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藩王继统与庙制变革——以永乐、嘉靖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嘉靖论文,永乐论文,明代论文,中心论文,藩王继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古代的国家宗庙(称“太庙”)祭祀是与“奉天法祖”的传统政治相联系。受天之命,帝位相传,是谓帝统;死后祔庙享祀,列圣相承,是谓庙统。生为帝统,死为庙统,非为帝王者不得享祀。国家宗庙实际成为一朝帝系的象征,帝系传承往往引起宗庙制度的变革,特别是藩王入继大统,小宗变为承祧的大宗。明代的庙制变革与藩王继统之间就有着密切关联,生动地体现了这一特征(注:拙稿所谓的“庙制”指的是《明史》卷五一《宗庙之制》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宗庙形制、庙数、昭穆与祧迁规则、皇后祔庙规则等方面。“庙制”构成宗庙祭礼的重要方面。)。有明一代,藩王继统者共四人:永乐、景泰、嘉靖和崇祯。与嘉靖不同的是,景泰与崇祯皆为“弟即兄位”,不牵涉追崇本生(父皇),对宗庙之制的影响不甚明显,故略而勿论。本文拟在回顾洪武庙制的基础上,以永乐、嘉靖两朝为例,集中探讨藩王继统与庙制变革的关系。
宗庙之礼本为古代国家大事,也是我们透视传统政治的一个重要路径。然而,我们对明代宗庙制度的相关研究确很薄弱,代表性成果仅见一二。如,王柏中《明嘉靖年间的庙制变革问题初探》基本勾勒出嘉靖朝庙制变化的轨迹,对“都宫之制”与“同堂异室”建筑上差别的论述、对世宗先祔孝烈皇后用意的探讨都可资参考。但此文对嘉靖庙制变革的复杂性注意不够,对郊、庙之间关系、嘉靖时期庙制最终恢复“同堂异室”等问题没能作出合理的说明。日本学者小島毅《嘉靖的礼制改革》一文虽涉及庙制问题,但该文注重礼制变化的思想史探索,对礼制本身只是简单叙述而已。(注:王柏中:《明嘉靖年间的庙制变革问题初探》,《社会科学战线》2001年第2期;小島毅:《嘉靖の礼制改革につぃて》,《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一百十七册,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1992年版。)缘此,本文在借鉴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明代庙制问题作一新探讨,无疑有积极意义。
一、洪武时期明代庙制的建立
洪武庙制是我们讨论永乐以后明代庙制变革的基点,必须予以铺陈。而洪武庙制有“洪武初制”与“洪武定制”之分。
“洪武初制”指的是吴元年(公元1367年)朱元璋建成的吴王四亲庙,其形制为:“四祖各为庙。德祖居中,懿祖居东第一庙,熙祖居西第一庙,仁祖居东第二庙。庙在宫城东南,皆南向。每庙中奉神(主),东西两夹室,两庑、三门,门皆设戟二十四。外为都宫……”(注:《明太祖实录》卷二五,吴元年九月甲戌,《明实录》俱为台北中研院校勘本。)第二年(公元1368年),朱元璋即皇帝位,国号大明,改元洪武,吴王四亲庙也就成了明初宗庙,其形制就是所谓的“都宫之制”。都宫之制下的太庙是按昭穆顺序排列的宗庙建筑群。
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太祖以太庙“地势少偏”而不满,重建新庙,并对庙制进行改革,形成“洪武定制”。改革内容主要包括:
(一)宗庙形制
