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新闻出版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_国有资产流失论文

警惕新闻出版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可能性_国有资产流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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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下半年,香港学者郎咸平教授在国内媒体上连续以激烈的措辞谴责大陆多家企业和企业家,指责他们在国企转制过程中侵吞国有资产。一时间,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对新闻出版行业而言,随着行业改革步伐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企业进行改制甚至上市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新闻出版改革的重心所在。新闻出版行业改革相对其他行业而言起步较晚,在改革过程中可以充分借鉴其他行业的有益经验,避免重复其他行业改制所走的弯路。而在目前这个新闻出版改革的关键时期,如何借鉴先期国企改制的经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一个现实而又重要的问题。

新闻出版改革过程中同样存在“疑似”国有资产流失的状况,我们举以下几个例子予以说明:

例子一,在某地级市新华书店改制过程中,政府出台了关于改制的优惠文件:凡是由于股份制改造原因购买原国有资产的,可以在购买相应资产时打八折;在购买过程中一次性以现金兑现的,可以在原国有资产总额打八折的基础上再打八折。最终该书店管理层及部分员工以该新华书店资产评估原值的64%购买了书店的全部股份。

例子二,某县级市新华书店改制过程中,在最初清产核资阶段,在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或者说是授意下,该书店资产评估值为3000万元。其中,该书店全部价值2300万元的图书,包括架上图书和库存图书,均折算为所有者负债。当地主管部门为原新华书店的物业作价700万元。最后,由政府收回原新华书店的原有物业,以表示收回国有净资产。另由原新华书店经理层及部分员工出资三百万元,注册成立新的公司,租用原有物业,并承担原新华书店的负债2300万元开展业务。

例子三:某报社将自己1997年开始组建,投入资金过亿,经营多年的发行部门于2002年初无偿转让给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报社名义上没有任何关系,并且自然人在该公司中占有股份达1%。

以上虽属于个别的案例,但也说明在新闻出版改革过程中,同样存在着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这提醒我们,随着新闻出版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更多的单位将加入到转企改制的过程中来,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大。

党的十五大以后,股份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普遍推广。这种新体制的实施,为我国国有企业走出困境、注入活力提供了政治保证。在推行股份制改造初期,由于一些企业在操作中不够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其表现为:一是将国有资产低估或不进行评估就低价入股。一些股份制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对国有资产高值低估。二是将公有资产按比例无偿量化给个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三是在红利分配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四是企业经营者在国有独资公司下组建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股份性质的子公司,利用母公司的人员、设备、项目甚至是特许经营权开展业务,收益大部分落入自己腰包。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上述近乎“抢劫”的侵吞国有资产手段已经不很多见,取而代之的是以企业管理层进行MBO(management buy out,即管理层收购)名义掩护下的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上述三个例子中,前两个例子中管理层进行MBO的意图非常明显,而第三个例子则是为管理层的MBO行为做好了铺垫。打着MBO旗号侵吞国有资产一般有以下两种手段:

一、瞒天过海 所谓瞒天过海,就是管理层并不直接出面对企业进行MBO,而是通过信托公司或者组建新公司对目标企业入股的方式进行。这种方式既能达到国家要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目标,又可以突破现有政策上的限制,从而通过较为隐秘的形式对敏感产业进行控制。这种通过信托公司或者组建新公司的MBO方案操作比较隐蔽,管理层的身份不用披露,可以隐藏在背后进行操作。再一个就是融资方便,信托公司本身可以提供收购资金,这样管理层融资非常方便。其流程大体如下:信托公司受企业管理层委托用融资或者自有资金收购企业的股权;然后在短期内再将该股权向商业银行进行股权质押,用质押来的资金还给信托公司;最后,信托公司将被质押的股权转让给企业管理层。这样在短期(可能只有几个月的时间)内,只是通过信托公司的资金过桥,企业股权就从国家倒手到企业管理层手中。信托公司为管理层解决了最重要的资金问题。在获利方面,管理层绝对是空手(或少量资金)套白狼,而信托公司在短期内也能得到高额利润。这笔费用毫无疑问要企业也就是国家来最终买单。

二、明目张胆 所谓明目张胆就是企业管理层在MBO的名义下,利用对企业事实上的控制,尽可能降低资产价格,减少自身购买企业的成本。简单来说,就是要把所买的价格尽可能地压低。企业管理层在进行MBO过程中,资产评估时土地确权定价不规范,对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不评估或评估后不入账;职工安置时,想办法提高补偿的标准,违规把职工转换身份的补偿金用现有的国有资产加以抵扣,而真正发放补偿金时却远少于补偿标准;进行收购时,管理层将企业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从财务上看,贷款增加了原公司的隐性债务,但却并没有改善其现金状况。而一些银行之所以乐意贷款给管理层,就在于管理层收购的公司资产绝大多数低估了净现值。即使管理层未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仍有能力依靠抵押的资产或股权套现获利;收购结束后,管理层为缓解债务压力,可能会制定出更多不利于其他投资者的决策。例如管理层在收购后营造短期优良的业绩,然后实行大比例分红或高派现来缓解自身的债务,结果是掏空了企业本身。

要避免新闻出版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笔者认为应该在以下几方面予以关注。

一、保证新闻出版单位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的公正、公开、透明。首先是要公正地评估国有资产,通过完善资产评估法规,规范资产评估程序和制度,严格执法,加强对资产评估的监管,做到资产评估的公正科学化,保证国有资产评估价值合理准确,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不发生国有资产流失。其次是公开转让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出售信息公开透明,避免国有资产转让中的“暗箱操作”,形成国有资产转让中买者和卖者之间的公开公平竞争局面,在买者和卖者的竞争中达成国有资产的市场价格。在公开竞争拍卖过程中,会减少乃至消除国有资产低于正常价格出售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

二、协调好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工作,使二者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在推进新闻出版改革的同时,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新闻出版单位在转企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国资管理和新闻出版等多个部门。国资管理部门对企业转制各个环节均非常熟悉,但是对如何处理具有意识形态特点新闻出版企业转制还缺少经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新闻出版单位的意识形态特性理解较深,但是对企业转制问题还是门外汉。因此,在涉及到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过程中,两个部门应通力合作,各自发挥部门特长,最大限度保证新闻出版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尽快解决新闻出版单位无形资产评估问题。部分新闻出版单位具有很高价值的无形资产,比如商务印书馆、新华书店、中华书局等。这些无形资产价值几何,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这就容易造成转企改制过程中无形资产无法评估入帐的情况出现。以新华书店为例,新华书店作为集体商标,其商标所有权归新华书店协会所有,协会成立一年有余,但并没有就该商标作价问题进行评估。新华书店这个商标现如今价值几何谁也说不清楚,有说200多个亿的,有说1000多亿的。这就导致新华书店系统改制过程中,特别是清产核资过程中如何对作为商标的新华书店这个无形资产核价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现在的尴尬是,如果将新华书店的无形资产核算到国有资产计价的过程中,却会发现没有作价的依据;如果不将这部分无形资产进行计价,又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出版社、报刊社、杂志社等新闻出版单位均存在这个问题。随着新闻出版单位大量转制为企业,这个问题也越来越迫切地需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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