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年国外语言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_语言哲学论文

2007~2008年国外语言哲学研究的热点问题_语言哲学论文

2007年-2008年国外语言哲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热点问题论文,哲学论文,国外论文,语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062(2010)01-0046-06

20世纪的语言哲学虽然流派众多,论域广泛,但基本上经历了一个从句法学、语义学到语用学的发展历程。句法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这样一些规则:“这些规则用纯形式的术语描述一个合式语句或语法语句是什么。”[1]2作为关于语言的元理论研究,句法学为语言学提供一种形而上的基础。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对语言结构的分析,可以看作是句法研究的典范。句法研究主要集中在20世纪早期,此后,哲学家的真正兴趣点转向语义学的研究,即对语词和语句的意义研究。正如马蒂尼奇(A.P.Martinich)所说,尽管句法学在某些关于语言的哲学讨论中(特别是在那些与语义学有关的哲学讨论中)仍然发挥重要作用,但它的作用是次要的。当前对句法学的大部分研究工作是由语言学家进行的。很多语言哲学家感兴趣的是语义学[1]8。语义学研究是20世纪语言哲学发展的一根主线,其全盛期是上世纪60-7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有奎因、达米特、普特南、克里普克、戴维森等人。这一时期的内在语义论和外在语义论之争影响较大,争论的焦点是语言的意义到底是由内在于我们思想中的要素,还是由外在于我们思想的要素所决定的。语用学是“对说话者用语言所做的事情的研究”,因为我们“所交流的东西并非完全通过所说出的话来传递,很大一部分内容是被蕴含着的”[1]3。语用学的工作正是处理这些蕴含的东西。当然,语用学和语义学不是完全割裂的,它们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其间的界限也并非判然分明,而且语用学的研究可以为语义学提供一种新的发展路径。

一 2007年国外语言哲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

2007年英语世界出版语言哲学的著作30本左右,发表语言哲学的论文将近60篇,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二维论之争

二维论(Two-Dimensionalism)之争被索姆斯(S.Soames)称为持反描述论的革命者与持描述论的反革命者之间的较量。索姆斯认为,以查默斯(David J.Chalmers)为代表的极端二维论者从三个方面对克里普克的理论发起了挑战:(1)它把专名和自然种类词项都看作固定指示描述语;(2)把形而上学的可能性和概念的可能性视为同一;(3)它为克里普克的那些被视为真实的后天必然性命题例句提供了一种代替性的语言陈述,反对克里普克对之给出的本质主义解释[2]34-49。索姆斯的工作正是要批驳二维论者所持的上述观点。

一些哲学家对二维论者和反二维论者之间的争论是否具有哲学意义提出了质疑。例如洛维(E.J.Lowe)就质问:二维论和反二维论的争论只是关于语义学的讨论,为什么要在超语义学之外寻找它的哲学意义呢?索姆斯对洛维的质疑做出了回应,他认为洛维质疑的前提是荒谬可笑的,即语义学讨论的解答不能建立有意义的哲学原则的预设。索姆斯的工作不是要从非形而上学的前提中得出形而上学的理论,而是要以本质主义的假定来解释可证实的语言命题。

斯塔纳克(Robert Stalnaker)为争论双方提供了一条折中的办法。在他看来,二维论构架不应具有极端二维论所具有的哲学意味,而应作为中立的描述性使用,帮助澄清克里普克的指称论和可能世界理论中出现的问题。不管斯塔纳克的论证是否能得到哲学家们的一致认可,他的思路对解决克里普克问题和二维论的方法架构都有重要的意义。索姆斯也承认,“在定义时,如果二维论不是被看作为一种重要的哲学理论,而是被看作一种在允许给单维的和多维的算子下定义时,包含不同的语义赋值维度的抽象语义架构,那么二维论应该被支持和发展,而不是阻碍。”[2]34-49

