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的“经济人”假说及其对我们的启示_经济人论文

史密斯的“经济人”假说及其对我们的启示_经济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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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世纪末期斯密提出“经济人”假定思路以来,迄今为止已200年有余。“经济人”假定思路虽然在后来诸多学者那里褒贬不一,但总的状况是并没有得到深入研究。在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体制的转轨过程中,从理论上揭示这一思路的真实含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不无裨益的。

一、“经济人”假定思路形成的主、客观条件

要弄清楚斯密提出“经济人”假定思路的原因并非易事。“经济人”假定思路在斯密经济学体系中属于一个成熟的产儿,但它的胚胎时期却可以追溯到从《国富论》发表向前推至中世纪末期之间约300年的历史。因此,要真正弄清楚斯密提出“经济人”假定思路的来龙去脉,必须从理论上研究这300年来的社会经济及其思想方面的变迁过程。限于篇幅,本文仅从这一长期历史过程中抽取出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方面,即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的逐步崛起和斯密本人的主观条件来进行探讨。

1.社会经济生活的新现象: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的逐步崛起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了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了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2卷,2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马克思所表述的社会演进规律,不仅存在于不同社会形态之间的质的更替过程之中,也适用于同一社会形态内部的那种由低级到高一级阶段之间的量的进化过程之中。在斯密活动的年代,英国(以至欧洲)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正在从各个方面酝酿着一场由低级阶段向高一级阶段的剧烈变动。作为这场变动的征兆是多方面的,然而,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商人资本的附属物到使商人资本附属于自己则不能不是诸多现象之中的突出景观。

远在中世纪末期,民族国家的成长,渴望消灭封建社会的分治主义和教会势力精神统治的要求,形成了对于财富的更大关心与经济活动的加速。耕种手法的革命破坏了封建经济的基础,海外殖民地的发现促进了对外贸易的急剧扩张;这两个方面相互推动,促成了商人资本的巨大发展。商人资本的发展,使得它们在国家经济事务中的作用尤其是对外贸易中的垄断地位大大增强。在整个16世纪和17世纪内,庞大的国有特权贸易公司,垄断了对不同地区的贸易,并开始采用典型的资本主义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那时,最著名的公司有商人冒险者公司、东方公司、莫斯科威公司和东印度公司。为了减轻贸易风险,开辟殖民地就成了一种重要手段。商人资本及其贸易公司竭力想控制同它们有贸易往来的远方地区,但往往徒劳无功,不得不借助于国家的威力。而商人资本在加强国家实力方面是有重大贡献的。这样,贸易界和国家之间就获得了一种紧密联系,国家的政策举措也日益集中在贸易问题上。某些商人所拥有的信誉,便是这种商人资本与国家相结合的象征。各贸易公司的显赫人物都具有相当大的政治影响,例如东方公司的领袖人物之一科克因就利用他对詹姆斯一世的影响,力图改变管理棉布的贸易规章以便搞垮竞争对手——商人冒险者公司。随着商人资本的发展,它不仅加强了自己在整个经济体系中的实力,也摧毁了那些可能阻挡商业扩张的制度与传统观念,特别是那些以宗教信条为基础的社会思想。

商人资本走在现代工业资本的前面并为后者的发展铺平了道路。从某种意义上说,商人资本的发展过程,同时就是工业资本的形成和逐步崛起并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主导力量的过程。

早在商业革命兴起的时候,就引起了生产组织的变化,出现了工业资本的原始形式——发料加工或包买制度。这一新的组织形式的起点主要在纺织业上,然后逐渐扩展到制革、小金属商品上。

17世纪中叶以后,对家庭工业的许多限制性规定在英国被取消了。在17世纪最后25年,东方公司开始失去了它在波罗的海的贸易特权。1689年,商人冒险者公司被剥夺了在它们地内布匹贸易的垄断地位,与此同时,其余的贸易公司(东印度公司除外)也遭到了同样的命运。而造成这一趋势又为这一趋势所大大加强的原因,就在于工业资本的成长壮大,以致于有的学者认为,在16、17世纪中进行着一场类似于工业革命的工业革命。到1700年时,英国已经有了不少繁盛的工业,如采矿、制盐、制铜、制铁与军火、明矾和制钉业。

商人资本创造了工业资本,往往是他们自己变成了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如后来与欧文合伙的戴尔,过去就是一个商人。而他们的角色转换又激励着一些贵族、小手工业者等跻身于工业资本家的行列。前者如当时英国最大的煤矿主之一布里奇沃特公爵;后者如工业革命的先驱杰德狄亚·斯特拉特和理查德·阿克莱特。

