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村寨论文,民族论文,我国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是一个民族众多的国家,很多少数民族地区利用当地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民族文化,选择民族村寨旅游作为当地发展旅游业的重要形式。同时一些地方还出现了主题公园式民族文化村寨,如深圳的中华民俗文化村、昆明的云南民族村、台湾南投的九族文化村等,为民族村寨旅游增添了另一种形式。近年来,我国的民族村寨旅游发展迅速,并且成为一些学者的研究热点。
民族村寨旅游是我国大陆的一种称呼,而在宝岛台湾省则称之为原住民部落观光。因此本文包括祖国大陆的民族村寨旅游和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的发展概述和研究评述,以期读者对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发展和研究进展有一个总体认识,并希望两岸学术界加强交流,促进民族村寨旅游和原住民部落观光的共同发展。
一、概念分析
(一)民族村寨旅游相关概念
大陆学者在研究民族村寨旅游的相关问题时,出现过“乡村民俗旅游”、“乡村民族旅游”、“民族文化村寨旅游”、“民族村寨旅游”等提法,它们含义相似,略有不同。在各种提法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是民族村寨旅游,这说明已被众多学者接受。本文标题使用“民族村寨旅游”这一概念,把台湾的“原住民部落观光”也包含其中。
国外文献中关于民族村寨旅游方面的研究,或在民族旅游、乡村旅游或文化旅游的背景下层开,或对原住民旅游或部落旅游进行专门研究。近几年国内大陆学术界对民族村寨旅游的研究逐渐增多,但对民族村寨旅游的定义并不多见,其中罗永常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罗永常(2003)认为民族村寨旅游是指以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为旅游目的地,以目的地人文事象和自然风光为旅游吸引物,以体验异质文化,追求淳朴洁净,满足“求新、求异、求乐、求知”心理动机的旅游活动。从该定义及进一步分析可知,民族村寨旅游的活动场所在少数民族乡村社区,主要目标市场应定位为异族游客,民族文化性和乡村性是民族村寨旅游的两大本质属性,并且前者应是其首要属性。民族村寨旅游不等于在民族村寨的旅游,而必须以体验民族文化为主要目的。从类型上看,严格意义的民族村寨旅游属于乡村旅游和民族旅游的交叉型旅游方式。
(二)原住民部落观光相关概念
在台湾的土著民族过去被称为“番”,1994年起都将他们称之为“原住民”。台湾原住民,在学术分类上届于“南岛民族”,是指外来政权进入台湾以前,最早抵达台湾定居的族群。具有原住民族被征服的殖民意味,但他们都愿意被称为原住民。台湾原住民包括部落原住民和都会区原住民。这里的都会区是指原住民行政区外所有汉人居住的区域。原住民部落是指原住民的传统生活领域。
“原住民部落观光”也常称为“原住民观光”,在国外,有许多学者对“aboriginal/indigenoustourism”(原住民观光)给出了定义,台湾的不少学者也定义了“原住民观光”,并将其在研究类型上归属于“异族观光”(ethnic tourism,大陆称“民族旅游”)。以下是台湾学者对“原住民观光”所下的几种定义。
谢世忠(1994)认为原住民观光系指游憩据点的居民及工艺品(包括衣服、建筑、戏院、音乐、舞蹈及一些造型艺术)是异于现代潮流之文化情调,特别是以吸引游客为主要策略。该定义强调了原住民观光的文化差异性。
张玲玲(2004)将原住民观光界定为:“原住民部落自主运用其周边生态环境与民族文化作为观光游憩资源,观光客透过部落文化巡礼、参观文物、歌舞展演、生活体验、导览解说等经营行销方式,观察并了解原住民文化特质”。该定义内涵较为全面,包括观光主体和经营主体、营销方式、观光空间和内容等要素。
另外,东海大学景观研究所(1998)、蓝淑琪(2004)分别从突出自主经营的角度和资源与观光内容的角度解释了原住民观光的含义。
台湾学者从不同侧重点解释了原住民观光的含义,但都将原住民文化视为原住民观光的重要属性。
以上有关民族村寨旅游和原住民观光的定义多指狭义的原生型,而本文综述时把广义的民族村寨旅游和原住民部落观光亦包括在内,即还包括异地主题公园型,主要意欲较全面反映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发展情况。虽然有的学者将少数民族和原住民不加区别,但本文认为民族村寨旅游和原住民部落观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原住民部落观光是民族村寨旅游在特定地区的称谓,民族村寨旅游的外延更广。
二、我国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综述
(一)大陆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综述
1.发展历程
