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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与实践哲学的深层心理动机,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现存秩序的根本批判,求得无产阶级的阶级自由和全人类的彻底解放,并在此前提下实现人的个性的全面解放和个人的真正自由;从马克思的这一基本的哲学理念与哲学精神出发,我们有必要对改革开放前在个人与社会之相互关系问题上的实践与理论的失误作出批判性地反思;实际上,20年来的中国哲学一开始就走上了通过反思历史而建构未来的哲学路途,并且获得了关于人的本质与实践哲学的、符合时代潮流且具有时代特点的许多重要突破,突破的深刻根源和基本动力是当代中国走向现代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的巨大的社会变革。在我们看来,不仅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在这一深刻的社会革新和观念变迁历程中将得到丰富和深化,而且也必将通过20世纪“世纪难题”的破解而赢得社会主义理念与实践的更新与重建。
一、阶级—人类解放与个性自由: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与实践哲学的深层心理动机
马克思关于人的社会本质的观念,与他关于社会生活之实践本质、关于哲学之社会历史作用的论述存在着深刻的逻辑关联。如果说,近代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所关注的是个体的生命、自由、财产和尊严,那么在马克思看来,这些也仅仅是资产阶级的成员才能够享有的权利,而无产阶级所能够拥有的只能是受剥削、受奴役的自由。因此在马克思那里,在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谈论无产者个人的基本权利与基本自由,无异于天方夜潭。马克思正是从这样一种基本观念出发,才把自己的视野由个人转向社会,由孤立的个体转向社会整体。因为只有从整体上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现存关系进行彻底改造,无产阶级才能够从资本关系的奴役中解放出来。而这种解放又决不能仅仅停留在思想观念的领域,因为这种解放决不仅仅是一种思想行动,而是一种改变现存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现实的实践活动。只有通过这种真正现实的摧毁现存奴役制的作为物质力量的实践批判,无产阶级才能够赢得自己的真正解放和现实自由。也正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马克思才从根本上彻底地批判了以往哲学的资产阶级的阶级特性,才无情地批判了以往哲学仅仅从理念上来解释、说明世界的非实践的品格,而宣布自己的哲学是一种真正批判的、实践的哲学,强调自己哲学所具有的批判和改变现存世界的历史作用。
马克思对黑格尔主义和费尔巴哈主义进行深入批判的最深刻的心理动机在于:他把物质生产活动作为人类历史的前提和基础,是为了强调一切劳动阶级,尤其是无产阶级在社会历史中的基础性地位;他把一切历史冲突的原因归结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冲突,是为了寻求无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推翻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提供最深刻的根据;他强调共产主义革命的真正不可避免和普遍历史必然,是因为只有共产主义革命才能够从根本上彻底结束以往一切革命的旧有的性质,彻底消除异化劳动、阶级统治和阶级本身,从而赢得全人类的真正解放。当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1 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页。)时,他心目中所想的正是通过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来推翻现存的资本主义世界,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自由和人类解放。也正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马克思在其整个一生中才始终自觉地把自己的哲学看成是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的阶级意识,才始终自觉地把自己的理论与学说化为无产阶级革新现存秩序的实践看作是自己的最高使命。
因此,如果说黑格尔的思辨历史哲学是通过强调理性对世界历史的主导作用来论证资产阶级原则及其统治的必然性质,并通过精神的本性和世界历史的目的在于自由的历史观念来论证资产阶级自由的合理性,那么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则是通过强调物质生产实践的根本地位来论证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并通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根本对立、不可克服和非人道的性质来论证共产主义革命的深刻的历史必然,从而确立无产阶级争取自由和全人类解放的真正世界性的历史使命。
只有从上述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出发,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马克思如下经典语句的基本涵义:“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这是马克思之所以从整体社会关系的角度论证人的本质与实践意义的基本原因之一。