还值得一提的是,商人资本不仅创造了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而且还促进了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得以充分发展的一些前提条件的成熟,如劳动力、土地和原材料等等的商品化进程。在18世纪以前,商业的发展就使得原材料、土地等早已是能够买卖的商品了。在现代工业创始前夕,包括原材料在内的各种物货的买卖早就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农业的商品化以及封建制度的崩溃也逐步使土地成为了买卖的对象;而与雇佣劳动者阶级大规模形成相联系的圈地运动,也同商人资本扩展所形成的市场空间范围的扩大具有直接关联。

真正的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出现于18世纪20年代。当时,托玛斯·隆伯利用他的兄弟从意大利偷运出来的捻丝机,在德文特开设了一家利用水力的丝厂。1719-1730年的12年间,他积累了12万英镑的财产并被封为爵士。在他之后,资本雄厚的工业资本不时出现,如罗巴克和加伯特1759年创办的卡隆铁工厂(第一部蒸汽机就在这里试制),开工时就有资本12000镑,雇佣工人1500名。稍后,瓦特后来的合伙人波尔敦在梭合办的铁工厂,雇佣工人1000多人,产品销售全欧洲。1767年,他的产品毛利从7000镑增加到10000镑。但是,工业资本家真正成为一个阶层则是从阿克莱特建立克朗福德水力棉纺厂(1771年)开始的。在此后的发展中,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的实力越来越雄,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与日俱增,终于成了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这一变化可以从国家税收变化的过程中看出来。“光荣革命”之后以及整个18世纪,英国的税收主要是3项,即对地主征收的土地税、对进口商人征收的关税和对工业资本家征收的国产税。1712年以后,在上述税收结构中,国产税变得愈来愈重要,特别是60年代后飞速增长。从“七年战争”开始,国产税就一直保持在土地税和关税的总和之上。由此可见,在18世纪尤其是后半期,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事实上就成了国家经济生活空间上的一颗最为耀眼的明星。

斯密生活的年代尤其是在进行《国富论》写作的时期(大约在1767-1776年),正是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开始放出夺目光彩的时刻,作为一名学者,如果他所进行的经济学思考忽略了这一新现象,就不可能成为一代经济学大师。

2.斯密的主观条件:休谟哲学的深刻影响

在成为经济学领域叱咤风云式的人物之前,斯密曾是一名哲学家。他的哲学观点深深地烙上了前人的印记。尽管在《国富论》中斯密很少提到给他以重要影响的著作家,而且几乎不承认还受到过他人的某种启示,可是很容易说明这部著作的哲学基础并不是他的创见。构成该书基础的社会哲学是当时广泛承认的。他的老师弗朗西斯·哈奇森就是这种哲学的主要倡导者之一。这种社会哲学相信,世界上存在着一种内在的自然秩序(不管这种秩序究竟是什么),这种秩序要比人类人为地创造出来的秩序要优越得多,因而明智的社会机构所需要做的只不过是尽可能秉承自然秩序的意旨办事。在《国富论》中,斯密一再说明自然秩序的无比优越性,并指出人类制度中所存在的不可避免的缺陷。他说,把人为的选择和限制去掉,“最显然并最简单的自然体系”就会制定下来。又说,“由于需要所造成的事物的秩序是人类的自然倾向所促进的”,人类制度过于频繁地阻碍了这些自然倾向。由此可见,斯密的社会哲学思想是与他的前辈一脉相承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休谟哲学对斯密的哲学倾向具有重大影响。我们知道,斯密在牛津大学住了7年。在此期间,休谟的《人性论》第一、二卷在论敦出版(1739年)。这部重要的哲学著作在当时的英国几乎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休谟此时还是无名之辈,另一方面在于休谟所提出的见解在当时的英国思想界,人们不识“庐山真面目”,所以后来的一些研究者认为,《人性论》问世太早,如果晚50年出版,那将是另外一番景象。不过,斯密则是例外。他不仅详细地研究了《人性论》,而且对休谟的学识也十分敬重。1850年,27岁的斯密在爱丁堡大学作文学批评、法学演讲时结识了休谟,两人从此就成了亲密的朋友。

