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与我国农村市场的国际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供销社论文,农村市场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和生产力的发展,国际生产力系统已经形成,各主权国家的国民经济系统体现为相互利用的“渗透式”的存在。伴随着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国际环境的相对宽松,处于发育和构型过程中的我国农村市场急需融入世界性的生产力系统之中,实现与国际市场的接轨。
一、我国农村市场急需同国际市场接轨
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市场介入的一般性要求。我国国内市场同国际市场对接的根本目的,在于将国内市场置于统一的国际大市场中,依托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由市场供求来决定商品、劳务、企业的优劣;由市场信号来引导资源的流动,并通过适度的调控手段,实现资源配置的全面优化。因此,“市场对接”应该是一种全面的、系统的经济渗透,而不仅仅是某一部门、某一产业的孤立的经济“联姻”。要想真正融入国际市场,就应该实行整个国民经济系统的全面对接,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各部门、各产业的公平竞争与协调发展。
(二)由农村市场的“支撑点”地位所决定。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大部分是工业化国家,城市市场在整个国内市场体系中占有绝对大的比重,农村市场则相对狭小。因而其国民经济的支撑点是城市市场,农村市场只能起到辅助作用。与这些国家相反,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近80%,农村市场在整个国内市场体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农村市场成为我国国民经济良性发展的“支撑点”。此外,广大的农村市场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一直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现在我国出口商品中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出口仍占60%左右。
(三)从农村市场的现状来看。尽管我国的农村市场目前处于不断“发育”的过程之中,但以下几种情况应引起我们的注意:一是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的提高。改革开放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农业已改变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大量的农产品参与了商品流通,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得到很大提高,这就迫切需要市场的完善和扩大;二是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加强。由于我国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进,农产品加工的深度逐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在不断上升,因而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强;三是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过剩。急需创造足够的就业机会加以消化,而就业机会的增加又必须以市场的扩大为前提;四是乡镇工业的飞速发展。由于城市市场相对的饱和,乡镇工业发展必须依靠农村市场的完善和拓展。
(四)农业的长远发展要求农村市场同国际市场接轨。当前我国农业的发展主要还是面向国内市场,但从长远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化”的趋势逐渐加强,农村市场必将同国际市场紧密相连:农业生产资料、生产技术要从国际市场中获取,农产品的销售也要到国际市场中寻找出路。为了尽快适应这一形势,减少被动,我国的农业发展必须从现在起就放眼于国际市场,通过国际市场的调节,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只有增强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才能根本改变我国整个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的局面,也只有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站稳了脚跟,我国的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才能具有坚实的基础和保证。
二、供销社是两大市场接轨的最佳媒介
(一)我国农村市场的组织化现状,决定了只有供销社才能成为市场对接的媒介。从市场广度来看,我国的农村市场非常巨大,但从市场组织化程度来考察,当前的农村市场,严格地说还缺乏凝聚力和“整合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经对农业发展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但现在,这种形式上“统分结合”的承包制无力承担“集零为整”、“组织化经营”的现实任务,更无力依托农村,引导农民向国际市场进军。而供销社作为农村的最主要的经营实体,其主要任务就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在一起,“市场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十分明显。因而,“接轨”的重任自然地落在了供销社的肩上。
