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国际战略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论文,思想论文,国际论文,江泽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需要一个安定的国内环境,而且需要一个稳定与和平的国际环境。这就需要有一个正确的国际战略。国际战略,是党和国家为了自己的根本利益,对国际关系的长期性全局性发展所具有的正确判断和科学认识,并据此制定的战略目标和指导方针。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初开始,邓小平科学地分析了当今时代国际局势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从维护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战略目标出发,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周恩来的对外战略思想,逐步形成了其社会主义国家国际发展战略。90年代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在继承邓小平国际发展战略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一整套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国际战略,就是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力争实现多极化发展的格局,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开创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在这个国际战略思想的指导下,我国不仅在错综复杂的国际风云变幻中牢牢地站稳了脚根,而且取得了重大的外交成果,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到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
一、世界要和平,人民要合作,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是当今时代的潮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侵略扩张行为
90年代以来,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把握世界形势的发展变化,明确坚持关于当今时代主题的判断,多次重申,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这个基本的判断没有变。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再次强调指出:“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和平与发展这两大课题至今一个都没有解决,天下仍很不太平。”(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这一判断不仅继续为我们的国际战略奠定了基础,更为我们治国理政的整个战略奠定了基础。江泽民还深刻论述了两大课题之间的相互关系。他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的讲话中说:“维护世界和平,是促进共同发展的必要前提;促进共同发展,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保证。”(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4页。)在“七一讲话”中,他又说:“和平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世界和平是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各国的共同发展则是保持世界和平的重要基础。”(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要发展就必须创造和平的环境;只有共同发展才能促进和平的实现。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世界总体上处于和平态势的机遇,防范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带来的威胁,充分利用外部世界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和资源,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三步战略而努力奋斗。
进入新世纪后,世界大局又发生了一定变化。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指出:“世界要和平,人民要合作,国家要发展,社会要进步,是时代的潮流。”(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1-182页。)这个潮流,是在错综复杂的矛盾斗争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代表了世界各国人民的意志和愿望,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成果和标志。在经历了种种艰难曲折、热战冷战、困苦动乱之后,世界各国绝大多数人们都渴望世界持久和平,渴望过上稳定安宁的生活,渴望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渴望实现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渴望促进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共创美好的未来。这种渴望和要求,是世界的主流,虽然也受到种种逆流的阻碍、反对和破坏,但基本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半个多世纪里,虽然没有爆发大规模的世界战争,但爆发了几场规模较大的局部战争,小的战争和武装冲突不断,世界并不太平,实际上没有什么和平。据统计,二次大战结束至90年代初,大约爆发了800多场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约2000万人死于战火。时至今日,战火仍在延续。这些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有多种多样复杂的原因,除帝国主义仍然是现代战争根源外,由于大多数战争和武装冲突是由超级大国和一些国家推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所引起的,所以霸权主义也是现代战争的根源,而且是主要的根源。90年代以后,江泽民也多次指出:“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存在,始终是解决和平与发展问题的主要障碍。”(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5页。)“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2页。)由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领土、民族、宗教、资源等因素引发的武装冲突和局部战争连绵出现。”(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1552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霸权主义,既有超级大国的世界霸权主义,也有地区霸权主义,“大霸”和“小霸”两者侵略扩张的本质相同,只是“胃口”大小有别而已。地区霸权主义也是战争的根源。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3页。)
反对霸权主义和维护世界和平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反对霸权主义的目的在于维护世界和平,而维护世界和平就必须反对霸权主义。第三世界是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最积极最坚定的力量。江泽民说:“一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必将屹立于世界东方。中国的发展,是对世界和平与发展的贡献。中国人民热爱和平,坚决维护世界的和平与稳定。”(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7页。)中国发展和强大起来,也绝不谋求霸权,绝不会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而且它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要力量,必将对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坚持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准则处理国际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国家政权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往往利用政权机关为维护本阶级利益服务,把本阶级利益作为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体现国家意志的价值取向与需求,它关系到国家兴衰存亡、权力消长和利益得失。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在国际交往及处理国际事务中,都要体现和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利益的涵盖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科技、教育、文化、地理等诸多领域。就国际战略和对外政策而言,维护和发展国家利益是国家制定和实施对外战略的出发点,也是一个国家对外战略的根本目的。所以,一个国家的对外战略除了必须以时代特征和国际环境为基本依据之外,国家利益也是确定对外战略的根本依据。
