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伦理范畴与制度初探_市场经济论文

经济伦理范畴与制度初探_市场经济论文

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范畴论文,伦理论文,体系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研究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是一项非实证性的抽象的理论工作。从何入手?这是一个理论难题和争议颇多的事情。我们想从“经济哲学”思考入手,依此研究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方法论,从而引出研究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的一系列理论问题。

经济哲学概念是谁首先提出的,据手头资料无法肯定。但是,英国的经济学家琼·罗宾逊(1902-1983年)(一般称罗宾逊夫人)在1962年出版的《经济哲学》中提到经济哲学。该著作认为经济学的研究具有双重性:一是实证性,研究资源配置和经济行为如何选择;二是意识形态性,经济学是每一历史时期占主导地位意识形态的载体,以一定的人性假定为理论前提,为一定的经济制度进行辩护,以证明道德的合理性。[1]琼·罗宾逊继承英国主流经济学的传统,她认为经济哲学或称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指经济学的价值基础和伦理理念,也包含经济学所蕴涵的意识形态前提。[2](P153)这也代表当代西方经济学主流派重视经济学的价值基础、意识形态和伦理理念的作用,实质上可以说已经包含了研究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的基本理念及方法论,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国学术界讨论经济哲学在20世纪90年代才较大规模地展开,但对经济哲学的理解不同于西方从价值论、伦理等意识形态方面研究经济问题,其研究似乎更多从哲学层面去研究经济问题,认为经济哲学是从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去分析研究经济运行的规律和一系列重要的经济现象。[3]国内经济哲学的研究为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提出了从哲学层面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问题,就提出问题而言,这已是一个理论贡献了。

从经济哲学的方法论层面来说,在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研究中,先需正确地解决非经济因素(道德)与经济因素之间的关系。从宏观上讲,要以经济活动是历史变化的动因为出发点,必须把人类的经济活动看成是一个历史过程。新经济伦理范畴的孕育、出现,不是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只有在解决物质生产任务的经济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已在形成过程中它们才会出现。不能企图依靠改造、改变或新建经济伦理范畴来改造、改变经济条件,这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当然我们并没有否定经济伦理范畴对经济活动的反作用,但研究分析这种反作用,必须以承认经济伦理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为前提,否则一定会走向谬误。因此,研究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必须从现实的经济生活出发,而不能从“原则”、“理论”、“人性”出发;只能建立符合经济生活的存在和发展需要的经济伦理范畴,解决经济生活中需要解决的道德问题,这才是具有生命力的理论。我们认为,上述研究方法是必须坚持的基本方法,当然必须结合新情况,做出新发展,而不是形而上学地贴标签。

西方经济学历来主张把经济范畴、经济伦理范畴看成是经济研究的一种方法或一种需要。例如,当代西方经济学家把经济人范畴理解为一种无个性特征的类型(或模型),为了解释人类经济活动而作的一种假设,犹如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定律。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经济人……并不比许多涉及原子或电子行为的物理定律更神奇。与经济人模式一样,这些物理法则往往只是以‘一般’行为作为对象的统计法则,而并不企图说明每个粒子的实际行为。”[4](P13)但是,他又认为经济人这一模型或假设还是不同于客观物理定律,而是人的理性的一种主观的设定。当代西方经济学家另外一种观点是把经济范畴看作是人性的表现,或者认为是人的理性的选择。因此,经济范畴、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往往被视为永恒不变的、独立于经济活动之外的东西,甚至是它们的运动创造了人类的经济活动。

经济伦理范畴,我们主要指市场经济中的经济伦理范畴,它们是市场的现实的伦理关系的反映。为说明这一观点,我们先对范畴作个界定。《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的定义:“范畴(categories),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人类思维的逻辑形式。范畴是人类在一定历史时代理论思维方法水平的指示器,是帮助人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各门具体科学都有各自的范畴体系。”[5](P200)经济伦理范畴也具有一般范畴的共性:

