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产业:统计和分析框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框架论文,环境论文,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环境产业属于依据功能定义的产业,是与环境有关、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经济生产活动集合。它具有一般产业活动的共同特征,一方面,消耗经济资源(投入);另一方面,提供经济产品(产出)。不同之处在于环境产业所提供的产出是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货物与服务。
面对全方位的环境问题,发展环境产业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需要给予特别关注,从中国当前现实和未来前景着眼尤其如此。环境问题在传统市场经济中属于具有外部性特征的领域,环境保护或多或少地都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加以干预。因此,相比于其他产业,环境产业带有比较明显的非市场性特征,其发展更需要政府层面的整体把握,适时了解产业发展现状,及时评估产业发展带来的环境效应。要达到这个目的,需要有两个方面的支持:一是要有一套环境产业统计度量体系,按照既定的定义、分类提供相应数据,作为管理和分析的依据;二是要有一个清晰的分析框架,以便把环境产业这样一个跨越经济和环境两大领域的主题放在合适的位置上,给予清晰的定位,为分析、判断、评价其发展状况提供工具。
然而,这两个方面的工作进展不能令人满意。各种文献中使用了不同的产业定义,统计基础非常薄弱,分析问题时常常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特性而忽略了更重要的方面。如果说仅仅从某个单一领域(比如只关注水)、某个单一因子(比如只考虑SO[,2])、某个单一手段(比如只看环保投资)进行研究,问题可能还不会特别突出,然而,要对产业状况和环境效应做全面分析和整体判断,就必须依赖一个全面的概念定义、数据基础和分析框架,否则就难以在同一平台上讨论问题。给出有效、通用的结论。因此,本文将从探讨环境产业的定义出发,对环境产业的统计度量和分析思路予以探讨,提出一个框架,供进一步研究应用。
一、环境产业定义的内涵与外延
产业是一个经济概念,泛指通过投入形成产出以满足需要的经济生产活动的集合,将其限定于环境这个对象上,结果就是环境产业。但是,由于环境对象本身的宽泛性和关注该问题的不同侧重点,实践中给出的环境产业的定义存在着很大差异。我们曾经详细考察过国内外研究者和管理实践中形成的不同定义[1],发现即使已经有国际组织给出比较综合的定义[2],环境产业在范围定义以及可操作性上仍然有需要进一步讨论的空间[3]。以下是我们结合实际进行研究,解析环境产业的内涵和外延及其当前可操作性所得到的一些认识。
第一,关于环境产业总体涵盖范围。由于环境形成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交易多种多样,所以,并非所有与环境有关的经济交易都属于环境产业范畴,只有那些通过“投入—产出”生产过程,以环境为对象提供货物服务产出的活动才属于环境产业。除此之外,经济体系中还存在其他在环境名义下发生的交易,比如体现政府行政立法手段的环境税费,体现经济手段的产权(比如捕捞权、排污权、水权、林权)交易以及使用付费,它们通常只引起经济收入和经济财富的分配,并不直接形成伴随生产活动的货物与服务流量,因此不能包括在环境产业之内。实际应用中常常有人将环保活动与环保产业活动混为一谈,这一点,在环境产业研究中应该避免。
第二,环境产业覆盖污染物防治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两个基本目标。环境产业的“环境”应该取广义理解,其中包括了自然资源[4],对应地,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就覆盖了污染物防治管理、自然资源管理两个主要部分。一般来说,前者是指避免环境负面效应的活动,后者则是实现各类自然资源可持续管理的活动。但到目前为止,有关环境产业的经验认识以及管理着力点常常主要限于有关污染物防治的环保产业,相比之下,自然资源管理部分的对象和活动类别尚没有得到统一识别,对有些内容甚至还有争议。鉴于这种情况,在环境产业研究开发实践中可以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尽力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活动的研究和宣传,为建立全面的环境产业框架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在当前实际操作中采取务实的态度,支持根据研究需要和数据完备性侧重于某一部分的研究开发。