大陆民族村寨旅游是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旅游形式,总体来看,目前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大致又可分为以下三个发展时期:
1980年代:起步阶段。随着现代意义的乡村旅游的出现和不断发展,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尝试民族村寨旅游的开发。20世纪80年代初,贵州省旅游局首先选择了安顺的布依族石头寨、黔东南的上朗德、青曼、西江苗寨、麻塘革家寨等8个村寨对游客开放。我国民族村寨旅游随之在贵州、云南、广西、四川等少数民族地区陆续开展。这一阶段的发展规模不大,层次也较低。
1990年代初期至后期:稳步发展阶段。1991年,贵州省率先在全国提出了“旅游扶贫”的理念,而民族村寨旅游又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旅游的突破口。很多民族省区纷纷跟进,民族村寨旅游进入了稳步发展阶段。1991年深圳创建了有“露天民俗博物馆”之称的中华民俗文化村,随后在全国掀起了建设主题公园式民族村寨的热潮。
1990年代后期至今:快速发展和转型阶段。1998年,中国与挪威联合在贵州省创建的梭戛苗族生态博物馆正式对外开放,这是中国也是亚洲第一座生态博物馆。我国民族村寨旅游开始探索生态旅游的发展模式。由云南民族文化生态村项目组提出的建立若干民族文化生态村以有效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构想,经过多年实践在云南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省区纷纷仿效,开始探索民族文化村的生态旅游发展。
2.发展现状
目前在我国大陆,民族旅游村寨的开发有民族农家乐、民族文化生态村、生态博物馆、异地集锦仿制型村寨等形式。地域分布上,贵州的民族村寨旅游发展最早,发展体系较为完善,云南、四川、广西、湖南、黑龙江、新疆等省区也发展迅速。
从相关政策支持方面讲,国家关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等法律、法规和发展政策,是民族地区开展旅游业的法律和政策保障。近年来国家实施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行的周末双休日和“五一”、“十一”黄金周,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推动和刺激了民族村寨旅游的发展。同时,如何使民族村寨旅游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地发展和研究的重要问题。
在旅游政策方面,2006年8月,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2007年3月16日,国家旅游局、农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全国乡村旅游发展的通知”,2007年3月23日国家旅游局与农业部签署了“关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乡村旅游发展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共同组织实施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这些有关乡村旅游的发展政策是当前开展民族村寨旅游的指导性纲领。在地方政策上,2002年2月,贵州省旅游局出台了“贵州省旅游村寨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成为直接指导贵州民族村寨旅游的政策性文件。
(二)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发展综述
1.发展历程
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950~1960年代,原住民观光萌芽和发展。1950年代,台湾接受美援,驻台美军的假日旅游促成了台湾国际观光事业的萌芽,乌来因温泉成为台湾早期的旅游地;原住民开始将保留地使用权转让给平地人,观光资源沦入平地资本家手中。
1970年代,原住民观光的快速发展和负面冲击加剧。1970年代台湾外交受到挫折和大陆开放观光,国际观光事业面临困顿阶段而国内休闲需求相对剧增,开发者、经营者和旅游者对山地展开侵蚀。原住民被卷入劳动力市场,山地部落人口外流,社会结构出现断层,加速了弱势文化的瓦解。
1980年代,国家公园与原住民文化村相继成立并引发抗争。1983年,“国家公园法”及其施行细则公布实施。各国家公园的陆续建立却没有保障到原住民的权益,反而侵夺到他们的生存空间,造成原住民的反感和多次抗议。1986年10月台湾第一个以原住民为主题的游乐区——九族文化村在南投成立开放,开始了游客对原住民观光的另一番旅游形式。但这种抽离了环境生活的文化展示却引发了大家的争议。
1990年代至今,原住民部落观光转型。1990年,颁布实施“新山村建设计画—山地聚落环境改善之村落”。达娜依谷、布农文教基金会园区、司马库斯、阿里山乡茶山村等原住民部落开始尝试发展生态旅游,强调部落自主、排斥财团介入、要求经济利益留在当地。2002年为国际生态旅游年,生态旅游观念逐渐被国人认识。2004年,行政院永续发展委员会发表生态旅游白皮书。2006年发布原住民部落永续发展计画说明。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逐步迈向永续发展的道路。