1、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是每个国家政府与人民的最高利益
国家利益通常主要包括:一是国家领土主权完整和国家安全;二是国家政治制度和优良文化传统的保持;三是国家经济繁荣和科学技术发展;四是国家荣誉的维护和国家影响力的发挥。中国作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立的主权国家,上述国家利益都需要维护,这是肯定无疑的。但是,在诸多的国家利益中,什么是最重要、第一位的呢?或者说,什么是最高利益呢?邓小平明确指出:“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48页。)江泽民说:“只要世界上还存在国界,人们分别在各自的国家中生活,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就是每个国家政府与人民的最高利益。”(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6页。)而在国家主权中,特别重要的是领土主权的完整。领土是国家和民族生存发展的载体,主权国家的领土,包括领陆、领海和领空,任何时候、任何场合,我们都要旗帜鲜明地捍卫国家的主权和国家的安全,这是绝不能含糊的。
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是一个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要把它放在国家利益中的第一位,这是由它在国家利益中的地位决定的。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构成独立的政治实体的根本标志。它是指一国对其领土范围内一切事务有管辖权和在国际社会中不受他国干涉的权力。依据主权原则,每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有权独立自主地决定和处理本国一切内政外交事务;在国际社会中不受他国干涉,享有国际社会平等权力,拥有独立的国际法人地位。正如江泽民所说:“世界上所有的国家,无论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社会中平等的一员,都有参与和处理国际事务的权利。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只能由本国政府和人民去管,世界上的事情只能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5页。)他强调指出:“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国家都没有干预他国内部事务、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特权。”(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1554-1555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国家安全是指本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领土、主权等不受侵犯,保卫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不受损害和侵犯。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是一国生存发展的基础。没有国家主权与安全,也就没有独立的国家利益,其它一切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国家的主权利益和安全利益是一国生存和发展的先决条件,在所有国家利益中处于首要地位,是最高利益。
2、维护国家利益,要着眼于国家的发展利益,特别要着眼于国家的最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
维护国家利益,除把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作为最高利益放在第一位加以着重维护外,还要着眼于维护国家的发展利益。江泽民一直将发展国家经济和教育、科技实力作为国家发展利益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标志来看待。江泽民特别强调要发展科技事业特别是高科技,他说:“高科技及其产业的发展,对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提高综合国力和提高劳动生产率起着关键的作用。”(注:江泽民:《论科学技术》第54-55页,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事实也正是这样。观察一个国家是否兴旺发达,确定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其基本标志之一就是看这个国家的经济和教育、科技实力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在世界各国中居于何种水平。
维护国家利益,着眼于国家的发展利益,应该始终以国家的最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重。江泽民经常教育我们的干部要有“大局观念”、“从大局出发,照顾大局”,实际上是要从战略的高度着眼于国家的最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就是要集中精力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把我国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起来。当国家的长远利益需要牺牲眼前的一些局部利益时,应该舍得付出一些代价,不怕吃亏,敢于牺牲眼前的局部利益或暂时利益,以换取长远的重大利益、根本利益。
3、意识形态利益仅仅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
江泽民指出:“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如同宇宙间不能只有一种色彩一样,世界上也不能只有一种文明、一种社会制度、一种发展模式、一种价值观念。”(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5-1356页。)“应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承认世界多样性的现实。”(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4页。)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或是统治集团),都有维护自己统治、统一社会思想的意识形态。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意识形态属于国家政治利益范畴。在国家对外关系中,意识形态利益作为国家利益的一部分表现在各国对外政策之中。因此,意识形态也是国际关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新时期,江泽民根据国际战略格局的新变化,强调指出,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不以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异同来划线。这一重要的外交原则揭示了意识形态因素在国家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是因为意识形态利益仅仅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必须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核心利益。江泽民说:“国与国之间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相互尊重,友好相处。要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扩大互利合作,共同对付人类生存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3页。)这就是说,发展国家关系主要着眼于国家的整体利益,包括战略利益、主权与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等,同时要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着重发展国家间的共同利益,不能以意识形态作为判定国家关系的唯一的甚至全部的标准。如果仅以意识形态异同作为发展国家关系的标准,势必犯以点代面、以偏概全的错误,必然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战略利益。这不仅不利于本国的发展,也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事业。