其一,经济伦理范畴是人类认识经济生活世界的思维形式,是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内容具有客观性,反映了经济运行中伦理机制的规律性。列宁指出:“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6](P75)表明人对经济世界认识的深化和自觉性的增强。

其二,经济伦理范畴包含诸种经济和伦理要素的概念系统,反映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关系。

其三,经济伦理范畴是历史的变动的,随着世界的发展和人类对经济形态认识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变化,日益接近经济伦理的本质。

每一门具体的人文社会学科都是社会某一领域或某一系统的反映,这种反映以范畴体系形式出现。经济伦理范畴本身就是一个概念系统,“任何范畴都是包含诸种要素的概念系统,范畴的本质表现在构成它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中。”[7](P947)诸种经济伦理范畴之间存在对立统一关系,反映社会经济领域的本质联系、内在规律以及发展过程和趋势等等,诸经济伦理范畴的内在联系就构成了一定的经济伦理范畴体系。任何经济伦理范畴都是一个具体的概念。它又都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因此既是“最单纯的东西”,又是“最丰富的东西”,自身包含着最高的区别和规定。黑格尔指出:“这个概念本身是不能以感性来直观和表象的,它只是思维的对象、产物和内容,是自在自为的事情,是‘逻各斯’(Logos),是存在着东西的理性,是载着事物之名的东西的真理”。[8](P17)也就是说,认识和把握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的整体和本质,是一个由概念(或范畴)所表现的普遍联系的有机过程。

经济伦理范畴是人类思维抽象的结果,它们是一种科学的抽象,形式上是主观的,内容上却是客观的。马克思指出:“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定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个一定社会即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的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去把它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9](P24)经济伦理范畴都是一定的经济形态的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并不是独立于人类经济活动之外的永恒的东西。这是研究市场经济的伦理范畴的一个必须坚持的理论前提、一个基本的观点,这也就区别于任何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

经济伦理范畴又有其独立的运动,这种历史的发展的进程恰恰正是经济关系历史变迁的结果,而不是脱离经济实际的自身变化的结果。作为经济伦理范畴的一系列诸如资本、道德、自由、公平等等,它们本身由于抽象性、普遍性适用于不同时代,或者至少适应某一历史时期。例如资本作为经济伦理范畴在资本没有产生的经济社会形态中当然不会出现,但是它的抽象规定性起码适应经济的资本主义以至社会主义形态。又如劳动作为经济伦理范畴,从人类诞生第一天起就随之产生,到今天高科技时代它依然存在,以至与人类共存亡。作为劳动伦理范畴的抽象性和普遍性是永久存在,适用一切时代。这说明经济伦理范畴具有独立性,它的本质属性具有普遍适用性。

同时,经济伦理范畴本身又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有它自身的历史。它们历经从简单的具体形式到抽象的普遍形式,从简单上升到复杂,从具体上升到抽象这样一个历程。实际上,最抽象的普遍形式的经济伦理范畴包含了最丰富、最具体内容,因为它是经历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总结、蕴涵了历史发展中的一切积极成果。经济伦理范畴本身有它的历史,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这恰恰反映了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之间经济伦理关系从简单到复杂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的进程。市场经济的伦理范畴发展正是市场经济从建立以来发展进程的结果;比较简单的形式适应比较简单的市场活动,现代形式适应现代市场的活动方式。正如马克思所写:“比较简单的范畴可以表现一个比较不发展的整体的处于支配地位的关系或者一个比较发展的整体的从属关系,这些关系在整体向着以一个比较具体的范畴表现出来的方面发展之前,在历史上已经存在。在这个限度内,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历史过程。”[10](P20)市场经济的伦理范畴亦是如此。

