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卓越:英才教育与国家发展——突破我国英才教育的认识误区与政策障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才论文,误区论文,追求卓越论文,障碍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尽管英才教育在东西方国家历史悠久,但现代意义上的英才教育是伴随着20世纪20年代智力测验(IQ Test)才开始的。二战以后,由于冷战和其他因素所导致的国家间竞争的加剧,一些国家开始关注英才教育。进入21世纪,很多国家对于英才教育的重视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英才教育与国家发展之间的联系被空前强化,诸国希图通过英才教育追求教育的卓越,进而实现国家的卓越,提升国家在全球化时代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英才教育相对滞后,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突破我国英才教育的认识误区与政策障碍,充分认识到英才教育的意义和价值,清醒把握我国英才教育的现状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我国英才教育发展的可行之策,为国家发展培育各类英才。
一、英才教育的意义与价值
(一)英才是国家战略性资源,是人力资源中最稀缺的资源,英才教育的使命是培育国家发展所需的各类英才
一个国家所拥有的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是制约国家发展的关键变量。人才是人力资源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的群体。而人才又是分层次的,“英才”是高层次的人才,居于人才金字塔的塔尖。
英才是人才大军中的一支“特种部队”,有卓越的创新能力,承担更为重要的国家使命,是人才资源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衡量一个国家人力资源质量的关键要素。在我国的学术话语和政策文本中,对于英才有多种称谓,如高端人才、拔尖创新人才、杰出人才、高层次人才、高级专门人才、领军人才、卓越人才等,本文将这些统称为“英才”。
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发展,英才至关重要。日本教育家麻生诚曾指出:“英才无论在任何社会中,都是绝对必要的。若缺少这部分人才,就必然导致社会的某种衰落表现。”[1]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使英才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更为凸显。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在此背景下,创新成为知识经济时代国家发展的基本路径与核心力量。而英才正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最强、创新成果质量最高的人才群体。因此,英才或者说高端人才成为国际人才大战的焦点,“加紧开发高级专门人才、鼓励输入高级专门人才、限制输出高级专门人才”是当代国际人才大战的三大战略框架。[2]
在各自领域大有作为、大放异彩的各类英才,不会自发成长,需要从小进行有意识的培养。而最有可能、最有潜力被培养成为各类英才的后备人群就是“英才儿童”群体。
英才儿童(Gifted and Talented Children)是指那些与处在同一环境中的同龄人相比,能够表现出高成就或有着取得更高成就的潜能的儿童,他们在智能、创新能力、艺术能力、领导能力或特定的学术领域具有较高的能力。对于这类儿童,还有天才儿童、资优儿童、超常儿童、高才儿童、优才儿童、早慧儿童、“神童”等各种称谓,本文则统一称之为“英才儿童”。
按照心理学对于儿童的定义,英才儿童的年龄上限是18周岁。英才教育的对象一般指18周岁以下的英才儿童,他们在幼儿园或者中小学就读,也可能已经提前进入大学(如少年班大学生)。广义的或者说非严格意义上的英才教育的对象,也可以把18岁以后直至博士生阶段的青年学生包括在内。
从各国英才教育实践看,一般把同龄人的前10%左右确定为英才儿童给予区分性教育。根据美国英才儿童学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Gifted Children)在1994年、2001年、2004年、2008年的调查数据,美国50个州年度选拔英才儿童的人数占入学人数的百分比各州不一,但基本在15%之内,并集中在3%~10%的范围内。[3]英国1999年要求大工业城市的450所中学甄别出最有能力的前5%~10%的优秀学生并向他们提供学校层级的英才教育,[4]2007年要求国家英才青少年学院(National Academy for Gifted and Talented Youth)为全国前5%的4~19岁的英才学生提供特殊课程服务。
英才儿童群体也是分层的。可以把英才儿童分为普通水平、中等水平、高级水平三类,对于不同层级英才儿童的未来发展水平和社会贡献的期待并不相同,教育措施也有差异,总体而言,排在同龄人前1%~3%左右的英才儿童会受到重点关注和特别培养。
英才儿童是潜在的“未来英才”,是一个国家的战略资源和稀缺资源,能否开发好、利用好,至关重要,涉及一个国家的核心利益、核心竞争力。例如,美国1988年《贾维茨英才学生教育法案》把英才儿童与国家安全直接挂钩,认为“英才学生是国家资源,这种资源对于国家的前途至关重要,对于国家的安全与福祉至关重要”[5]。
我们必须承认人的差异,必须承认英才儿童具有更大的发展潜能,具有不同于一般儿童的特殊需要,但他们的发展潜能必须经过系统的教育和开发,他们的特殊需要必须得到满足,才会转变为现实的才能与创造。美国英才儿童学会认为,大多数英才儿童最终成就水平的高低,往往取决于他们是否接受了有针对性的、系统的培养。[6]台湾学者吴武典认为,一个人取得最终成就不是取决于他拥有多少潜能,而是发挥了多少潜能。英才教育的使命就是“挖掘潜能,造就人才”[7]。
