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干涉内政与建设性介入——吉尔吉斯斯坦动荡后对中国政策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吉尔吉斯斯坦论文,内政论文,建设性论文,动荡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245(2011)01-0023-07
自中亚国家独立以来,中国的中亚外交总体上是正确和有效的。中国与中亚各国建立了良好的双边关系,经贸合作持续发展,安全合作卓有成效,开通了石油和天然气管道,上合组织得到巩固,中国在中亚的影响不断增强——这都是中国中亚外交成功的标志。不过,中亚形势在变化,特别是2010年的吉尔吉斯斯坦动荡,以尖锐的形式给中国提出了新问题。本文即是以此为背景,试图对中国中亚政策的一些问题做一探讨和反思,并提出作者还不很成熟的看法和建议。
关于不干涉内政原则
在吉2010年的动荡中,中国保持着低调姿态。中国的做法是表示一般性的良好愿望,提供一定数量的援助,在吉尔吉斯斯坦政治局势基本明朗后,派出代表团访吉,确保双边关系①。此外,中国组织了大规模的紧急撤侨行动。可以说,中国的基本目标是自我保护,但不介入事件。换句话说,中国是置身事外,静待事件的结局,不明确表明政治态度,不试图对事态施加影响。
中国的政策有其理论根据,即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在实践上,这也是中国最习惯的做法,它符合中国的外交文化和思维特点。这种做法有明显的优点。它体现了中庸的特性,政治上不偏不倚,策略上留有余地。不支持和得罪任何一方,也不承担政治责任。不管结局如何,都为双边关系保留着空间。
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应该坚持,中国外交的中庸特性也不应改变。不过,任何外交模式都有强处和弱处,任何原则也不应机械地运用。以不干涉内政原则来说,应确切界定它的内涵,并应看到它的外延是随着时代发展而变化的。对中庸的外交文化而言,它不应是机械地在任何问题上保持不偏不倚,而应是在总体外交上保持平衡和兼顾。
在这两方面,中国在吉尔吉斯斯坦动荡中的做法都值得探讨。
其一,内政是相对的概念,它的外延不是固定不变,而是动态变化的。在当今世界上,由于全球化的进程,国家与外部世界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利害关系的交织越来越深刻,相互影响越来越大,内政的外延也越来越缩小。许多原来被认为是内政的问题,现在已经不纯粹是内政了。相应的,在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它的运用也需适应时代的变化和现实的情况。
其二,应在不干涉内政和建设性介入之间做出区分。在当今的国际实践中,建设性介入已被普遍接受,并越来越被认为是国际社会特别是大国的责任。在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前提下,帮助调停矛盾、缓和危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引导事态向和平稳定方向发展——这被认为是建设性介入,而不是干涉内政。相反,那种不管他国混乱到什么程度都不予过问的做法,反而越来越被认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行为。当然,在建设性介入与不干涉内政之间没有泾渭分明的界线,它可能存在着灰色区域,它很容易被逾越甚至被滥用,这是应当十分注意的。
其三,就吉尔吉斯斯坦动荡而言,它是由内部问题引起,但其发展已超出了内政的范畴。吉尔吉斯斯坦动荡对地区的稳定形成了重大威胁,造成了严重的难民问题,使吉乌面临冲突乃至军事对抗的风险。一旦吉尔吉斯斯坦形势失控,国家将陷入混乱或内战。这将恶化整个地区形势,极端势力会迅速膨胀,甚至可能试图夺取政权。大动荡将使地区的发展议题被打乱,一些国家间会出现紧张关系,有可能引发边界和民族冲突。它可能的后果之严重,将使所有周边国家和整个地区都深受其害。