2.发展现状
台湾原住民包括高山族和平埔族(已高度汉化)两大类12族群,目前有45万人,占台湾总人口的2%左右。原住民分布地区包括五十五个乡镇、四百四十六村里,范围遍及高山地区、东海岸地区及兰屿等地。
随着国民旅游的盛行,原住民部落地区因拥有游客最喜欢的组合—优美的自然景色、丰富的生态与独特的文化,特别是原住民的祭典、仪式、歌舞与竞技等民族文化形式,极具观光价值,遂成为游客最佳去处之一。加之1993年的国际原住民年,2000年的国际原住民观光年以及2001年起全面实施周休二日,带动了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的迅猛发展。
根据余文德(2003)之调查,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产业有以下类别:(1)饮食方面:农特产品、原住民风味餐饮、其他。(2)住宿方面:民宿、度假山庄、观光饭店、露营。(3)育乐方面:文物展示馆、生态展示馆、休闲农场、游乐区、主题乐园。(4)传统工艺方面:传统手工艺品。(5)自然资源方面:温泉、瀑布、花季、神木群、矿产。(6)产业/文化活动方面:产业活动、原住民文化活动、生态旅游。
2002年,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拟定了“国内旅游发展方案”,其中原住民委员会规划了六大重点项目,成为台湾推动原住民地区观光事业的指导纲领。
三、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研究综述
我国两岸学者对民族村寨旅游的研究,从学科取向看,主要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旅游资源与开发学、消费者行为学、旅游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生态学与景观生态学等;从研究内容看,主要包括基础性理论、产业发展、旅游供给、旅游需求、社区参与、旅游影响等方面的研究;从研究案例的地域分布看,大陆集中于贵州、云南、四川、广西等少数民族众多且旅游业发展迅速的省区,台湾集中在中、东部的高山部落;从研究方法看,有文献分析法、调查法、统计分析法、对比分析法与综合分析法等。本文的资料来源主要包括专著、论文集、期刊、报告与硕博论文,资料选择原则是文献的代表性和观点的差异性,能反映两岸学术研究水平和研究者的不同观点。下面主要以研究内容为线索,对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研究进行简要回顾与评述。
(一)基础性理论研究
前面已经对概念作了简要的分析,基础性理论研究还包括民族村寨旅游的特征、资源性质、类型等方面的研究。
罗永常(2005)指出民族村寨旅游有典型的乡村性、鲜明的民间性和地方性、强烈的文化交融性、广泛的参与性、突出的层次性、鲜明的环保性六大基本特征。这对以后研究民族村寨旅游特征和本质属性有一定的启迪。
金颖若(2002)认为民族文化村寨是民族文化旅游最好的物质载体,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它是全面、系统、集中、原生态的民俗展示,是活生生的正在运行、发展着的民俗。其研究在性质上对民族村寨的旅游资源进行初步探讨,具有一定的新意。
在产品或市场类型方面,台湾学者的研究较为深入。
钟洁(2006)将民族村寨旅游分为原生村寨型和主题公园型两类。
罗永常(2004)根据开发历史和开发现状的不同,将民族村寨分为盛名热点型、重点文物型、新兴热点型和待开发型四种。
台湾学者中,谢世忠(1994)将原住民观光分为四种类型:都市情境的山胞观光、生活区的山胞观光、社区动员的山胞观光、集中展现的山胞观光。
吴宗琼,吴敏惠(2000)将台湾原住民观光发展进程分为几个重点形态:纯表演型、传统祭典型、主题乐园型以及社区发展型。
另外,东海景观所(1998)、侯锦雄、李素馨(1999)也分别对原住民观光的发展形态和市场类型进行了分类。
从总体看,我国学者对民族村寨旅游的基础理论研究还不全面、完善和深入,有待今后拓展和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二)产业发展研究
主要体现在旅游可持续发展及其有关的各方面。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如徐永志(2006)认为民俗风情是民族村寨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着力点,蒋丽芹(2005),王雯雯(2006)分别提出了民族村寨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体系和对策。台湾学者吴宗琼(2003)认为透过生态资源(Ecological)、经济利益(Economical)、游客体验(Experiencing)的3E平衡发展使原住民部落达到永续经营的最大整体效益。
