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来自美国学校的经验与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美国论文,室内空气论文,启示论文,品质管理论文,经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2-2384(2016)04-0049-03 2015年,我国多个城市发布不同等级的大气重污染预警,各级中小学校或者停课,或者暂停学生户外活动。学校室内空气品质问题愈来愈受到人们关注。室内空气品质(Indoor Air Quality)最初是指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指标,随后其内涵不断扩展为室内环境下对人的健康、舒适性和执行能力产生影响的空气特性,包括室内的温度、湿度、通风换气率、空气的污染程度等。 学校室内空气品质问题最早在欧美国家受到重视,指学校建筑设施内对学生和教师等人员的健康、舒适度、学习工作效率产生影响的空气特性。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关系到教学环境的整体质量和师生的健康利益。本文将探讨美国从联邦到各州以及学区的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以期对我国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有所启发。 一、美国环保署:制定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标准 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在国内实施能源节约政策,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加强建筑物的封闭性和绝缘性,但室内空气的污染指数因此提高。在师生密集的美国中小学校,室内空气品质问题引起了学生、教师、家长等越来越多的抱怨。1995年,美国联邦政府环保署对全美800多所学校进行调查,最终创建了一个学校室内空气品质工具箱项目(IAQ Tools for Schools,以下称TfS program),为全美中小学校提供免费指导,帮助学校来诊断、修正和预防室内空气品质问题。[1] TfS program主要包括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的活动流程和六项技术指标。这六项技术指标分别为: 其一,暖通空调系统的维护。包括定期检查暖通空调设备;建立一项长期的空调维护计划;定期更换空调过滤器,确保空调冷凝水的排放功能及空气扩散器、寄存器的运行;根据美国空调制冷学会的通风标准或州内的相关规定摄入户外新鲜空气,保证室内空气的流通与更换频率;保持空调通风装置的清洁且不被书籍等物品堵塞。 其二,空气湿度及霉菌的控制。包括对学校室内空气湿度进行常规检查;保持室内空气的相对湿度;制定霉菌预防和整治计划,及时处理室内潮湿问题。 其三,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包括检查并监控学校室内环境中的有害生物;建立有害生物的综合治理计划;使用现场清除和诱饵毒杀的方法,解决室内的有害生物;适当使用杀虫剂。 其四,室内环境的清洁和保养。包括定期视察学校的室内环境;制定一套室内环境的清洁保持计划;对保洁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知识技能培训;确保室内的清洁用品及器材的使用安全;用湿布及除尘设备清除室内及地面上的灰尘。 其五,学校日常物品及材料的选择标准。包括制定详细的学校日常物品的使用清单;要求学校购买和使用环保产品;使用不含甲醛的材料及产品;使用低排放和低毒性的油漆、涂料及各种清洁用品;根据环保等级评定标准购置学校物品。 其六,空气污染源的控制。包括定期对学校的建筑物进行视察,必要时检测室内氡气的含量;执行危险材料(使用、储存、处理)管理计划和学校化学物品的管理和储藏计划;禁止在学校室内吸烟;禁止校园中出现汽车怠速的情况;在建筑物入口处铺设除尘垫。 TfS program管理标准的制定为全美所有学校监管室内空气品质提供了有效指导。 二、美国各州:制定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政策 美国环保署的TfS program得到了多数州的认可和参与。各州也制定了不同的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的政策保障措施。 1.对学校建筑设施进行视察与管理 美国有21个州在教育法规中,要求由地方教育局或学区对学校建筑设施的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视察,以确保学校环境符合该州的卫生安全标准。[2]对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的视察,包括学校建筑材料、屋顶门窗、管道、建筑室内的加热制冷系统、通风、教学设施等。在教育法规定下,州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是州教育厅)根据环保署的TfS program制定了规章条例、设施检查标准及检查工具(如检查表格),要求地方教育局、学区或第三方检查机构对学校的建筑设施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给州,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区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有很多州在卫生法中也规定了对州内公共场所及设施的卫生安全性进行视察与管理。在学校方面,州卫生法规定:学校的建筑设施应达到本州公共设施的卫生安全标准,州卫生部门需对学校的建筑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学校室内的温湿度、霉菌、通风率、暖通空调系统的维护与操作等。有相关规定的包括加州、德克萨斯州、俄亥俄州等10个州。[3] 2.建立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计划 有些州的教育法中规定学区要建立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计划,由州教育部门监督和管理学区的执行情况。如明尼苏达州的法律规定,学区实施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计划,并给予财政拨款;纽约州的教育法规定,州教育委员会建立公立学校的建筑安全计划,并监督学校的执行。[4]室内空气品质管理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选取一名协调员监督项目的执行,对学校的建筑设施进行检查,对学校室内的卫生状况、通风条件、暖通空调系统、有害生物等进行检查。 3.对学校室内空气品质进行评估 美国有26个州在法律中规定,根据州的建筑卫生安全标准对学校室内空气品质进行评估。如缅因州的法律要求,州职业安全法规委员会对公立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室内空气品质进行评估,授权州职业安全法规委员会制定严格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通风标准;加州的劳动法授权州卫生局采用一项职业安全与卫生标准,并建立了对公共场所进行年度视察和评估的条例。[5] 三、美国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政策的执行 以明尼苏达州为例。明尼苏达州几乎是美国执行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政策中最全面、最持久的州。