其次,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的原则,是当代国际斗争实践和国际形势发展需要的产物。近一个世纪国际斗争的实践表明,意识形态因素并不一定是决定国家关系亲疏的标准。意识形态相近或相同的国家间存在着冲突与合作,意识形态不同甚至对立的国家间也存在着冲突与合作。这就是说,真正决定国家关系亲疏的是两国间共同的战略利益,是自己国家的国家利益。当前,世界面临着和平与发展两大全球性战略问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经济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任务和根本利益所在。这就要求我们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一切力量,超越意识形态限制,实行反霸联合,共同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同时,为发展本国经济,促进世界经济的共同发展与繁荣,各国也必须超越意识形态限制,实行全方位的开放与合作。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民族主义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都应该合作,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强调指出:要“承认世界多样性的现实。世界各种文明和社会制度,应长期共存,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注:江泽民:《论三个代表》,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84页。)两极对抗的冷战结束后,世界并不太平,一方面,西方大国的强权政治有所升级,美国的霸权主义尤为猖狂;另一方面,各国之间的关系变得异常复杂。意识形态相同或不同的国家之间,特别是大国之间都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既竞争又合作,既合作矛盾冲突又不断。当然,为了维护本国的主要利益,该合作的就合作,该斗争的就斗争,坚持又合作又斗争。
再次,国家关系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的原则,要求任何国家(不论大国还是小国)不应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于别国,不应干涉其它国家的内政和社会制度。江泽民说:“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国家都没有干预他国内部事务、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特权。”(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1554-1555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这就是江泽民所强调的:“根据本国国情和自己的意愿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是各国人民的主权,别人无权干涉。”(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1555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为什么在国家关系中不容许干涉别国的内政?这是因为“如果西方发达国家坚持干涉别国内政,干涉别国的社会制度,那就会形成国际动乱,特别是第三世界不发达国家的动乱。”(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0页。)事实也正是这样。如果一个国家特别是西方大国,干涉别国内政,侵略、颠覆别的国家,这就是霸权主义,各国有权进行斗争和抵制。其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每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和意识形态,是各国人民根据自己的历史、国情和意愿决定的。江泽民强调指出:“没有多样化,就不成其为世界;……不承认、不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企图建立清一色的一统天下,是必定要碰壁的。”(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1556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我国是有近13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别国的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和意识形态如何,我们管不了,也不应该管,但绝不允许别国干涉我国的内政。但现在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打着所谓“人权”和“社会制度不合理”的幌子干涉我国的内政,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我们绝不能屈服,也绝不会屈服。
三、努力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国际秩序包括政治秩序和经济秩序,两者相辅相成,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前者是后者的保证。国际政治新秩序和国际经济新秩序分别相对旧秩序而言。国际政治旧秩序随着殖民主义特别是帝国主义时代的到来而产生,以争夺世界霸权、缔结争霸的军事同盟、信奉强权政治、践踏国际法基本准则为特征,以控制、掠夺弱小民族和弱小国家为宗旨。与之相适应,产生了掠夺弱小民族和弱小国家的、毫无平等互利可言的国际经济旧秩序。1964年,第二次不结盟会议提出要“建立一种新的和公正的经济秩序。”1974年,第六届特别联大通过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80年代中期,发展中国家又提出了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问题。但是,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那样: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今天,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尚未得到改变”(注:《江泽民同志理论论述大事记》(闰韵等主编)第383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8年版。)。因此,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任务摆在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面前,迫切需要解决。
1、我们主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80年代中后期,世界形势进一步发生变化,长期存在于世界政治、经济关系中的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抵制和反对,霸权主义、集团政治或条约组织明显是行不通了。旧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已不能适应人类社会和平发展的需要。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遂不失时机地提出要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而且讲了多次。1988年9月21日,邓小平会见斯里兰卡总理普雷马达萨时说:“现在需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需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述专题摘编》(新编本)第359页,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同年12月21日,他再次指出,最近,我同一些外国领导人和朋友都谈到,“世界上现在有两件事情要同时做,一个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一个是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2页。)90年代初,作为两个超级大国之一的苏联在东欧剧变后也解体了,即苏美两极对抗的格局解体和终结了,很多旧的秩序规范已被打破,世界向多极化方向发展,世界上的矛盾斗争更加错综复杂。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妄图称霸世界,猖狂之极。苏联东欧剧变时,美国前总统老布什提出过一个代表美国利益的“世界新秩序”,声称要以经济制裁、军事打击、能源控制、技术垄断、思想渗透五种办法并用,“把不同的国家吸引到一起,去实现人类的共同愿望:和平与安全、自由与法治”。其实,老布什的“新秩序”就是超级大国美国为所欲为的旧秩序。这样,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任务就显得更为紧迫。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同两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强调:“我们对外政策还是两条,第一条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第二条是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和经济新秩序。这两条要反复讲。”(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3页。)