《明史》载:“八年,改建太庙。前正殿,后寝殿,殿翼皆有两庑。寝殿九间,间一室,奉藏神主,为同堂异室之制。”(注:《明史》卷五一《庙制》。)“同堂异室”又称“同殿异室”,此制起源于东汉。东汉光武皇帝刘秀崩,其子明帝以光武帝拨乱中兴,祭祀立庙,尊曰世祖庙。以后,明帝临终遗诏,遵俭不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更衣之室。章帝临崩,也遗诏不起寝庙,如先帝故事(注:《续汉书》志九《祭祀下》。)。由此,出现了一庙祭祀多个神主的新庙制。“同堂异室”之制,经由西晋接续,延绵后世(注:秦蕙田:《五礼通考》卷七九《宗庙制度》,《四库全书》本。)。同“都宫之制”相比,“同堂异室”的祭祀空间集中、紧凑,便于施祭行礼,一日之际可遍祭。“同堂异室”是在一殿之内划出九室,规制简单,无需大兴土木。
(二)完备庙数
按天子七庙(或九庙)的标准,明初所立四庙,显然庙数不足。不过,这种庙数不备并非明初所特有。其原因《新唐书》早有解释:“盖自汉、魏以来,创业之君特起,其上世微,又无功德以备祖宗,故其初皆不能立七庙。”(注:《新唐书》卷一三《礼乐三》。)明太祖以游丐起家,出身寒微,四代以上世系无所考,故也不能备七庙或九庙之制。唐、宋朝完备宗庙之数都是在两太宗时,唐在太宗贞观九年,宋在太宗太平兴国二年。朱元璋作为开国之君,希望为子孙垂宪作则,要他们法祖为治,如作《皇明祖训》、《大明律》等。在天地、宗庙、社稷祭祀方面也是如此。而后世兴作,就要改变太祖的规划,故太祖先为之建九庙之制,好让子孙循着自己的意图行事。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冬十月,新太庙成,奉安神主:德祖玄皇帝皇后御座于正殿之中,南向;懿祖恒皇帝皇后御座于正殿之东,西向;熙祖裕皇帝皇后御座于正殿之西,东向;仁祖淳皇帝皇后御座于正殿之东,西向。寝殿神主位次一如正殿,俱南向。(注:《明太祖实录》卷一一○,洪武九年冬十月乙未。)九庙之中其余五庙以待新主。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太祖崩。因太子早薨,传位于太孙朱允炆,是为建文帝。建文即位,奉太祖神主祔庙。(注:“祔”就是孝子致死者神灵于祖庙的祭典。经过“祔祭”,逝去的先人遂列于祖灵之列。因此,死者未祔之前,子孙以人事事之,经过“祔”后,则以鬼神事之。神主须经由“祔祭”后,始被赋以祖灵象征的意义。)正殿中太祖神座次熙祖,东向;寝殿中太祖神主居西二室,南向。元年(公元1399年)二月,建文追尊皇考懿文太子曰孝康皇帝,庙号兴宗。(注:《明史》卷四《恭闵帝》。)按照昭穆次序,兴宗神座应在仁祖之次,西向;寝殿神主应在东三室,南向。至此,遵用“洪武定制”的明代庙制,暂时稳定。到永乐以强藩继统,宗庙之制有新的变化。
二、强藩夺位:永乐帝继统后的庙制变革
永乐皇帝朱棣,太祖第四子。洪武三年,封燕王。十三年,之藩北平。史称其“智勇有大略”(注:《明史》卷五《成祖一》。)。建文帝文弱,燕王趁机夺权,于公元1399年起兵“靖难”。经过四年多的战争,燕王攻入京师,建文帝不知所终。燕王即位京师,年号永乐。永乐皇帝以武力夺取其侄建文帝的皇位,缺乏起码的权力合法性。正如时人刘璟所言:“殿下百世后,逃不得一‘篡’字。”(注:《明史》卷一二八《刘基附(刘)璟》。)故永乐帝即位以后,动辄声称“朕太祖高皇帝孝慈高皇后嫡子”(注:关于永乐伪称嫡子,见傅斯年《明成祖生母记疑》,《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集刊》第二本第四分,1932年;李晋华《明成祖生母问题汇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集刊》第六本第一分,1936年;吴晗《明成祖生母考》,收入《吴晗史学论著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42-556页。),意在制造嫡子继统的合法依据。同时,他还通过革除建文年号、改篡《太祖实录》、禁毁建文君臣诗文等手段抹除建文朝的影响,达到将建文一系排除于帝系正统之外。
