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区域布局的双重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经济论文,布局论文,原则论文,区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这就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项经济活动必须遵从经济规律,低效或者无效的经济活动将受到价值规律的规范,并在“优胜劣汰”原则的制约下被淘汰出局。按照这一原则,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经济区域布局,也应当严格遵循经济规律,使该区域内的经济活动最大程度地得到承认。
(一)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过程和经济再生产过程的统一,它既受制于自然规律,也要服从于经济规律。这就要求农村经济区域布局既要使环境适应于生物的生理要求,又要获得尽可能高的经济效益。由于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域间自然生态环境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而,形成了不同地域间相互各异的农村经济布局。按照不同地域的资源禀赋,决定该地域的经济布局,体现了科学的农业区划原则。以此为基础,我国各地区相继划分为农业、牧业、林业等经济区域,并且在大的经济区域内,又进一步细划为不同的作物区域。由于科学的区划适应了各地自然环境的要求,因而,不同区域间的农业生产相继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我国的国家级商品粮基地建设,就体现了按照资源禀赋去安排农业生产的有益尝试。1983年始,我国政府为稳定提高粮食的有效供给能力,采用国家和地方政府联合投资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主要产粮区进行商品粮基地建设。到“八五”期末总投资达41.25亿元, 共建商品粮基地县663个,在全国形成了稳定的商品粮生产布局。据统计, 已建成的508个商品粮基地县,1984年粮食播种面积6.29亿亩, 占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的38%;产粮2099亿公斤,占全国粮食总产的46.6%;提供商品粮809.8亿公斤,占全国商品粮60%。 粮食平均亩产和商品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建设,是以资源禀赋为依据确定合理的农村经济布局的伟大实践,正因为这一布局符合自然规律,才使我国宏观调控所要达到的粮食稳定增产的目标得以实现。在商品粮基地县,由于环境资源得到较合理的利用,大多数农民都成功地解决了温饱问题,并且有一部分农民开始向小康迈进。然而,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步伐加快,在商品粮基地县人民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并且解决了自身的温饱问题之后,一些新的矛盾也随之显露出来:这就是粮食产量逐年增加到一定程度之后,农民的收入并不能随之同时增加,以致于局部地区或某些年份由于粮食的高产丰收而出现了边际效益递减。这一问题的出现,为宏观农村经济布局提出了新的课题。同时也表明:边际效益递减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将因“谷贱伤农”的负效应带来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下降,进而直接影响农产品产量的持续增加,从而对国家的宏观调控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
在经济社会中,任何一个产业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作为一项产业能否获益,不仅仅取决于该产业自身的生产能力,同时还取决于该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效益之比。人们对自身收益的满意程度,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与周围人群的收益之比。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手工操作为特征的农业技术,特别是在封闭的小规模经营条件下的农业生产,在与技术含量日益增多的工业生产之间的比较中,其经济效益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决定,正不可逆转地出现效益日益下降的趋势。正因为如此,务农与务工的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之比也呈逐年拉大的趋势。尽管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几次采取人为提高农产品价格的方式,试图缩小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但受价值规律的调节,每次提价政策的实施,最终都以“比价复归”的结果宣告结束。其结果是:农民始终受到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困惑。这一点有改革以来城乡收入比例拉大的实例为证:从1978年开始,我国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经济获得了大幅度发展,农民收入也逐步增多。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1∶2.34, 缩小到1984年的1∶1.71。从1985年起, 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从而使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再度拉大到1∶2.33。 1993年扩大到1∶2.54,1995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进一步扩大为1∶2.7左右。不仅如此,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的同时,农产品各主产区又极其相似地存在着“产粮大省(县)、工业小省(县)、财政穷省(县)”的通病。每年大量的商品粮收购、储备,占用大量财政资金,使得农区的工业技术改造及经济发展缺乏资金,后劲不足。
上述分析表明:资源优势并不等同于经济优势;产量优势也不等同于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初级产品的资源优势在没有获得市场占有率并且不能获得加工增值效益的条件下,往往表现为经济劣势。因而在市场经济的效益导向下,人们开始更多地崇尚比较利益较高的产业和行业。所以,农业生产比较效益的日益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将危及农产品供给的稳定。这充分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经济区域布局,仅以资源禀赋为依据是不够的,还必须同时兼顾市场需求原则。这就是说,农村经济的区域布局应该由原有的农产品生产领域向提高产业关联度的相关产业延伸。
(二)
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经济活动要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前提。这一方面体现为市场对供给产品的量的要求,即超出市场需求的产品不能实现其自身的价值;另一方面体现为市场对供给产品的质的需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社会对农产品的总需求,已不能仅仅体现在原有那种低水平的量的满足的层次上,而应表现为对高品质、多品种、多结构的农产品的高水平需求上。从这个意义出发,农村经济的区域布局原则应从单一的环境决定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代之以环境决定加市场决定的双重原则。一方面按照环境特征决定大致的农作物布局;另一方面,按照市场需求,根据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对农产品的质的需求和不同品种的需求,合理调整作物布局,并根据市场需求的量作出科学的规划。避免出现超量式的供过于求或结构性的供过于求。
产品的价值实现,体现了市场需求与市场供给的相互适应。在开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的价值实现还表现为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市场的适应程度,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前提,还依赖于市场开拓程度。在封闭的经济系统中,如果不能很好地开拓市场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满足于“酒好不怕巷子深”,即使再好的品种、再高的品质,也因排斥于市场之外而无法实现产品由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的转变。
市场经济是开放性的经济,因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需求,体现为跨省区乃至跨国界的广阔的市场需求,为此,在生产之余必须加大市场开拓的力度。这就要求人们的思想方法、工作方式由封闭经济向开放的市场经济转变,利用信息渠道,把眼界放宽到区外、省外乃至国外,在更广阔的范围内发掘市场的有效需求,以使农产品的价值得到货币实现。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进入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不仅原有那种低水平的量的满足受到挑战,而且质的满足的结构性调整也提到了日程上来,它要求农产品的价值实现应建立在深加工、多花色的基础之上。正是基于这一市场需求,近年来我国以农产品、畜产品、林产品加工为龙头的农业产业化在我国各地农区蓬勃兴起。农业产业化以加工业与农业生产相互联结,体现了以初级产品为基础,向精深加工转化的相关产业的配套发展,提高了农区的产业关联度,使部分初级农产品的增值效益得到了实现,并吸纳了相当数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产品主产区农民收入增加缓慢的问题。
然而,目前全国各地在大力推广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由于农村经济布局环境因素的基础决定,在一定区域内存在着雷同现象,而不同的行政区划在各自利益的驱使下,在有限的区域内低水平重复建设了一批雷同的加工企业,由于产业重复规模过小,在一个狭小的区域内带来了新一轮的结构性过剩和资源浪费,使深加工增值的效益在一定程度上被抵消了。尽管产业链加长,产业关联度提高,但比较优势仍然不能得到很好的发挥。这一问题的出现更进一步说明,合理的农村经济区域布局不仅要考虑到农业生产的资源禀赋、市场决定以及农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程度,还要在一个相当范围内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规划农业产业化的布局,以此为基础,打破因地方政府为追逐小集体利益而进行的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从而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上,使农村经济区域布局因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而实现尽可能高的比较利益,使资源优势最终转化为经济优势。
总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区划,必须摒弃单一的环境资源决定原则,代之以资源禀赋加市场需求的双重决定原则,并在原有的农业生产为主的层次上向相关产业延伸,提高农业的产业关联度,从而增加农产品的增值效益,使农业主产区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为经济优势,使农业的比较优势通过产业链的加长及农村经济的合理布局得到最终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