经济伦理范畴本质上反映了市场活动中经济主体的伦理关系。“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经济伦理范畴研究的根本方法之一,解决了评价经济活动和人本身关系的伦理态度和标准。所谓经济范畴人格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版序言中作了经典性的说明。他写道:“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11](P20)这就是说,在经济形态的运动中,涉及人的经济范畴是由一定的人来承担的,承担什么样的经济范畴,这个人的人格等必定由该经济范畴的特性所决定,因为他承担着一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这就决定了个人在经济活动中处于何种经济范畴,该经济范畴的属性决定此人的行为和德行等等。对市场经济形态来说,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或者商品的价值形式,就是这个经济形态的细胞形式,经济范畴的人格化也需要从这里作为叙述的开始。

在市场经济中的人或经济主体是一定经济伦理承担者,是经济伦理范畴的人格化。只要处于一定的经济地位(经济活动中表现为经济范畴),那么他的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因、思想道德等都是客观地被决定的。在经济活动中扮演一定经济角色的人,他只不过是一定经济范畴的承担者,他的活动及伦理道德客观地由该经济范畴性质所规定。也就是说,在市场这种经济形态中,个人处于何种经济伦理范畴,该范畴的属性决定此主体的行为动机、行为方式和德性等等。所谓“人格化”,指人在经济活动中所支出的体力方面的和精神方面的总和。经济伦理范畴的人格化,表明人作为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方面和人文道德方面的双重支付,是经济人和道德人相统一的一种特殊活动。表明了人在经济活动中追求物质目的和为社会、他人服务二者之间的矛盾,以及在这过程中趋于统一的趋势和格局。例如,处于经济伦理范畴“资本”的个人的行为、品德与处于经济伦理范畴“劳动”的个人的行为、品德是不同的,之所以不同,取决于所处的经济地位及由此决定的范畴。因此,研究市场经济伦理范畴体系时,应当揭示它们所包含的人在市场中的经济关系和伦理关系,以及二者之间的冲突和融合。不能见“范畴”而不见“人”,也不能只见“人”,而不见人在市场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殊形式。

市场经济的范畴有那些?包含什么内容?这些国内外都有研究,尤其是当代西方经济学。但是,国内外学者并非都有共识。例如,对于“经济人”范畴、“资本”范畴等等就有很多种观点。哪些经济范畴可以作为经济伦理范畴来研究,国内外经济学界和伦理学界的意见就甚为分散了。

是否所有经济范畴都可作为经济伦理范畴来研究,这就是第一个难题了。我们认为不能把所有经济范畴都作为经济伦理范畴来研究,因为有些纯粹是经济层面的技术性的东西。例如,微观经济学中有些经常使用的范畴,如弹性、无差异曲线、边际、均衡等;宏观经济中有的经济范畴,如国民生产总值、投资总量、货币供应量等,就不能作为经济伦理范畴来研究。因此,本文不主张将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的所有范畴都作为经济伦理范畴来研究。

第二个难点是,决定哪些经济范畴可以作为经济伦理范畴来研究,依据是什么?由于经济范畴繁多,有的专业性极强,我们从经济伦理的宏观视角考察,选择了经济人、劳动、资本、自由、公平、竞争和诚信等七个范畴,并以此建构一个客观的市场经济的伦理范畴框架或称之为体系。之所以选择它们,因为它们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具有最基本和最普遍的作用。市场尤其是现代市场如果缺乏这些经济伦理范畴,如果它们不起着道德的导向和制约作用,市场就无法正常运作。我们可以设想,假如现代市场活动中缺乏公平、自由、诚信等,那就根本无法运作;假如没有劳动和资本,市场也就不存在了。当然有不少经济范畴市场是不可缺失的,但是它们不一定具有经济伦理意义。