1997年,明尼苏达州新修订的教育法规定,州内学区要执行健康安全项目,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项目是其中之一。同时,州的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为确保法律效力而制定了活动的细节标准,并为学区提供广泛的技术援助和培训服务。学区在州的支持与监督下,参照环保署的TfS program,有效地维护了学校室内空气品质。 1.州政府的政策实施过程 (1)州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2000年,明尼苏达州获得了国家环保署的拨款经费,实施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项目。州卫生部和教育部合作执行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活动。随后,州卫生部开始对学区进行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的技术援助,为学区提供项目指导、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支持和监督学区的活动进展。 (2)创制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的管理模板。为监督和改善学校的室内空气品质,州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创建了一个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的管理模板,供学区参考使用。该模板主要以环保署的TfS program为参照。 (3)对学区活动的监督。自2001年起,州卫生部开始对学区的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项目的进展状况进行书面式调查。为确保学区回复的可信度,州卫生部也进行了实地检查。 (4)技术援助。根据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的管理模板,州卫生部为学区工作人员提供培训机会,如召开技术报告会,为学区工作人员提供课程培训及认证服务等。 2.学区的执行过程 学区是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项目的具体负责者,学区根据该州制定的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模板执行相关管理活动。 (1)选派一名协调员,作为学区室内空气品质管理项目的领导者和联系人。协调员主要负责组建一支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团队,组织对学校建筑设施的视察、评估、诊断工作,与师生、家长等进行相关的交流与沟通,组织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等。 (2)对学校建筑设施定期视察和评估,诊断学校存在的室内空气品质问题。视察和评估包括对学校室内的所有空间和设施进行检查,如地板、墙壁、天花板、家具、建筑入口处、屋顶等,并详细填写检查表。 (3)治理学校室内空气品质问题。管理团队将诊断出的问题报告给学区的协调员,协调员与管理团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的问题解决方案。例如: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划分解决次序,优先解决一些关键且严重的问题,对一些紧急或简单的问题可直接提出解决措施,对一些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可制定管理计划。 (4)活动中的交流与沟通。学区的协调员除了负责项目活动,还要组织各种人员之间的交流。学校管理者、学校员工、学生家长、社区人员等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能够有效地促进项目的开展。 (5)监督评估。学区需对学校建筑系统进行监督和走访调查,报告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的问题,讨论问题的解决对策,并对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的管理计划进行修订。 在广泛宣传及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下,明尼苏达州有越来越多的学区参与了该项目。截至2006年,该州共有298个学区(占总学区的68.0%)的1715所学校(占全州总学校的84.4%)达到了室内空气品质管理项目的标准,其中某些活动的达标率更高,且这些数字还在持续增长中。[6] 四、对我国开展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的启示 1.学校室内空气品质问题亟待关注 在我国,人们对学校室内空气品质问题的关注还很不够。根据我国《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的规定,小学普通教室的人均面积应不低于1.36平方米,中学教室的人均面积应不低于1.39平方米。但是我国有很多中小学校都难以达到这一标准。一项对江苏省射阳县17所中小学教室环境卫生的监测显示,所监测的88间教室人均面积合格率为29.55%,小学教室48间,人均面积0.67~1.79平方米,仅合格6间,合格率为12.5%;中学教室40间,合格率为50.0%,教室人均面积明显不足。[7]再如一项对北京市东城区中小学教室卫生现状的调查显示,尽管教室人均面积的达标率非常高,为97.14%,但是这些教室的浓度及教室温度的达标率仅为42.86%和35.71%。[8]可见,即使在教室人均面积达标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室内空气品质不佳的状况。因此,我国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的认识和关注有待加强,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学校教室的设计与管理,维护学校良好的室内空气品质。 2.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制化势在必行 2003年3月1日,我国政府开始实施第一部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的参数及检验方法;2011年2月14日,我国卫生部审议通过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该法令规定对我国公共场所的卫生进行管理和监督,内容包括空气、微小气候、卫生设施的使用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等。我国政府部门还应尽快制定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的管理标准及政策保障措施,并将其纳入国家的法律法规中,确保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有法可依。同时,我们可吸取美国实施TfS program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学校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活动的尽快开展。标签: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论文; 品质管理论文; 室内空气检测论文; 学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