根据2010年的官方数据,我国有中小学生2.02亿,如果按照中小学生总量的10%计算英才儿童的规模,我国有英才儿童约2000万。他们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和稀缺资源,他们的特殊的教育需要能得到充分满足吗?他们的潜力能得到充分开发吗?他们所接受的教育能让他们“吃饱”、“吃好”吗?不幸的是,答案基本都是否定的。
(二)英才教育具有一般教育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发展英才教育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英才教育(Gifted and Talented Education,也称Gifted Eduction)之所以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原因在于英才教育本身所具有的巨大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培养对象的独特性。英才教育的对象不是一般儿童,而是英才儿童,他们具有更大的潜能,学得快,学得好。对于这些儿童,“给点阳光就会特别灿烂”,他们更容易早成才、成大才,他们成才后对于社会的贡献,远远高于其他同龄人群体,更远远高于成才前对他们的教育投入,因此,可以说英才教育的收益率很高。
第二,培养目标的卓越性。英才教育的目标不是培养人的应试技巧,不是为了提高考试成绩,而是培养卓越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高度的个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英才教育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上,与一般教育相比有更高的要求。创新就是实现新组合,是对旧有的一切所进行的替代和覆盖。创新分为微创新(Mini-C,体现在学习过程中)、小创新(Little-C,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职业性创新(Pro-C,体现在日常工作中)和大创新(Big-C,杰出人才的创新)等四个层级,[8]英才教育所要培育的是“大创新”能力。英才教育具有卓尔不群的定位,追求卓越是英才教育的内在要求。
第三,培养模式的挑战性。独特的培养模式是英才儿童转变为英才的推进器、催化剂。英才教育的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学策略与一般教育相比有“质的不同”,能反映英才儿童的特殊需求,在课程与教学的进度(速度)、深度、广度等方面更具有挑战性,在教学组织形式方面也具有区分性。具体而言,国际通行的英才培养模式包括加速教育模式(Acceleration)、充实教育模式(Enrichment)和能力分组模式(Grouping)三类。其中,加速教育模式包括早入学、跳级、早毕业、浓缩课程、导师制和大学课程先修等;充实教育模式是指在不改变就读年级的情况下,向英才学生提供常规课程之外的拓展课程,包括垂直充实(增加课程的深度)和水平充实(增加课程的广度)两种;能力分组教育模式主要与教学的组织形式有关系,具体分为以下三种。
(1)普通型分组,英才学生与普通学生同处一个教室内学习,但课内和课后都有针对英才儿童的区别性课程;(2)特殊型分组,为英才儿童专门开设英才班或者英才学校;(3)混合型分组,是上述两种分组方式的混合类型,可以同时具备二者的优点。
因此,英才教育具有一般教育或者说普通教育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和特殊价值,通过挖掘英才儿童的巨大潜能,发挥“点石成金”之效,能够“多快好省”地培养出国家所需的各类英才,提高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一些国家通过制定公共政策,通过立法手段大力推进英才教育发展,并把英才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主要动因,本文主要以美国为例予以说明。
美国的英才教育走在世界前列,其发展英才教育的外部动因和内在动力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巩固世界霸权地位。1957年,前苏联卫星上天,美国朝野震惊,认为教育质量不高尤其是“最有能力的学生”(The Most Able Students)没有受到高质量的教育,是美国科技落后的主因。次年,美国颁布《国防教育法》,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把教育置于事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地位,要求大力加强数学和科学领域英才的培养,以与前苏联抗衡。
进入20世纪70年代,美国英才教育迅速发展。美国国会相继通过《1974年教育修正案》、《1978年英才儿童教育法案》,以拨款方式向各州和地方教育机构开展的英才教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美国各州的英才教育立法也迅速推进,1971年只有21个州制定了英才教育法,而到1978年已扩展到43个州。198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贾维茨英才学生教育法案》,再次确定要向英才教育提供拨款,并且优先为那些来自经济贫困家庭,或者英语水平有限的以及有身体障碍的英才儿童提供资助。2008年,布什总统签署了《高等教育机会法》,该法对从事英才教育的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出了要求。2010年,美国总统奥巴马的《教育改革方案》(A Blueprint for Reform)出台,明确要求加强英才教育。