研究市场经济伦理范畴及其体系,究竟从何入手?其逻辑起点和历史起点何在?这当然可以有而且必然会有种种做法,当前也无定论,研究的成果少之又少。本文从市场经济的伦理定位切入,分析研究市场经济的伦理价值导向和取向。因为考察市场经济的伦理范畴,应先从研究市场经济整体的运行机制和体制所具有的伦理意义入手,从经济学和伦理学的结合点入手,以便展开分析一系列伦理范畴。以抽象的经济人为研究前提,市场活动中任何经济主体均具有抽象的普遍属性。市场中最根本的始基的范畴,即劳动和资本,它们的运行才有市场的一切机制。自由、公平和竞争作为经济伦理范畴,成为市场正常工作的伦理、精神方面的保证。诚信,则是市场的灵魂或为市场交往的基准。经济伦理范畴利益是经济活动作为经济因素和道德活动作为非经济因素的中介,是整个经济伦理范畴体系的核心。以上经济伦理范畴构成了市场经济伦理范畴的大致框架,形成一个原始的体系。它们之间互有区别,又互有联系,它们的共同作用形成市场的一个有序的信用体系,成为一个道德的市场,有力地促进经济效率提高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市场经济的伦理定位是经济伦理的根本理论之一,这个定位取决于市场的自身的运行机制和社会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结合,它的伦理定位是经济个人主义。经济个人主义是个人主义在经济领域中的表现,本质上肯定个人占有、支配财产的自由。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社会主义制度的生产目的和经济发展目标决定其伦理定位是个人自由发展。市场经济的机制为个人的自由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和运作的载体,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发展前景决定了个人自由发展将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前提和价值目标。

“经济人”这一概念不是一种假说或假设,而是一种理性思维抽象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无论从动机上和效果上都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同时,人又是在理性指导下从事这一活动的,这一目的反映了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本质属性。这种本质属性的人格化就是经济人,经济人的本质特性源于他所处的市场经济之运行机制和结构。经济人具有的道德属性不是外在于经济人,也不是外部加诸于经济人的,而是经济人的经济活动本身所具有的。所谓经济人和道德人只不过是对人的属性、特征的一种抽象,是研究社会和人的一种理论模式,他们之间的一种差异存在于概念、思维方式之中,实际生活中不存在纯粹的经济人。经济人,就是在经济活动中受道德法律制约的,并在这种经济活动与道德活动的冲突和统一的过程中,不断促进经济发展,又不断提高包括道德在内的人的全面素质。

“劳动”在其抽象的普遍的意义上是人和自然之间物质交换的一个必要条件、必要手段。劳动作为经济行为的一般范畴,它的本质特征在于人有目的地运用自然力来为自己服务,是人类一切经济的社会形态所共有的。劳动是人的能动性和创造天赋的一种体现和发展,又是人的体力和智力的总显示,还是人的品德的一个根本性标志之一。本来人类的劳动应当符合人类的天性,但是由于劳动必然受制于一定的社会关系、经济的社会形态,要使劳动符合人类的天性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将是一个把劳动看作是被迫的事情变为是一种生命的必需。随着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人类劳动的发展总趋势是劳动的内容和形式将越来越符合人类本性地发展,逐步实现劳动人性化、人性劳动化。在这种新的社会中,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和脑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这就是说,一旦消灭劳动物化和异化的现象,劳动就成为解放人的手段。劳动与人性相一致,只有到了这个时候,劳动范畴才与人的真正本性相一致地发展,这是一个极为漫长的过程。

“资本”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生产与分配活动的核心概念。传统的资本范畴是个经济学概念。随着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经济结构、文化结构的急剧的变化。20世纪60-70年代以来,资本概念从传统的狭义的有形货币形态的资本,向新的广义的无形的知识型资本发展;由传统的物质资本,向注重人的素质的人力资本转型。这一系列变化、发展反映了资本在新条件下的内容和形态的变化,反映资本概念所蕴涵的人文因素的变化。在新的世纪,人文因素(其中道德因素占有重要位置)在资本形态上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甚至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资本范畴研究更为深入广泛,出现了诸如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劳动资本、文化资本。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资本也成为我国经济、文化领域中的一个广为重视的和频频出现的概念。

