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深化职工民主管理_民主管理论文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深化职工民主管理_民主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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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先后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等新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重要决定和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建设一个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论述,为新时期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职工民主管理指明了发展方向。

我们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相适应,进一步提高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权威性、有效性,使民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上海的经济建设,服务于上海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进一步把握职工民主管理的目标取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一方面出现了社会阶层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劳动关系复杂化的新特点;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职工群众民主参与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显著增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以及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愿望日益迫切,对工会如何全面履行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们要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为重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要坚持通过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畅通职工群众表达意愿、参与企业管理的渠道和途径,及时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反映职工群众的要求,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之中;切实把职工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落实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的凝聚力。

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也是一个绝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关键是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和健全社会利益的平衡机制、社会矛盾的化解机制和人的积极性的激发机制。

和谐社会的细胞在企业、社区、家庭,而企业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因此,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和谐企业的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在企业与职工之间建立起一种“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共谋发展、共享成果”的和谐关系。

职工民主管理是和谐企业建设的重要途径,而职代会制度(或员工大会制度)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建设和谐企业的重要制度平台。因为职代会是在党的领导下和工会组织下职工群众通过正常渠道、运用合法形式来实现参与企业管理、表达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的重要渠道,也是企业中妥善解决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制度平台,它有助于在企业内形成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实现以发展促进和谐,以创新推动和谐,以公正求得和谐,以稳定保证和谐,以优秀的企业文化孕育和谐,实现团队共赢,共谋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要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要求,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激发职工群众的创造力和工会工作的活力。基层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工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要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要求相适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尊重职工、依靠职工,坚持以职工为主体推进民主管理。通过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丰富民主形式,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全面发展。要将企业民主管理的评价权交给职工,切实关注职工的满意度,这不仅有利于保证职工民主权利的切实落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且也有助于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增强工会工作的活力。

二、进一步发挥职工民主管理的体制优势

经过多年实践,上海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已经形成了党委领导,党政共管,各方配合,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中,我们一定要充分发挥这一体制的优势,不断取得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发展。

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民主管理工作的正确方向。民主管理工作理论性、政策性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面对新形势,我们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健全各级领导体制、明确工作职责,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围绕职工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全面部署;要认真落实今年3月9日本市召开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联系实际、明确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要始终坚持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职工民主管理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需要各方的重视、支持和配合。要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推进、联合调研、政策指导、重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工作机制。今年,除了继续加强转改制企业履行民主程序要求外,重点要在推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公开和厂务公开责任追究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要始终坚持上下呼应、横向联动的运作方式。本着一级抓一级、一级服务一级的运作思路,目前,本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已经具备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在纵向上,已形成了市、区县局和产业(集团)及街道乡镇、基层企事业单位的四级民主管理组织机构,建立了各级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并随着工作的深入,进一步加强了对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给予保证。在横向上,积极整合民主管理各项制度,通过职代会制度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有机结合,有效协调了企业劳动关系;通过实施厂务公开制度,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实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加强了职工代表的源头参与作用,这些制度在横向上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民主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发挥民主管理的体制优势,当前,重点是要推动各地区、系统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之中,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之中;推动各基层单位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企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制度设计之中,纳入到企业管理的内控制度并进入管理流程,形成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优化职工民主管理的社会环境

营造民主管理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深化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社会基础,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民主管理的社会环境正在进一步优化,尤其是在法律、政策、舆论上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为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提供了较为有利的环境条件和社会氛围。当前,重点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政策指导和舆论引导工作,不断优化社会环境。

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法制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的法制化程度。在我国的《宪法》、《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坚持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群众民主权利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法律上支持和保证了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近年来这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强,如新修改的《工会法》还对妨碍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提高了工作的权威性。正在修订的《公司法》(草案)中,从加强对职工权益的保护角度考虑,明确公司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并对职代会制度、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随着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非公经济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宣传有关法律,坚持依法推进;另一方面要主动参与民主管理相关立法工作。当前,要重点配合本市集体合同条例的立法调研,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在民主管理立法方面的经验,并结合上海实际,推动本市民主管理的相关立法。