第三,从综合环境管理观念出发,环境产业应包括与清洁技术和清洁产品有关的活动。实践中存在两类与环境有关的产业活动,一类是专门针对污染物管理和自然资源管理的产业活动,这样的活动常常具有外在标志:独立的机构(比如一个污水处理场),独立的对象(比如划定的一片自然保护区),至少会有独立的设施(比如一套脱硫装置);另一类是在其他产业活动中达到环境保护目的的活动,其主要目的并不是环境保护,但却连带产生了使环境受益或避免损害的效果,比如在生产中使用具有环保效果或提高资源利用效果的新技术,消耗不产生污染的原材料,生产在消费中不产生污染的绿色产品。人们一般将后者归结于清洁技术与清洁产品(有时被称为“环境适用产品与技术”)。清洁技术和清洁产品具有显著的良性环境效果,代表未来各种经济产业发展的理想模式,即将环保行动融入一般经济活动之中,使其在获得经济产品的同时不破坏环境,为此进行的产业活动应该包括在环境产业之中。然而,从实际操作性看,清洁技术和清洁产品的计量还存在难以识别的问题:具备多大环境效果才算清洁?所以,将清洁技术和清洁产品纳入环境产业的首要步骤,是要编制技术和产品目录。
第四,从分工形成的产业链上定义环境产业,应该包括环境关联产业。环境产业的产出主要是各种服务:对废弃物的处理,对水体环境的净化,对自然保护区的监护,等等。但是,为了最终提供这些服务,还需要其他产业活动的支持,比如,为了处理废弃物,需要专用材料、设备、建筑物,需要与此有关的教育、宣传、研发活动,需要废弃物的监测、评估活动。这就是说,在产业分工前提下,环境产业覆盖的可能不是一次性产业活动,而是由一个过程形成的产业链,必须将这些本身不直接面对环境,却为终端环境活动提供货物服务产出的关联产业活动包括在内。
第五,不应该笼统地将资源开发、自然灾害防治都包括在环境产业之中。作为环境保护及自然资源管理的产业活动,环境产业似乎不应该将自然资源开发活动笼统地包括在内,除非是在资源可持续管理范畴之内。因为,资源开采与资源维护是反方向的产业活动,犹如森林砍伐与植树造林,如果笼统地将其包括在内,那就可以推而广之,似乎也可以将造成污染的产业活动包括在内。如果这样,定义和核算环境产业就会失去其本意。类似的还有防治自然灾害的活动,除非是在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范畴之内,否则不能将各种防灾减灾活动一并包括在环境产业之中。因为,相当一部分自然灾害防治活动不是为了保护环境本身,而是要保护处于环境中的经济单位和个人,如疏通河道、修筑堤坝的主要目的是便于交通运输,防止河水泛滥。
依据以上认识,同时参考国际上的研究成果[5][6],可以得到如图1所示的环境产业内容结构。其中,污染管理类包括:空气污染控制、废水管理、固体废物管理、土壤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恢复和清理、减少噪音和震动,以及有关环境的研究与开发、监测、数据搜集、分析和评估、教育、培训和信息等;资源管理类包括:室内空气污染控制、水供应、再循环的材料、再生能源设备、热/能节约与管理、可持续的农业与渔业、可持续的森林,其他如自然保护、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等;清洁技术和产品类包括:清洁的/资源有效的技术和工艺、产品。
图1 环境产业内容结构图
二、环境产业的统计度量
统计必须针对一个可观测的对象进行,要具备基本的数据可得性。因此,尽管理论定义是统计计量的基础,但事实上难以严格按照理论定义实现统计计量。要实现对环境产业的统计计量,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是环境产业活动的识别,即要把环境产业活动从一般产业活动中识别出来;二是确定描述环境产业活动的统计指标体系,以反映环境产业的现实状况和基本特征。
1.环境产业的识别和统计渠道
把环境产业活动从其他经济活动中识别出来并非易事,因为环境产业活动是以不同方式存在于企业生产活动之中的,被混杂在一般经济产业分类的各个类别中无法直接体现。
企业(及其他单位)是进行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依托企业考察环境产业活动的存在方式,有以下三种情况:(1)环境产业活动是该企业的主要活动,其特征是:对外部提供环境货物与服务,这些活动在其所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占有最大份额。(2)环境产业活动是该企业的次要活动,其特征是:对外部提供环境货物与服务,但这些活动在其所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只占有次要份额。(3)环境产业活动是该企业的辅助活动,其特征是:服务于本企业主要生产活动,不对外部提供环境货物服务产出。结合企业经济核算考虑,以主要活动形式出现的环境产业活动是最容易识别的,企业可以直接提供这些活动的投入、产出数据资料;作为次要活动的环境产业活动也是可以识别的,但需要采取一定的手段,针对此部分环境产业活动专门提供数据资料;作为辅助活动出现的环境产业活动却是难以识别的,因为现有企业核算并不单独显示这些辅助活动的数据资料,而是将其作为所服务的主要或次要活动的一部分混合在一起。问题是,如果忽略这些以辅助活动形式存在的环境产业活动,将会大大低估整个环境产业活动的规模和水平,因为,在使用者付费、污染者治理的原则下,大量环境产业活动发生在产生污染、进行资源大规模开采的企业的内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国内对应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用于表述经济产业内容和结构的基本标准,所有产业活动都被包容在一个四层次分类体系中,共有20个门类、95个大类、396个中类和913个小类[7],由此为经济管理和产业统计资料归集提供基本规范。