美国是英才教育的先行者,世界各国英才教育的发展并不平衡,但总体看来,进入21世纪前后至今这十多年,是世界英才教育发展的一个兴盛期,这可能是各国对于新世纪带来的新挑战的回应,尤其是对于全球化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回应。各国越来越认识到英才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的战略价值,力求最大限度地满足英才儿童的特殊需求,让“学得快,学得好”的英才儿童能够“吃得饱,吃得好”,让他们的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重点培养其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以期将来成大器,为国家发展做出大贡献。“早发现,早培养,精培养,早成才,成大才,贡献大”成为英才教育的基本诉求。
(三)英才教育是实现人的充分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
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色列、韩国、新加坡等许多国家相比,我国英才教育落后很多。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存在认识误区,认为英才教育有违教育公平原则,不敢在政策上予以突破,更谈不上对于英才教育进行立法。实质上,英才教育与教育公平政策并不冲突。教育公平是现代社会的价值诉求,更是教育民主化运动打出的鲜明旗帜。有人认为,英才教育体现的是精英主义(Elitism),与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相抵牾,违反教育机会均等原则,实施英才教育对于其他孩子而言是不公平的,英才教育是“用公共资源满足私人需求”[9],是“把最好的教育提供给最聪明的人”[10],进一步拉大了教育的差距。
纵览各国英才教育发展中的争议,我们看到一种明显的矛盾现象,一方面高度认同英才及其教育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工具价值;另一方面又认为英才教育有违教育公平。人们对于英才教育的态度往往是“爱恨交织”(Love-hate),颇为纠结。[11]人们往往不患贫而患不均,然而,让英才儿童、一般儿童、智障儿童都接受同样的教育就是真正的公平吗?
教育公平(Educational Equity)不同于教育平等(Educational Equality)。平等的本质是均等性(一样),公平的本质是合理性。平等并不必然意味着公平,而不平等(不一样)有时反而是公平合理的。英才教育作为因材施教的一种形式,体现了教育的差异性公平。教育的差异性公平是指,根据受教育者个人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受教育者的先天禀赋或缺陷以及他们的需求是进行资源分配时必须考虑的前提,要尊重学生的不同需求,要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让学生能够满足需求。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意味着差异和不同,但是意味着公平。[12]
教育通常是面向大多数学生的,英才儿童为数不多,他们的特殊需要往往被忽视,甚至比学习困难学生、比身心残障儿童更受忽视,从而沦为真正的“弱势群体”。人们往往同情弱者,往往把英才儿童视为同龄人中的强者,由于一种微妙的对于英才儿童的“羡慕嫉妒恨”的“仇富”心理在作怪,人们往往认为满足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是公平合理的,而满足英才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则是违反公平合理原则的。这种看法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
不同主体具有不同需求,是教育实践和政策制定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尊重教育对象的能力和兴趣差异,依天性而教,因材施教,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这是尊重教育规律的基本表现。好的教育是适合学生需要的差异性的教育,这种教育也是公平的、有效率的、追求卓越的教育。美国英才教育专家明确指出,“真正的教育公平不排斥卓越”,[13]“当我们努力追求教育公平时,千万不要忘记‘卓越’一词”。[14]
二、我国英才教育的演进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英才教育以三种形态存在:一是面向部分学业优异的青少年的重点校、重点班培养形式;二是面向部分超常儿童的大学少年班、中小学超常教育实验班的形式;三是近年来实施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模式。
(一)重点学校、重点班的政策与实践
1977年,邓小平提出:“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办重点小学、重点中学、重点大学。要经过严格考试,把最优秀的人才集中在重点中学和大学。”[15]此后,教育行政部门相继发布一系列文件,如《关于办好一批重点中小学试行方案》(1978年)、《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1980年)、《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1983年)、《关于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点的若干意见》(1993年),我国各教育阶段的重点学校制度逐步确立起来。为满足一些更优秀学生的特殊发展需求,出于多种考虑,一些重点校中的重点班应运而生。