这样,永乐对作为帝系象征、承统之地的太庙不能不做手脚。
永乐元年戊寅,遣安王楹祭告懿文太子,迁其主于陵园。建文初,尊谥懿文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升祭于太庙。至是,礼官言考之古典,于礼未安。遂命迁主置陵园,仍旧谥号,曰懿文皇太子。岁时致祭如常仪。(注:俞汝楫:《礼部志稿》卷八三《宗庙备考·迁祀懿文太子主于陵园》,《四库全书》本。)
永乐皇帝不仅要迁除懿文神主,以后一直排斥建文帝称宗入庙。迁除懿文神主,尚有可说,毕竟懿文太子未做过皇帝。但建文帝不得称宗入庙,礼无此理,因为“(建文)称帝建号,按临臣民至四五年,首为一代嗣统之正者”(注: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九七《拟典备考·建文陵庙及景泰庙号疏》。)。永乐此举,首先是永乐皇帝通过迁除懿文神主、排斥建文称宗入庙,重构了太庙帝系。他将来便可以直接与太祖昭穆相对,象征了自己的皇位直承太祖。其次,由于排斥建文一系,造成了明代太庙帝系的残缺。以后,这种残缺再经英宗对景帝的排斥,更加彰显,成为明后期朝野评说的话题。“所谓宗庙者,君长海内,明尊亲正统,自非异姓更代一日为君,何可废置?建文、景泰之不列于庙寝也,余其惑之。”(注:黄汝亨:《狂言纪略·庙典》,《说郛》本。)天启时,礼部仪制司添注主事刘宗周请复建文、景泰年号、庙号,“宗庙之礼,庶几无憾”(注:黄宗羲:《黄宗羲全集》第1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13页。)。
永乐朝引起庙制变革的另一事件是迁都北京。永乐迁都,除了北方的边防问题,还与永乐的藩王身分密切相关。第一,北京(北平)原为燕王潜邸,是燕王龙兴肇迹之处,永乐即位不久就想迁都北京,仿太祖立两京(注:《明太宗实录》卷一六,永乐元年正月辛卯,礼部尚书李至刚之语。又见于《明太宗实录》卷二三一,永乐十八年十一月戊辰,因北京新殿成而下的诏书。)。第二,南京是太祖传位建文的地方,住在建文曾经住过的地方,永乐皇帝将难以摆脱“篡位”的心理压力,故不得不迁都而避之。
永乐帝迁都北京,两京制开始形成,北京的郊坛、宗庙、社稷坛等俱照南京规制而建,成为天子亲祀天地、宗社之所。南京原有坛、庙仍举行天地、宗社祀典。因此,永乐迁都之后明代宗庙就变为“一天下而有二庙、二主”的南北双庙制。祭礼是政治典礼,祭权也就是政治权力的表现,随着政治中心的转移,祭权势必发生转移。双庙制下,南京宗庙由于失去权力支撑,难以避免废弛的宿命。成化八年(公元1472年),南京太常寺少卿刘宣上疏:“自古圣帝明王未尝不谨于祀事,我祖宗定鼎金陵,百祀具举。及北都以后,南京祀典或存或废,礼制亦多蹈旧袭讹而未备者。”比如,太庙之中帝后冠服、宝座不全。太宗有冠服而无宝座,仁宗、宣宗只有宝座而无冠服,昭皇后、章皇后及英宗宝座、冠服俱未备。但朝廷以祖宗已尊祀于京师太庙,对南京太庙的废弛并不十分在意。(注:刘宣:《议覆南京祀典疏》,《礼部志稿》卷四六。)直到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南京太庙毁于火灾,遂合并供奉于南京奉先殿。迁都以来的双庙制终于归并合一。
自仁、宣开始,两京宗庙按照永乐重构的帝系次序,列圣神主依次祔庙。孝宗即位,宪宗祔庙,当时太庙九室已满,宪宗祔庙就要先议祧。《礼记·祭法》:“迁主所藏曰祧。”按照亲尽则毁的原则,毁主当迁出,别庙而藏。此举为祧迁,藏主之庙为祧庙。已毁之主与未毁之主,祭礼有不同。新主祔庙、毁主祧迁又关系到群庙昭穆的变动。
