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生态伦理的发展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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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秦儒家博大而精深的思想体系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精华。在20世纪末,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时候,返观历史,深入挖掘和梳理阐释先秦儒家生态伦理思想,对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环境道德自觉意识,拯救人类所面临的已经十分脆弱的生存空间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先秦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社会渊源

造成环境问题的本源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错误认识,因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也就集中在如何正确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般认为,人类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始于18世纪工业革命以后,因为从那时开始,人们改造自然能力大幅度增强,从而导致了自然环境的急剧恶化。而在此之前,囿于生产力状况,人类的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受到限制,环境问题不足以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因而也不足以唤起人们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思考。严格讲,这一观点并不准确。在东方特别是中国,人们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以及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思考是由来已久的。于光远在1980年环境管理、经济与法学学术交流会上曾指出:“环境问题不是一个新问题,它是一个很古老的问题。环境问题的历史大概会有二、三千年之久。”这一结论是有其确凿的历史依据的。

人类自诞生之日起就与大自然发生频繁的交往。起初,人类为从原生自然环境中争得一席生存之地,不得不为改善生存环境而进行不懈的斗争,所以《管子·国准》说:“黄帝之王,谨逃其爪牙”,“烧山林,破增薮,焚沛泽,退禽兽,实以益人”(《管子·揆度》)。但是,随着人类人口增加而对大自然原生态环境改变程度的加剧,人类却在无意识中破坏了自然界自身早已形成的环境平衡,这种破环早在周代以前的夏、商时期就已肇见端倪。美国学者埃克霍姆在《土地在丧失》一书中说:“甚至早在腓尼基人定居以前,人们就迁入中国北部肥沃的、森林茂密的黄河流域。几世纪以来,迫切需要永无止境的农田,终于导致华北平原大部分地区成为无林地代。”长期的生活实践和认识的积累,使人们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自身与周围环境不可分的关系,朦胧意识到人类对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的过分索取与干预,将影响到人类的生存环境。人类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注意其适度性和合理性。基于这一认识,前11世纪以降,周代统治者率先制定了严格的生态保护法令——《伐崇令》,其中明令“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并且与此相配合,在六卿之一的大司徒下设置了专门的生态保护机构——虞。其下依各自职权范围的不同分设山虞、泽虞及林衡、川衡等专职人员(《周礼·地官司徒》),具体职责是监督生态保护法规的执行,引导合理开发山林川泽以保护生物资源。完善的机构与严格的法规,使华北平原森林消失的趋势得到了制止,也使周代800 年成为中国历史上环境保护的黄金时代。今天已是童山濯濯,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原,那时却是溪流淙淙、气候湿润、森林茂密(覆盖率达50%以上)的绿色世界。

至春秋战国,良好的生存环境,使人们在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问题上进一步达成共识。《管子·国准》开始郑重批评夏商时的“烧增薮,焚沛泽”是“不益民之利”,并称“童山竭泽者”是“君智不足也”,“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管子·轻重甲》)。并且这一认识已贯穿到包括国君在内的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的实践中,对此,《国语·鲁语》有详细记载:“宣公滥于泗渊,里革(鲁大夫)断其罟而弃之,曰:‘古者大寒降,土蛰发,水虞于是乎讲罛罶,取名鱼,登川禽,而尝之寝庙,行诸国人,助宣气也。鸟兽孕,水虫成,兽虞于是乎禁罝罗,矠鱼鳖,以为夏槁,助生阜也。且夫山不槎孽,泽不伐夭,鱼禁鲲鲕,兽长麑,鸟翼鷇卵,虫舍蚳蝝,蕃庶物也。古之训也。今鱼方别孕,不教鱼长,又行网罟,贪无艺也。’公闻之曰:‘吾过而里革匡我,不亦善乎!是良罟也,为我得法。使有司藏之,使吾勿忘谂。’”从这段记载中还可清楚地看出春秋时期生物资源的保护范围相当广泛。

二、先秦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真谛

周代良好的社会环保氛围孕育了先秦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产生,它使先秦的生态保护思想与实践迅速上升到理论高度。