在发展模式及策略方面,黄亮,陆林,丁雨莲(2006)阐述了西双版纳傣族园的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发展模式及相应发展战略。台湾学者中,钟任荣(2005),郭训德等(2005)利用SWOT矩阵分析法,分别提出了台湾和花莲县丰滨乡丰富部落发展原住民观光产业的策略。林光浩(2007)以屏东县春日乡部落为例,了解受访者(居民与游客)对于部落发展生态旅游的认知与态度,两者作为研究生态旅游发展潜力主轴,并提出策略拟作为生态旅游的发展蓝图与建议。上述台湾学者的分析研究方法值得借鉴。
另外,两岸学者还在村寨保护和发展的具体对策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在其他相关研究中,如张河清,方世敏(2003)提出实施区域协作,使湘西民族旅游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卢世菊(2006)探讨了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问题。刘晓辉(2006)探讨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贵州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这些可对民族村寨旅游发展带来有益的启迪。
(三)旅游供给研究
1.旅游资源开发研究方面
罗永常(2006)针对贵州实际,提出了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目标和原则。对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在开发模式上,大陆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例如丁健,彭华(2002)从空间角度将民族旅游的开发模式分为原地开发模式(包括原生自然式、原地浓缩式)和异地开发模式两种。这实际也符合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开发实情。张华明,滕健(2006)提出一种以保护(Conservancy)开发为前提、公司(Company)起主导作用、有鲜明特色主题(Topic)、村民(Villager)普遍受益的多赢发展模式,即CCTV模式。杨兴洪(2005)通过天龙、郎德与中洞三种开发模式的分析,对贵州乡村民族旅游实现科学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生态旅游开发上,聂泽龙等(1999)以云南曼么哈尼族村寨为例,分析了秀丽的热带风光和多样的民族文化对于生态旅游开发的价值。邓永进,郭山(2001),陶犁(2002),江晓云(2004),蒋丽芹(2005)分别以不同的案例,对少数民族村寨如何开发生态旅游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另外,我国学者还在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变迁、培育民族文化旅游品牌、民族节日符号运用、旅游景观系统构建与开发、旅游策划和规划等方面展开了研究。
2.民族村寨旅游各产品类型的研究方面
杨家娣、叶文(2003),杨兆文、徐乃瑞(2004)均以云南民族村为例,前者进行了问题和对策分析,后者探讨了民族文化村产业化发展道路。这是侧重于异地主题公园式民族村寨方面的研究。
马晓京(2002)提出建立“民族生态旅游村”是民族旅游保护性开发的新思路。黄萍,王元珑(2005)认为建立“文化生态村”是实现四川民族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有效模式。沙爱霞(2004)提出了宁夏纳家户民族生态旅游村开发的原则和措施。这是对属原生型民族村寨类型之一的民族文化生态村旅游开发展开的研究。
周真刚(2002)、杜倩萍(2001)、周真刚和唐兴萍(2004)、黄萍和游建西(2004)、刘沛林等(2005)、刘旭玲,杨兆萍,谢婷(2005)等人论述了生态博物馆的社会功能、建设、保护、在少数民族社区景观保护的作用以及生态博物馆理念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中的应用等方面的内容。这是对原生型民族村寨的另一种类型—生态博物馆展开的一系列研究,我国第一个生态博物馆—贵州梭嘎生态博物馆成为研究热点。
3.家庭旅馆研究方面
大陆学者对民族家庭旅馆的研究较注重经营管理对策,如鄢杰(2003)提出西部民族地区民居接待产业化“两会(村委会和行业协会)+农户”、“公司+农户”、“政府+公司+移民工程”三种主要的经营管理模式。陈国兰(2006)对泸沽湖落水村家庭旅馆进行了个案分析,提出“政府+行业协会+接待户”的多层次管理模式。
在台湾,家庭旅馆被称为民宿。从论文研究方向来看,有从民宿建筑法令或民宿功能方面探讨,有从游客需求与评价着手,经营管理方面的研究,多注重区域性、原则性的论述。
另外,在对旅游线路、旅游商品开发的研究方面,大陆学界多在民族旅游的框架下进行。一方面很多都适用于民族村寨旅游,另一方面也可从中获得很多启示,尤其是对民族村寨旅游线路设计方面。今后可针对民族村寨旅游并结合案例进行相关研究。
(四)旅游需求研究
