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资产价值重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产论文,价值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资产价值重估的必要性
所谓资产价值重估,是指对一个会计实体(通常指企业)现在持有
的资产,由专业技术人员采用专门技术方法,依据资产的物质技术现状
和效用潜能,按照当前实际值价进行估价,并且以估价后的资产总值或
净值作为记帐、报告及其他经济评估与决策的依据。
1.通货膨胀与资产价值重估
用货币作为会计计量的手段,有一个前提,就是货币本身的价值稳
定不变,才能使会计信息比较客观、真实。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货币
本身的价值或它的购买力,也就是一个单位的货币(例如一元人民币)
所能换取的商品或劳务的数量,不是稳定不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通
货膨胀与物价上升已成为经济生活中的基本现象与一般特征。资产按历
史成本计价,虽然具有客观性,有凭证可以验证,能被外界人士接受,
较少受到质疑,但是绝大多数资产的取得成本,随着通货膨胀的持续进
行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就会显得过时,不符合现实经济情况,以致不能
或基本不能反映资产的当前货币价值。因此,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只
能提供一些历史成本信息,不能适应当前的经济评价与决策的需要。通
货膨胀归根到底是一种货币现象,是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之一,企业作
为微观主体,只能顺应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所以在通货膨胀条件下,
进行资产价值重估尤为必要。
2.会计信息质量与资产价值重估
会计的目的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企业会
计准则》第11条指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
经营管理的需要。”会计信息质量的7条要求中,有相关性、可比性、
一贯性3条与此有关。
所谓相关性,是指财务信息对信息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具有一定的
影响或关系。相关的信息具有使用价值,不相关性的信息则属于无使用
价值的数据集合。显然,经济决策所需的是最切合当前实际情况、最能
反映企业当前所拥有资产的实际总值与实际净值状况的信息。这只有在
企业采用资产重估制度与方法时,才可以达到。因此,相关性原则要求
进行资产价值重估。
如果我们要求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与一贯性的质量特
征,那么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口径一
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从企
业净权益角度看,净权益的计量取决于资产与负债如何计价。通常情况
下,企业的负债主要是按现行货币金额计价,能够真实及时地反映当前
的负债状况;但是,资产的代价却远非以现行价值为依据。若资产主要
是根据历史成本计价,不但因资产与负债的计价基础不一致而出现计价
混乱状况;而且,不同时期取得的资产,即使其使用功能与效用潜能相
同,也会出现历史成本不同的局面,从而导致净权益的不真实。信息失
真,就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作出不良经济决策。因此,为了正确核算企
业所有者(股东)的净权益,资产与负债应当一样,采用现行价值计价
,即实行资产价值重估。
3.实有资本保持与资产价值重估
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时,企业的净收益是将现行价值计价的经营收
入与历史成本计价的成本费用进行配比后确定的。在物价上升时期,这
种配比必然虚增企业的净收益,即将已耗用资产的现行价值超过历史成
本的增值部分确认为净收益,实际上这种增值部分不属于净收益,而属
于现行价值资本保持的一部分,是对已耗用资产的现行价值补偿的一部
分。如果将虚增的净收益全部用于交纳税金和分配股息,不但分光了积
累,也分掉了一部分资本,企业的再生产活动就会不断缩减,从而出现
自有资金越来越不足、负债经营逐渐严重的状况。这正是当前一部分企
业所面临的状况。相反,资产如果接重估价值计价,净收益代表现行价
值的真实净收益,资本保持也按现行价值衡量,上述不良状况就会在一
定程度上得到减轻或避免。因此,资产按重估价计价,更有利于衡量企
业经济效益和保持企业的实有资本。
二、资产价值重估的范围与对象
资产价值重估作为一种清产核资的手段,其目的是要解决由于物价