(二)韦斯坦(Howard Wettstein)的指称论

语词和它所指称的对象是怎样联系起来的?这始终是语言哲学家们争论的话题。哲学史上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弗雷格主义和反弗雷格主义。弗雷格主义者认为,每一正确的表达式都有其意义和指称,意义提供了识别指称的标准,也就是说,语词和它指称的对象是依靠思想对语词意义的认知或掌握被调解物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观点也被称为内在主义,因为意义是以思想的表象模式存在的,并且依赖于主体的内在要素。反弗雷格主义者认为,语词和对象之间没有作为“意义”的调解物,它们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由于它们的联系依赖于外在的因果链条,这种观点也被称为外在主义。

韦斯坦为指称论提供了一个新的解读。他把弗雷格主义者的意义称为“由认知状态而确定的必要条件”(the cognitive fix requirement),认为我们对此不能作出什么解释,它是一种神秘的东西。韦斯坦采用了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方法,认为应该消解意义的神秘性问题,让其存在但不给出解释——“在这些选择中,我的偏好是放弃解释这些所谓的神秘性;我不介意称它们为神秘物,它们确实可以产生惊奇,但是哲学家正忙于给出的这类解释可能在此恰恰是错误的观念。”[3]这种路径为指称问题提供了一种人类学解答。

(三)语境论和语义的最低纲领论

近年来,语境论(Contextualism)与语义的最低纲领论(Semantic Minimalism,或译反语境主义)的讨论也引起了许多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的关注。这场争论不仅仅局限于语言哲学或语言学的范围而且渗透到了诸如伦理学、认识论、形而上学、心灵哲学等多个研究领域。

辛克莱(N.Sinclair)在“命题外衣和信念”一文中驳斥了最低纲领论。他认为,元伦理学中针对道德判断的作用,以及描述主义和表达主义的争论的焦点是“道德判断是否表达关于心灵的信念”[4]342。不管是描述主义者还是表达主义者都承认道德交流语句具有诸如“这是真的……”和“A知道……”这样的命题外衣。表达主义者认为,虽然道德语句具有这样的命题外衣,但它们并不表达道德信念,而是表达非认知的态度,这种观点也被称为“准实在论”(Quasi-Realism)。可是,最低纲领论者认为,“表达具有道德表象内容状态的道德语句和那些具有道德命题外衣的语句是一样的”[4]346。如果按照最低纲领论者的观点,那么上述准实在论者的观点就会不攻自破,自我驳斥。辛克莱认为最低纲领主义是错误的,以三个论证来反驳最低纲领论者的观点,并驳斥了支持最低纲领论的两个论证。这样,辛克莱就通过对最低纲领论的批判得出了他的伦理学命题:“表达主义者和他们的对手之间的问题不能通过仅有的事实‘道德言谈具有命题外衣’来解决。”[4]342

语境论和语义的最低纲领论也被运用于认识论的研究之中。蒙特米尼(M.Montminy)认为,语境论和语义的最低纲领主义并不是完全不相容的,承认一方不意味着要放弃另一方。他提出了一种新的语境论:“不管怎样,我要强调的是,支持语义的最低纲领主义不是强迫我们放弃解决怀疑论悖论的语境论途径。我会提出一种新的语境论,它既忠于标准语境论的精神,又对语义的最低纲领主义和他们的反对者之间的争论持中立态度。”[5]这种新语境论被称为“非宗派的语境论”(Non-Denominational Contextualism),基本观点是:说出“S知道P”意味着根据识别标准E,S知道P,E的真值随语境的变化而变化。蒙特米尼据此批驳了德·罗斯(K.De Rose)以“得到保证的可断言性策略”(warranted assertibility maneuver,简称WAM)反对语境论的观点,消解了它们之间的争论,同时又在真值条件语义学和语义的最低纲领论之间保持中立。

(四)被围攻的布兰顿(R.Brandom)

福多(J.Fodor)、莱波雷(E.LePore)和克里斯腾森(C.B.Christensen)对布兰顿的推理主义(inferentialism)进行了围攻。福多和莱波雷认为,布兰顿的推理主义不能解决诸如语言和思想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在布兰顿看来,原初意向性(original Intentionality)存在于公共语言中。“如果原初意向性存在于公共语言中,那么它必然能够充分描述这种程序,小孩子通过它掌握了他的第一语言而不会调用其意向状态。”[6]对此,福多和莱波雷认为,布兰顿是不会接受这样的挑战并回答这个问题的。

