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促进西部大开发_中国东部论文

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促进西部大开发_中国东部论文

大力发展民营科技 促进西部地区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力发展论文,西部地区论文,民营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23; 文献标识码:E 文章编号:1002-0519(2001)06-39-04

一、东西部差距本质上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差距

由于历史和自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从近代以来一直落后于东部。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发展越来越快,年均经济增长远远超过西部,一系列指标,如人均GDP、职工平均工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政收入、全社会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等方面差距明显。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固然有历史基础、自然条件以及政策环境等因素,但最根本的还是东部省市民营经济发展充分,而西部省区的民营经济却没有很好地发展起来。

在同一方国土和同一个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为何东部省市民营经济和民营科技欣欣向荣,而西部的多数省区却发展迟缓?

一是思想观念陈旧。我国西部地区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但为什么不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促使经济腾飞呢?这与西部地区的思想观念和文化背景直接相关。西部地区的干部群众不是不想改革,但改革的实践却总是“慢半拍”,改革与发展的机遇总是抓不住,思想观念的陈旧和保守像一张无形的网,束缚住了人们的手脚。一方面,官本位等级观念、安于现状的保守思想较为严重,而商品经济意识、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较为淡薄。遇事求稳怕乱,畏首畏尾,无形中产生了一种“等、靠、要”的思想,等上面的红头文件,靠银行贷款,要先进地区支援,这在一些地区形成了一种群体性的思维定势。由于对民营科技党中央、国务院没有专门发红头文件,所以西部许多党政干部就不敢放心大胆地支持。西部经济要发展,尤其是民营经济要发展,首先要破除这种桎梏,更新观念。另一方面不能正确对待甚至歧视民营科技企业。有些经济主管部门,至今还对民营科技企业存有偏见和误解,常把民营科技视为私营科技,把从业的科技人员视为“小商小贩”,对民营科技企业进行合理的投入,怕被说成是“国有资产流失”,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怕被怀疑得了什么“好处”。由于这些思想作怪,使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大量实际问题,被熟视无睹,难以及时得到解决。

二是政策环境较差。西部省区除少数地区重视发展民营科技、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外,多数省区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环境较差。第一,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落实不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在“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科技型企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文件中作出了系统的政策规定。但对于这些政策,西部的多数省区没有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说得多、做得少,有的甚至不赞成发展民营科技企业。西部许多民营科技企业反映,他们不知道国家对民营科技企业曾有过鼓励和优惠政策。第二,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形成。党的十五大以来,国家已在竞争领域保障国营经济和民营经济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但西部省区的不少民营科技企业反映,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银行贷款以及办理有关手续时,目前还存在一系列事实上的不平等。

三是市场发育缓慢,资金严重短缺。西部省区比起东部省市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水平较低,生产要素市场(如金融、技术、人才等)发育很不完善,一些经济活动仍受计划体制或自然经济条件的制约。这种状况造成了当地的一些生产要素如资金、人才、技术难以在本地区实现优化配置,为追逐利润和报酬而流向回报高的地区。仅90年代初期,成都、重庆、兰州等到海南、北海等地搞房地产投资的民间资金就有上百亿元。资金的短缺,制约了西部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西部绝大多数省区没有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和有关贷款担保机构,民营科技企业完全靠自我滚动发展。商业银行出于自身效益和安全考虑,对于贷款首先考虑有无固定资产抵押或者可靠担保,而多数民营科技企业在发展之初,自身既无固定资产,又难以找到有效的担保,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质押的政策在实际运作中难以兑现,因而民营科技即使有很好的技术项目,也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支持。

四是人才严重缺乏。我国东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差距,归根到底是人才和知识方面的差距。西部地区除西安、兰州、昆明、成都等大城市在人才上有局部优势外,从整体来看,劳动力素质低,文盲半文盲比例大,平均受教育程度不足5年,科技人才只占劳动力的2%。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文化水平更低。而且人才不断外流。从90年代初以来,仅兰州流到东部和中部的高级科技人员每年就有1000多人,人一走,项目、成果以及社会网络随之带走,这给兰州的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带来了很大困难。