但是在该分类中,我们并不能找到环境产业,仅仅依靠该分类还不能实现环境产业的识别,因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能直接体现出类似环境产业这样的主题性产业类别。其中的困难在于,环境产业是依据功能定义的产业,所有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产品生产都可以作为该产业的组成部分,而这些活动分散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各个类别之中。结果是:环境产业跨越不同产业大类甚至门类而存在。比如,植树造林等森林维护活动属于农林牧渔业(门类0),而水利管理、污染管理则属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门类8)。为了寻找环境产业的踪迹,常常还需要深入到小类(在行业分类四级码水平上)之中,比如,环境监测是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门类M)下的一个小类(小类7660)。我们曾经详细研究过行业分类与环境产业的对应关系,确认环境产业覆盖了国民经济7个门类中的60个小类,这还不包括那些部分包含环境产业活动,但又无法将整个类别归入环境产业的部分。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产业统计有两个渠道:经常性产业统计和每五年一次的经济普查。[8]在经常性产业统计中,一般应用的产业分类仅限于大类(比如制造业)以及少数的中类(比如制造业中的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难以按照小类提供统计资料,这就使得按照小类水平识别环境产业并进行统计面临困难。经济普查中对企业的产业识别可以达到四级小类水平,但通常提供的汇总资料难以在此水平上进行环境产业统计归集。进一步看,无论是经常性统计还是经济普查,判定一个企业属于哪个行业,其依据都是该企业所从事的主要生产活动的性质,而且是将其全部活动统统放入该类别。因此,即使能够在小类层次归集出环境产业的数据,也只能包括作为主要活动的环境产业,并不包括作为次要活动存在于其他产业类别中的环境产业活动,更无法包括各种作为辅助活动的环境产业活动。同时,归集的结果中会混杂一部分作为次要活动出现的不属于环境产业的部分。
对以上讨论加以总结,可以看到,从一般经济活动中识别环境产业并利用现有基础提供统计资料,存在以下困难:第一,现有产业分类难以支持进行全面的环境产业识别;第二,大量以次要活动尤其是辅助活动方式存在的环境产业活动有可能被忽略;第三,现有产业统计难以定期系统全面地提供环境产业数据资料。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依托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开发出环境产业的行业分类,利用现有统计基础进行环境产业统计;二是针对环境产业定期开展专门调查,既要覆盖那些以环境产业为主要活动的企业,同时也应力求覆盖那些各个单位内部存在的环境产业活动(即通常所说的内部环保活动),以补充现有统计的不足,实现对环境产业的全面统计计量。[9]
2.环境产业及相关统计指标体系
确定了环境产业这个统计对象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设定指标,以正确描述环境产业的基本特征。
产业统计一般以“投入—产出”作为基本框架,通过比较,反映该产业的经济效率水平。所谓投入,是指被该产业所占用和消耗的各种经济资源,一般会从占用、消耗、投资等方面设置指标。占用方面的指标包括期末资产总额(尤其是固定资产总额)、期末劳动力人数等;消耗方面的指标包括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中间消耗、劳动报酬等;投资方面的指标包括当期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等。所谓产出,是指该产业所提供的货物服务以及所创造的价值。在企业层面,常常用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表示;在产业层面则一般用总产出和增加值指标表示;如果要考察该产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则主要依靠增加值指标。
这些指标自然可以延用于环境产业的定量测度,而且是不可或缺的。通过投入指标反映环境产业的存量规模,反映为进行环境保护所投入/占用的经济资源;通过产出指标反映环境产业当期活动的规模,反映环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显著性。但是,这些指标主要是从经济角度对产业特征的描述。鉴于环境产业跨越经济和环境两个领域,发展环境产业的主要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为了实现经济增长,而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因此,仅仅有这些通用的经济指标并不能全面反映环境产业的功能特征,因为其中缺失了“环境”这一极。其结果可能是:利用统计资料可以将环境产业视为一个一般产业进行经济评价,却无法针对环境产业的特殊性进行环境评价,这无疑就偏离了“环境”这个根本目标。进一步看,由于相当部分的环境产业活动不是市场上的实际交易,而是由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最后“埋单”,而这些表面上产出的货物服务并不代表真正的环境效果,比如仅仅核算一个污水处理企业的产值和增加值,并不能说明它处理了多少废污水,产生了多大的环境保护效果。因此,如果仅仅从经济角度评价环境产业发展,就无法对可能出现的“有经济产出但无环境效果”的现象进行监督,也就无法实现对环境产业的真正评价。