此外,意义的整体论(holism)对语言交流可能性的破坏和如何解释自然语言的构成性(compositionality)等问题都对推理主义构成了挑战。布兰顿对上述问题做出了回应。孰是孰非还没有定论,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布兰顿分析了对逝去的哲学巨人(斯宾诺莎、莱布尼茨、黑格尔、弗雷格、海德格尔、塞拉斯)的意向性概念,这是其理论架构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对意向性概念的语用性解读更是其推理主义的理论基石。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中的范畴》一文中,布兰顿认为:“海德格尔,特别是在‘上手’(Zuhandenheit)概念中,事先使用了他自己的规范性的实用主义意向性概念”[7]。克里斯腾森对此解读产生了质疑。他认为,布兰顿这样解读海德格尔的概念有断章取义之嫌,如果在其整个语境中逐字逐句解读“上手”概念,不见得会得出与布兰顿一致的结论。

(五)意义的自然主义(Meaning Naturalism)

德兰塞(Craig S.Delancey)对语言和意义给出一种自然主义解读。他认为,“意义的生成和理解是一种操作,生成和识别有意义话语的有机体倾向于运用较简单的程序,并且应该运用最简单的程序来生成和识别那些言说。”[8]这是意义的自然主义理论的出发点和基本原则。既然语言的理解是一种操作,那么它们的完成就需要成本。这些成本包括空间、时间和算法信息(Algorithmic Information)。它们是意义的自然主义理论的限定因素。德兰塞关注的是运算信息成本在意义的自然主义理论中的作用。运算信息不仅为话语提供一种约束,而且在为理解一个问题提供答案时,它可以作为一种有力的解释工具。德兰塞认为,对运算信息理论的考察可以解决克里普克对维特根斯坦提出的怀疑论挑战,而如果忽略了它的作用,我们就会陷入一种意义的非实在论论(Irrealism)或非自然主义论。

(六)含糊性(Vagueness)

自1994年牛津大学教授威廉姆森(Timothy Williamson)发表《含糊性》一书以来,这一问题深受关注,相关著作有10余部,如基夫(Rosanna Keefe)的《含糊性的各种理论》(2000)、夏皮洛(Stewart Shapiro)的《语境中的含糊性》(2006)和海德(Dominic Hyde)的《含糊性、逻辑与存在论》(2008)等等。

对于含糊性来说,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认识的,一种是本体的。维尔奇(J.R.Welch)持一种折中观点。他认为,对于含糊性谓词来说,本体论的观点和认识论的观点都可以是正确的。“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即头上有229根头发的男人是不是秃子。……在一些语境中可以被清晰使用的一个谓词,能够被合理地沿用到另一种语境,在那儿它起初是含糊的。”[9]维尔奇的观点受启发于冯·怀特(von Wright)对“塑造概念”(molding concepts)的思考。在冯·怀特看来,哲学的目的就是进行概念研究,它的工作不是去寻找令人迷惑的含糊性词汇背后的东西,而是对“语言的真正使用或表达式的意义的经验性探求”[9]148。维尔奇的研究是要在概念研究中塑造概念并且通过归纳推理的过程来减少模糊性。

含糊性谓词语义学和科学的经验研究有没有关系呢?按照通常的观点,我们在讨论含糊谓词的语义学时,不需要考虑经验的研究。维纳(J.Weiner)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们之所以得出上述推断是依靠直觉,这里不需要考虑经验的研究,但当一个能说会道的讲话者面对一个符合三段论序列时,他就得求助于经验的研究。例如,要想知道氨基酸是否能防止秃发,秃发的人是否易得心脏病时,我们就必须对秃发有个经验的理解。此外,含糊性谓词语义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观点是:在其中,一些句子没有真值。维纳认为,“这种观点是含糊性语言的超赋值语义学(Supervaluationist Semantics)的基础,而且也是福多和莱波雷批判超值主义的基础……是与经验研究的结果相冲突的。”[10]356(在逻辑学中,超赋值论(supervaluationism)是处理无指称的单称词项和模糊性的语义学理论。)维纳称这种推断是错误的和无意义的:“我主张在没有放弃易接受的、无懈可击的科学方法学的情况下,人们不能接受超值语义学或由福多和莱波雷提供的对超值语义学的批判。”[10]355