重点大中小学及其重点班设立的初衷是,通过严格选拔一批优秀学生,进而为国家培养一批优秀人才,这与英才教育的要求是一致的。但重点学校政策在实践中出现了严重偏差,这些重点学校、重点班所提供的教育并不都是英才教育。由于高考、中考压力的存在,以及这种压力向小学阶段的前向传导,导致中小学阶段的学生为考而学,教师为考而教,学校为考而管,很多重点班和实验班甚至成为“超级升学班”,学校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学生的考试技能和考试分数,“以分数为本的教育导致人的异化而非人的解放”,[16]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相对落后,与英才教育的本质追求南辕北辙、相去甚远。只有很小一部分重点中学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开展教育实验,努力满足学生需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堪称在实施名副其实的英才教育。
由于没有进一步的高强度升学竞争压力,相对于重点中学而言,重点大学的教育更能体现英才教育的本质,尤其是重点大学的重点班,在培养各类英才尤其是科技英才方面成绩显著,是我国各级各类重点学校中实施英才教育的典范。
(二)“英才班”的政策与实践
与重点学校、重点班所开展的英才培养活动相比,“英才班”是比较纯粹的英才教育。英才班有大学少年班和中小学超常教育实验班两种形式。
1978年,中国科技大学创建了全国第一个大学少年班。1985年,国家教委下发《同意北京大学等12所院校举办少年班》的文件,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2所重点大学开办少年班。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只有中国科技大学和西安交通大学仍在招收少年班。中国科技大学选拔11~16周岁的智力超常少年入校学习,前两年进行基础课程学习,夯实数理基础;后两年自由选择专业,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个性化学习和科研实践。
1984年,天津实验小学建立了中国第一个超常儿童教育实验班。1985年,北京八中建立了第一个缩短学制的中学超常少儿实验班。此后,天津耀华中学、东北育才学校、北京育民小学等十多所中小学也创办了少儿班及实验班。例如:北京八中招收10岁左右的智力超常儿童,学制四年,完成中学六年的学业。北京育民小学自1995年起隔年招收一年级新生,学生在四年的时间内完成小学六年的学业。
目前,这些学校已初步建立了具有一定特色的超常儿童培养模式,其课程在进度、深度和广度上都超前于同龄学生,课堂教学强调思维训练,强调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大学少年班和中小学超常班皆由重点学校举办,但与重点学校举办的重点班不同,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后者通过传统的文化课考试甄别选拔,而前者则通过标准化、科学化、多样化的测量工具进行甄别选拔,智力与非智力因素并重,综合运用心理测试与学科测试、笔试与面试、个别与集体、静态结果与动态观察相结合的多种形式来评价学生,能够较好地避免超前学习、专门训练、心理早熟的干扰和客观性差的智力测验题的干扰。相对于重点学校的重点班而言,英才班学生的选拔方式和培养方式是基本能与国际接轨的,是能参与国际对话的。当然,选拔方式和培养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英才班”政策与实践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英才学生的受益面太小。两类英才班创办以来,大学少年班的规模大幅萎缩,而中小学超常班的规模几十年也没有明显增加,全国的英才班全部加在一起,每年的招生量也不足千人,远远不能满足全国中小学2000万英才儿童接受专业化英才教育的需要。而且不容乐观的是,由于认识和政策原因,地方政府对于此类英才班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不支持创办此类班级,2012年7月安徽省紧急叫停两个英才班的开办就是明证。[17]
(三)“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政策与实践
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为我国教育政策与教育实践的一个热点,标示出中国英才教育的新动向和新进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坚持因材施教,建立高等学校拔尖学生重点培养制度,实行特殊人才特殊培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
在国家层面,启动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一些项目。2009年,教育部联合中组部、财政部启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也称“珠峰计划”),是为回应“钱学森之问”而出台的一项人才培养计划,目前已有19所重点大学入选该计划。各校采取自主招生、二次选拔的方式,遴选有兴趣、有发展潜力的在校大学生进入学习计划。2011年,教育部启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即试点学院项目,开展创新人才培养试验,目前首批17所试点学院名单已经确定。2011年中央多部委联合印发《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开始实施三个计划,一是“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遴选200名左右35岁以下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二是“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每年在全国选拔1200名大学生和研究生进入该计划;三是“未来管理英才培养计划”,每年从应届高中、大学毕业生中筛选200名优秀人才列入未来管理英才库。