其四,在吉事件中,上合组织的一些成员特别是俄哈选择了积极介入的政策,美国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们的行为没有被认为是干涉内政。对于集安组织准备参与解决危机,中国也表示了理解②。事实上,外部的介入对吉尔吉斯斯坦局势的控制起了重要作用。哈萨克斯坦和欧安组织出面安排了原总统巴基耶夫的出走,这被认为避免了一场大规模的南北对抗③。美国的从中调停也有积极作用。以此推论,如果中国介入,它同样也不应被认为是干涉内政,而且,介入可产生正面作用。
由以上所述,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妨碍中国采取建设性介入的政策,介入也不一定违背不干涉内政原则。中国在吉国动荡中的不介入实际上与不干涉内政原则无关。
建设性介入政策
在明确了不干涉内政和建设性介入之间的关系后,不介入作为一种政策已不具有政治原则的属性,而仅仅具有技术性的属性。换句话说,它不再是绝对正确和不可改变的政策。但这不意味着否定不介入的做法。作为一种策略性政策,不介入仍应是中国外交的一种重要手段。不介入和介入一样,都是一种可能的选择。在某些情况下,不介入是更有效的政策,例如在中国利益涉入不深的地区,或是在完全无能为力的状态下,选择不介入政策是合理的。但在中国有重大利益的地区,并且在中国也有一定能力的条件下,建设性介入应是更优的选择。而对建设性介入概念的含义,可以做这样的一般性表述,即在尊重国际法准则的前提下,以积极参与的方式化解冲突和危机,避免事态的恶化,促进国家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吉尔吉斯斯坦事件适用采取建设性介入的政策。吉尔吉斯斯坦动荡对地区安全和稳定的影响前面已经谈到。它对中国利益的危害也不言而喻。中亚是中国的周边,中亚国家和地区的不稳定将直接导致中国周边环境的恶化。中国在中亚有重大利益,地区动荡也使中国的利益受到直接威胁或损害。经贸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双边关系难以稳定发展,地区合作规划可能受阻,上合组织的发展也会遭遇困难,等等。所有这些问题,中国在吉尔吉斯斯坦动荡中都遇到了。中国在中亚有一定的影响能力。中国是中亚的大邻国,与中亚各国都有良好关系,在中亚保持着重要的政治和经济存在,并且拥有相当的物质资源。
吉尔吉斯斯坦事件的后果是严重的,不过事态仍被控制住了。但是,这不表明任何地区动荡都会被及时控制,也不表明地区动荡不会有更严重的后果。假设,如果出现可能使整个中亚大动荡的形势、如果出现极端势力上台的可能、如果出现中国的油气管道受到威胁的事态——在这些情况下,中国还能否置之不理、置身事外吗?显然,如果出现这种形势,中国不介入将既是对本国的利益不负责任、也是对地区的利益不负责任。吉尔吉斯斯坦动荡的缓和,在一定程度上得助于外部介入的作用,这也使中国从中受益,但这不是中国的不介入政策带来的。
中亚形势也将使建设性介入政策越来越必要。学术界有看法认为,中亚可能正在进入一轮动荡,吉尔吉斯斯坦事件是它的预兆和开始,未来中亚的安全形势将极其严峻④。这种看法不是没有理由。未来10年左右的时期,中亚内外形势有诸多不确定因素,不管是在各中亚国家还是在整个地区,都可能出现重大变局,也可能发生严重动荡。这也要求中国调整政策,以应对新的形势和挑战。
还应该看到,不介入政策不是万全之策。应积极行动却无所作为,很可能产生消极的后果。本国的利益如果自己不去积极保护,他人更不可能重视它。在地区事务中,在出现危机时不能承担责任,它在该地区的威信也难以树立。中国与中亚关系密切,但在发生严重问题时就退到一边,这会使中亚国家形成一种认识,认为中国没有参与的能力和愿望,它只是一个局外人,中亚国家也就不会把中国作为可靠的伙伴,也不会把中国作为解决地区危机的重要角色。在中亚和俄罗斯的舆论中,存在着中国过于“民族自私”的看法,认为中国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不愿做公共付出。这种看法虽然偏颇,但也值得注意。事实上,在吉事件中,中国的不介入使其地区影响受到了损害⑤。相比之下,俄美的积极介入扩大了它们的影响。俄罗斯从一开始就高姿态介入。从结果来看,虽然俄并无很多实际的收益,但显示了俄在中亚的关键作用,它在中亚的地位得到了加强。吉尔吉斯斯坦事件最初被认为有不利于美国的趋向,由于推翻巴基耶夫政府受到俄的支持,吉新政府与美国的关系以及玛纳斯转运中心的前景受到威胁⑥。但由于美国的积极介入和活动,美国的地位没有受到严重损害,玛纳斯转运中心继续保持,美吉关系没有恶化。更重要的是,在吉事件中,美国扮演了地区事务管理人的角色,并得到中亚国家认可,这与美国在“郁金香革命”和安集延事件中不受欢迎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不能不说是美国的一个意外收获⑦。