二 2008年国外语言哲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

2008年语言哲学研究的总体面貌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在语言哲学的研究内容上,传统的指称论、语义学、语境论和语用学仍然是哲学家们热烈讨论的主题,但研究视角更趋多样。(2)对既有理论的辩护与修正多于批判性的创新。随着研究与讨论的日趋深入,流行的理论暴露出越来越多的不足之处,遭到许多语言学家与语言哲学家的质疑与批判。近年来语言哲学家的研究工作更多在积极回应这些理论,力图使之更加清晰,臻于完善。(3)语义学与语用学的交叉渗透得到深入研究。语义学自身的困难逐步凸现,而语用学的发展势头迅猛,逐渐渗透到语言哲学的各个领域。同时,区分语义学与语用学的界限也日益模糊,区分的标准也受到质疑。

2008年英语世界出版的语言哲学著作不少于60部,A&HCI收录的语言哲学专题论文不少于80篇,其中值得关注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指称论

确定专名指称的条件是什么?近年来索姆斯(Scott Soames)和杰申(Robin Jeshion)等人围绕这个问题提出了新的论证。继确定专名指称的“描述性方式”和“亲知必要性”(acquaintance requirement)争论之后,爱普斯坦(Brian Epstein)勾画出一种新的实用主义思路来讨论“确定专名指称的必要条件”。在他看来,指称只是一种由引入关系(initiated relations)构成的更加一般的组合;解决指称的确定问题,就是去思考通常的生成关系的某些特征。关系的“引入程序”(initiation procedure)是以实用性为基础的,因此专名指称确定的程序除依赖于其独立于语境的特征外,实际上还扎根于社会和环境的规律之中[11]。

巴韦(Arvid Bave)提出了一种新的指称紧缩论(a deflationary theory of reference)。指称紧缩论是真之紧缩论的一种类比使用。根据真之紧缩论,等式“‘p’是真的当且仅当p”或者“(命题)p是真的当且仅当p”,已穷尽了对真的说明。“这一等式穷尽了对真的说明,指的是它与那些与真的论断一起,能够说明一种真之理论应该解释的所有东西。”[12]52与之类似,指称紧缩论应该将如“a指称a”一样的普通等式可视为穷尽了对指称的说明。巴韦将指称的紧缩论区分为了三种不同的形式,分别为去引号论(disquotationalism)、命题论(propositionalism)和回指理论(anaphoric theory)。在他看来,这三种指称紧缩论和与之类似的真之紧缩论高度一致,并且谁要是接受这三种指称论,也会倾向于接受与之类似的真之理论。巴韦的新理论有别于通常的指称紧缩论,强调“关于”(aboutness)概念的有用性:“等式‘S(t)相关于(about)t’和双条件句‘S指称x当且仅当S所说的相关于x’穷尽了对相关和指称概念的说明”[12]51。

克里普克对弗雷格的间接语境理论和意义与指称在间接语境中的相互转变理论作出了新的解读。在他看来,解读弗雷格理论的关键在于这样的事实:“不管一个指称何时被说明(即使许多种意义决定着一个单独的指称),它都是以一种特殊的方式被说明的,所以给出一种指称意味着给出了一种意义;并且说明者必须‘亲知’这种意义。”[13]与罗素在《论指称》中的著名口号“不存在从指称到意义的相反的路”相反,克里普克认为从指称到意义有相反的路径,这是因为对指称的说明总是以一种方式来进行的,而意义就是指称被说明的方式,因而对指称的说明意味着对意义的说明。最后,克里普克得出弗雷格的理论中暗含着一种相似于罗素的亲知理论。

(二)成真条件最大论(truthmaker maximalism)