二、发展西部民营科技是缩小东西部差距的突破口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表明,无论东部或西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增长较慢,而民营经济的增长较快。西部地区要加快经济发展,必须进行结构调整,依靠民营企业做出贡献。一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即把发展的重点放在民营经济;二是技术结构的调整,即提高技术含量,使低技术的、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转变为科技企业。显然,只有依靠科技进步,经济的增长才是持续的、有后劲的。因此,发展民营经济的重点又在于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可以说,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是西部地区加速经济发展,实行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是缩小东西部差距的突破口。

科技型企业,科技人员的比例大,研究开发的投入多,产品的技术含量高,对各行各业的渗透性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是当代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与代表者。我国的民营科技企业是一种民营创新型企业,具有不断创新和发展的能力。这种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其意义不仅在于它的产值本身,而且在于对传统产业的改造作用和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抓住了它就等于抓住了领头羊。我国东部省市以及西安、成都等地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实践表明,它不仅推动了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速发展,而且可以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产业化,推动人才的培养和新观念的形成。

西部省区与东部省市比较,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方面虽然有差距,存在着散、弱、小的局面,但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的基础和特色。一是民营科技企业已有较快的发展速度,近几年来其速度一直保持在25%-30%左右。这个速度虽然低于东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速度,但却大大高于西部地区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二是民营科技企业已在西部一部分大城市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其技工贸总收入1997年已超过700亿,1998年已超过900亿元,1999年超过1200亿元,在当地的工业总产值中占有7-8%的份额。三是一批有特色的产业开始崭露头角。如重庆的摩托车产业、西安和昆明的生物医药产业,当前都已形成一批企业群体,并有自己的拳头产品与市场。

更重要的是,近几年来,西部省区结合自己的特点,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在西部大开发中进一步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了思路。

一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民营科技就能进入高速发展通道。如陕西省重视发挥民营科技的龙头作用,完善民营科技企业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了全省民营科技的蓬勃发展,近年来民营科技企业技工贸总收入年均以60%速度增长,1997年达117亿元,1998年达到211亿元,1999年达300亿元,约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五分之一。

二是发展民营科技,要与传统产业的改造、改组、提升相结合。西部地区传统产业密集,民营科技的发展只有与其息息相连,才能更有效地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重庆市依托机械、汽车等支柱产业,放手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目前已形成以宗申、力帆、轰达、隆鑫、三信等为龙头的摩托车及其配件的民营产业群。1999年上述五大企业技工贸总收入达150亿元,占当年全市工业总产值的十分之一。

三是要发挥区位与资源优势,发展有特色的民营科技经济。西部地区矿产资源丰富,生态资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许多民营科技企业立足于本地资源,开发出别具特色的打进国内外市场的拳头产品,已开始形成有特色的区域经济。如云南圣火中药公司以开发云南特色中药材“三七”为主,形成经营、深加工和综合利用“三七”的系列产品,其中圣火“理血王”享誉东南亚市场。

四是民营科技发展要与现代农业相结合。西部地区农业资源雄厚,但农业科技落后。民营科技企业积极参与,把民营科技发展与现代农业产业相结合,关系到西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解决和西部大开发的深化。四川新希望集团是以农业饲料为主导产业的民营科技企业,成立17年来,始终立足于农村,坚持饲料主业,成为西南地区发展民族饲料业的一面旗帜。它还率先实施“光彩事业工程”,近年来先后投资2.4亿元,在老、少、边穷地区和革命老区兴建14家扶贫企业,向农业让利3000万元。

五是有条件的地区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民营科技企业其宗旨就是以发展我国科技产业为目标,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庆、成都、西安、兰州、昆明、南宁等中心城市都有条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但其周围的中小城市则应因地制宜。在陕西省2000年20项重大产业化项目中,民营科技达11个,占55%。成都地区已涌现出一批具有相当社会影响力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如托普、新希望、海特、鼎天、地奥等。

六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要与军工企业改制转轨相结合。西部地区军工企业密集,民营科技企业利用体制、机制优势,同军工企业“嫁接”,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四川海特高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第一家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适航证的民营航空企业,其业务维修涵盖40余个机型近2000余种航空设备,是我国规模最大的飞机维修及航空测试设备研制的高技术企业,1999年资产增长率列居该省民营企业第一位,被誉为“增长冠军”。