在吉事件中,不介入不表明中国无动于衷。中国对动荡的发生十分关注,对事态的发展极为担忧。既如此,与其焦虑地等待,不如积极行动。从中国外交的发展来看,建设性介入进入到中国的外交实践是自然趋势,实际上这个过程已经开始,它所缺少的是“正名”,它需要的是形成确定的概念和政策。
建设性介入的途径
建设性介入的实施不是没有困难。
首先是当事国的态度。当事国一般的态度可有三种:欢迎、不反对、反对。相对于这三种情况,也有三种介入的方式,即受邀介入、自动介入、强行介入。如果当事国欢迎并请求帮助,则介入顺理成章。如果当事国虽无邀请但也不反对,介入也可进行。如果当事国反对,则介入就很困难。此外,还可能有一种情况,即当事国政权分裂,对立方持不同的立场;或是当事国政权瘫痪,处于无政府状态,那将使介入的条件更加复杂。在吉尔吉斯斯坦动荡中,吉尔吉斯斯坦临时政府请求俄罗斯帮助平息事态,俄罗斯是受邀介入的形式。吉尔吉斯斯坦临时政府也向美国提出了帮助请求,美国也是应邀介入⑧。根据公开的信息,未见有吉尔吉斯斯坦临时政府请求中国帮助的报道,中国的选择就比较困难。中国有重“名正言顺”的传统,如无当事国请求,中国对自行介入尚不习惯,应邀介入是最易接受的形式。强行介入则只能是特殊形势下的特殊安排,一般不会采用。
对中国来说,当事国的民意和舆论也是重大问题。由于种种原因,中亚一些民众和舆论对中国的认知存在一些偏见和误解。一些人对中国有害怕和戒备的心理,一些政治势力对中国不友好,一些媒体乐于负面地炒作中国话题。中国的建设性介入,不论是以什么形式,都可能激起类似“中国扩张”、“中国威胁”的宣传,这是中国介入必将会遇到的问题,它会成为中国介入的严重障碍,并且会对中国介入的效果带来负面影响。
中国的介入还有一个不确定因素,即其他大国特别是俄罗斯的反应。俄罗斯对其他大国介入中亚事务极其敏感。中俄虽是战略伙伴,且中国没有排挤俄罗斯的意图,但俄对中国介入的心态仍会是复杂的,并不排除负面反应的可能。中国既要建设性介入,又不能因此造成与俄罗斯的对立,导致中俄合作关系的毁坏,这是一个矛盾。中国会努力保持两者的平衡,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俄罗斯的态度,而不在于中国。如果俄罗斯反对或排斥中国的介入,则不仅使中国的介入变得困难,而且还会对中俄关系提出挑战。
中国的建设性介入需通过多种形式综合地实施。
建设性介入政策的形成和完善需要一定的过程,它不应是突然宣布和实施的政策,而应是逐渐发展的实践。同时,建设性介入虽是针对地区重大事件的策略,但也要在平时的外交活动中体现出来,为建设性介入做好政治和机制上的铺垫。
中国首先需要形成新的形象,即它是地区危机处理的积极参与者。中国过去的形象是不管他国事务。只要中国不被直接涉及,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危机都不介入,不管问题多么严重,也不管与这个国家有多密切的关系。中国应树立一种新的形象:它既关心本国利益、也关心地区利益,愿参与地区危机的解决,并准备承担一定的责任。更为重要的是,中国要努力使中亚国家逐渐认同和接受这种形象。
在出现重大地区危机时,中国应主动与当事国建立较高层次的外交联系,包括派出高层官员访问和直接沟通。应把这种联系与政治立场区分开来,建立联系不一定是表示支持或反对的立场。高层联系是建设性介入的重要途径和象征,它的作用和意义是驻外外交机构不一定能起到的。在吉动荡的过程中,俄美高层都与吉临时政府保持着经常的高层联系和接触。美国虽然距离遥远,但它的高官频繁访吉,与吉尔吉斯斯坦和其他中亚国家领导人会谈,显示了它的积极介入姿态。
对于重大的地区事件,中国应表明相对具体的政策,而不仅是泛泛的良好愿望。政策的具体化是建设性介入的体现,而泛泛的愿望传达的信息就是远离事件。具体政策不等于是具体目标,不能期望每一项政策都能够实现,它的意义在于表明中国的认真态度,表明中国有明确的看法和立场。特别是在直接涉及中国利益的问题上,中国的政策应该明确、具体、坚定,清楚地表明中国的利益所在。
对于重大危机局势,中国应视情提出解决方案,或与他国联合提出方案。提出的方案不一定都能实现,它也可能会遭到反对和冷遇,但提出方案是解决危机的必要步骤,也是建设性介入的重要形式。提出方案应十分慎重,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和可能的反应,充分考虑到它的公正性和可行性,如果提案经常性地受到轻视或反对,这对国家的威望也会有负面作用。
