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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今村镇成为文物保护的热门地区,很多文物保护工作人员针对“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情况进行重点研究。“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成为“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到“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效保护。同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人员问题也是需要解决的重点内容。
关键词: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人员
“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是针对村镇文物建筑群具有一定空间承载能力的文物保护单位。“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中文物本体数量较多,占地面积较大,文物环境较复杂,为文物保护措施的具体实施产生了一定影响。“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针对这一现象,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在传统文物保护上要考虑到其他保护因素,将相关影响因素融入到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中,让“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对“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存在的问题
1.1“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形式化
“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是国家对文物保护的重视,为保护村镇文物做出的重要措施,但是很多村镇文物保护单位都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规划编制政策,或者有很多都趋于形式[1]。“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中政府管理措施形式化,对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力。形式化的政策,让很多文物保护人员在工作中都会受到许多限制,对工作人员工作环境无法进行保障。工作人员工作环境差,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效果就不尽人意,很多历史悠久的文物为此而未得到很好的保护,对我国文化遗产造成不可弥补的影响。形式化的工作态度,让很多文物保护人员对文物保护工作积极性不高,让村镇文物保护工作受到限制,降低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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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落实情况敷衍
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单位多为专业机构,首先编制文物保护规划立项,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并申请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通过后,由具有相应的资质单位编制单位负责规划编制,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等相关内容,由于村镇文物保护规模较大,文物类型多样,且涉及到复杂的农村问题,编制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难以真正等到落实到位,形成许多问题。较多文物保护人员多为当地村民,由于对地理环境的熟悉,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更由于文物保护单位编制紧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在加上培训不及时,不到位。文物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对他们的工作情况不能足够重视。久而久之,对文物保护工作形成了消极情绪,影响文物保护工作正常进行。“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是为了明确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对象和目标,规范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工作,协调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基础工作水平,以及在专业队伍和各级管理机构中传播文物保护基本理念和工作方法等,其最终目的就是保护具有价值的文化财产。但是由于村镇文物保护规模较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落实情况不能面面俱到。这种情况的出现对“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造成不良影响,成为“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和落实管理存在的问题之一。
2 “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有效措施
2.1当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平衡村镇发展需求、统筹协调各方面政策和资金及文物保护人员内心需求,让保护规划落实到实处,发挥其在村镇文物保护中的作用。保障村镇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文物保护人员合理、合规、合法的进行文物保护工作[3]。文物保护工作是对我国民族文化瑰宝的保护,容不得半点纰漏。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落实情况,让文物保护人员工作的时候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体现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的实质作用。
2.2“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制度的完善和有效落实加强了当地文物保护单位对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管理,规避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中的一些问题。促进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当地文物保护的实际情况,有效开展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展示,提高“村镇型”文物保护水平,推动我国对历史的研究,体现我国在民族文化保护方的重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落实情况是对“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存在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提高了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的认识,激发他们在工作中的热情,让他们意识到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展现“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在实际落实中的价值。
2.3建立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
“村镇型”文物保护工作不但要由具体的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更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与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统筹考虑相关部门对“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这样才能尽可能地保护当地文物。各部门之间需要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加强合作关系,通过建立合理的协调工作机制,增强对“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环境的整体统筹保护。
文物保护工作涉及到的机构层次非常多,不是依靠一个部门就可以独立完成的,还需要其他的单位、机构进行合作互助才能达到文物保护的效果,各部门的相互配合是非常重要的,“村镇型”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期间要统筹考虑相关问题,“村镇型”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下最大限度地保护“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
3 结束语
“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和管理问题有效解决,展现了我国对“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情况的重视。完善“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制度和加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落实管理情况对村镇文物保护工作做出巨大贡献。提高了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让“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王齐. “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问题研究[J]. 天津大学,2017(5):62-64.
[2]陆伟东,居兴鹏,邓大利. “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问题分析[J]. 工程抗震与加固改造,2018(3):82-85.
[3]王琼,李乃稳,李磊,等. “村镇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问题分析[J]. 环境科学,2018(1):109-116.
论文作者:聂凯月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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