先看弘治朝的宗庙祧迁。弘治元年(公元1488年),宪宗升祔议祧,《吾学编》载:
礼官言国家九庙已备,宪宗祔庙,议者咸谓德、懿、僖、仁四庙宜以次奉祧,而尊太祖为百世不迁之祖,是尊太祖而不知太祖之尊其祖也。昔周既追王太王王季,又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国家自德祖以上莫推其世次,则德祖视周后稷不可祧,明甚。懿、僖、仁三祖以次当祧,太祖、太宗视周文、武世室百世不迁,礼也。宪宗升祔当祧懿祖,宜于太庙寝殿后别建祧庙如古夹室之制,当岁暮奉祧主合享如古袷祭之礼。
上从礼官议,始建祧庙于寝殿后,奉藏懿祖神主神座。熙祖寝主迁东一室,殿座迁西向一位。仁祖以下递迁,宪宗升祔西四室,殿座次宣宗。(注:郑晓:《吾学编·三礼述》卷上《宗庙》,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
此次议祧懿祖,以德祖为中心重新调整了昭穆位置,按照左昭右穆、父昭子穆的原则,仁祖由昭位调到穆位,熙祖由穆进到昭。太祖则位次熙祖,居昭位。以下父子昭穆皆顺。
武宗时,孝宗升祔,祧熙祖。同样,嘉靖二年武宗升祔,祧仁祖。按照正德十六年议定的祧迁位次,太祖以下以次递迁,奉武宗正殿神座右第四位,东向。神主于寝殿西第四室,南向。嘉靖庙制改革以前,九庙位次如图所示:
图1 嘉靖初太庙九室图
武 宪 宣 太
德
太
仁
英
孝
宗 宗 宗 宗 祖
祖 宗
宗 宗
殿寝
三、兴藩承统:嘉靖朝的庙制变革
有明一代,嘉靖朝的庙制之变最为复杂、持久,其原因在于嘉靖以藩王承统的特殊性。
正德十六年(公元1523年)三月,明武宗病逝。武宗既无皇子又无同父兄弟,皇位继承者只得从皇族旁支中选择。内阁首辅杨廷和等人提出,以《皇明祖训》“兄终弟及”为依据,以武宗“遗诏”迎立兴献王(武宗叔,正德十四年薨)之子朱厚熜入继帝位。是为明世宗嘉靖皇帝。由于武宗与世宗是堂兄弟,不符合《皇明祖训》“兄终弟及”的嫡子原则,所以杨廷和等大臣要求世宗先继嗣,后继统。但嘉靖帝坚持只继统,不继嗣,“大礼议”由此开始。四月底,嘉靖皇帝刚刚即位,就命礼官集议其逝父兴献王的祭祀典礼。
(一)世庙之建
兴献王庙祀是“大礼议”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大礼议”之初,首先解决的是争皇、争考问题,立庙之事延至嘉靖三年才成为“大礼”的焦点。嘉靖三年(公元1524年)春正月,南京刑部主事桂萼上《正大礼疏》,其中有“臣愿皇上速发明诏,循名考实,称孝宗曰皇伯考,武宗曰皇兄,兴献帝曰皇考,而别立庙于大内”(注:《明世宗实录》卷三五,嘉靖三年春正月丙戌。)。四月,吏部员外郎方献夫在《大礼论》中也说,献帝当别庙而祀(注:《明世宗实录》卷三八,嘉靖三年四月庚申。)。
桂萼、方献夫等“立庙京师”的议礼主张,遭到礼部尚书汪俊、吏部尚书、翰林院学士石珤等廷臣的强烈反对。嘉靖三年四月,礼部会群臣上《建室议》,“请罢建室之议,立庙安陆,而以萼、璁付法司论治”(注:《明世宗实录》卷三八,嘉靖三年四月壬寅。)。
世宗对于群臣阻挠,很是不悦,执意要依照张璁、桂萼等人的意见,立庙京师大内。为迎奉献皇帝神主,世宗命修葺奉先殿西空室,定名观德殿。三年七月,献皇帝神主至京师,奉安于观德殿。此时观德殿之祀相当于临时庙祀,仿太庙设笾豆、乐舞。但观德殿立于奉先殿之侧,在祭祀的意义上同于奉先殿,属于内殿之祀。世宗说:“奉先殿不用乐舞,以见于太庙故也。朕皇考不得享于(庙)庭,止于内殿奉祀,其乐舞之设必不可缺。”(注:《明世宗实录》卷四○,嘉靖三年六月辛丑。)由此可见,这时观德殿之祀实际上兼有外庭庙祀与内殿之祀的双重特征。明朝从洪武初就形成了内外之祀的格局。太祖以岁时致享于太庙,而晨昏谒见、节序生辰致祭应有祀所,以便行礼,遂建奉先殿于宫中。用常馔,行家人礼,每日焚香。于是,“国家有太庙,以象外朝;有奉先殿,以象内朝”(注: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一八《奉先殿》,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