要加强政策指导和政策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建设。近年来,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得到了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中央、地方的不少文件、规定都强调了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要求。仅去年中央和本市就下发了多个文件,如去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强调在新形势下,妥善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协调好改革进程中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必须更好地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并明确提出要完善民主参与机制,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和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代会审议,并注意听取工会的意见。去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本市厂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市总工会、市国资党委、市国资委就规范改制企业的民主程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民主程序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还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入市交易必须持有本企业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此外,《关于本市集体合同审查办法的通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低工资规定》等都强调了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上必须通过职代会民主程序。我们要加强政策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今年本市相关部门还将就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厂务公开责任追究等问题出台有关文件,继续加大政策规范的力度。

要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环境建设,进一步增强民主管理的社会认同度。和谐社会的提出,使媒体关注的焦点越来越重视反映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并成为报道、宣传的重点。以职工群众为工作主体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如2003年本市开展的“职工最满意的企业”评选就引起了新闻单位的广泛兴趣和重视。我们要站在全局高度,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精心组织、注重引导,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认真做好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宣传组织工作。同时,要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反映在民主管理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突出矛盾,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四、进一步构建职工民主管理的工作格局

上海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民主管理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突破和发展,有赖于形成一个有利于民主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面部署、上下呼应、内外联动、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新格局;有赖于民主管理工作思路的创新、拓展。我们要坚持从上海实际出发,在构建民主管理工作新格局中坚持以人为本、以职工为主体推进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理念;坚持把握“法人治理、参与管理、协商共决、共谋发展”的基本特征;坚持以职代会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作为企业表达职工利益诉求、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制度平台,强化职工民主管理的系统性、权威性、有效性。要坚持“两手抓,四个结合”的基本思路:

要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民主管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步推进、同步发展。从今年起,本市文明单位的评选已把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区、系统应根据这一要求将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纳入本地区、系统文明单位考核、先进评选的标准之中。要通过职代会民主管理、领导干部向职代会述职述学述廉、推进领导干部收入公开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用3年时间将国有企事业领导干部收入公开率提高到90%以上;要将职代会对领导人员的民主评议结果列入对企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内容,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聘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形成机制,以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要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体现了企业管理的柔性化、民主化、透明化的特点,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这是一种必然的发展趋势。要进一步将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监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纳入企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进入管理流程,使职工民主管理真正成为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和自觉行为。

要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企业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民主管理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要重视企业民主建设,营造一种和谐、民主、宽松、奋进的企业文化氛围。在民主的氛围中,职工切实能够感受到自己被尊重、被理解、被关心、被爱护,才能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创造性。我们要积极研究通过民主管理工作,将创建职工满意企业活动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持续关注和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顾客对产品(服务)的满意度,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目标,并以此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要坚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要坚持将职代会制度与集体合同制度作为依法维权的两项重要机制有机结合、加强建设、发挥作用。要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对企业用工制度、劳动报酬发放、社会保险金缴纳、教育经费提取和使用、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健全职工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等,都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较为系统、全面的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并构成了一个基本的制度体系和维权机制。深化职工民主管理,就是要从健全制度体系、强化维权机制上下功夫。

要建立健全以职代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当前我们要在巩固和深化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同时,继续探索和推进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非公企业的民主管理,并作为职工群众表达自身意愿、反映诉求、协调关系的主要渠道;要坚持职工民主管理参与的广泛性、运作过程的民主性、实施程序的规范性;要针对独立企业、行业、区域性职代会的不同特点,探索形成有效的运作方式。要针对企业在所有权性质、管理模式、人文环境的不同特点,积极探索民主管理的其他有效实现形式,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要理顺关系,明确要求,融会贯通,不断深化职工民主管理。我们坚持职代会是厂务公开实现的基本形式,同时要积极探索其他公开的方法、方式;要坚持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设,同时要明确集体合同必须经过职代会(或员工大会)审议通过,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要坚持积极探索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建立,同时要求职工董事监事的人选必须经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受职代会监督,对职代会负责。理顺这几个关系,有助于我们整合制度、协力推进、取得突破。

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有效组织和开展职工民主管理。首先在职代会制度建设上,要重点强化三项制度建设。这包括职代会预告制,即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在正式实施前要通过职代会向职工代表报告,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职代会审议制,即坚持职代会对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对涉及职工“四金”缴纳、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及集体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审议监督;职代会评议制,即通过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并与考核、任用、奖惩挂钩,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促进队伍建设。同时,要注意发挥职代会在引导职工参政议政、献计献策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凝聚职工,为企业发展作贡献。