成真条件最大论主张每种真理都有一个成真条件。然而由于否定性真理(negative truth)的存在,许多哲学家对此理论的合理性产生了质疑,[14]412甚至动摇了成真条件理论(Truthmaker Theory)本身——即关于什么使一个真理成为真的理论。因为前者是以后者为前提的,是后者的进一步理论延伸。梅勒(Hugh Mellor)、多德(Julian Dodd)等哲学家都明确反对真理背后有成真条件。面对这些诘难,索姆斯、卡莫荣(Ross Cameron)、韦伯(Michael Veber)和曼瑞克斯(Trenton Merricks)等哲学家从不同角度对成真条件和成真条件的最大论作出了辩护。卡莫荣认为,“如果确有成真条件存在,则否定性真理的成真条件也存在”[14]412。他强调,我们应该相信有一种东西,它使一切具有“x不存在”这种形式的真命题为真,而且当它进入我们的存在论时,不应使我们感到羞愧。这种东西是世界(world)[14]412。概言之,他的观点是:具有特殊性质的成真条件作为构成成分组成了世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不以成真条件,而以其他某种东西作为构成成分,组成为现实世界的对应物。因此,世界也是否定性真理的成真条件。由于如此这般被给予的世界和构成世界的成真条件,我们就具有了为每一个真理奠基的存在论基础,无论该真理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

韦伯认为,肯定的事实可以使否定性真理为真,因而不用假定否定性事态的存在来说明否定性真理,由此,成真条件极大论得以保全。[15]韦伯将此称为“否定性真理的不相容性辩护”(a defense of the incompatibility view of negative truth)。索玛斯也坚持成真条件论,但是他认为,真理的承担者应该是命题,而不是事实。[16]317在《真理与本体论》一书中,曼瑞克斯虽然与索玛斯都维护命题作为真理承担者的作用,但是索玛斯认为,曼瑞克斯著作的目的不是为命题辩护,而是意欲摧毁如下论断:使真理的承担者(不管它们可能是什么)为真的事实是必须的[16]318。

(三)语义学

语义学的探讨呈现出多种进路。斯坦利(Jason Stanley)曾为语义学的主流方法,即理论性真理(truth-theoretic)语义学,作了五点辩护,郝维奇(Paul Horwich)对此逐一加以批判。郝维奇主张,应当用“真之紧缩论”(deflationism)或意义的使用论(use-theory of meaning)取代理论性真之语义学。[17]

莱特特布(Hannes Leitgeb)对“语义相似性”(semantic resemblance)概念进行了考察。在他看来,语义相似性联系表面上看是可行的,实际上是不否逻辑的。基于这一点,有两种理论选择,或者承认理论上根本没有语义相似性概念,或者传统的意义的语义合成性概念必须做出改进。[18]

斯迪尔顿(William Stirton)探讨了理论性证明语义学(proof-theoretic semantics)所存在的一些问题。理论性证明语义学是逻辑语义学的一种方法。它奠基于以下两点:(1)通过说明某种推论方法是被允许的,逻辑联结词的意义可以从中获得解释;(2)某种理论性证明的论证可完全规定了的规则的性质中推出未被完全规定的规则的可靠性。斯迪尔顿仔细考察了第一种观点,认为这种观点所具有的问题比通常意识到的要多,必须作出更多的讨论。[19]

科佐(Cesare Cozzo)分析了科法(Alberto Coffa)所谓“语义学中哥白尼式转向”所产生的“哥白尼式观点”(the Copernican view),提出了自己的“哥白尼式观点”。哥白尼式观点指“词语的意义由其使用规则构成。这种观点常被连结于后面两种论断:(A)意义构成规则的实例是分析性的和先验为真或有效的;(B)理解一种意义也就是去接受它的规则。”[20]295科佐的新版本既不暗含(A)也不暗含(B)。他的五分析性的哥白尼观点可以概括为:(1)对于某个词语S,它的意义由规则R构成,当且仅当R的全部使用对于S来说都是基本用法。(2)根据在特定的认识状态中如何有成效地组织日常经验,一套构成规则可以被合理地批判或拒斥。因此规则不产生分析的有效性。[20]314此外,我们可以了解一套构成规则而不用心甘情愿地接受它们。