休谟提出了近代资产阶级第一个不可知论的哲学。他在建立这一学说时,批判地继承了洛克和巴克莱的经验化,并吸取了近代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怀疑论思想。休谟的不可知论是英国经验论发展的必然逻辑结果,同时,又是和巴克莱“走不同道路的18世纪大哲学家”。(注:《列宁选集》,中文2版,第2卷,2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休谟的不可知论有一个逻辑前提,这就是他在《人性论》中所提出的,哲学应该是研究人性的科学。他说,人性是一切科学的“首都或心脏”(注:休谟:《人性论》,中文版,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各门其他科学都直接或间接地与人性有关,都在不同程度上依赖于人,依赖于人的认识。所以,哲学只有把人性作为自身的研究对象时,才能成为其他科学的基础,才算是真正的哲学。

理解了休谟的上述见解,我们就不难理解斯密在“经济人”假定思路中为什么要披上“人性”的外衣,也就不难理解休谟哲学对斯密进行经济思维的影响,而这方面,经济学说史的叙述往往是不够的。

综合上述两个方面,前者是斯密形成“经济人”假定思路的客观条件,后者则是主观条件。主、客观条件的统一,能够比较合理地解释斯密“经济人”假定思路得以形成的真实原因。

二、“经济人”假定思路的内容、实质及其在《国富论》中的地位

“经济人”假定思路最初并非始于斯密。在斯密之前,就有一些重商主义者表达过这方面的观点。1549年,约翰·海尔斯在《关于英格兰王国公共财富的讨论》一书中,就提出了“人是追逐最大利润”的看法;1723年,孟德尔在所著的《蜜蜂的宣言》一书中,也对人作了类似的说明。斯密的过人之处在于他不仅比较系统地展开了“经济人”假定的思路,而且还赋予了新的立意并把它同自己所建立的古典经济学体系连接了起来。正因为如此,“经济人”假定思路往往是与斯密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

1.“经济人”假定思路的内容

斯密“经济人”假定思路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每一个人天然是他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因此应该让他有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行动的自由。假如他不受到干预的话,他不仅会达到他们最高目的,而且还能有助于推进公共利益。

(2)每一个人都关心为自己谋求最大的利益,然而他是社会的一员,他追求的经济活动只能沿着自然的社会秩序所指定的道路前进。通过分工,一个人提高了他的劳动生产率,但是他也不再是脱离别人而独立的。为了达到他自己的目的,他必须激发别人的自爱之情。“我们之所以吃得上饭并不是由于屠户、酿酒师或面包师的仁慈,而是他们本身的利益考虑”(注:斯密:《国富论》,英文版,11、13页,1921。)。

(3)交换使得交换双方的个人利益的同时满足成为可能。每个人在利用自己的财产或劳动以达到自己的利益时,不得不为了交换而生产,也就是说,为了社会上所有其他成员所决定的目的而生产。不论他是否愿意这样做,正是因为他是这个社会秩序中的一名成员就必须在交换中给别人以好处来换取他所得的利益。每一个人都应该把他的努力的结果“置于共同的库存中,每个人可以从这里买到他所需要的、由别人的才能所生产的任何一部分”(注:斯密:《国富论》,英文版,11、13页,1921。)。

(4)人类的各种动机(自爱、同情、追求自由的欲望、正义感、劳动习惯和交换——以物易物及以此易彼的倾向)会自然平衡,能使一个人的利益不致和其他人的利益相对立。例如自爱是由于其他动机特别是与同情相伴随的,由此产生的行动必然是在自己的利益中包含了别人的利益,因此,每一个人在追求他自己的利益时,都被一只“无形之手”引导着去促进并非属于他原来意图的目的。

2.“经济人”假定思路的实质

从上面的内容中可以看出,斯密提出的“经济人”假定思路,具有浓烈的一般“人性”的味道。然而,这并不能够足以表明斯密就止于此了。

通过前面一节的分析我们已经知道,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的地位正在崛起,当斯密进行经济思维时,如果他忽略了这一新的情况,就没有可能成为一代经济大师。事实上,斯密对这一经济变动予以了高度重视。《国富论》一书虽然写于产业革命之前,但在具体构思时,他已经感觉到这个即将来临的时代的隆隆声响了。在那时,斯密已经见到了作为这场变革最初征兆的许多机械装置,如自动纺车、飞梭、制毡机、纽可门蒸汽机。1757年格拉斯哥行会禁止瓦特进行实验时,斯密还唤起舆论给瓦特实验予以支持。因此,客观经济条件要求斯密在理论上高度重视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而斯密本人的态度也决定了他对这一新的情况必将倍加重视。