内外有别,太庙才是帝统之象征。世宗按照帝王“生为帝统,死为庙统”的礼制原则,要把兴献帝在礼仪上塑造成一个真正的皇帝,使之成为世宗一系继承太祖所开创皇位大统的受命之祖,能够担当宪宗——孝宗——兴献帝——世宗之间皇位传承的中介,如此兴献帝与孝宗之间符合《皇明祖训》所定“兄终弟及”的皇位继承原则。最终证明自己继承皇位乃具有“伦序当立”的天然合法性。故而,兴献帝入祀太庙才是世宗的最终目的,观德殿之祀必然要有变革。
嘉靖四年,平凉主簿何渊改任光禄寺丞,至京上疏,请立世室,崇祀皇考于太庙。“世室”出现于周代,周庙祭至懿王之世,文王当祧,孝王之世则武王当祧。以文、武二王并有功德,立文世室于三穆之上,武世室于三昭之上,与始祖后稷之庙皆百世不迁,此之谓世室。何渊的上疏,把原来张璁、桂萼等提出的别建一庙祭祀兴献帝的主张变为兴献帝直接祔祀于太庙。这符合世宗的目的,即刻令廷臣会议,但廷臣无人赞同兴献帝可祔太庙,反对最力的正是张璁、桂萼、席书等人。已经进入权力中心的议礼新贵,在兴献帝祔庙的问题上不再一味顺从世宗,而是以“礼”规范,斥责何渊之议有于宗庙正统。张璁说:“兹言也,上干九庙之威监,下骇四海之人心。”在张璁看来,世庙为私亲庙,亲尽则毁。怎能比拟世室!(注:张璁:《庙议第一》,《明经世文编》卷一七七。)礼部尚书席书上言:“……至于祀典别奉祠于大内者,以献皇帝止生皇上一人,家庙之祭不可缺也;太庙不敢议入者,以献帝未为天子,天统之正不可干也。”献皇帝由藩王追称帝号,未为天子,未有庙号,不可如何渊之议,比之太祖、太宗,立世室祀于太庙(注:《明世宗实录》卷五○,嘉靖四年四月戊申。)。
世宗以张璁、席书等抗论不可,下令再议,并遣中官传谕尚书席书,必祔庙乃已。席书一面密疏世宗,再言不可;一面会廷臣之议,群言不能。在廷臣集体的反对声中,世宗知道兴献帝直接祔庙已不可能,君臣各自妥协,“礼臣乃会议立庙京师,别为祭享,亦无不可,且引汉宋故事为证,上亲定其名为世庙”(注: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世室》,中华书局1959年版。)。可以说,世庙之建是世宗企图将献皇帝直接入祀太庙失败后的权宜之举,世宗心中并不满意。
(二)太庙恢复“都宫之制”
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开始,世宗以复古礼、遵周制为号召,进行了郊、庙等祭礼改制。宗庙祭礼的改制是在郊礼改制之后开始,到嘉靖二十九年基本结束。郊、庙二者之间相互关联,最集中地体现在郊祀“配侑”之制(注:详见拙作《明代郊礼变革述论》,《史学集刊》2004年第2期。)。嘉靖九年之前,天地合祀,太祖、太宗并配。世宗改天、地分祀,罢太宗配享,以太祖独配。独尊太祖是为太庙里祧迁德祖、正太祖南面之位做准备。“睿宗升祔,不得不祧德祖,以故九庙太祖居尊。”(注:郑晓:《吾学编·三礼述》卷上《宗庙》。)只有祧迁德祖、才能使九庙腾出空位,以便献皇帝可能祔庙。