然而同样重要的是,否定现存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无产阶级革命或共产主义革命,是同争取个人自由劳动的要求完全一致的。由于以往的和现存的资本主义的交往形式把生产者个人的活动限制在少数人的意志的要求之下,从而也就不可能表现出个人的自主能力。无产阶级的革命或共产主义革命的真正目的正是为了争得自己的自由劳动和自由个性。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迄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迄今为止的社会生存条件,即消灭劳动。因此,他们也就同社会的各个人迄今借以表现为一个整体的那种形式即同国家处于直接的对立中,他们应当推翻国家,使自己的个性得以实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0—91页。)“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形成的前提看作是前人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2页。)马克思、 恩格斯在这里涉及到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共产主义运动与个体自由、有个性的人或联合起来的个人的关系问题。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目的,就在于消除异化劳动以及作为这种异化劳动之积累的资本,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对工人阶级的资本奴役,争得工人阶级的自由以至于人类的解放。因此,共产主义运动与个体的真正自由不仅是唯物史观的根本构成要素,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唯物史观的深层心理动机和根本落脚点之所在。
值得重视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从其先前所确定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立论出发,论证了共同体与个人自由的关系。在他们看来,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头脑中的观念的方法来加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并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但个人如果要重新驾驭物的力量并消灭分工,那么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9页。)
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揭露了过去在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例如国家中的个人自由的阶级性格。因为在冒充的共同体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起来的个人来说才是可能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仅仅是因为他们是统治阶级中的个人。因此从前那种由各个个人所结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与各个个人相对立;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所以对于被支配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第119页。)马克思、 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共同体与过去一切具有奴役、支配被统治阶级的个人的虚幻的共同体相对立,这里的共同体已经消除了一切奴役、压迫、支配个人的性质,而成为个人自由真正实现的保障和故乡。这正是我们今天在理解人的本质和社会关系问题上所应当注意的关键视角所在。
二、个人与社会是否应良性互动:关于人的本质与实践哲学的问题与反思
事实上,马克思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应良性互动的辩证哲学观念,我们可以追溯到他的少年时代。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中,一方面展示了马克思关怀人类(大我)命运的崇高理想和远大情怀,同时也宣示了马克思关怀个体人性与个体自由(小我)的基本秘密:“如果我们生活的条件容许我们选择任何一种职业,那么,我们就可以……选择一种能够给我们提供广阔场所来为人类进行活动、接近共同目标……即完美境界的事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页。)“在选择职业时, 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人类的天性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页。 )因此我们看到,少年马克思已开始认识到个人的自由选择取决于人们生存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人们进行自由选择所由以出发的既定的基本历史前提。它们无疑制约着人们思想和行动上的选择及其自由。同时,从少年马克思的全部行文中我们又非常清楚地看到了,他并没有被既定的社会关系所压倒,反而始终保持了在既定的社会关系下寻求个体生存选择的独立、自由与尊严人生理想和哲学理念。少年马克思是在社会与个人的相互作用的双向过程中来认识社会、认识自我,并在这种相互关系中确立自己的行动自由。马克思在这里以及在他的整个青年时代,都一方面贯穿着对无产阶级和人类命运之整体的深切关怀,一方面也始终具有着对个体的生存与自由执着追求的深情的人道主义和人本主义。青少年时代的马克思对劳苦大众和人类命运的高度关切,实际上预设了马克思整个一生都在为之奋斗的伏笔,展示了马克思未来一生都在为工人阶级和人类解放而生命不止奋斗不息的那种深刻的深层心理动机。后期马克思把注意力更多地从个人与社会、个体与整体的相互关系之良性互动移向了整体社会关系的革命性变革,并不意味着他的哲学的主题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脱离开上述的基本历史背景,脱离开马克思批判—实践哲学所由以出发的深层心理动机,而把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和社会生活之实践本质的哲学观念推演扩张到一切历史时代、一切生活领域,从而把这种哲学观念永恒化和普遍化,无疑会把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与实践问题的哲学观念导向教条化的错误的境地。我们已经看到,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东方世界一方面取得了巨大历史成就,重构了整个人类世界历史的基本结构,为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赢得了从未有过的生存地位和生存尊严;但另一方面,它的历史命运也的确告诉人们,在关于人的本质与实践问题的理解上,也曾存在着不少非科学、非合理的方面甚至严重的错误,即过分强调了人的整体的社会关系、社会本质,而相对忽视了人的个性与自由的基本地位或应有位置。