要对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的某些内在属性进行理论阐述,斯密受到了给他以深刻影响的休谟哲学的制约。本来,休谟哲学中对于“人性”的看法(见前一节)属于一般哲学问题,而斯密心中的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则属于具体的经济问题,二者是不同层次的抽象概念。在把前者适用于后者时需要进行某些规定,否则,就会出现逻辑层次上的混乱。

然而,正是在这一关键的理论环节上,斯密犯了在同一著作中所犯的诸多错误的类似的错误,即把一般等同于特殊,或把特殊当成一般。这样,斯密在提出“经济人”假定思路时,近代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和近代资本主义的哲学融为一体了,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的属性与人的属性编织成了斯密的特有范畴——“经济人”。因此,斯密的“经济人”范畴,与其说是“人性”范畴,倒不如说是在“人性”范畴掩饰下的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范畴。斯密“经济人”假定思路的实质,既不是单一的“人性”,也不是单一的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而是“人性”与工业资本(或工业资本家)之间的一种不协调地人为组合。显然,这是由斯密经济学的基本立场所决定的。

3.“经济人”假定思路在《国富论》中的地位

“经济人”假定思路出现于斯密的《国富论》之中,那么,它在该书中的地位如何呢?

《国富论》共分5卷。第1卷是从对分工的研究开始的,说明了分工对于国民财富的意义和分工的原因,分析了决定分工的因素。由分工斯密进而解释货币的起源,然后转向商品交换价值,接着研究分配即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基本收入。第2卷研究资本,分析了资本的构成,把它分解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分析了资本的作用和资本积累的条件;分析了资本的几个形态,如借贷资本与工、商业资本的差别;最后分析了资本投资的各种形式,特别是工业中的资本和农业中的资本。第3卷研究的是经济史,主要是从城市和农村分工的角度,考察城市先是衰落后是繁荣的发展过程。第4卷研究的属于经济学说史,对重商主义进行了全面的叙述和尖锐的批评,仅用一章对重农业主义进行了叙述和较温和的批评。第5卷研究财政税收政策,考察了国家收支和债务问题。

在百科全书式的《国富论》5卷中,贯穿着一条由两个方面相互联系、渗透而成的思想脉络:国民财富的增长因素和经济自由思想。

《国富论》全书的研究对象是国民财富。斯密的研究,就是要揭示那些促进或阻碍国民财富增长的原因或因素。根据斯密的分析,我们可以把《国富论》划分成三大部分。第一大部分研究的是促进国民财富增长的因素,其中,第一个因素是分工(第1卷),第二个因素是资本(第2卷)。第二大部分研究的是阻碍国民财富增长的因素,其中主要是说明错误的政策是如何妨碍国民财富增长的(第3卷和第4卷)。第三大部分是阐述国家收支和债务问题与国民财富增长的某种联系(第5卷)。而经济自由思想,则渗透在上述三大部分的各卷之中。这样,国民财富能否增长,是与经济是否自由相辅相成的:欲使国民财富增长,则应奉行经济自由;奉行经济自由,国民财富就一定能够增长。

国民财富增长与经济自由思想的上述关联,又是以“经济人”假定思路为出发点的。

诚然,在《国富论》中,除去在第1卷里用很短的第2章外,斯密没有花费更多的笔墨来讨论“经济人”假定思路,而且在他们通篇叙述中,他自己也没有明确提出“经济人”假定思路与《国富论》其他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同时,即使是“经济人”假定思路,也不象后来的新古典主义者那样在建立理论假定时,具有明确的假定命题、假定结构以及据此而进行的逻辑推演,使人们能够一目了然地看出理论“假定”与理论“体系”之间的关系。也许正因为如此,“经济人”假定思路在《国富论》中的地位一直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正如本文所指出的那样,国民财富增长与经济自由思想共同构成了一条贯穿于《国富论》中的思想脉络。从本文关于“经济人”假定思路的内容叙述中,我们很容易证明它与经济自由思想的内在关联,进而证明它在《国富论》体系中的地位。不仅如此,即使在考察国民财富增长时,斯密的论述也是从“经济人”假定思路出发的。例如,斯密在研究国民财富增长的第1个因素即分工时,建立了他的“地域分工理论”(或“绝对成本理论”)。在具体论证“地域分工理论”时,斯密采用的思维逻辑是从“经济人”假定(这一点正是所有关于斯密“地域分工理论”研究中所忽略了的)到个人,由个人到家庭,再由此推及到整个国家,从而说明在怎样的地域分工格局中最有利于国民财富的增长。因此,“经济人”假定思路在《国富论》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