太祖正南面之后,庙制改革正式开始。嘉靖十年(公元1531年)九月,世宗御文华殿东室,召大学士李时、翟銮,尚书汪鋐、夏言,面谕曰:“天地百礼祀典已厘正,宗庙之制尚未尽善。夫父子兄弟同处一堂,在礼非宜。我太祖初立四亲庙,后因合祭天地,始定同堂之制,今当复之。”世宗提出恢复“都宫之制”,礼臣反应冷淡,各言恢复“都宫之制”困难重重,不无反对之意(注:《明世宗实录》卷一三○,嘉靖十年九月乙卯。)。庙制改革遂搁置不决。直到十三年(公元1534年),南京太庙火灾,南京礼部尚书湛若水请将南京太庙香火并于南京奉先殿,重建太庙,补造列圣神主。世宗召尚书夏言与群臣集议可否。世宗先示己意,为廷议定下基调:“……今北都立万世之业,则当为万世之图,使其专一于此,庶几太祖永歆,必不以再建庙为歆也,敕尔诸臣集议之。”(注:《明世宗实录》卷一六六,嘉靖十三年八月丁未。)擅于奉迎的夏言对世宗说,南京太庙,今日之废,非出于人,南京太庙的火灾是吉兆:“京师宗庙,将复古制,而南京太庙遽灾,殆皇天列祖佑启默相,不可不灵承者。”(注:夏言:《奉敕详议南京太庙不当重建疏》,《明经世文编》卷二○三。)世宗很是高兴,抓住机会,以“都宫之制”兴建太庙,改建献皇帝庙。嘉靖十三年九月,世宗恐怕廷臣阻挠,不经廷议,钦定庙制:
庙寝不必相去远,即前堂五间,向后丈许,接寝室三间,义亦在矣。诸臣奉旨,遂于太庙南左为三昭庙与文祖世室而四;右为三穆庙。群庙各深十六丈有奇,广十一丈有奇。世室寝殿视群庙稍崇,前殿崇四尺有奇,寝殿(崇)二尺有奇。(注:《明世宗实录》卷一六七,嘉靖十三年九月辛未,引文内容根据实录记载综合摘录。)
从规制看,此次建都宫之制,共建八庙,太宗处左昭之上,虚右穆之上以待有功德之宗,百世不祧。由于世室不在昭穆之中,故称“七庙”。
这次恢复都宫之制,新建群庙,世宗并没有贸然提出兴献帝祔庙。1.虽有虚出之位,但待有功德不迁之宗,兴献帝显然无此资格。2.兴献帝祔庙还有一些前期准备要完成。首先,更改“世庙”之名。初立世庙,本为兴献帝世世享祀,同与不迁之祖,这就意味着兴献帝不能与祖宗列圣一样入祀宗庙。世宗更改“世庙”名号,就是要消除兴献帝祔庙的一个障碍。十五年十二月,世宗更世庙曰“献皇帝庙”。其次,兴献帝称宗。严嵩曾说:“夫既称宗,则未有帝宗而不跻祔太庙之内者。”(注:严嵩:《明堂秋享大礼议》,《明经世文编》卷二一九。)世宗为了谋求兴献帝入庙,先要称宗。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六月,致仕扬州府同知丰坊上疏:“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请复古礼,建明堂。加尊皇考献皇帝庙号称宗,以配上帝。”丰坊,字存礼,丰熙之子。家居贫乏,思效张璁、夏言片言取通显。故诣阙上书,言建明堂事(注:《明史》卷一九一《丰坊传》。)。丰坊窥探圣意,引出了世宗郊礼改制的关键所在。世宗遵周制,建四郊之制,一岁四享祀,春为祈谷、夏为大雩、其季秋为明堂礼。(注:《明世宗实录》卷二—三,嘉靖十七年六月丙辰,丰坊语。)《孝经·圣治章》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又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明堂之制以“严父配天”为主旨,世宗欲尊崇其父,要复明堂之制。要行明堂“严父配天”,又必需先议兴献帝“称宗”而配天。既称宗当入太庙,厘定太庙之礼势在必行。总之,“明堂配天”是为了“称宗入庙”,郊祀改制是围绕庙制改制的。经由郊礼改制等一系列曲折的转化,才达到“称宗入庙”的目的(注:《明代郊礼变革述论》,《史学集刊》2004年第2期。)。
正因为如此,丰坊的明堂之议一经提出,世宗立刻下礼部会议。其经过《万历野获编》的叙述简洁而客观。
献皇帝之称宗也,非张、桂意也,始于何渊之世室……至十五年,又命改世庙为献皇帝庙,与九庙并列。其称宗祔庙,上心知其不可,亦不复再议,继而犹有请者,上严治论死,事寝久矣。直至十七年四月(丰坊明堂之说上)……严嵩覆奏,谓配帝当如所奏,称宗则未安……唐胄力持以为不可,上震怒,下胄狱讯治。于是严嵩等改口奉命,进献皇为宗,一如坊议。(注:《万历野获编》卷二《献帝称宗》。)
