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①城市建设应按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的需求;②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原材料的基本国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③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安全防火措施;④方便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使用的无障碍设施;⑤在国家或地方公布的各级文化历史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方制定的保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当今中国城市化建设要求较高,为满足不同人需要,不仅要求建设时间快,而且要求建设更全面、更具体的城市化附配套设施,公共建筑等。公共建筑也有医疗、教育、金融、商业、娱乐等具体划分,使得城市化更为具体、透明。同时也要求要有景观绿化,使城市化的建筑更为舒适、环保。人们也乐于利用城现有的空间开始新的城市化积累,使之更有城市感。更符合适用、经济、安全、卫生和环保的要求。为保证人们生活、工作或者生产活动有适宜的空气环境,也要求各类建筑物通风排气,使空气质量满足卫生、安全、舒适等要求,这是近些年来城市进程不断提高的结果。建筑的总体布局也要求设计者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征,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来规划设计建筑物,使之具有持久性。同时也要考虑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空气、土壤、水体等不会构成对人体的危害,确保卫生安全的环境。满足以上要求后,还要考虑建筑整体造型与色彩处理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建筑周边顺利过渡。对于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弃物也有要求,需要处理;对噪声、眩光等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处理,确保不会引起公害。做好环境的绿化、美化设计、完善室外环境设施,让人们舒适、安全的生活。中国城市设计的目标和价值要维护公众利益,增强人类对于城市环境的适应性。既要满足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也要考虑持久性、环保性、美观性等要求,从而使居住在城市中的人们更舒适更健康。
2 新形势下的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规划管理实施手段不够合理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城市规划必须经过核准才能实施,因此,我们通常会发现有些城市的规划设计与国家政策存在不相符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对规划作出调整,以确保规划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未经审批的规划,一旦被执行,将会存在违法违规的可能性,通常也不会被政府所认可。然而,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有的房地产商钻法律的空子,擅自制定和执行未经审批的规划,导致出现严重问题。
2 .2 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不够大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每一座城市都有着时代久远的历史建筑,这些建筑是过去一个时代的见证,是民族文化的积淀,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维护和保存。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大了城区改造的力度,有的地方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建筑拆除,导致历史文化遗失,土地开采无序。这些问题归根结底在于,政府部门缺少对城市规划的重视,没有把保护历史建筑提高到确保城市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上来认识,不仅没有成立统一的领导机构,而且没有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
2.3 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一个城市的发展应该由城市居民来决定,城市居民才是城市真正的主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是在当前情况下,一方面政府缺少对居民的有效组织,另一方面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不强,导致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总是政府相关部门说了算,很少有居民参加到城市规划中来。这样导致城市建设的话语权集中在了少数决策者手中,居民不能对城市建设提出合理意见,也未能较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一定程度导致了城市规划不合理现象的产生。
3 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
3.1 建筑设计遵循城市规划设计
随着城市的不断建设完善,在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以及功能性上都有所提升和改善,但是从我国的当前城市规划以及建筑设计工作实际情况来看,更多的是采用传统规划设计方案,与新时代下的城市建设需求没有更好的满足,建设过程中一些设计人员没有与城市发展的个性化特点相结合,形成了一种城市建设千篇一律的形势,因此针对这些问题,设计工作人员应该从自身做起,加强对自身所在城市景观、人文、地理情况和自然环境的认识和了解,针对性的采用设计方法和方案,使其不仅能够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还能够充分体现出城市的个性化特点,设计工作中要严格关注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发展,以达到整体建设的美观性与协调性。
3.2 城市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相互联系
城市的规划以及建设设计之间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发展的,如果仅仅是将建筑设计工作追求,那么将无法形成更好的城市规划协调性,而如果只是对城市规划予以关注而没有关注建筑物本身的功能建设就会导致城市规划发展存在巨大的滞后性,因此城市规划以及建筑物设计中需要保证其两者同步统一化发展,另外城市规划工作中对建筑物之间存在的共性以及个性予以关注,从整体上对城市以及建筑物进行设计,保证整体设计工作的协调发展,设计中个性化的特点要以城市作为基础,在体现城市个性化的同时促进城市整体功能的建设。
3.3 巩固建筑规划为设计提供参考
建筑物进行规划和设计工作要对所在区域的发展和功能实际需求进行提升,对此发展情况加以预测和分析,这样不仅能够帮助建筑物介入到城市规划中提供了更好的基础,保证了建筑物规划的科学合理性,更是能够将建筑设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预测和控制,形成最为优化的控制对策,提升了建筑物的空间规范和设计质量。建筑规划工作作业的保障和提升,还需要严格关注建筑规划的理念与规划水平的全面提升,将有关于建筑规划的知识了解清楚,最大限度的实现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统一性,形成质量、性能以及特色上的协调。
总结:城市规划设计作为影响城市面貌的主要因素,其规划水平将直接影响整个城市的发展,而建筑规划作为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设计时可能会与城市规划设计存在矛盾,增强建筑设计与整个城市的协调性,从而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建立充满魅力的城市面貌。
参考文献:
[1] 赵馨 . 新形势下的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 [J]. 住宅与房地产 ,2016(36)。
[2] 胡丽.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相关性分析 [J]. 企业技术开发 .2016(3).
[3] 赵笛 . 现代生态城市规划设计新构想 [J]. 住宅与房地产 ,2016(9).
论文作者:赵爱彬
论文发表刊物:《红地产》2017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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