如果说,为拯救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于苦难深渊之中而需要从整体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理解、看待人的本质,并通过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的联合为整体的现实的革命实践力量去摧毁束缚、奴役人们的现存社会结构,那么在争得了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的基本生存地位和阶级统治后,社会成员或公民个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和尊严等基本权利与基本自由的问题就必须被突出地提到社会政治、经济和精神生活的议事日程上来。因此重建个体的权利与自由赖以实现和保障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就成为执政党所面临的基本历史任务。然而,几乎整个东方世界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民族民主革命获得胜利后的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都没有清醒自觉地意识到伴随着社会关系的整体革新而来的重建个体自由所需要的现代民主制度的任务是多么迫切而事关重大。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的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观点,在经济上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上国家对社会缺乏合理根据的过度控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便很难使人们从个人自由和个性独立的角度作出合理和科学的理解,从而个性独立和个体自由的问题也就未能引起政治领袖和学术领域的高度注意。
马克思关于社会生活之实践本质的结论也同样被不加分析地推演到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并在这里进行了连续不断的社会政治运动。政治斗争的实践曾经弥漫了一切。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几十年连锦不断的社会政治运动就是在马克思的批判—实践哲学被大力并广泛宣传到民间的时代背景下进行的。社会实践范畴一方面涵括了整个社会生活,一方面又被理解得相当狭隘而导致了经验独断。这种兼具经验主义与教条主义于一身的社会实践观念,凭借着当时的政治力量而导致了许多令人痛心的社会历史悲剧:那些修身有素的知识分子、科技精英被下放到农村接受劳动改造,大批大批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接受实践锻炼,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几乎整个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体纷纷被推向社会生产实践的洪流中,然而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却因此更加拉大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距离,科学理性精神在十年“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实践中几乎消失殆尽。与此同时,西方世界、日本等亚洲国家却抓住二战后相对和平的国际环境这一良好历史机遇,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里实现了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国力的迅速振兴,出现了现代资本主义发展历史上的所谓黄金时代。任何一个亲身经历了现代中国那连绵不断的政治运动,特别是亲身经历了十年文革动乱的中国人都不会忘记,“社会实践”的概念在那个没有反思和独立思考的错误时代决不仅仅是一个学术理论领域的概念,它已被推演、弥漫到社会生活的所有领域。更需要我们深入反思的是,在改革开放以前的几十年中,中国的哲学界、学术理论界竟几乎完全失去了对普遍流行的哲学—思想观念进行独立思考和深入反思的条件,失去了对社会政治实践和社会政治运动的独立思考和批评的自由。就实践这一马克思哲学的基本范畴来说,哲学界在以往很长时间里不仅没能够作出科学的、合理的界定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反而根据阶级斗争的需要将这一范畴的解释绝对化、教条化。而政治上的左倾专制主义与学术上的左倾教条主义互为联姻的结果,是在社会实践上导致了极其严重的灾难性历史后果。在长达十年之久的文革动乱中,中华大地上可谓响遍了社会实践的呼声,然而科学、文化、教育等领域不仅没有被这种社会实践催生出累累果实,而且也决不会促成能够推动社会生产力巨大发展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技术革命的诞生。(注:关于现代中国对社会实践地位及其作用的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解释和极度夸张的现象及其后果,我曾在拙文《试谈孙中山哲学的理念及其意义》一文中作了分析批判,并从文化传统的角度探讨了之所以如此的思维方式和文化—心理结构的渊源(见《哲学研究》1999年第3 期)。
三、社会变革与观念变革:关于人的本质与实践哲学的成就与未来
幸运的是,邓小平以伟大政治家的气魄彻底否定了和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的理论、实践及其悲剧,以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现代化的治国理念开创了改革开放的雄伟事业,带来了中国社会面貌的翻天覆地的巨大变革,促成了中国人民思维方式和文化—心理结构的历史性跃迁。伴随着战争与革命时代向和平与发展时代以及与之相应的思想观念的历史转换,中国已开始走向了以现代市场经济和普遍法治为基本特征的全球化文明时代。随着文革的政治左倾主义和思想教条主义已成为过去,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法制、自由已日渐得到加强。中国理论界、学术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健康宽容的民主自由的气氛也日趋形成。因此以邓小平为卓越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所开创的改革开放时代,无论从实践上还是从理论上说,都是一个有深远世界历史性意义的崭新时代。
