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质料范畴探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亚里士多德论文,质料论文,范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亚里士多德的许多范畴是在总结前人思想基础上提出的,质料范畴就是如此,本文试图阐明亚里士多德是怎样总结前人思想,在什么意义上提出质料范畴的。弄清了这个问题,对于把握亚里士多德质料范畴的含义,区分他的质料范畴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概念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
“质料”与“质料因”有差别又有联系,我们先分析它们之间的差别。
首先,从文字上看,质料是个单词,质料因则是个短语,质料的希腊本文是hule”(为了印刷方便起见,本文所出现的希腊文一律拉丁化拼写)英译为matter。按照希腊文字典的解释。“hule”的本义是:①森林,树林;②木兴木材;③木料、材料、原料、资料。(《希英大词典》第1847-1848页)它的转义就是构成事物的质料,亚里士多德使用这个术语是和“形式”相对应的。质料因的希腊本文是toekshoueinai,英文常译为matterial cause,直译为“是所从出的东西”,即“从什么由来,由什么构成”。
其次,质料是从静态分析事物的构成,质料因是从动态追溯事物生成变化的原因。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生成的东西当然都是可分解的,存在着这个和那个,我说的是,存在着质料和形式。”(《亚里士多德全集》1033b14-15,苗力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1993年版,下同)当然,“质料和形式并不是本体(即物──引者注)的物理组成部分:你不可能把铜像分割成铜和形状这样两个独立的部分”(参见乔纳逊、伯内斯著《亚里士多德》第97页,余纪元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1989年版)。后者则不同,它不是探讨事物的现存状况,不考察它可以分解成什么东西,而是追问事物的过去,了解它变成现实状况的原因是什么。可见,质料的剖析侧重于本原,质料因的揭示侧重于原因。
当然,它们也是有联系的,因为说到底事物“所从出的东西”就是它的材料。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在非正式场合,有时也用hule代替质料因。例如,他在《形而上学》第五章中指出:“再显明不过的,以上所说的全部原因归结为四种方式。它们或者是音节的元素,器具的质料,火、水以全部有形物体之整体的部分,结论的前提,这些都是作为质料意义上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全集》1013b16-20)这里的质料其实就是质料因,前一个质料用的hule,后一个用的toekshou,二者的英文翻译都是matterial,而不是matter,再就是《物理学》中这段话中文翻译后一个质料为“所从出”。这些表明亚里士多德有时是用hule代替质料因的,这里不一一列举。不过,要在质料的本来意义上,它才可非正式地替代质料因,也就是说,当hule指材料、原料时,可以作为质料因,因为质料因正是构成事物的材料,譬如说铜是铜象的质料因或质料或材料,其意思是一样的。但是当把hule抽象出来,作为与形式相对应的本原时,就不能替代质料因了,因为这个意义上的质料是纯质料,是一般性的东西。
二
早期自然哲学家注意到了质料因,是根据他们探讨世界本原时所体现的思想实质和亚里士多德关于质料因的理解而作出的断言。
古希腊哲学从一开始就注重自然,把关注的重点放在自然世界即宇宙的生成问题上,回答“世界统一于什么?世界生成于什么?”的问题。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主张;米利都学派的泰勒斯以水为统一基础;阿那克西米尼认为世界统一于气;阿那克西曼德认为世界统一于“无定”;赫拉克利物主张世界生成于火。但是,他们都是以某一种具体物质作为万物统一的基础,万物生成的原因。亚里士多德指出:“在那些最初进行哲学思考的人们中,大多数都认为万物的本原是以质料为形式,一切存在着的东西都由它而存在,最初由它生成,在最终消灭时又回归于它。实体则处于底层,只是表面承受各种作用而变化,人们说这就是存在着的东西的元素和本原。”(983b9-14)可见,只是在亚里士多德对历史进行理论总结的意义上,这些自然哲学家提出的物质性本原才充当了质料因的角色,起到了质料因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说他们注意到了质料因。但是,他们头脑中还没有质料这个高度抽象的概念,更没有使用过这一范畴。稍后的恩培多克勒、阿拉克萨戈拉、德谟克利特虽然在抽象思维的方向上向前迈了一大步,不再用具体物质形态,而是用物质性元素作为本原来解释世界万物的生成和统一,分别提出了四根、种子和原子理论,而且强调了“爱恨”,“奴斯”和虚空在事物生灭过程中的作用。但是,他们也仅限于此。按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他们只是注意到了质料因和动力因,同样没有形成和使用质料概念。
