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名君
(彭州市精神病医院 四川省 彭州市 611930)
【摘要】目的:探讨我市重性精神疾病发生相关因素。方法:对研究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对照组健康人群健康档案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分析方法为查阅相关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档案资料及对照组健康人群体检档案资料、询问患者及家属等。记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病因素,给予统计学分析并得出结论。结果:两组受教育程度、职业等资料对比结果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年龄分布、男性比例、家庭收入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对比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生活压力、家庭关系及身体机能是导致重性精神疾病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所占比例分别为41.69%、28.21%、15.05%。结论:从事精神病管理工作医生应准确掌握重性精神疾病相关危险因素及发病诱因,对高危人群及时采取心理干预、家庭干预、药物干预等多种针对性的干预措施降低重性精神疾病患发生率,对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根据其发病诱因给予正确心理疏导及药物治疗措施,提高患者疗效及预后。
【关键词】重性精神疾病;危险因素;临床分析
【中图分类号】 R2 【文献标号】 A 【文章编号】 2095-7165(2015)07-0164-02
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症等精神类疾病可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对其家庭及社会也将造成一定负担 [1]。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等均为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中的重性精神疾病,重性精神疾病致残率高,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社会功能,给家庭及社会造成严重负担。本文将2013 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期间我市登记在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探讨我市重性精神疾病发生率相关因素,为降低重性精神类疾病发生率,给从事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医生开展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提供依据,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市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319 例进行本次研究(研究组),其中男性188 例、女性131 例,年龄18至63 岁,平均年龄(41.62±2.19)岁,疾病类型:精神分裂症198 例、癫痫性精神障碍34 例、心境障碍87 例;另选取我市某镇医疗机构同期前来实施体检的319 例健康人群作为对照组,其中男性152 例、女性167 例,年龄18 至89 岁,平均年龄(52.27±2.93)岁。
1.2 方法
1. 2. 1 纳入与排除标准 ①研究组经临床检查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制定的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对照组排除①患有精神类疾病;②无心、肝、肾等机体重要器官严重器质性病变;③无恶性肿瘤、血液及免疫系统疾病;
1. 2. 2 研究方法 对研究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对照组健康人群档案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内容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家庭经济收入等,研究组同时回顾性分析患者生活压力、家庭关系、身体机能等,分析方法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询问患者及家属等。记录各类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病因素,给予统计学分析并得出结论。
1. 3 统计学方法 将所得数据利用SPSS17.0(Statistical Productand Service Solution 17.0) 软件包完成统计学分析,其中以t 检验计量资料(由 ±s 表示),X2 检验计数资料[ 由X(%)表示],当结果为P<0.05 时则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组间比较 研究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对照组健康人群相关资料对比分析可知,两组受教育程度、职业等资料对比结果无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年龄分布、男性比例、家庭收入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对比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具体情况见表1。
3 讨论
研究表明 [2],临床医生准确掌握精神疾病危险因素,对高危人群给予积极有效的生理及心理干预措施,是降低重性精神疾病发生的重要措施。本文研究可知,研究组男性患者、年龄不大于30 岁、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职业为农民、家庭收入5000 及以下等情况所占比例均显著高于对照组健康人群,提示上述因素是精神疾病的相关危险因素,其原因如下:①性别:男性人群在生活中一般充当强者,负担整个家庭的经济重担,若在事业或生活中遭受挫折则将出现较大心理压力造成偏激想法;②年龄:青少年群体社会经验不足,在校园学习中涉及正确排解精神压力的方法较少,无法自行解决已经发生的心理负面情绪,此外由于社会环境不断变化,青少年之间、青少年与教师、青少年与家长相处过程中易产生过激行为;③职业:农民日常生活及工作范围较为狭窄,无法接触广泛的信息量,日常娱乐项目较少,出现心理压力不能够有效排除;④受教育程度:受教育程度较低,知识面较为狭窄,对负面心理情绪相关知识了解相对较少,自身重视程度不足。
本文中319 例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病主要原因为生活压力、家庭关系及身体机能,其原因如下:①身体机能:患者自身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等情况将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对家庭及社会也将造成一定负担,患者易由于过度担心治疗效果、不忍拖累家属、无法接受患病事实等情况产生恐惧、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长此以往则将发生相关精神疾病;②家庭关系:家庭关系可直接影响患者心情及生活质量,若家庭成员无法和睦相处,患者将产生较大心理压力且无人倾诉苦恼,此外由于自尊心作用,家庭关系紧张害怕周围人群知晓失去所谓“面子”,精神处于高度紧绷状态加重心理压力;③生活压力:青少年生活压力主要指学业,由于教师、同学、家长的多重压力导致青少年学习压力过重,长期处于追赶成绩或备受谴责状态,成年人群生活压力主要指工作,随着我国物价水平不断上涨、人生中经历重大阶段(结婚、生子等)、社会竞争力逐渐紧张等多因素共同作用,成年人群工作及经济负担日益加重。
综上所述,从事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医生应准确掌握重性精神疾病发生相关危险因素及发病诱因,对高危人群及时采取心理干预、家庭干预、药物干预等多种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减少精神疾病发生的高危因素,对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根据其发病实际诱因给予正确心理疏导及药物治疗措施,提高患者疗效及预后,值得今后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马爱荣,李书光.家庭健康教育对出院精神分裂症病人复发的影响[J].护理学杂志,2013, 18(7):538.
[2] 赵宝龙,沈静静, 施永斌.精神分裂症患者家庭干预的三年随访[J].中华精神科杂志,2014,3l(2):90.
论文作者:廖名君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医学人文》2015年第7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9/9
标签:精神疾病论文; 患者论文; 家庭论文; 因素论文; 统计学论文; 人群论文; 对照组论文; 《中国医学人文》2015年第7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