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九月二十一日,上皇考献皇帝庙号尊谥为:睿宗知天守道洪德渊十二宽穆纯圣恭俭敬文献皇帝。“即日恭行皇考祔享于太庙礼,仍藏主于原寝”(注:佚名:《皇明诏令》卷二一《明堂礼成诏》,嘉靖刊本。)。严嵩等议定祔庙之礼,“考之古者,父子异昭穆、兄弟同世次。故殷虽四君,为一世而同庙,盖以兄弟一体,无父子之道故也。其后晋之庙,则有十一室而六世,唐之庙,则有十一室而九世。宋真宗诏议太庙典礼,用学士宋湜等议,而以太祖太宗合祭同位,其后祔袷图,则又太祖太宗同居昭位,此皆古事之可据者。今皇考与孝宗同气之亲,同为一世者也……臣等管见,窃谓宜奉皇考祔于孝宗之庙”(注:严嵩:《遵照〈御制或问〉献皇帝祔庙文皇帝称祖议》,《明经世文编》卷二一九。)。根据“父子异昭穆、兄弟同世次”的原则和历史之成例,睿宗兴献帝与孝宗同庙而异室。
(三)回归“同堂异室”
嘉靖二十年(公元1541年)夏四月,北京太庙再次大火。火初起于仁庙,蔓延太(祖)庙及群庙,八庙皆毁。重建宗庙势在必行,这一次,世宗没有以都宫之制来建宗庙,而是恢复了同堂异室之制。
庙制回归同堂异室,主要有以下原因:
1.同堂异室比都宫之制的工程要小,易于在当时国家财力匮乏的情况下尽快建成宗庙,举行祭祀大典。嘉靖时,明代社会的国匮民穷已显露无遗,而郊、庙改制以来土木之建不断,更使国家财政捉襟见肘。早在嘉靖十三年恢复“都宫之制”、兴建规模浩大的宗庙时,世宗就开始预借太仓银七十万两,太仆寺银五十万两(注:《明世宗实录》卷一六八,嘉靖十三年十月庚戌。)。到嘉靖二十年时,明朝国家的情况更加糟糕。河南道御史杨爵上疏指出:“方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之极,内而腹外,而百骸无不受病……迩来四方饥馑相仍,小民委命沟壑,此诚节用惜用、与民休养之时,而土木之兴,十年于此矣。”(注:《明世宗实录》卷二四六,嘉靖二十年二月丙寅。)赞礼之臣如严嵩等一方面讳言国匮民穷,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庙建之难,“故庙建不可缓也,而势亦不容亟也。兴举大役,财力为先……今独材木为难,盖巨木产湖广、四川,穷产绝壑,人迹罕至之地,斧斤伐之,凡几转历而后可达水次,又泝(同“溯”)江涛万里而后达京师,水陆转运岁月难纪,此首当预为之所也”(注:《明世宗实录》卷二四六,嘉靖二十年二月戊子。)。如此情形之下,再兴建都宫群庙,财力为艰。
2.改变睿宗兴献帝与孝宗同庙异室之制,为睿宗谋求独立庙祀空间。世宗的举措好像是绕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原地,似乎原先的改革纯属纷扰、多余。其实不然,世宗整个祭礼改制的基调是遵周礼,所以庙制必须用都宫之制。又通过周代郊礼的“明堂配享”实现了兴献帝的称宗入庙。可以说,世宗前面的改制基本完成了兴献帝帝统的塑造。然而,美中不足的是,睿宗与孝宗同庙。不专不尊,世宗本意是要尊崇皇考睿宗,同庙异室睿宗压于孝宗之下,世宗对此不满。质言之,世宗不再重蹈都宫之制的旧规,而要借助庙制的再一次改革,为其父在宗庙中寻找独立的位置。
世宗心中早有规划,而廷议时礼臣仍以孝宗与睿宗“并居一庙,同为一昭”。世宗不悦,指责诸臣无竭忠任事之诚,对于“庙建典礼”前后所议皆牵泥旧文,未见考析厘正,于是下令停议庙制。之后,世宗自己提出恢复旧制,庙复“同堂异室”。
兹礼官等会议,欲奉处(皇考睿宗)于孝宗同庙,虽有兄弟同世之义,然题扁各殊,终未为安。朕是究是图,惟遵先制,其永无愆。夫礼非天降,乃起人情,祖宗列圣,欢聚一堂,斯实时义之为顺者。兹乃建立新庙,仍复旧制,前为太庙,后为寝,又后为祧。时袷祭享,奉太祖高皇帝正位南向,奉迎成祖及群庙、我皇考睿宗献皇帝神主俱同堂而序。享献既毕,则奉列圣神主各归于寝。庶昭穆以明,世次不紊。列圣在天之灵,欢欣右享,而克伸朕瞻事孝享之诚矣。(注: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一七《太庙·明世宗重建太庙敕》。)