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怎样建立?它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之上?或者说,用什么样的原则指导建立国际新秩序、解决当今世界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邓小平明确提出,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他说:“现在确实需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准则。”(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0页。)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状况,我们主张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6页。)在十五大报告中,他进一步强调说:“要致力于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新秩序。这种国际新秩序是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反映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潮流。”(注:《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43页。)
2、我国倡导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内容
江泽民坚持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准则,其基本内容应包括:一是创造安全可靠、长期稳定的和平环境;二是恪守以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准则;三是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拥有参与国际事务的平等权利;四是奉行互不侵犯、以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五是建立互利互补、共同发展的新型经济关系。1995年10月24日,江泽民在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特别纪念会议上的讲话中,全面阐明了我国政府关于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基本内容。这就是:
第一,我们要创造安全可靠、长期稳定的国际和平环境。和平是世界人民的第一需要,没有和平,任何建设事业都无从谈起。国家之间的争端,要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和平解决,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联合国的维和行动必须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不能成为变相干预内政,更不能卷入冲突,成为战争的一方,而且要量力而行。要全面禁止、彻底销毁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裁减少数国家的庞大武库,遏制和消除可能导致战争的诸多因素,保障各国和地区的安全。
第二,我们要恪守以主权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准则。联合国的创始者们50年前在宪章中所确定的这些原则,今天更具强大的生命力和现实意义。世界上所有主权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拥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等五项原则,应该成为各国共同遵守的国际关系准则。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国家都没有干预他国内部事务、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特权。有的大国常常打着“自由”、“民主”、“人权”的幌子,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破坏别国的统一和民族团结,这是当今世界不安宁的一个主要原因。现在应该是消除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的现象,书写国际关系史新篇章的时候了。
第三,我们要建立互利互补、共同发展的新型国际经济关系。随着国家之间联系的日益紧密,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和优势互补也越发明显。任何国家都不能置身于国际社会之外,不能脱离世界大市场。经济生活的国际化,要求各国在经济、科技、金融、贸易等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实行相互开放,摒弃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歧视政策。长期的殖民主义统治和不公平、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造成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贫困落后状态。消除贫困,是当代世界的重大课题。发达国家应该从提供资金、减免债务、转让技术、平等贸易等方面,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振兴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也符合发达国家的长远利益。各国经济共同增长和普遍繁荣,是人类努力的方向。
第四,我们要造成自主选择、求同存异的国际和谐局面。世界上约有200个国家,无论是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发展程度,还是历史传统、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都存在着差异。根据本国国情和自己的意愿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是各国人民的主权,别人无权干涉。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长处,大家只有彼此尊重,求同存异,和睦相处,互相促进,才能创造百花争妍、万紫千红的世界。没有多样化,就不成其为世界;没有多样化,就不成其为联合国。不承认、不尊重世界的多样化,企图建立清一色的一统天下,是必定要碰壁的。
第五,我们要共同对付人类生存与发展面临的挑战。我们大家生活在同一星球上。生态环境恶化、贫困失业、人口膨胀、疾病流行、毒品泛滥、国际犯罪活动猖狂,以及妇女儿童权益得不到保障,等等,都是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发达国家对其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是欠了债的,理所当然地应对环境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这些全球性问题的逐步解决,不仅要靠各国自身的努力,还需要国际上的相互配合和密切合作。
江泽民指出:“我们认为,各国人民所期待建立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应当包括上述内容。联合国应当也能够在这方面发挥自己独特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实现这样的新秩序,是我们所要共同缔造的更美好世界的主要标志。”(注:《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1556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标签:霸权主义论文; 国际政治论文; 和平与发展论文; 江泽民论文; 时政外交论文; 世界政治论文; 国际秩序论文; 利益关系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