旅游需求研究主要是针对游客的研究,包括旅游动机、认知、态度、需求、消费行为及满意度等方面。大陆学者如吴忠军,唐晓云(2004)以广西龙胜为例对民族旅游地国内游客行为进行研究,重点分析了龙胜国内游客的人口统计学特征、需求与消费行为、游客的时空分布,探讨了游客行为研究在市场导向型旅游规划产品设计中的应用。为民族村寨旅游游客行为分析提供了方法借鉴。钟洁(2006)以云南民族村和西双版纳傣族园为例,对民族村寨旅游的游客体验度进行了对比研究。
台湾学者中,如蓝淑琪(2004)以新竹县尖石乡司马库斯为例,分析了部落生态旅游游客的环境识觉与行为。掌庆琳,洪雅芳,吴淑铃(2006)探讨了原住民地区民宿游客於原住民节庆活动期间的参与动机与选择民宿的动机。游钦忠(2006)探讨了太鲁阁国家公园原住民特色产品的产品属性与游客购买意愿之间的关系。吴佳霖等(2003)进行了游客对原住民族文化园区满意度的研究。
(五)社区参与研究
社区参与是民族村寨旅游发展的一个重要话题,大陆学者如黄华(2004)总结了社区参与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类型、阶段、层次以及参与方式,分析了社区参与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制约因子和现存问题,提出了社区参与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原则、发展机制和利益保障措施。
台湾较注重对社区参与的研究,如蔡志坚(1996)提出建构玉山国家公园与当地原隹民共同合作经营之模式。纪骏杰(2001)提出资源共同管理的理念。黄跃雯(2001)指出原住民部落要发展生态旅游,首需获得部落居民的支持、参与,提升服务品质。
(六)旅游影响及影响认知研究
大陆学者对旅游影响的研究多从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方面分析,对民族村寨旅游的影响分析偏重社会文化影响。
如良警宇(2005)从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上探讨了旅游开发对民族村寨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唐雪琼,车震宇(2004)从村寨面貌、经济状况、消费观念、思想意识、人际关系、女性地位等方面分析了旅游开发给村寨所带来的社会文化影响。付保红,徐旌(2002)对曼春满村寨民族旅游中村民社会角色变化进行了调查研究。
钟洁,陈飙,杨桂华(2005)对我国民族村寨旅游效应研究进行了评述和展望。
李志飞(2006)以柴埠溪国家森林公园为例,研究了少数民族山区居民对旅游影响的感知和态度。针对民族村寨居民对当地旅游业影响认知的研究在大陆还不太多。
台湾有关观光发展影响的研究,目前普遍认为观光开发对当地影响之研究应涵盖经济影响、社会文化影响及实质环境影响三个层面,且正负影响兼具。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学者关于当地原住民或游客对于部落发展观光可能带来的正负面冲击的认知和态度的研究也甚多。如黄宗成等(2001)、陈锦鸿(2006)、 吴宗琼(2002)分别研究了原住民对观光、民宿业、观光庆典活动冲击的认知与态度。在居民对观光冲击影响认知因素的研究方面,根据欧圣荣与颜宏旭(1994)、黄宗成等(2001)、欧圣荣与陈明川(2003)等人的研究归纳有年龄、教育程度、职业、个人月收入、住家离观光据点距离、居住时间长短、与游客接触程度、参与游憩活动机会等因素。
(七)其它视角下的研究
两岸学者还从其他视角进行了研究,有助于我国民族村寨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这里举几个例子,如:
徐新建(2000)以较独到的见解论述了我国“民族旅游”与“旅游民族”的形成与影响。对民族村寨旅游的健康发展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张明(2005)以落水村为例,从人类学角度,探讨了旅游目的地文化真实性问题。
张义平(2001)构建了旅游环境承载力测度模型,并对云南民族村旅游环境承载力进行了测度、分析和研究。这对民族村寨旅游可持续发展有着理论和现实意义。
梁炳琨(台湾,2004)从新区域地理学研究取向,以地方文化与观光地景生产为研究对象,探究近年台湾原住民族地区在全球文化经济环境中,如何以地方文化,透过文化经济运作的策略,进行观光地景的生产,回应市场经济与国家政策,并且在观光发展中,如何进行地方建构。
王亚欣(2006)从借鉴的视角,以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营造为借鉴,对大陆民族社区旅游开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目前深入研究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的文章在大陆不多见。
四、总结和展望
(一)大陆和台湾民族村寨旅游发展和研究对比