三、对待“经济人”假定思路的三种倾向及其述评

斯密之后,关于“经济人”假定思路的论说在不同学者那里众口不一,其中,有三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倾向。

第一种倾向:完全肯定。这方面以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为代表。1844年,穆勒在《论政治经济学的若干未决问题》中提出,应当把人的各种活动的经济方面抽象出来,在此基础上对“经济人”作出界定,使它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联系起来。在穆勒看来,政治经济学并不是论述社会中人类的一切行为,“它所关注的人仅仅是,作为一个人,他有占有财富的愿望,而且他赋有达到这种目的的可能性的能力。……它将其他每一种人类情欲或动机完全抽象化……。政治经济学认为人类把全部精力用于取得和消耗财富……。这并不是说,有哪个政治经济学家会荒唐到这样的地步,竟然以为人类生活真正是这样组成的,而是因为这就是科学要前进必然采取的方式……。政治经济学探索这样的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其他欲望所阻止的话,这种欲望所产生的行动是什么。”(注:转引自曾启贤:《经济分析中的人》,载《经济研究》,1989(5)。)

在这里,穆勒已经提出了将“经济人”概念抽象出来的必要性和“经济人”的内含,指出了政治经济学探索的是“经济人”的行为。把“经济人”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对斯密思路的一种充分肯定,不过,仅从此后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轨迹看,从“边际革命”到“凯恩斯革命”再到凯恩斯之后诸子百家群雄并起,还没有哪一个学派是以“经济人”为研究对象的。这种情况表明,穆勒的见解可能武断了些。

第二种倾向:完全否定。这方面大体上存在两派。一派以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李斯特为代表,另一派则以马克思主义学派内部的某些学者为代表。李斯特对斯密的《国富论》给予了充分肯定,说正是这部著作“才使政治经济学成为一门科学有了可能”(注: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文版,294、29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但是他对其中的“经济人”假定思路的态度却截然相反,认为这是一种“将国家与政权一笔抹杀,将个人利己性格抬高到一切效力的创造者的论调”,甚至认为“这个学说是以店老板的观点来考虑一切问题的”(注: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中文版,294、29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只要我们认真阅读一下《国富论》,就可以感到李斯特的批评过于片面。斯密虽然认为政府的管理不见得会比无为而治更有效些,对人类事务的干预有百弊而无一利,但在他所认为的最好的自然体制中,政府的作用有三项,即抵御外国侵略的责任;建立一个严密的执行法律的机构;维持那些由于无利可图而个人或团体不愿经营的公共工程与机构。斯密的最后结论是,除了上述三者外,“无形之手”是更为有效的。因此,国家和政权的作用在斯密的“经济人”假定思路中并没有被一笔抹杀,只是为其划定了一定的作用范围而已。

在马克思主义学派内部,有的学者依据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的“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2版,第1卷,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的观点,以“社会人”来否定斯密的“经济人”。

应该承认,如果仅从对于“人性”以及“人的本质”的研究角度出发,用马克思的“社会人”来否定斯密的“经济人”是完全合理的。不过,即使是在这一条件下也还是要注意到,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看法并非仅仅限于此。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人是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思维属性的生物。单纯从哪一个方面或哪两个方面都不可能正确回答人的本质问题。人必须同时具有自然、社会和思维这三个方面的属性。这三个方面的属性又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的。也就是说,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其本质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属性的统一体。

但是当我们从经济学的研究角度出发时,以马克思的“社会人”来完全否定斯密的“经济人”则存在逻辑上的混乱。主要原因在于,马克思的“社会人”属于哲学范畴,而斯密的“经济人”则属于经济学范畴,二者虽然具有一定的理论关联,但毕竟分别属于现实生活的不同抽象层次,并不完全具有互驳性,故而以前者来否定后者实际上就等于混淆了它们之间本来就存在理论界限,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正如我们不能用哲学上的“实践”范畴来否定经济学上的“完全竞争”范畴一样。

第三种倾向:部分肯定或部分否定。这方面以西蒙和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曾启贤教授为代表。西蒙对下述观点是有所保留的,即“经济人赋有一套完全而又始终如一的偏好,使他经常挑选他面前可供选择的东西;他也十分清楚,这些可供选择的东西是什么。为了决定哪一种选择最好,他作了无穷无尽地复杂运算。对于他,算出概率既不可怕,也不神秘”。在西蒙看来,“经济人”中所包含的“完全理性”是不现实的。根据他的实证分析,西蒙认为“有限理性”比“完全理性”更接近于现实,追求令人满意的利润比追求最大利润更接近于现实。