(二)供销社的自身优势决定其有能力承担“接轨”的重任。1.供销社的制度优势。当前我国的农村市场急待组织创新,以提高农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但考虑到农村市场的现状,这种创新千万不能盲目升级,脱离实际地搞一大二公,即不能过早地触动产权。而供销社这一组织形式,对产权要求不严格,可以通过代理等及其自身的示范作用,将农民引入国际大市场,从而实现“接轨”之目的。同时,从整体上看,供销社还具有明显的“群体优势”,通过“本系统的协作”,极易进行跨地区的联合。这对于交流信息占领市场,增强整体竞争力非常有利;从个体上看,每个供销社的基层单位都能独立地、灵活机动的经营,对于迅速适应市场,及时调整市场目标十分必要。这种“分合皆宜”的制度优势是其自身特有的。2.供销社的经营优势。首先,供销社具有长期组织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的丰富经验。其次,供销社具有系统化的经营实力。由总社、联社、基层社构成的经营系统,具有很大的整体实力。此外,供销社还具有信息优势,一方面,通过遍布城乡的庞大的国内经营网络,可以迅速了解国内市场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国际合作社联盟不仅可以了解到其他国家的合作社进行国际化经营的具体做法和经验,还可以及时了解到必要的国际市场信息。
三、两大市场“接轨”的战略及实施
市场对接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微观上各种市场主体的自我调整,还需要宏观上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的配套改革。供销社作为市场对接的最佳媒介,在其中必将发挥主导作用,因此,供销社自身的改革和调整,对市场对接至关重要。结合目前供销社的实际情况,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供销社的系统功能。实践中需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1.推动基层社的横向经济联合,搞好供销社的前沿阵地。基层社是供销社系统的基础,基层社的振兴状况,决定着整个供销社系统的发展格局。搞好横向联合,是振兴基层社的有效途径,也是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供销社系统经营能力的必然选择。2.强化系统内的联系,增强系统经营服务功能。就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来说,不仅要求供销社增强其经营服务的规模水平,还要调整经营服务的结构,提高服务质量。所有这些,都是一个力量有限的基层社所难以胜任的,因此,加强供销社系统中总社、联合社、基层社三者之间的纵向联系,增强系统经营服务功能,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也是供销社进行国际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3.在增强系统功能的基础上,搞好系统外的经济联系,发挥供销社在农村经济系统中的主体作用,从而为农村市场的国际接轨创造条件。
(二)组织创新。供销社的组织创新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实行“政社分开”,明确供销社的法人地位。为此,必须明确供销合作社是经济组织,不是政府机构,其下属企业完全拥有同其他企业平等的自主权,是独立的法人机构。供销社只要坚持了“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和“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办社原则,就完全可以实行企业化经营,以增强自身国际化经营的实力;2.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供销社要根据权力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的供销社组织结构,这是供销社实行民主管理独立经营的有效保障;3.加强民主管理。群众性的民主管理是供销合作社管理系统的特色,也是合作制原则的具体实现,更是供销合作社发展壮大所特有的外部条件。因此,必须真正发挥群众的管理作用,完善外部管理机制,以促使供销社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经营创新。国际化经营同国内经营相比,难度更大。它不仅要求供销社具有庞大的经营网络、竞争性很强的经营实力,还要求其具有足够的高素质的外向型人才和现代化的物质系统及经营管理方法。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点:1.网络系统优化。一方面,要通过供销社“群体优势”的充分发挥,保证原有的国内网络系统畅通无阻,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各种国内市场信息。另一方面,要打破地区封锁,以经济区域因地制宜地加快出口商品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尽快形成遍布全国、品种齐全的出口商品基地网络。此外,还要通过国际合作社联盟这条国际信息通道,构建与我国出口商品和经营业务相配套的国际市场信息网络,并通过国际信息网同国内信息网的对接,为供销社的国际化经营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2.外向型人才塑造。外向型人才是国际化经营所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因而塑造外向型人才也是供销社经营体系构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短期看,可从外贸公司或其他涉外经济组织中借用、聘用一批高素质的外向型人才,以解燃眉之急;从长期看,可通过与经济类高校中相关系、科联合培养,为供销社培养出一支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3.物质系统优化。不得不承认,现在供销社经营管理的物质手段还很落后,不仅无法同国际上的大型跨国公司相比,同我国的外贸公司相比也还有很大差距。因而,为了顺利地进行国际化经营,有必要进行物质系统的全面优化。4.经营方式创新。供销社在进行国际化经营时,经营方式的创新显然十分重要,在对外贸易中,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代理制可以借鉴。这里的“代理”包括两方面,一是指供销社作为代理商同农民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二是指供销社作为委托人同作为代理商的外贸公司之间的再代理关系。这种“双重代理”方式在目前供销社尚不具备完整、畅通的国际经营渠道、经营网络时应该是一种现实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