儒家的创立者孔子就说过:“启蛰不杀则顺人道,方长不折则恕仁也”(《孔子家语·弟子行》),据《伦语·述而》载,孔子在他自己的生活实践中也一直是“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在鸟巢中的鸟)”。显然,他把对待生物的态度看作是道德问题,初步实现了由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向生态伦理的拓展。当然,由于孔子生活于奴隶制行将崩溃的春秋末年,巨大的社会动荡与政治变革,迫使他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人伦与政治的关心之中,而无暇触及更多更深的生态伦理问题,所以,今天我们遍览史籍难以寻找到其有关生态伦理方面的更多论述。

但是,这一思想萌芽在百年之后儒家继承者孟子那里却得以迅速发展壮大。对生活于战国时期的孟子而言,战争、杀伐与政治兼并早已司空见惯,而此时,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却进一步深入。孟子以思想家的敏锐触觉对这一问题表现出极大的热情。首先,他认为:万物皆有可为人类掌握而又独立于人类意识之外的自然规律,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必须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因而他盛赞禹之用智,决江疏河能因水之性,因地之形,抨击不顺应自然规律而对自然穿凿附会、妄加改造的所谓“用智”行为。“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孟子·离娄》下)。其次,他以齐国东南山——牛山的光秃为例,形象地分析了人类对自然资源过度索取给自然生态带来的恶劣影响,他说:“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生长),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进而得出“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孟子·告子》上)的结论。最后,他提出了:“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细网)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林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的资源与生态保护思想。

如果说孟子承续孔子余韵较多地从人道自然的层面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话,那么半个世纪之后的荀子则较多地从天道自然的角度理解自然,倡导尊重并保护自然。

他首先大胆地把“天”从“天命神权”的神学主义观念笼罩下解放出来,赋予它以客观自然界的物质意义。他否认“天”是有意志的神,认为“天”只不过是具有独立不依的运行规律的自然界,“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荀子·天论》),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风雨四时,均源于“天地之变,阴阳之化”(同上),这种“明于天人之分”的理论,其目的在于抹去旧有的关于“天”的神密主义色彩,把人们的思想观念拉回到对“天”的客观认识上来,明确自然界自有其固有的运动变化规律,并不受人类主观意志的支配;相反,人类必须将自己对自然界的利用与改造限定在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遵循之上,即“制天命”以“应天时”为基础。可见,在“天人关系”的认识史上,荀子既否定了“天”的神密主义倾向,又改造了子产的“天道远,人道迩”(《左传》昭公十七年)的“天人不相预”的单一认识论,将二者的关系定位于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依存之上,这种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体现了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深度,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水平。在此基础上,他发展了孟子的思想观点,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荀子·天论》)的生物协调论及“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鳣孕别之时,网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尤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同上)的资源节约论,这种取之有时、用之有度的生态保护思想,显然已超越孟子达到更高境界。