地区多边机制是建设性介入最有利的途径,它是多国意愿的体现,它的政治和物质资源更雄厚,它的影响力也更大。它的责任也由集体共同承担,减轻了单个国家的压力。这样一种机制对解决地区危机是更适用的。但是,多边机制也有局限性。多边机制需在认识一致的条件下运作。但各国的想法可能不同,如果达不成共识,多边机制就不能运作,或者不能有效地运作。这两种情况在吉事件中都有表现,上合组织可说是前者,集安组织可说是后者⑨。对于中国来说,能在中亚运用的唯一多边机制是上合组织,但吉尔吉斯斯坦事件表明,有效地运用这一机制有不少困难。中国的建设性介入既需多边途径,也需双边途径。一方面,中国应努力使上合组织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应过于依赖上合组织,在多边机制难以奏效的情况下,应主要通过双边途径进入。此外,多边途径也不应仅限于上合组织,根据具体情况,也可组成小多边的形式。
与其他大国协作是建设性介入的可选方式。在中亚地区事务中,中俄美是最有影响的三个大国。在地区动荡和安全问题上,三国的利益有契合点,协作在理论上存在可能。吉尔吉斯斯坦动荡证明了这一点。在这一事件中,俄美竞争始终存在,但两国也公开进行了合作⑩。与其他大国协作可减少误解和敌意,降低大国恶性竞争的可能。同时,大国合作是解决危机的有效方式,反之,大国竞争将使危机更难以解决,甚至刺激危机的发展。不过,大国合作不应造成大国操纵中亚的印象,以免引起中亚国家的反感。对中国来说,合作的首选对象应是俄罗斯,这有利于中俄关系,也是中国视俄为战略伙伴的自然表现。不能期望中俄合作一定会顺利,但沟通总是有益的,也可反映中国的诚意。但中国应保持独立的地位,建设性介入不受制于人。同时,中国也不应排除与美国和欧洲在一定条件下的合作。
建设性介入意味着准备承担一定的政治责任和经济付出。实际上,即使不采取建设性介入政策,在中亚发生重大困难时,中国也会提供援助。在吉事件中,中国也提供了大量援助(11)。在建设性介入的情况下,中国应使它的物质资源与其相联系,为政策目标的实现提供物质支持。应当改变那种援助与政策目标各行其道、互不相关的做法。
建设性介入应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不设过高目标,不急于求成。介入可局部推进,视情选择某些领域进行,更注重“软性”的方式,不一定是全面的介入。
建设性介入应遵循合法的原则,不与国际法准则相违背,不与国际社会所接受的国际实践相冲突。介入应充分考虑当事国及其民众的意愿。不过,现实往往有十分复杂的情况,例如,在整个地区的安全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时,在中国的重大利益受到直接危害时,在当事国陷于无政府状态时,等等,在这种情况下,需综合地和从更广范围考虑问题。
最后,建设性介入不意味着中国必须介入任何事件。建设性介入应是中国的基本政策,它同时也是一项策略。从策略角度说,建设性介入是一个选项,而不是唯一选项,是否介入需根据具体情况,以是否更有利于维护中国和地区利益而定。建设性介入应有一定的自我约束。除非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极端势力夺权等,中国应保持调解者的身份和中立的立场,避免直接卷入政治、民族和宗教冲突,避免卷入中亚国家之间的双边矛盾。同时,也要避免背上沉重的政治和经济包袱。
相关政策的调整
与建设性介入相联系,中国也需思考一系列相关概念,并调整某些政策。
中国在中亚的定位问题。中国在中亚事务中应是什么角色?是参与者还是旁观者?这是中国需要回答的问题。从形式上说,中国从未做过这种选择,也没有明确的概念,但这个问题实际存在。从中国的行为方式看,中国过去选择的角色是旁观者。旁观者的定位存在于中国的外交思想中,每当中亚发生重大事件时,这种定位就无形地支配着中国的政策。这一观念需要改变,中国要从旁观者转为参与者,对此中国需有明确的认识和定位。确定了参与者的定位,就有了主动的姿态和积极的政策,而旁观者的定位自然导致消极和无为的政策。中国作为中亚事务参与者既有理由,更有必要,也有可能。中国虽不是狭义的中亚国家,但它是本地区国家,不是地区外国家;中国在中亚有重大利益,也与中亚有重大共同利益;中国是中亚的重要伙伴,并对中亚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中国应是中亚事务的参与者,但不应是管理者。中国不能追求地区管理者的身份,这是一个重大原则。中国不是中亚地区的主人,它的主人是该地区各国。中国不能越俎代庖,代替中亚国家管理地区事务。事实上中国也没有这样的能力。中国所要做的只是积极参与,对地区事件发挥建设性的影响。
