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对高校实行明确收费_大学论文

呼吁对高校实行明确收费_大学论文

呼唤明明白白的高校收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明明白白论文,高校收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展有一个明显的社会原因,就是高等教育被视作延缓就业的蓄水池和发展经济的增长点。且不说这个“蓄水池”在两三年后将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怎样的变化,仅从“增长点”而言,在经济紧缩时期,通过发展可以吸纳大众投资的高等教育,能在多大程度上带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已有研究机构进行过专门的计量分析。其中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高等教育在急剧膨胀规模之时,如果所需费用的较大部分都由学生及其家庭承担,显然难以为社会所接受。

高校学费攀升引来争议

200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9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5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210元,同期公办普通高校本专科生的人均学费水平为2769元,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2.38%。而据我国参与有关国际交流活动获得的资料,发达国家国立或公立大学同期学费的这一比例要低得多。例如日本大阪大学为17.32%,韩国釜山大学为17.15%,美国伯克利大学为15.58%,南非开普敦大学为10.81%。

与如此高比例紧紧相联的,是人均学费数额的扶摇直上:90年代中期还是800~1000元,去年已达到4000~4500元。北京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的一位学者撰文指出,我国高校收费政策的制定,如果没有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没有有效的帮贫助困措施(去年推出的“无担保贷款项目”的实施理想与否尚待检验),由此产生的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性就可能成为社会的一个不安定因素,而且也难以实现带动经济增长的目的。

去年,在高校学费持续上调后不久,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对京、津、穗三市的1000名学生家长作了快速问卷调查,结果认为此次学费上调不合理的占58%。“中国的许多父母,只要孩子能考上大学,哪怕学费再高,都不会吝惜投资。”对这种比较流行的观点“泼冷水”的北京大学一位学者认为,人们为上大学掏钱的决心并非永无止境,它也存在一个可以承受与承受不了的临界点。事实上,人们争议的焦点并不在“该不该交学费”,而在“学费一再上调的依据是什么”以及“要不要考虑多数人的承受能力”。

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人大代表指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运行收入多年来似乎只有两个来源:上边拨经费和下边收学费。上边拨的经费不足,就拼命向下边收学费,致使变本加厉乱收费的情况此起彼伏。尤其在扩招中,一些高校的收费几乎到了失控的程度。

对此,研究教育经济的学者认为,当前以发展高等教育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增加就业岗位,无疑是一种有益的思路。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高校不能正确理解教育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受经济利益驱动,追求高收费,不顾生源质量降低录取标准,不但给高等教育的声誉、教学质量带来了消极影响,而且有违于通过发展高等教育带动经济增长的初衷。

高校成本不该是本糊涂账

就学费持续上调的现实,清华大学21世纪发展研究院一位学者的观点具有另一种代表性。按照教育成本计划,即使是目前的这个学费水平,教育经费还是远远不够,像清华这样的规模,一年的流水账就要好几亿元。但从百姓的经济承受力看,应该认为这个价格已经使人心失衡。显然,由于增加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增长更快的成本,学费上调普遍具有强烈的动力。

研究表明,近年我国高校经费的绝对数量总体在不断增加,而学校除教学以外的其他活动范围也在更迅速地扩大,比如以高待遇大量引进科技人才、国内外学术交流日益频繁等,虽然这些活动的成本开支依靠额外的经费,但是否可以为在校生的培养提供额外的支持,情况并不明朗。尤其对于高校大规模扩招所需要的附加成本,受教育者本人也在不知情地承担着相当的部分。

去年6月,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下发的关于规范高校收费的通知中重申,当年高校的学费标准“占其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的比例按25%掌握”。然而我国高校现行财务制度存在核算方法上的诸多缺陷,使办学成本乃至“两部一委”要求的“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到底是多少,均得不出比较实在的数据,又何以掌握学费水平的这个“比例”呢?

据了解,高校成本核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由于高校长期实行的会计体系不能反映学校各种活动的成本性态,1998年以后,部分高校已尝试采用新的会计核算体系,使一些有碍于成本核算的缺陷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弥补,例如,将事业支出细划为教学支出、科研支出、业务辅助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学生事务支出、离退休人员保障支出等,如此更加便于分析资金运用去向、考核用款部门资金使用效果及预算执行情况。然而,由于这个体系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因而还是不能进行有效的成本核算。

就高校经费面临的这种严峻挑战,有学者建议,国家应从成本的角度出发制定有效的财政政策应对。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包括能及时获得学校财务和资源的准确数据,用以确定学生培养的总成本、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等,从而能够对收支进行平衡性分析,以便学校根据发展重点作出预算,合理地分配资源,确保重点,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能否经过价格听证程序

教育部的一位咨询专家透露,目前高等教育的经费水平已经是教育部力争的结果。其潜台词当是提高的空间已经不大。至于向受教育者收费,上调百姓有疑虑,不调学校有苦衷。如何确定它的标准,应该考虑经过价格听证程序。

我国《价格法》中有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业价格的政府指导价及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据称,所谓价格听证程序就是听取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对草拟的调价方案进行客观的评估,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证调价的公平性。如果只是主管部门的一家之言而没有消费者的参与,即使确定价格的依据完全合理,消费者也会对它的倾向性产生疑问。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在关于高校收费的价格听证中,如下问题应摆到桌面供有关各方交流与沟通:各省级行政区域的居民现实经济承受能力是多少,各类普通高校不同专业的年生均日常运行费用是多少,对有些高校违规收费如何处罚,对违规收费的高校听之任之的主管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对上调学费后有些高校出现教育质量滑坡如何遏制等。明确而合理地解释清楚这些问题,会使交学费的一方明白调价的依据和必要,同时对规范高校收费、提高高校管理水平和确保高校教育质量都是一种促进,对主管部门的管理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从而可以大大避免各持已见的相关方面可能出现的纠缠不清。

与上述价格听证建议相呼应,一位从事教育政策评论研究的资深学者两年前曾强调,教育政策的制定是一个公开的过程和可参与的过程。从人员的角度,需要根据政策影响的范围和重要性确定参与讨论的范围;从理论的角度,凡是受到政策影响的对象都应该有机会对政策的制定发表意见;从过程的角度,最关键的是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评论过程;从技术的角度,这三个过程的主体必须适当分离,以保证教育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项教育政策能不能追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收益”?在诺贝尔奖获得者西蒙证明了这种两全其美的想法不切实际之后,代之而起并通行于世的是一个相对“低调”的追求目标:在若干不甚理想的方案中选取一个较好的,在多种弊端中选取一个负面影响不甚严重的。

如何进行科学的决策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门学问。尊重大众对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各项调价的知情权,本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仅从当今高校收费政策的的制定程序及透明度来看,有关决策部门在科学化、民主化决策能力方面似乎还不尽人意。

标签:;  ;  

呼吁对高校实行明确收费_大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