(四)语境论

语境论的讨论可以分为三个子部分:含糊性、模态和语境论。首先,含糊性得到了不少哲学家的关注。基菲(Rosanna Keefe)概述了含糊性的超赋值论(supervaluationism),阐发了它的理论优点。根据超赋值论者的观点,一个句子是真的,当且仅当在使它精确化的所有方式中,它都是真的。模糊性谓词,如“高的”、“富有的”,都是典型的模糊例子,缺乏明显的界限,因而对经典逻辑构成了威胁。在基菲看来,超赋值论可以为经典逻辑所遭受到的威胁提供一种理想的解决方法。[21]

索伦森(Roy Sorensen)则细致分析了部分赋值论(semivaluationism),即将语境中的含糊性放入语境中的观点。部分赋值论的代表人物是夏皮罗(Shapiro)。与超赋值论相反,他认为真不是超级的(supertruth)。含糊性逻辑必须在具体的语境中进行分级评估。[22]登内尔(Maureen Donnelly)考察了整分论的含糊性(mereological vagueness)与实存性含糊性(Existential Vagueness)之间的联系,在他看来,二者之间的联系“远非所想的那样清晰”[23]。他分析整分论含糊性的方式与法因(Kit Fine)的超赋值论有许多共同之处。

斯万森(Eric Swanson)探讨了自然语言中的模态,即自然语言表达模态信息的多种方式。他以克拉策(Angelika Kratzer)的模态助动词理论(theory of modal auxiliaries)为出发点,试图引入一种讨论模态、传信性(evidentiality)、语境变换和祈使语力(imperative force)之间关系的新方法。[24]

鲍曼(Peter Baumann)、卢德娄(Peter Ludlow)等哲学家为语境论遭受到的诘难进行了辩护。卢德娄曾提出一种语境论,其中包含充当知识标准的隐含L-Marking(词汇语类标记)立场。[25]这种语境论受到反语境论者斯坦利和霍桑(John Hawthorne)等人的批判。面对斯坦利用习语“by standards of x”对隐含L-Marking的语境论构成的批评,卢德娄认为,也许他们是正确的,然而,对于廉价语境论(cheap or inexpensive contextualism)来说,他们的反对是不起效用的。[26]鲍曼还为认识论的语义学受到的“叙实性问题”(the factivity problem)诘难进行了辩护。在具体分析了叙实性诘难的几种形式之后,他认为,可以为语境论者找到一条出路,条件是他们必须接受一种联系主义的(relationalist)语境论。[27]布洛加德(Berit Brogaard)和萨勒诺(Joe Salerno)通过对语境论的修正,解决了反事实句不能遵守虚拟条件句规则的理论难题。[28]

(五)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区分

语义学与语用学区分的讨论掀起了新的热潮。2008年12月的《综合》杂志即“语义学与语用学的区分”专号。语义学和语用学区分的问题,大致来说,是如何以一种融贯的和经验上似乎可行的方式来定义语义学和语用学。[29]317这个问题又源于区分语义学和语用学所使用的三个标准:(1)词汇编码(lexical encoding),(2)语境独立(context-independence),(3)真值条件(truth-conditionality)。依据这三个标准,无法清楚有效地区分语义学和语用学。因此,为了解决由于标准问题而引发的问题,进而为划分语义学与语用学确定一条有效的准则,语言哲学家提供了多条解决路径。卡斯托(Robyn Carsto)认为,语义学与语用学划分的核心是一种与标准(1)非常相似的某种东西。高科(Christopher Gauker)质疑了许多人赞同的观点,即确定指示成分的指称,如指示代词,常常涉及关于讲话者的信念或意向内容的语用推理(pragmatic reasoning);并且勾勒出了另一种无需求助于语用学的指示代词理论。[29]318吉隆(Brendan Gillon)通过探讨语言证据,主张在量词的限制范围内,语境依存性是语用学的而不是语义学的。[29]318

【收稿日期】2009-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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