达到稳定的途径问题。中亚稳定符合中国的利益,是中国的重要目标。但如何帮助中亚国家达到长期稳定,对此需要反思。过去中国的基本做法是为中亚国家提供援助,帮助中亚国家发展经济,但较少关注中亚国家的内部建设和内部运作。吉事件表明,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中亚国家的国家建设并不成功,它们没有建立起良好的经济,有效的治理,稳定的社会。这也意味着国际社会过去20年的努力付诸东流,包括中国的努力在内。当然,这不是中国和国际社会的责任,但至少表明它们的政策没有产生希望的效果。一些国家开始认识到这一问题。例如,在美国中亚外交新的重点中,增加了“防止出现失败国家,提高中亚国家有效执政的能力”一项(12)。这种表述显示了美国习惯的居高临下,有冒犯中亚国家的自尊之嫌,现在美国把它表述为“提高中亚国家有效执政和满足国民需求的能力。”(13) 它的含义是很清楚的,就是要直接介入中亚的国家建设。
中国不会效法美国,但也应在政策上有所调整。很显然,如果一国的内部建设搞不好,多少外部帮助都不会有用。中国不可能干预中亚国家内部事务,但可更多从帮助中亚的国家建设角度提供帮助,并更关注中亚国家的内部政治运作,包括形成稳定的政党交流,建立多渠道的政治联系,发展地区间关系,为政府改善管理提供技术性支持,把援助更多直接用于民生项目,等等。当然,中亚国家的问题主要不是技术性的,而是政治性的,不能期望中国能改变它,但至少中国应选择相对更合理和有效的途径。
上合组织问题。上合组织是中国建设性介入的主要多边机制,但吉事件再次显示,它在应对地区动荡上难以有突出表现。作为一个地区组织,这是一个重大缺陷。对中国来说,这意味着失去了唯一可用的多边渠道。还应该看到,在吉事件中,俄主导的集安组织活动积极,西方主导的欧安组织竭力介入,并且有主张提出北约、集安组织、欧安组织进行合作(14),这使上合组织有被边缘化之虞。中国应努力改变这一状况。在中亚危机管理中,上合组织应成为最重要的角色之一。如同中国的情况一样,这不违背上合组织不干涉内政的原则。而且,作为地区组织,在成员国主权让渡的范围内,它有承担更大责任的合法权利。
应使上合组织设置应对地区动荡的功能。从现在的情况看,上合组织没有明确规定这种功能。2009年,上合组织叶卡捷琳堡峰会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规定在出现重大安全事态时进行“磋商、协调立场和开展合作”。不过,根据文件的表述来看,它针对的应是来自外部的威胁,而不是内部的动荡(15)。上合组织有必要就地区内部动荡设置应对功能。
上合组织需形成应对地区重大事件的机制。机制不是机构,它是设定的行动程序,不一定要求设立机构。上合组织所需要的只是设置这种程序。这种程序可是多层次的,如给予秘书长特别授权,在发生重大事件时,秘书长代表上合组织做出及时反应。应有紧急磋商机制,包括协调员、副外长、外长、安全会议秘书等不同层次的磋商。此外,还应设置采取联合行动的决策和行动机制。
应对地区动荡需要资源的支持,包括政治、安全、财政等资源。这是更为困难的问题。没有资源的支撑,上合组织就无法有效地实施其计划。政治和安全资源需靠全体成员国的授权,财政资源则只能依靠主要大国的提供。
在一定条件和可能的情况下,上合组织可与集安组织协作,或以联合的名义行动。上合组织与集安组织已经确定了合作关系(16)。在政治上,俄罗斯也没有理由公开反对上合组织的介入。在2010年6月上合组织塔什干峰会上,俄总统支持上合组织在吉事件中采取积极姿态和行动(17)。如上合组织和集安组织能够协作,则可为上合组织的介入提供一种途径,也可减少两个组织竞争的可能。
收稿日期:2010-12-10
注释:
① 中国是在2010年6月16日派出了以高玉生大使为团长的代表团访问吉尔吉斯斯坦。
②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召开会议讨论吉尔吉斯斯坦局势发表谈话。http://www.mfa.gov.cn/chn/pds/wjdt/fyrbt/t709043.htm.