这就是说,由于特定的环境功能目标,我们还必须赋予环境产业统计以新的内容,从环境角度设置统计指标。这样,环境产业统计中就应该分别包含两个以投入产出比率进行评价的数据结构:一个是经济意义上的投入与产出比较,支持环境产业的经济效益评价;另一个是经济—环境意义上的投入与产出比较,支持环境产业的环境效果评价,以保证所提供的统计数据信息能够满足结合环境进行经济决策以及结合经济进行环境决策的需求。环境产业总产出以及增加值指标在这两个结构中具有双重意义:在经济评价中,它们充当产出指标,代表投入经济资源所带来的经济结果;在环境评价中,它们则要充当投入指标(体现经济体系为改善环境所做出的努力),与那些反映环境保护结果的“产出”指标(比如处理了多少废水,反映经济体系进行努力的成果)形成对应。
然而,从环境角度设计指标反映环境产业活动的效果仍然是一个难题。第一,环境保护活动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次行动,针对不同环境介质可能要采取不同行动,根据环境所受影响的不同也可能会采取不同行动,因此,难以找到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衡量保护环境的实际效果,尤其是缺乏类似经济核算中的价格那样一个实现同度量的手段。第二,环境变化的结果可能是人工因素与自然因素共同在起作用,在人类的各种生产生活活动中,保护环境的行动与利用环境、危害环境的行动是纠结在一起的,很难单独分离出环境保护所产生的效果,在宏观上尤其如此。就当前应用而言,主要方法是从现有环境统计中筛选相应指标,同时配合一些专项调查取得资料,而且要特别强调在实际分析中的灵活应用。以污染物管理为例,所筛选的指标可能会以下述形式出现:(1)废弃物/污染物排放减少量;(2)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污染物排放量;(3)废弃物的重复利用量;(4)废弃物/污染物最终排放减少量;(5)环境的受保护程度;(6)环境质量的恢复程度。
三、针对环境产业的分析框架
环境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作为经济体系内发生的经济活动,它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在消耗经济资源的同时提供了经济产出,可以直接创造就业、创造增加值,还会拉动或推动其他产业的发展,间接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值。在另一个层面上,这些产出还满足了人们维护环境质量、避免环境退化的需求;同时,通过技术革新等手段,采用更为清洁的技术或工艺进行生产,从而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此意义上,可以将环境产业作为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的产业。但从另一个角度讲,环境产业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原本不必存在的产业。因为,如果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并未遭受破坏,资源的使用具有可持续性,那么就无须发展环境产业,可将其消耗的经济资源用于其他方面的发展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所以,尽管通常可以用“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形容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但对环境产业这个新兴产业,我们却不能这样说(尽管有许多文献这样形容),原因就在于环境产业本身的特殊性质。对于经济增长而言,它不仅具有拉动作用,更重要的是,它还具有“挤出”效应,这就使环境产业的分析变得复杂而微妙。
显然,我们必须在环境与经济这一根本性关系中认识环境产业,从而能以准确的定位为环境产业分析确定基调。图2展示了我们对三者间关系进行研究所得到的认识。
图2 环境产业与环境、经济的关系