“自由”是西方近代市场经济确立和发展的产物,它是交换价值的理想化表现。当经济的社会形态从自然经济转型为市场经济,其中的关键在于资本的形成。资本的本性必然是自由流通、自由使用,没有这种自由就没有资本的增殖,自由是资本的生命线。一般交换价值生产占统治地位的市场经济的本质的规定性决定了经济伦理的自由观。经济自由,是人类对自身经济活动的内在规律的一种认知和实践,它本身是经济活动的一种基本形式。它作为一种价值导向或价值取向,又必然具有伦理意义。人类能够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从经济领域中获得自由进而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市场经济是必由之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此创造了物质条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则在人类经济活动非对抗的形式下创造更高的社会生产力,成为人类进入自由王国一个必经阶段。我们对于经济伦理的自由范畴,需要站在这样历史的高度去理解,才能自觉地在经济领域中发现、创建自由范畴,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的可持续的发展。

“公平”是建立在以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关系之上,即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商品交换行为成为经济和伦理的结合点。公平,是调节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关系的杠杆,它作为一种适当的“变数”成为调节利益关系的伦理尺度,这个尺度取决于市场经济的一般本性,道德评价由此产生。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活动的主体处在这样一种经济关系之中,他们作为商品所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这就构成了主体的社会规定性,使他们处在同一规定中。商品生产必须有交换行为,商品生产者的目的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实现,商品交换也就成为了公平的经济前提。经济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并且处于一种公平的地位,本质上是由市场经济的经济形式——商品交换所决定的,公平不过是交换价值的现想化的表现。“一切人类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等同性和同等意义”。[12](P446)一旦大规模的世界贸易的开展,世界各民族陆续实行市场经济,公平也就具有了世界意义。

“竞争”是近代市场经济的产物,从道德上规范经济活动,使经济活动符合市场的内在运行规律,也就是从伦理上制约经济活动。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概念,作为经济范畴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机制或规律的外在表现。竞争作为一种利益分配原则,表现为一种生产的竞争、一种利润的竞争。竞争的道德意义就表现为利益不能由某一资本独占,不允许出现占有超过平均利润率的情况,不然是违反资本的经济伦理的,违反了竞争道德。在经济活动中,个人的潜能、智力、才能、主动性和创造性等等通过竞争可以得到最大的发挥,个人在经济利益或事业心或成就感或奉献人类等等的动因驱使下,在市场经济为个人提供的公平的条件下,努力奋斗、充分发挥才能,争取作出最大的成就,既为社会做出贡献,又使个人得以自我实现,造就大批人才。这既使个人的人生充满活力,又使整个社会显得朝气蓬勃。同时,竞争的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它会使社会风气败坏。在经济领域中,竞争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可以说没有竞争就没有经济的进步,就没有个人发展。

“诚信”是一种社会资本,信任是市场经济繁荣、扩展和秩序的伦理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难题是,如何构建一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普遍主义的信任系统。为达成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同时在伦理的和法制的两个层面展开,而且法制的手段必须以伦理为基础。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即构建一套吻合当代道德需求的法律。

“利益”是经济活动作为经济因素和道德活动作为非经济因素的中介,是整个经济伦理范畴体系的核心。在资本主义经济形态中,作为经济与道德联系的中介尤为明显和突出,在两者之间的作用更加巨大,并且处于空前未有的极为重要的地位,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互相联系、全面依赖关系,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亦发生了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所没有的新的变化,可以说利益成了经济活动中道德调节和道德评价的唯一标准。利益在社会主义的经济活动和道德中的中介作用十分明显,它具有市场经济下所有的共同性,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在于二个方面:一是把共同富裕这一利益目标作为经济活动和道德的给合点,尽量避免贫富两极分化。二是利益把经济活动和道德相结合的中介作用限于经济领域之中,不将它泛化到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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