从所在区域看,大陆的少数民族和台湾的原住民大多分布在交通闭塞、经济落后的山区;从旅游影响看,发展民族村寨旅游对两岸村寨社区都存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的正负面影响;从发展阶段看,都大致经历了萌芽时期、探索发展时期和转型发展时期,发展过程类似;从发展类型看,大陆和台湾都存在原生型与异地仿制型民族村寨;在产业发展方面,大陆和台湾都很关注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以上是海峡两岸民族村寨旅游在发展方面的主要相似之处。在研究方面,两岸学者都很重视旅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研究、旅游发展策略的制定与旅游影响等方面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除了文献分析法、综合与对比分析等常规方法外,两岸学者也逐渐重视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的应用,并引入统计分析等定量分析方法。
大陆和台湾民族村寨旅游在发展和研究方面又存在以下不同:
1.现代意义的民族村寨旅游是台湾发展早于大陆,台湾当局有专门关于原住民观光的政策,大陆的国家旅游局还未出台有关民族村寨旅游或民族旅游的政策,目前大陆的民族村寨旅游是在乡村旅游政策的指导下发展的。另一方面,台湾学者对原住民部落观光的研究也较早,在很多方面研究也较深入。
2.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的发展较早,一方面积累了多方面经验,另二方面在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很多问题。大陆的民族村寨旅游在发展中也出现了发展的非持续性现象,但可发挥后发优势,使发展方向及时转型。例如在1998年,贵州省创建了亚洲第一座生态博物馆—梭戛苗族生态博物馆,开创了内地民族村寨旅游的生态发展之路。
3.在研究内容上,内地学者较注重开发和经营管理模式的研究,台湾学者较注重社区参与和旅游影响认知的研究。特别地,内地学者对民族村寨旅游影响的客观分析较多,但专门进行民族村寨旅游目的地居民或游客对旅游影响的主观认知研究还不太多。
4.在研究方法上,内地学者采用定量分析的不多,即使采用,方法也较单一。台湾学者在这方面做得较好,无论是旅游需求分析、旅游影响认知分析,还是发展策略的制定,均喜引入不同的定量分析方法。不过这一差异在逐步改观。
(二)启示
这里的启示应是双向的,大陆和台湾应相互借鉴,从对方的发展经验和教训中得到有益的启迪。如大陆生态博物馆的发展理念,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的社区营造理念,均可为对方借鉴。在政策制定方面,大陆国家旅游局可出台民族旅游或民族村寨旅游的相关政策,以指导其健康发展。另外,海峡两岸学术界可在民族村寨旅游方面召开研讨会,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以促进大陆民族村寨旅游和台湾原住民部落观光的共同发展。
(三)问题和展望
1.应建立清晰的概念体系和当前阶段相对规范的产品分类体系,来规范民族村寨旅游的相关研究,并注意利用多学科视角下的研究成果。
2.加强游客对民族村寨旅游的需求研究,把游客的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走一条切合市场的科学发展之路。
3.旅行社可从区域旅游的视角,根据各种民族文化主题,进行民族村寨旅游的专项线路设计,也可将有特色的民族旅游村寨纳入到各种旅游线路之中。
4.在研究层面,应注意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结合,增强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或可借鉴性;在管理层面,应选拔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强调多方参与决策,重视专家的建议,实现科学管理。因为在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主管领导一般文化素质有待提高,因此要特别注意旅游管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注意专家研究成果和管理的有效结合。
5.无论是民族文化生态村还是民族生态博物馆,是否真正走上了生态发展的道路?民族村寨旅游还有没有其它的发展形式?如何在旅游发展中面对开发和民族文化保护问题?如何处理村寨保护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关系?如何促使民族村寨旅游和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旅游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层面和程度到底怎样?另外,社区参与旅游发展是民族村寨旅游中一个特别敏感的问题,那么游客、当地村民和当地政府等方面对社区参与的态度如何?社区参与理念是如何运作的?社区居民从社区旅游中得到了哪些好处?上述问题实际上都是动态发展的问题,也许我们现在能够做出回答,但也许我们将来能给出更满意的答案,又也许将来我们提出的问题会更多。一切都在发展,相信我国海峡两岸民族村寨旅游业的前景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