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宏观调控论文,机制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发展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在整个国家宏观调控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作用越来越重要,对其调控效率和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系统、高效的金融宏观调控机制,以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调控基础夯实: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金融经济监测预警体系
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在探索建立监测分析体系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至今尚未形成一套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完善的金融经济监测预警体系。作为金融调控基础性条件的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滞后,势必会对我国宏观形势的准确判断产生不利影响。经济金融全球化日益发展、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的新形势,都对人民银行的金融宏观调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及时掌握系统的完整的甚至超前的宏观经济金融信息并加以充分整理加工、综合分析,宏观调控政策才能做到适时、适度和有效。因此,我国的中央银行需要建立健全一套系统全面的经济金融监测网络体系,包括对利率、物价、汇率、信贷、征信、投资、工业景气、房地产、证券、保险等与金融宏观调控息息相关的动态、静态数据变化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测,来提高金融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根据目前央行履行金融调控职能的实际需要,可考虑在过去已建立部分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强化以下工作:一是拓宽监测面,扩充监测内容。做到既要重视对传统银行业的监测,也要重视对证券、保险以及金融衍生业务的监测,既要监测金融业务,也要监测与货币政策高度相关的经济数据的变化;既要监测带共性的内容,也要注意挖掘体现特殊监测项目的内容;既要监测现状,也要预警分析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走向,打好提前量。二是规范监测制度。通过完善法规,明确中央银行各级机构的监测职责要求和被监测单位的职责义务,使监测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三是改进监测方式。在监测方式上要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解决目前监测信息资源相对零乱、利用率不高的弊端。明确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防止内部职能部门各自为政、重复采集、浪费资源。四是加大建设经费投入,提高设备利用率,保证选点对象的稳定性。五是强化监测分析效果。在监测分析效果上,要体现权威性,系统性、独特性和超前性。通过采集大量系统的监测资料与数据情报,为宏观调控决策服务。
调控主要目标取向:突出稳定币值,统筹兼顾全局
“稳定币值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我国货币政策的基本目标。稳定币值也是各国中央银行的首选目标。币值不稳,经济难以良性发展。但是,货币政策与金融调控又往往受到多重目标的困扰,容易顾此失彼。同时,我国经济总体上属于投资拉动型,政府、企业投资冲动较大。只有信贷、财政、土地,产业等政策协调使用,才会达到调控的预期效果。因此,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国金融宏观调控与货币政策应在确保人民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与财政、土地、就业、外贸、产业等政策相匹配。
金融宏观调控与产业发展政策相结合。适时对信贷政策支持、抑制、限制的产业有明确的指导性意见,确保信贷产业政策的有机结合。重点限制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产业发展。在对房地产、钢铁、水泥、汽车、电解铝等过热行业投资实施宏观调控的同时,要加强对农业、煤电油运等薄弱和瓶颈部门的支持力度。
金融宏观调控要与社会就业问题相结合。2004年,中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同时我国还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以及大中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的问题,因此,金融宏观调控必须考虑社会就业问题。指导商业银行改革完善信贷管理机制,避免信贷的高度集中,适当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以缓解社会就业矛盾。
金融宏观调控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在区域协调上,货币信贷政策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支持东部地区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同时,加大对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和中部崛起的支持力度,以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金融宏观调控与完善人民币汇率机制相结合。在实施宏观调控过程中,要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要根据国际收支和外汇储备的变化态势,特别是目前人民币升值压力的现状,外汇管理与调控的侧重点要由过去的主要防止资本流出,转向主要防止国外巨额套利外汇资本流入,谨防“热钱”过多对外汇经营管理带来的潜在风险和压力。根据宏观调控的阶段性效果,适时适度进行微调,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调控传导机制疏通:积极推进金融改革,消除体制性障碍
当前影响金融宏观调控的体制性障碍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滞后,中小金融机构约束与发展能力低,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不强,混合型企业无序参与金融货币的投机,企业的投资机制不健全等,导致中央银行的货币传导机制不畅,金融宏观调控难度加大,效率受损。
因此,应通过深化改革,建立一套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组织体系和运行规则,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一是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应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通过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参股,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其信息披露透明度。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引导农信社准确定位,支持“三农”发展。改革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和经营机制,强化效益观念,正确处理信贷集中与分散的关系。要建立分权、尽责,有效的贷款审批制度,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约束激励机制。应完善、创新和强化证券、保险、信托业监管,完善券商、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法人治理和内控机制。
二是加强央行和三个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在现有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加强央行和三个监管机构的信息沟通和监管互动,形成“一行三会”合理分工、齐抓共管、有效监管的格局。防止金融风险过多积累与爆发,倒逼作为最后贷款人的中央银行被动买单,大量投放无效基础货币。
三是改革和规范企业破产机制和银行核呆办法,尽快取消银行呆账核销的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双轨制。防止中央银行扩张的货币过多在低效国企沉淀,从而引发流动性陷阱,导致货币政策失效。
四是继续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发挥利率在市场经济中的杠杆作用。通过利率手段,激活货币传导机制的核心,使流动性效用发挥作用,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路径。
调控长效机制的构建:改革调控方式,实现“五个转变”
一是改变对宏观形势的判断评价方式。实现由过去定性分析为主,向逐步建立科学的数学模型,实现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转变,以减少主观判断失误和偏差。二是优化调控政策操作工具。要由过去的数量型操作为主,向数量型和价格型操作并重转变。既要调控货币供应量和信贷规模,又要考虑随着金融市场化机制的逐步形成,数量型操作调控效应明显弱化,而利率等价格操作手段效应明显增强的现实,提高调控的灵敏度。三是改进宏观调控手段。由过去较多使用行政的、直接的手段,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要尽量避免行政手段的过度干预,避免一刀切,防止大起大落。四是调整重大金融宏观调控政策出台的时机,实现由事中出台向事前预调转变。调控的难度和价值就在于其预见性。在金融调控过程中要以全局的战略眼光,要在对未来经济金融形势作出准确判断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调整。五是修正宏观调控的政策导向。要由过去主要进行总量调控,向既重总量又重结构调整转变。针对我国当前经济金融中存在的更多是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情况,加强对经济金融结构的调整,增强金融调控和整个宏观调控效果。调控还要考虑中观、微观变化情况。
调控外部环境营造:发展资本市场,加强产品创新与完善金融立法
一是积极发展资本市场。要改变目前银行信贷间接融资占市场融资比重过大的弊端,培育发展资本市场,使直接融资成为未来企业融资的基本渠道,形成市场化的投融资体制,使企业有能力摆脱行政束缚和对银行的过度依赖。从长远看,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可考虑建立由全国性核心层次的资本市场、全国性的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广泛的区域性地方性资本市场、大量规范的民间借贷市场组成的多个不同层次的市场体系。
二是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是改进金融调控效果的另一重要方面。很多衍生产品本身就是宏观调控传导的渠道。当前要在支持金融机构发展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创新业务品种,如发展基金管理公司、发展可转换债券、探索资产证券化试点等。
三是完善金融立法。完善金融法制,依法操作,更是强化金融调控的制度性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才意味着有效金融调控体系的形成。
标签:金融论文; 宏观调控论文; 信贷规模论文; 银行信贷论文; 信贷业务论文; 国内宏观论文; 宏观调控手段论文; 宏观经济论文; 银行论文; 经济论文; 经济学论文; 外汇论文; 央行论文; 调控论文; 货币政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