嘉靖二十四年(公元1545年),新太庙成,仍在阙左。新太庙又恢复了洪武时的九庙之制,其正殿九间,正殿后为寝殿九间,奉安列圣神主,皆南向。世宗打破庙制昭穆、世次的限制,提出一个新的祔庙原则:
既无昭穆,亦无世次,只序伦理。太祖居中,左四序成、宣、宪、睿,右四序仁、英、孝、武。(注:《明世宗实录》卷三○○,嘉靖二十四年六月己未。)
“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以礼学的这一基本知识看,世宗确定的祔庙原则是无任何礼义可言的。它唯一的目的就是保证了睿宗在太庙中有独立庙室,从而出身小宗的兴献王融于曾经继承大统的列圣之侧,象征了拥有与诸帝平等的地位。
(四)确立祧迁的规则
经过世宗的苦心谋划,睿宗终于在太庙中拥有了独立的位置。然而,睿宗终究不是真皇帝,世宗唯恐自己千秋之后,睿宗神主被迁太庙,使自己二十多年争取帝系正统的努力前功尽弃。事实上,世宗的担心并非多余,隆庆以后屡有要求祧迁睿宗的,隆庆六年八月,穆宗将祔庙,敕议当祧庙室。礼科陆树德言:“宣宗于穆宗仅五世,请仍祔睿宗于世庙,而宣宗勿祧。”天启元年七月,光宗将祔庙,太常卿洪文衡请无祧宪宗,而祧睿宗(注:《明史》卷五一《庙制》。)。
世宗为了巩固睿宗在太庙中位置,利用孝烈皇后预先祔庙,祧迁仁宗。
初,孝烈皇后崩,上欲祔之庙而念压于先孝洁皇后。又睿考入太庙,非中外公论,恐千秋万岁后所祧主或非仁宗而睿考,遂下(徐)阶定议,欲以孝烈先祔。(注:王世贞:《大学士徐公阶传》,见焦鈜《国朝献征录》卷一六,上海书店1987年版。)
世宗利用孝烈皇后预占庙次,亦属创举。从来皇后先崩,都是祔于奉先殿,待皇帝祔庙时再奉祔皇后神主。大学士严嵩、礼部尚书徐阶等开始皆持不可,既而受世宗威逼,不能坚持初议。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十一月,祧仁宗,祔孝烈于西第四室。明代帝、后是按照一帝一后的制度祔庙,皇后之位次,即是皇帝位次。世宗说:“其遵祖制,奉祧仁宗,祔以新序,即朕位次,勿得乱礼。”(注:《明世宗实录》卷三四二,嘉靖二十七年十一月丙子。)世宗利用孝烈先祔庙,对嘉靖以后的宗庙祭礼产生深刻影响,由此确立了以后皇帝祔庙时的祧迁规制:世宗自己祧迁仁宗,子、孙为皇帝者当依次祧迁宣宗、英宗……而不是先祧睿宗。穆宗即位,移祀孝烈皇后而以世宗元后孝洁后祔庙。但皇考世宗皇帝定下的太庙祧迁规则并没有改变,毕竟都是兴献帝的子孙,尊祖之心同于(世宗)崇父之心。隆庆以后,依次祧迁宣宗、英宗、宪宗、孝宗,直到明朝灭亡,宗社为墟。
综上,可以看到,由于宗法制与皇位继承制的交织,明代宗庙的帝系传承原本是大宗的承继,而藩王以小宗继承大统,势必要引起宗庙之制的变革,从而重构帝系。永乐帝以武力篡权即位,故要迁出兴宗,排斥建文,声称太祖嫡传,俨然大宗。嘉靖帝以堂弟身分援《皇明祖训》“兄终弟及”的嫡传原则而继承大统,故要推尊其父兴献王,使孝宗与兴献王为“兄终弟及”,从而说明嘉靖皇位乃由兴献嫡传。永乐帝采用的是“减法”,竭力抹除建文一系的影响,以便直接太祖之大统;嘉靖帝采用的则是“加法”,曲尽心机使兴献王称皇、称帝,称宗入庙。方法虽异,目的相同,都是利用庙制变革为皇权继承的合法性作论证。此外,永乐朝京师北迁,两京制开始形成,一国遂有二庙,这也体现了庙制与权力之间的表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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