另外,发展民营科技发展还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发展民办教育相结合等。

上述这些经验,是西部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成功之路,也使得将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作为促进西部大开发的设想成为现实的可能。

三、加快发展西部地区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建议

加快西部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共同努力,各方面都要认真总结过去20多年的经验,根据新情况提出新的发展思路,加大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

1.启动政府和市场的“双驱动机制”。

一个地区民营科技的发展,主要受三个条件的影响:一是要有科技人员,能够吸引科技人员;二是市场比较发达,人才、资金和技术等生产要素能够比较自由的流动;三是环境特别是政府环境比较宽松,政府能够给予有效的支持和帮助。目前西部地区这三个条件都比不上东部。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大政府行为,实行政策倾斜。在现有条件下,西部也能缓慢地发展,但不能改变慢于东部的状况。要加快西部发展,缩小东西部差距,不能靠自发的趋势起作用。加快发展西部民营科技企业,一定要根据这个新的形势和新的条件,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企业三方面,研究提出与东部地区发展不同的思路。这个新思路的核心,就是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民营科技的支持力度,启动政府和市场的“双驱动机制”。

2.加大对西部的政策倾斜。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的发展,与改革开放政策和优惠政策直接有关。如80年代创办经济特区和开放14个沿海城市,90年代创办上海浦东新区,90年代初期创办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加上东部地区原有的科技优势、文化教育优势和地理优势,使得包括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东部地区集中。要加快西部的发展,加快发展西部民营科技企业,同样需要促使人才、资金、技术的集中。为此,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首先要加大投入,打好一定的基础,第一要形成网络,包括交通网络、物流网络、能流网络和信息网络、教育网络、科技网络等。第二要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石山地区和黄土高原的缺水地区。第三要普及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对西部的政策倾斜,一是改善立法和创业环境。目前建立全国性的民营科技企业法规,条件尚未成熟,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情况建立地方性法规,以规范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保护民营科技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检查,充分保护民营科技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法人财产权,任何人、任何部门和任何单位,都不得向民营科技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二是对企业实行差距税率,吸引企业到西部投资。三是实行资金的倾斜,解决西部科技发展和民营科技发展基金和融资问题。如设立西部科技研究开发专项基金,设立中小型科技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等。四是实行土地优惠政策,允许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根据“三个有利于”的原则自行决定地价,半荒山、秃岭、城市郊区的非农用地、沙漠地等可低价出售,以利于吸引资金、技术,发展地方经济并改善生态环境。

3.大力实施西部人才工程。

西部大开发需要人才,西部民营科技大发展需要人才。要在西部形成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生长人才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可以考虑包括如下几项内容:一是实行差别工资制。凡是到西部工作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小学任教的人员,其工资应高于东部地区,经费由中央政府列支,国营、民营一视同仁。二是实行高级人才补贴制。到西部工作的(长期的或临时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博导、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博士、博士后等工作人员,给予西部工作补贴。三是鼓励科技人员以专业、技术或管理技能入股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其无形资产所占份额由合作各方直接确定。四是自然科学基金应适当向西部倾斜,面上项目每年用于西部项目或西部单位申请的项目应不少于四分之一,地区基金原则上只用于西部,投入强度至少增加一倍。

4.加大改革力度。

加大改革力度,是西部加快民营科技发展的重要条件。要加快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完善市场体系特别是资金市场、产权市场、人才市场、技术市场的发育,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可以互相渗透,发挥特长,以盘活资产存量。中小型国企可以通过出售、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等方式,转化为民营科技企业。国有科技开发机构,有条件的可以转制为科技企业。鼓励基础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兴办科技企业,鼓励科教人员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政府要强化服务功能,简化办事手续,从制度上、项目管理上保证民营科技企业能够平等参与政府各项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的竞标,能够平等地使用“三项”费用。同时,要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理顺关系,加强指导,解决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的注册难、征地难、建厂难、资金难等问题,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尽快建立起清晰的产权制度,建立起技术创新机制,建立起人才激励和更新机制,并不断进行创新,保持企业的活力。

收稿日期:2001-04-02

标签:;  ;  

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促进西部大开发_中国东部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