变动而造成的资产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问题,为固定资产足额更
新补偿及正确核实企业、单位占用国家、债权人资金服务。从理论上讲
,资产价值重估应对所有以历史成本计价的资产都进行重估,使企业的
全部资产都是在现行价值基础上计价,做到计价基础符合一致性原则,
达到财务报表提供相关与有用的财务信息的目的。但是,当企业拥有大
量的各种类型资产,使用期限也相差很远时,对所有资产进行重估价将
相当费时、费力而且效果并不理想。因此,资产价值重估的对象和范围
,主要是帐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不包括流动资
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原因在于:
其一,企业流动资产中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货币性资产
项目,本身就是以期末货币单位计价的,其帐面余额即等于期末货币单
位计价的金额,因而不必重估价。存货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与会
计制度,一般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
方法计价;存货是不断周转的资产,大多数企业的存货都可以在一年内
周转多次。由于不断地购买新存货,存货的帐面价值与现行实际价值总
是比较接近,或者说相差不远;况且,绝大多数存货都会在短时间内变
现,实现其真实货币价值,加之种类多、数量大、进行重估价必然花费
较多人力与财力。因此,对存货不作重估价,从理论和实际上都是符合
其二,企业的固定资产也不必都作重估价。固定资产中的许多机器
设备、工具设备、办公设备等,虽然使用年限较长,其历史成本与现行
重置成本的差距可能较大,但主要是供企业本身使用,不是为了出售,
而且这些类型的固定资产在市场上不断更新换代,企业持有的资产与市
场现有的资产在品质与功能方面多有不同,重估价采用的重置成本或现
行市价难免不够真实可靠,令人产生疑惑。因此,对于一个持续经营的
企业,这些固定资产只有当确实需要时(例如转让、改组、兼并、破产
清算、联营、合资等),才有必要对其进行重估价。
三、资产价值重估与资产评估的区别
“资产评估”与“资产价值重估”有某些相似之处,因而使许多人
产生错觉,认为它们是一回事。其实不然,其区别主要有:
1.从评估主体来看,资产价值重估作为一种清产核资的手段,由谁
来完成影响不大,即使由资产占用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也是可以的。而资
产评估作为一种公正性的经济活动,必须由独立于委托人及资产交易各
方的专门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来完成。
2.从估价标准来看,资产价值重估只能以资产的“再投资价格”或
“再购建成本”为标准进行估价。而资产评估,是根据资产业务的性质、
产权交易的价格目标、估价时的条件等的不同,而分别选择重置成本标
准、可变现净值标准、收益现值标准及清算价格标准等。
3.从估价的途径与方法来看,资产价值重估要达到的估价目标,是
不需要经过检验的资产的“投入价值”或“再生产价值”,从而决定了
资产价值重估只能从“投入”或“所费”的途径进行估测,不需要再通
过其他途径或方法进行验证或修正。而资产评估所要达到的估测目标,
是符合市场等价交换原则且能被交易各方接受的交易底价。这就决定了
资产评估需要通过成本途径(成本法)、市场途径(市场法)和收益途
径(收益法)等多种评估途径和评估方法来满足其评估的不同要求。
4.从估价的对象和范围来看,资产价值重估主要限于帐面价值与实
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而资产评估的对象与范围,主要取决
于产权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以及资产所有者或经营者的意愿。一般情况
下,只要是委托人委托评估的资产,不论其存在形态如何,也不论其帐
面价值是否与实际价值发生背离,都需要进行价值评估。
5.从估价后的处理办法看,资产价值重估是对一家持续经营的企业
的少数重要资产进行定期重估,评估结果要调整入帐,并在以后年份的
会计工作中作追踪处理。资产评估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企业进行股份制
改造时的整体资产评估,对企业的所有帐内帐外资产都作评估,评估结
果需要调整入帐。但当企业组建完成为一家新的股份制企业以后,原来
的评估结果不对新企业的会计处理产生影响,因为新企业是以评估后的
价值作为取得成本记帐的,类似于购买资产的处理情形。另一种是抵押
资产评估,只对企业向银行贷款时抵押给银行的那部分资产(以固定资
产为主)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不调整入帐,仅供贷款银行作贷款决策时
(作者单位:蒋露洲 湘潭大学经贸学院)
文小风 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责任编辑 林大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