③ Казахстан предотвратил гражданскую войну в Кыргызстане между севером и югом,заявил президент Казахстана Нурсултан Назарбаев.http://www.today.kz./ru/news/polities/2010-04-17/kirgizstan.
④ М.Ларюэлъ и А.Князев:Централъная Азия погружается в《тоталъныйконфликт》?30.09.2010.http://www.ferghana.ru/article.php? id=6745.
⑤ 国外也有此看法。见Niklas Swanstrm,China:The Silent Giant and Kyrgyzstan's Unrest,(04/14/2010 issue of the CACI Analyst).http://www.cacianalyst.org/?q=node/5304.
⑥ Федор Лукъянов,Киргизский полигон,15-04-2010.http://www.globalaffairs.ru/redcol/0/13517.html.
⑦ 美国主管中南亚事务的助理国务卿布雷克在吉事变发生后即访吉,此后又多次前往。同时,美国与其他中亚国家和俄罗斯进行协商。美国在2010年10月邀请奥通巴耶娃访美,巩固了美国与新政府的关系。在奥什冲突和难民问题上,美国努力发挥作用。美国共向吉提供了5800万美元的援助,是提供援助最多的国家。
⑧ 据报道,在美国助理国务卿布雷克2010年4月14-15日访问吉尔吉斯斯坦时,吉临时政府总理奥通巴耶娃请求美国给以帮助。Виктория Панфилова, Евросоюз не спешит на помощь Киргизии Риск распада страны на север и юг реалъно туществует.http://www.ng.ru/cis/2010-04-15/1_kirgizia.html.
⑨ 在吉事件中,俄罗斯主要使用的多边机制集体安全条约组织。集安组织就吉问题进行了安全秘书紧急磋商,并准备进行紧急首脑会晤。但由于未能达成共识或是其他原因,集安组织未实施具体措施。上合组织在吉事件中没有实质性活动,它的主要反应是在4月和6月分别以秘书长和上合组织的名义发表了声明。
⑩ 在吉动荡过程中,美俄讨论了协调对吉援助、帮助吉恢复安全稳定问题。Philip J.Crowley,Assistant Secretary,Bureau of Public Affairs,Secretary Clinton Phone Call with Russian Foreign Minister Lavrov,June 20,2010.http://www.state.gov/r/pa/prs/ps/2010/06/143375.htm美俄总统还就吉问题发表了联合声明。Совместное заявление Президентов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и Соединённых Штатов Америки в связи с ситуацией в Киргизской Республике.24 июня 2010 года.http://www.dkb.gov.ru/start/index.htm.
(11)根据中国官方的信息,中国在2010年吉事件中共提供了1.22亿人民币的援助,约合近2000万美元。见“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出席吉南方重建工作捐助方高级别会议”,2010/08/06http://www.fmprc.govcn/chn/pds/gjhdq/gj/yz/1206_13/xgxw/t722240.htm.
(12) Robert O.Blake,Jr.Assistant Secretary,Bureau of South and Central Asian Affairs,US.Policy Towards Central Asia,July 30,2010.http://www.state.gov/p/sca/rls/rmks/2010/145463.htm.
(13) Clinton to Attend OSCE Summit in Kazakhstan.19 November 2010.http://www.america.gov/st/peacesec-english/2010/November/20101119114348elrem0.7748072.html.
(14) James Collins,Matthew Rojansky,Kyrgyzstan:A Test for Mutual Security,The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June 15,2010.http://www.carnegie.ru/publications/? fa=40995.
(15) 见《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2009.6.16.http://www.sectsco.org/CN/show.asp? id=232.
(16) 2007年,上合组织和集安组织签订了《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与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处谅解备忘录》,宣布将致力于建立和发展平等和建设性合作关系。http://www.sectsco.org/CN/show.asp? id=177.
(17) Назаседании Советаглавгосударств-членов Шанхайской организации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а в расширенном составе.11 июня 2010 года.http://www.kremlin.ru/transcripts/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