有个问题需要在这里澄清。国内著作──《古希腊哲学范畴的逻辑发展》(张传开著,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七年三月)在分析巴门尼德思想时,引了这样两段话;据文献记载,爱利亚学派的主要代表巴门尼德“第一个指出地是球形的,位置处在地球的中央。他认为有两种元素:火与土。火是创造性的元素,土则是质料。”(《古希腊罗马哲学》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48页)另据希波里特《参考资料》中记载。巴门尼德曾经说过“土是质料,火是原因和方式。”(转引自叶秀山《前苏格拉底哲学研究》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137页)这两段话似乎表明巴门尼德提出了质料范畴,其实并非如此。他的“土”与前面所述的自然哲学家们主张的水、火、气等一样,并不就是质料,只是后人根据它起的作用类似于质料而这样断定的。
综观早期自然哲学家关于万物本原和原因的思想发展线索,我们清楚地认识到,一方面,质料范畴不是哲学一开始就能提出的,而是经历了一个认识发展过程,正如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观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一样;但另一方面,这些先哲探讨问题的思路以及他们以物质性元素为本原的主张,又为亚里士多德提出质料概念,创立质料学说准备了思想材料。
三
《蒂迈欧篇》是柏拉图仅有的一篇专门讨论自然哲学的对话。他借蒂迈欧之口系统论述了宇宙(包括人)生成及其结构的思想,形成了自己的自然哲学体系。柏拉图指出,要了解宇宙是如何形成的,就必须坚持三点:第一,宇宙是我们感觉得到的,是生成的事物。第二,凡是生成的事物总有生成的原因,他认为这个原因就是创造者──神、父亲。但是,这个创造者并不是凭空创造宇宙的。因此,第三,创造者要有模型、材料和场所才能创造。他认为,这个创造者──神、父亲是以理念为模型,凭借混沌的物质和空间,才创造出宇宙这个可感觉世界的。在《蒂迈欧篇》中,柏拉图详细论述了创造者、模型、混沌的物质和空间这四种东西,它们直接影响亚里士多德四因论的形成。这里只分析混沌的物质和空间,考察它们与质料的关系以及对亚里士多德质料学说的影响。
我们先考察混沌的物质。柏拉图认为,物质本来是混沌一片,杂乱无序的,是创造者为了创造宇宙,把这混沌的物质拿过来,加以整理,变成有秩序,使之成为宇宙万物形成的原始材料。因为柏拉图认为宇宙万物──日、月、地球、恒星、行星和其它天体,以及地球上的生物和人的形成是由四种具有不同几何结构的元素水、火、气、土结合而成的,而这四种基本元素又是凭借混沌的物质创造出来的。因此,柏拉图的混沌物质就是整个宇宙系统构成的材料、原料,它的作用类似于亚里士多德后来的质料因。没有这些物质材料,也就没有宇宙万物的生成。但是,柏拉图没有赋予这种物质材料以质料的含义,始终没有提出质料范畴。
柏拉图进一步指出:尽管构成四种元素的基质,是永恒的独立的处于运动中的物质,但这四种元素,却又是创造者把混沌物质和空间(或“接受者”)结合起来,以水、气、火、土的理念为模型而创造出来的。因此,柏拉图继续论述“接受者”。有些研究者认为,柏拉图的“接受者”很近似于亚里式多德的质料,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质料直接是从柏拉图的“接受者”演化而成的。陈康先生就指出:“亚里士多德的质料概念是以柏拉图的‘接受者’概念为前史的。”(《陈康:论希腊哲学》第428页)
现在我们就具体考察一下柏拉图的“接受者”概念。柏拉图认为,虽然创造者凭借混沌的物质创造水、火、土、气四种元素,并且是客观存在的,但这四种元素却变动无常,我们只能说它在变动中,有“如此”的性质或状态,并根据这种性质或状态把它叫作“水”或别的东西,而不能说它是“这个”或“那个”。“只有说到那个东西,即所有这一切总是在它之中产生、出现又消失的,我们才可以使用‘这个’或‘那个’这样的字眼。”(《蒂迈欧篇》49B[,7]──50A[,2] Cornford的译文)柏拉图认为这个东西就是“接受者”,它可以接受这些性质或状态在其中产生、出现和消失。因此,这个接受者比四种元素更具有本原意义。因为水、火、气、土的产生就看它们出现在接受者的哪一部分,遇到哪种性质,这四种元素是创造者将它们相应性质加到接受者上造成的,接受者就是承受这些性质的载体。这样的接受者是变动的处所,类似于德谟克利特的虚空,但不同于德谟克利特的绝对空无的虚空,更相当于我们今于理解的具体空间的抽象。因为柏拉图认为,它虽是一种不可见的、没有形状的东西,但能接受一切,并以神秘的方式分有理性;接受者可以有它的部分,它的某一部分按受某种形式便可以成为某事物。就这一点来,接受者可以发展成为质料。因为亚里士多德后来的质料学说以及质料与形式的关系理论就是从这个角度去展开的,他对质料的一般定义是指它什么都不是,没有任何规定性,只有与形式结合,具有形式时,才成为一特定事物。因此,柏拉图的接受者更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纯质料。
