支持,同时企业在加工原料的供应商获得保证。该物流模式最关键的节点就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户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作为农产品生产者一方,通常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签订契约,而作为消费者的一方经各级经销商依附于加工企业。在该模式中,农产品加工企业是该物流链的核心。因此,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是发展该物流链的核心。

(2)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物流模式。该物流模式是我国传统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其主要适合于农产品产需不平衡,物流设施不太完善的地区。在该模式下,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主要是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结,批发市场成为该物流链的核心环节,处于核心地位的批发市场成为联系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桥梁,并承担物流活动中的采购、配送和零售等功能。但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建和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成长为农产品批发流通的主渠道。近年来,远期交易和远程交易将逐渐成为批发市场中交易的主体内容,同时拍卖市场也将逐渐增多。

(3)农产品第三方物流模式。农产品第三方物流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物流模式,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该模式适合于物流设施成熟、物流水平较高,同时农产品产需量都较大的地区。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主要采取以综合物流代理为主的模式。相比前两种模式而言,在技术上更专业,信息化方面也更高效、迅捷和畅通。同时,第三方物流通过专业包装、运输、配送和储藏,能有效改进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综合以上分析,将31个省市按照农产品生产、消费和物流水平可以分为四类,如表3所示。通过分析各类的11个指标数据,可知四个类别的基本特征如下:

第一类,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等13个省。从数据分析可知,该类省市农产品物流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蔬菜水果的生产和消费量都较高,但批发市场较少。就同类别的省份而言,批发市场的数量和规模也不平衡。因此,该类地区可根据本地生产和消费优势发展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物流模式。

第二类,包括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山西和海南8个省。从数据分析可知,该类省市物流水平较低,具体表现在:缺乏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从业人员较少,物流总产值较低。因此要发展该类省份农产品物流,首先必须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如兴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训物流从业人员等。同时,陕西、甘肃两省的蔬菜水果生产能力较强,因此在两省积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相当有意义。

第三类,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和福建5个省市。从数据分析可知,该类省市的特点是:农产品产量相对消费量较低,而且物流水平较高。因此,该类省市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属于“以批发市场为核心”和“第三方物流”模式。对于该类省市而言,要发展农产品物流,最重要是进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同时发展农产品第三方物流。

第四类,包括广东、河南、河北、山东和江苏。从数据分析可知,该类省市的特点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批发市场都占优。因此该类省市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属于“以加工企业为核心”和“以批发市场为核心”并重类型。从这几个省的农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和农产品物流园区规模数据来看,其农产品物流生产基础较好,消费水平较高,物流水平较高,同时农产品物流模式发展相对较为成熟。因此对于该类省市而言,要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物流,政府应做好政策方面的扶持及保障工作。

四、结论及建议

从整体而言,农产品物流模式和省市地理位置相关性较强,应因地制宜发展符合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如西北地区大部分省市物流基础设施比较缺乏,要发展农产品物流,首先必须发展该地区的物流基础设施;中部和东北地区不少省市的农产品产量和消费量相对比较多,但加工业不太发达,可加强中部和东北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建设;对于山东、河南、江苏等农业大省而言,农产品物流模式较为成熟,农产品批发市场将朝着拍卖市场和出口型市场的角度转变;大中型城市和东部属于物流比较发达地区,农产品消费量大于生产量,因此可发展以销地批发市场为核心的物流模式,并可推广农产品第三方物流模式。

农产品物流模式并非一成不变,其将随着物流基础设施、农产品产销、加工等情况而发生变化。本文将2007年的数据代入作为实证,得到的是最新的农产品物流模式。然而,随着地区物流基础设施的兴建、农产品产销量的变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壮大以及农产品物流园区和批发市场的建设等,农产品物流模式也将随之变化。政府应在了解当地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物流模式开展相应的扶持政策。如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的物流模式,应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通过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带动农产品生产、消费和物流的发展,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水平。对于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物流模式而言,政府应大力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对批发市场的规范性管理,并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批发市场朝着期货市场、拍卖市场和出口型市场等方向的转化。对于第三方物流为主的物流模式,政府应加强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扶持力度,并加快对公路、仓储等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

目前,不少经济发达国家都有着比较成熟的农产品物流模式。比如,美国的产销一体化组织作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中介;日本在农协的基础上,以批发市场为主,结合集配中心、消费者协同组织、产地直销等组织作为农产品流通的桥梁;而荷兰80%的蔬菜、82%的水果和90%的鲜花都通过拍卖市场销售流通。我国由于农产品物流起步较晚,因此农产品物流模式发展还不太成熟,而且各省的农产品生产、消费和物流发展水平不一样,导致各省农产品物流模式也将沿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如能较为客观准确地把握各省的农产品物流模式,并在政策方面加以引导和倾斜,将会对农产品物流发展起到对症下药的作用。因此,研究农产品物流模式的影响因素,并结合各省的具体物流模式来指导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物流等方面的工作是十分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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