图2的内环显示环境产业与环境的关系。借助于“压力—状态—反应(Pressure-State-Response,PSR)”模型,我们认识到,环境产业典型地处于“反应”阶段:一方面,是环境压力造成的环境恶化对环境产业提出了需求;另一方面,发展环境产业有助于改善环境状况或减缓环境恶化的进程。图2的外环则显示了环境产业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双重关系:经济发展为环境产业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产业支撑,可以直接推动环境产业发展;反过来,环境产业所提供的产出构成了经济体系总产出的组成部分,其自身的增长会转化为整个经济的增长。如果我们把经济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对经济的保障作用加入到这个框架中(图2上半部),就可以将上述两个关系联系起来:经济发展是造成环境压力的原始“驱动力”,因此,经济发展在根本上引致了发展环境产业的需求。从短期看,环境产业可能对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也可能因为占用其他产业发展的经济资源对经济增长具有“挤出”效应。但从长期看,如果环境产业具有明显的环境保护效应,那就毫无疑问地会通过环境改善而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以上认识构成了进行环境产业分析的基本思路和理论模型,由此决定了首先必须从两个视角建立环境产业的基本分析框架。一是环境视角的环境产业分析。一方面,通过环境压力进行环境产业的需求分析,另一方面是环境效应分析,看环境产业是否对环境产生了明显的正向影响。二是经济视角的环境产业分析。一方面,分析经济发展水平对环境产业发展的决定性影响,另一方面,则要分析环境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在上述基础上,可以考虑将环境产业放在环境—经济框架中,综合考量其对经济、环境的长期影响及其显著性。
实现上述分析,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支持:一是数据。除了反映环境产业自身状况的统计数据以外,还需要反映环境状况的指标及反映国民经济状况的指标。二是方法支持。需要综合应用各种统计计量方法,基于环境产业与经济体系、环境体系之间的多维关系建立有效的分析模型,比如多目标评价模型、多元统计分析模型、投入产出分析模型、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等等。
四、中国环境产业统计开发与分析现状
一般认为,中国的环境产业始于20世纪70年代,30多年来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
前面曾经提到,常规统计以及一般经济普查难以按照环境产业的要求提供数据,要获得环境产业统计资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赖专门的调查。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均进行过环境产业调查,有的国家(如加拿大)的调查已经具备了周期性(两年一次)。[10]中国于1993年首次开展全国环境产业基本情况调查,此后分别在1997年、2000年和2004年又进行了调查,形成了包括四个年份在内的环境产业调查统计数据。应该说,这些调查为我们把握环境产业发展状况提供了基本的统计资料。
但是,我国目前进行的环境产业调查仍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环境产业定义偏窄。根据2004年环境产业(具体称为环境保护相关产业)调查的定义,它较偏重于污染物管理,覆盖了以污染控制减排、污染清理及废物处理等为目标的产品与技术服务生产活动,同时包括产品生命周期过程中对环境友好的技术与产品、节能技术、生态设计及与环境相关的服务等,但不包括自然资源管理活动。(2)各次调查覆盖范围不一。受认识水平影响,各次调查覆盖的实际范围是逐渐扩大的。比如,1993年的调查主要包括四类:环境保护产品生产、三废综合利用、自然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产业服务体系,到1997年增加了低公害产品生产,2000年、2004年的调查进一步扩展,开始接近国际上通行的广义内涵,形成环境保护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洁净产品四个类别。但在扩展过程中,并没有对原来的数据进行修补。(3)确定调查对象的方法不一致。前三次是全面调查,2004年则将调查对象限定为国有和规模以上企事业单位,即全部国有及环境产业年销售(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给调查数据的系统应用带来了困难。
由于对环境产业的认识有限,加之数据缺乏,导致关于中国环境产业的系统分析仍然停留在一个比较低的层面。我们在研究过程中系统地查寻了相关文献,得到的印象是:(1)相当一部分分析集中在微观层次,主要是就单个环保项目进行效应分析;(2)针对环境产业调查有不少研究文献,但仅限于简单描述,缺乏系统综合的分析深度;(3)一些应用计量建模进行的分析常常侧重于某一个视角,缺乏对环境产业的系统认识,难以得出有说服力的结论。正是由于认识到这些问题,才引发笔者针对环境产业的统计计量和分析框架进行研究。下一步,我们将针对中国环境产业发展状况及其经济效应和环境效应进行系统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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