曾启贤教授认为,在人们的经济行为方面,“经济人”假定是不能完全否定的,只要有限度,就可以加以运用。第一,有条件时追求最大利润,在条件的限制下追求令人满意的利润,实际上相距不远,是绝大多数人的现实的经济行为,不是脱离实际的假定。第二,对于复杂的经济过程,“经济人”假定有利于进行抽象分析。不在一定程度上作出或利用这个假定,很难设想在理论上把握经济法则。第三,“经济人”只是一个抽象,即撇掉了人的其他一些社会特征。它既不意味着人的任何行为都是而且只是追求个人利益,也不意味着经济主体的其他任何行为都是为了追求个体利益。

西蒙的观点侧重于对“经济人”假定的理性条件进行补充,曾启贤教授的观点侧重于对“经济人”假定的适用范围进行规定。无疑,这些见解在某种意义上都有可取的一面。

综合上述三个方面的倾向,可以看到它们存在着一个重大的共同缺陷,即脱离了斯密“经济人”假定思路的原意。

四、斯密“经济人”假定思路给予我们的启示

长期以来,斯密“经济人”假定思路并没有引起我国理论研究的应有注意,更谈不上它还有什么借鉴作用了。1989年,曾启贤教授的遗作《经济分析中的人》发表于《经济研究》第5期,开了对于斯密“经济人”假定思路研究的先河,但他的进一步思考也就由此中断了。1996年,在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第10次研讨会上,有的学者依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取向的实际,又一次提出了“经济人”假定在我国的适用性问题,但并没有引起应有的反响。

本文以为,要研究“经济人”假定思路对于我国目前业已展开的深层次改革的借鉴作用以及回答该思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适用性或适用范围问题,仅在“人性”问题内打转转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从斯密的真实意图出发,以便从中抽象出最一般的结论。

18世纪最后25年可以说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转折时期,许许多多的事件似乎预兆着此后在经济和政治组织方面的一个新时代的创立。1775年,马修·博尔顿和詹姆斯·瓦特的合作形成了一位工业领袖与一位科学家的联姻,这或许可以看作是工业革命的典型象征;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结束了最重要的殖民地的统治,同时也从重商主义思想所据以为基础的老殖民主义制度中撤除了一个最有力的支柱;同年,一个由哲学家变为经济学家的苏格兰人斯密出版了要注定影响其后许多代人经济思想的《国富论》;几年之后,法国革命决定了中古社会彻底灭亡的命运。

工业革命在表现形式上是机器大工业的诞生,但在实际上则是伴随着由封建主义经济体制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而诱发出来的由手工作坊向机器大工业的转变。历史的发展已经证明,只有当后一种转变被诱发出来进而成为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必然性时,才能奠定由封建主义经济体制向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现实可能性,才能最终形成这一转变的历史的不可逆性。在上述两种转变中,起着承先启后作用的则是由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的转变,工业资本逐渐成长为左右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主导力量并使商业资本隶属于自己。斯密的“经济人”假定思路,正在于从理论上把握住了这一转变,从而把前两种转变衔接了起来。

从斯密的这种思路中,我们可以得出更为一般的结论:(1)经济增长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需要经济增长主体的转变才能衔接起来,或者说,要实现经济增长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要形成与这两种转变相适应从而能够推进这两种转变得以实现的经济增长主体。这里面所存在的传导机理,已由诺思教授作了表述,即“市场规模的扩大引起了专业化和劳动分工,进而引起交易费用的增加。交易费用的增加引起经济组织的变迁,这反过来又降低了技术变化费用,加速了经济增长。”(注: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中文版,74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2)这个经济增长主体的特征是,一方面要符合经济增长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这两种转变的本性与要求,另一方面同其他主体相比,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必须具有绝对的市场实力或技术实力,从而使其他主体隶属于自己。以上两点,就是斯密“经济人”假定思路给予我们的最重要启示。

根据这两点启示,本文可以判定,为实现我国经济增长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最关键的就是要选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主体。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本文以为新的经济增长主体应侧重于:(1)第一、二次产业,因为该产业经济增长主体状况从基础上决定了第三次产业的生存空间。(2)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因为这类经济增长主体发展能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的充分发展以良好的市场预期。(3)中、西部地区,因为“两个转变”是全方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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