这是当代中国哲学界关于人的本质、关于社会实践及其哲学的社会功能的探讨的基本时代背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哲学界所逐渐涌现的令世人瞩目的许多重大成就,就是在这样一种深刻的时代背景下取得的。对马克思哲学的探讨作为一种学术自由已摆脱了文革时期与政治左倾主义联姻的错误道路,开始走上了一种相对独立发展的、在日趋民主的学术气氛中自由探讨的健康发展的道路。在关于人的本质的哲学探讨中,关于人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关系这一范畴已不再像文革及其以前的时代那样,成为一种严重束缚人的伦理关系体系压抑着人的个性的合理生存;作为人的本质规定的社会关系,在改革开放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视野中已日益成为个体人性健康成长的深厚的土壤和基地。人的个性、自由、价值与尊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中、在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体系中已变得日益突出而醒目。社会关系作为人的本质规定已越来越失去其对个体自由生存发展的束缚和压抑,社会与个人、整体与个体的相互关系已越来越成为一种健康的、良性互动的关系,从而日益失去它那居高临下的遏抑个体自由的性质。在今日中国学界,尽管马克思主义人学这一学术现象还远未达到成熟的形态,但它的出现实际上是在中国社会日趋多元和开放、走向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时代的必然产物。如果说,在民族民主革命的战争年代,从社会关系的整体上来理解人所生存的社会本质,并以此为哲学根据来动员人民大众形成整体的社会革命力量,从而以社会关系及其结构的整体革新和根本改变为价值取向有其根本合理的历史必然;那么在和平建设年代,如何更多地从个体生存的基本权利与基本自由的价值取向上来建构民主的、法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体制,就成为执政党的首要历史任务。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实践范畴的探讨伴随着革新开放所引起的社会生活的巨大变迁而成就辉煌。昔日关于社会实践范畴的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非合理的解释已经被逐渐打破,各种各样的思想观念、哲学观点可谓千姿百态、异彩纷呈。80年代以来围绕着实践范畴展开的争论相当热烈,各种不同的观点常常针锋相对,但总的发展趋势是向着宽容、多元、健康的方向发展,而且也日趋走向合理和科学,从而获得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重大学术成就。这里仅以其中的几个方面作一点例证性的说明。我们已经看到,目的概念在实践哲学的探讨研究中已变得非常突出和极为醒目,实践理念、实践观念的研究也日益系统和深入。尽管在学术论争中也确曾存在过试图把目的范畴从唯物主义实践观中“净化”出去的极端片面的思想倾向,但实践目的、实践理念却标志着或表征着实践范畴探讨上的合理化、科学化的正确发展方向。实际上,近代以来人类历史的实践也证明了,没有科学合理的实践目的和实践观念,没有先行的科学合理的目的指向和理念设计,所谓实践就只能走向盲目、任意、冲动的黑暗深渊之中。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专设“实践理念”一节,表明了当代中国学人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上的一个普遍共识。(注:夏甄陶先生在80年代的《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目的》、《论实践观念》等长篇论文,以及他的著作《关于目的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探讨上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代表作。)同时,关于现代实践方式的深入论证,关于实践规律的系统探讨,关于对实践自身的分析批判,关于实践合理性问题的哲学思考,等等,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观研究上的重要成就,而且事实上构成了主体性实践哲学问题的占主导地位的学术潮流。贯穿在这些哲学思考中的深层心理动机和主导精神倾向,一方面是对人的主体能动性的高度重视和合理理解,反映了人们对现代科学理性精神的自觉意识;(注:“如果缺乏自由进化的必要条件(即个人主动创新的精神),那么不争的是,没有这种精神支援,就绝对不可能生成发展出任何有生命的文明。……无论如何,如果一个社会真的缺失个人主动创新的精神,那么首要的任务则是催醒或开启这种精神。”(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导论》,三联书店,1997年12月版,第3 页)一方面也是人们在革新开放面向未来的实践中,站在当今时代的高度对往昔人们错误实践行动及其观念的哲学反思和理性批判,是对实践的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之统一的合理存在方式和合理形态的追求。(注:见拙文《主体性与合理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年第4期。)
中国2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实践已经向世界表明,我们已义无反顾地迈入了现代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的全球化时代。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已经宣示了破解困扰百年社会主义“世纪难题”的基本秘密(注:见李恒瑞主编:《世纪难题的破解——社会改革开放新论》,人民出版社,1999年12月版。),从而更新并重建了社会主义的实践及其理念。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理念与实践的重大贡献,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审时度势、顺乎世界潮流的必然选择和基本结论。在我们看来,这同时也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所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生活现实。因此根据现代市场经济和普遍法治所要求的个人与社会、个体与整体之相互关系应良性互动的时代要求,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应以现代实践观念和理性主义为深刻根基,把人的自由与保障自由的法治作为当代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核心要素和核心范畴,使马克思有个性的自由个人的哲学理念不仅仅是一种伟大原则,而且也应当使它成为以强有力的规范的政治经济制度作根本保障的社会生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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