三、先秦儒家生态伦理思想的现实意义

先秦儒家的生态伦理思想,突破了固有的家庭与社会伦理思想范畴,由家庭、社会进一步拓展到生态自然,完成了“亲亲,仁民,爱物”(《孟子·尽心》上)伦理思想逻辑发展轨迹。虽然受时代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所限,先秦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还仅限于朴素的理论范畴,缺乏系统和科学的论证,但是其历史的悠久与意识的超前却是无与伦比的。它给后人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诸多有益启示:(1 )提倡生态道德。生态道德是将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推延至整个自然界。这是先秦儒家将人伦道德向自然万物的延伸和拓展,从而奠定了现代生态道德学基础。它提醒我们:自然界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活着的存在,人类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其它生物具有与人类平等的生存权利。以往,人类只关注自身的生存权利,追求自身的利益,无视和扼杀自然界其他物种,导致了自然生物的过快灭绝。20世纪科学的发展,终于使人们明确了地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那就是:地球自身并不能满足生命活动要求的一切条件,地球现有状态不仅是生命参与地质历史演化过程的结果,也是靠生命活动不断调节、控制和维系的结果。也就是说,自然界每一种物种的存在有利它性,既是自身的存在,也是其它物种存在的需要,生物之间通过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补偿和相互协调,才能互生互利,共同生存和发展。可见,生存于地球之上的自然万物是人类的生命之源,是人类的亲密伙伴,人类必须将人伦道德扩展到整个自然界,确立与自然万物共生共存的大生命观,有意识地维护自然界生物的多样性。(2)遵循自然规律。大自然是客观的物质存在, 也是一个具有独立不移发展规律的有机整体。人类的生存需求决定了人类必定改造自然为自己服务,但是人类是自然界的产物,并以自然界为生存基础,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必须限定在自然界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限定在遵循自然规律并与自然保持和谐的前提下。失去这一前提,必然会动摇人类的生存基础,危及人类的自身生存。然而,自农业革命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急剧增强,也激发了“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产生和膨胀,致使人类误以为自己是自然的主人,进而以主宰者的身份凌驾于自然之上,对自然的“征伐”与“改造”大大超出了自然的承受范围。如,无节制地毁林垦荒,导致森林锐减,全世界森林每年以1700万公顷速度减少,照这样下去,300 年后,全球森林将不复存在。而森林的消失也就意味着其调节气候、净化环境、保护物种、涵养水源等多种功能的一同消失,从而带来气候反常、水土流失、物种灭绝、环境恶化等一系列生态恶果。据有关资料显示,中国的荒漠正在以每年200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大,相当于每年吞掉一个县,严重的水土流失又使长江和黄河每年下泄泥沙22亿吨,而物种灭绝的速度已是自然淘汰速度的1000倍,正在日益严重地破坏地球生命系统的完整;18世纪以来,由于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类在创造物质文明、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其高消耗、高污染也给地球环境带来更加沉重的灾难。水和大气的污染、酸雨肆虐、臭氧空洞、温室效应使人类现代生活的“惬意”与“舒畅”逐渐消失在由此带来的疾病和死亡的威胁中。面对严酷的现实,人类必须彻底反省以往的思维行为,重新认识自我,重新认识自然,摒弃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观念,重视并遵循自然规律,走与自然持久和谐的发展道路。(3)节约自然资源。 这是孟子和荀子生态伦理思想的主流和内核,尽管囿于时代,他们对自然资源的认识仅限于生物资源的狭义范畴,但它却给后人留下一个重要警示:资源是有限的,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对这一警示并没给予高度重视,越来越无所顾忌地大肆攫取和挥霍自然资源,造成了生物资源、水、土地、矿产资源的急剧减少。200多年来, 地球上的淡水资源已减少了四分之一,水资源的匮乏, 已成为世界资源匮乏问题的焦点;生物资源减少了2万余种,地球生物圈被践踏得残破不堪;矿产资源中,人类目前的主要能源石油、煤、天然气的已探明储量只能再维持开采50年(以上数据来自世界观察研究所报告)。资源的衰竭不仅验证了孟、荀资源节约思想的正确,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因此,只有珍惜和节约资源,取之有度,消费有节,并依靠高科技手段提高资源利用率,开发新的非耗竭型资源,才是维持人类社会持久发展的必由之路。

所幸的是,20世纪末的今天,以生态和谐为主旨的生态伦理思想终于引起了全球人类的普遍关注与重视:1987年,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了一份著名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对人类经济发展与环境危机的矛盾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反思,郑重提出了规范人类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以保证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同年第42届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此报告。1992年, 全世界环境和发展大会在巴西召开,102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参加了会议,大会制定了《21世纪议程》。如果说《我们共同的未来》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理论纲领,那么《21世纪议程》则是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计划,它标志着全人类将环境保护战略理论付诸于具体实践。

世界一体化趋势不仅包括经济一体化,也包括环境的一体化。作为世界人口大国的中国,虽然在经济上与西方发达国家起点不同,但是中国人有尊重自然的优良传统和文化氛围,作为一名史学工作者,有义务也有责任关注这类事关人类社会发展前途和命运的问题。本文对先秦儒家生态伦理思想进行阐述,即希望重传统的中国人从自己的祖先那里悟出“生态和谐”的真谛,与全人类一道,凭借自己的理性思维和实际行动,保护好自身居住的地球,找到一条与自然互利共生、协调发展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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