柏拉图还把接受者比喻为金子。他说,如果有人用金子塑造出各种形状的器物,而且不断地从一种变成另一种,当有人指着其中一种问它是什么时,最好的回答是金子。因为用金子可以塑造各种性质、形状的器物,器物变化了,但是金子没有变,仍然是金子,正象铜是铜像的材料,不管铜被塑造成什么样的雕像,但是铜始终保存着。这个比喻进一步表明,接受者后来可以发展为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质料,因为金子就是塑造各种金器的质料(材料)。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柏拉图的接受者既具有载体的意义,能承受各种性质和变化,又有质料要素的意义,是构成事物的材料。因此,W·D·罗斯指出:“柏拉图把空间(即接受者──引者注)当作可感事物的质料要素和载体”(罗斯著《亚里士多德》第168页)。
通过对柏拉图所提出的混沌物质和接受者的考察,我们认为柏拉图对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学说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第一,柏拉图完成了对早期自然哲学家注意质料因的总结任务,对亚里士多德提出质料范畴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早期自然哲学家探讨世界本原,宇宙生成问题时,以具体的物质形态或物质元素作为本原。虽然这些东西起到了质料因的作用,包含了质料的含义,但是没有使用质料概念。析拉图继承了这一传统,以混沌物质作为构成水、火、气、土四种元素的基质,把混沌物质作为构成了事物的材料,也包含着,质料的含义。然而柏拉图没有停留在此,他认为四种元素不是本原,它们背后的固定不变的东西即接受者才是本原。这样柏拉图就从早期自然哲学家的具体物质进到了抽象的接受者,就为亚里士多德提出质料范畴起了中介作用。因为亚里士多德的质料范畴就是一个抽象与具体的结合,既不是某种具体物质又离不开具体体物质。
第二、柏拉图的接受者是亚里士多德质料范畴的前史。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第一卷概括质料时提出了三个重要标志,质料是变化的载体;质料是每一事物的构成材料,事物都无条件地从它那里产生;质料的本性是努力追求形式。(《亚里士多德全集》192a32-33)柏拉图的接受者既是载体,承受各种性质、形状等的变化,又是构成事物的材料。因此,接受者已具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质料的前两个标志,这也是质料的最基本含义。但由于柏拉图没有从与形式相对应的意义上提出和使用接受者这个概念,所以接受者不具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质料的第三个标志。虽然柏拉图认为接受者接受的是相或理念,但是“相”和“接受者”之间是一种表面关系,而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和“质料”之间却有更深刻的内在关系。因为柏拉图的“相”是不进入接受者的,进入接受者的是摹本。正如一棵树,河水流过它,树的影子反映在水面上,树是原本,树的影子是摹本,水面是接受者。树将其影子投射在水面上,对水并不起作用,它与水没有内在必然联系,只是一种外在的、表面的关系。因此,柏拉图的“接受者”与“相”的关系不等同于质料与形式的关系,只有当超验的“相”被亚里士多德后来引进接受者,成为内在的形式时,即接受者和相之间的关系成为亚里士多德的质料与形式之间的内在必然联系时,柏拉图的“接受者”才成为亚里士多德的质料。
通过对早期自然哲学家以及柏拉图思想的考察,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亚里士多德以前,没有人正式使用哲学上的质料范畴,但他们探讨宇宙生成和万物统一时所提出的种种观点,却为后者准备了思想材料。亚时士多德正是在总结先哲们的思想成果基础上,围绕“实体是什么”这一新的中心问题,提出质料范畴并建立质料学说的。亚里士多德的“质料”最先出现在《物理学》中,以后的许多著作中都涉及到,其中论述得最多最全面的是《形而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