其次,在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建设上,要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即:要建立和完善厂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工作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时间、责任部门、责任人,实现厂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建立和完善厂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上级组织要对下属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情况定期组织监督、检查;要探索建立健全厂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厂务公开工作作为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考核评议、奖惩任免的重要内容,对违反厂务公开制度、侵犯职工民主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其他后果的企事业单位和有关人员要采取责任追究的相应措施,以强化领导责任。

第三,在加强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建设方面,重点要建立健全职工董事监事意见征询制度,以进一步密切职工代表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切实将职工群众的意愿、要求反映到董事会、监事会、维护好、表达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职工董事监事工作报告制度,加强对职工董事、监事的评议、监督,通过职工董事监事在职代会上的述职,接受职工代表的测评;要建立健全职工董事监事选举和罢免制度,坚持职工董事监事由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同时对工作不称职、群众意见大的职工董事监事,要通过相应程序予以撤换、罢免,提高职工董事监事的责任感、使命感。

要加强对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监督和激励。要坚持以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方式,逐步建立下级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定期向上级报告制度,接受上级的指导、监督;要逐步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制度,定期就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方法、内容、效果进行测评,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提高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运行质量和工作实效;要逐步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激励机制,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地区、系统、单位要加强经验总结和先进表彰工作。

六、进一步提高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运行质量

当前,在民主管理工作上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如有的单位,特别是新建企业和改制企业,还没有建立民主管理相应制度;有的单位其民主管理基本是流于形式,处于“空转”状态;甚至在少数单位,职代会民主管理变相成为个别经营者利用的工具,起着相反的作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实践中高度重视、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工作质量。

要推动民主管理工作重心的五个转变。即:在重视建制的同时更加重视作用的发挥;在重视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同时更加重视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在重视民主管理形式的同时更加重视民主管理的内容;在重视民主管理程序的同时更加重视民主管理的结果;在重视职工代表民主参与的同时更加重视职工代表的素质提高和作用发挥。

要抓住重点环节,力求在三个方面全面推进、深入发展。要在巩固和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坚持和规范改制企业民主程序和探索、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三个方面有新突破、新进展。

在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中,巩固和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点,要在“六个化”上下功夫,取得成效。

在转改制企业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三个必须”,切实保证国企改制的顺利进行。此外,要坚持企业转制后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防止改制后忽视或削弱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要以扩大建制和推动实践作为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点。做到面上扩大、点上深化、工作覆盖。首先要继续推进与非公企业实际相适应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成建制、成规模的企业要率先突破,要依托工会组织,以建立企业职代会制度为重点,推动行业职代会和区域职代会的建立并与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有机结合,使之成为企业依法协调劳动关系有效机制。其次是从企业社会责任、从落实人权保障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标准出发,推进非公企业公开以职工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企业执行国家和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修订、续订、履行情况;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和依据;以及涉及职工权益的其它事项为主要内容的厂务公开制度。第三是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与非公企业相适应的其它民主管理形式。

今年,我们将会同市社会工作党委、市企业联合会对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本市推进非公企业民主管理三年工作纲要,争取用三年时间使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的实施面达到85%。为此,市总工会将与各区、县联手分别在各地区召开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现场推进会,促进民主管理建制数、建制率的提高,并通过及时汇编有关政策、案例,培训基层工会干部,将非公企业实行“六公开”有关情况作为今年厂务公开检查的重点,对一些非公企业有特色、有成效的民主管理经验,组织专家进行专题研讨等工作方式,努力为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创造条件、提供保证。

要坚持以职工为主体,进一步深化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两项评价制度。近两年,我们先后推出的“职工民主管理质量评估”和“职工满意企业评价”等两项制度,旨在把提高职工群众满意度作为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归宿点,不断提高职工民主管理的质量,提高社会的认同度。当前,重点是要把“质量评估”引向深入、广泛开展,把评选“职工最满意企业”引导到开展创建职工满意企业活动之中,推动在市、地区和系统两级中不断深入,进一步将企业各项工作的评价权交给职工,帮助企业一起来寻找问题、制定措施、改进提高,不断提升职工的满意度,建设和谐企业,这不仅有利于深化民主管理、提高工作水平,也有利于加强企业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

我们要坚持不懈地在实践中不断的丰富和发展职工民主管理,为构建和谐企业、为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努力,争取新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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