在地方政府层面,2011年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制定了本区域的教育规划纲要,大多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作为未来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地在落实国家和地方的教育规划纲要的过程中,开始以实际行动推进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例如,北京市优秀高中生“在科学家身边成长”的“翱翔计划”,实行双导师制,由高校实验室和示范性高中各派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学生每周要在实验室学习3学时;上海市“2012年上海中学生拔尖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实验项目”,组织由院士领衔的专家团,对学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带领他们走进实验室,指导他们研究创新项目。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尽管其培养对象是从重点高中和重点大学选拔的,但该工程是在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展开的,与在一个学校内部自我推进的英才教育模式不同,更强调跨越学校边界的合作与协作,如高校之间的合作、高中与大学及科研院所的合作等,这也是一些国家使用的比较先进的英才教育方式之一。目前,“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政策与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
“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政策与实践存在两个最突出的问题:一是覆盖面太小,同龄英才学生受益面太窄;二是只关注高中和大学阶段的英才青少年的开发,未涉及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
综合考察我国英才教育的三种形态,即重点学校、重点班的培养形式,英才班(大学少年班与中小学超常班)的形式,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模式,可以发现,三种形态都依托于重点学校,重点学校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依然是我国英才教育的重镇。
三、我国英才教育发展的基本对策
我国过去30多年英才教育的发展,为我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英才教育的覆盖面小、英才教育不成体系且结构失衡、英才教育专业化水平较低等方面。要解决我国英才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必须突破英才教育的认识误区和政策障碍,并在此基础上,从不同维度提高英才教育实践与研究的专业化水平。
(一)走出观念和认识误区,为英才教育正名
要走出英才教育违反教育公平的认识误区,认识到学生的差异性必然要求教育的差异性,因材施教是教育的基本规律,英才教育只是因材施教的一种表现形式,英才教育反映了教育的内在要求,是教育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人的充分发展、促进国家发展的重要手段。
要充分认识到英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软肋”,与一些国家相比,在各种教育类型中(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我国的英才教育是最为落后的一种教育类型。要充分认识到我国英才教育落后对于国家发展、人的发展造成的严重损害。要警惕教育公平政策实施中存在的民粹主义、平均主义思想对于英才教育的戕害,要走出对于教育公平、教育平等的庸俗化认识。特别是要充分认识我国发展英才教育的迫切性与紧迫性。
(二)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英才教育政策和立法
从我国和他国的英才教育发展来看,英才教育政策与立法是影响英才教育实践的最重要因素。政策与立法是公共权力的产出,有公共权力做后盾,英才教育才能顺遂发展。要改变我国英才教育支离破碎、散兵游勇、自生自灭的状态,政府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在英才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大展作为。
当前,我国的英才教育政策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政策体系不完整,缺乏系统设计和整体思维,流于一些具体的项目(如“珠峰项目”),比较随意,比较零散,甚至比较急功近利,重“拔”尖,轻培养,尤其是轻视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致使我国的英才教育的基础极为薄弱。
尽管我国的各种教育、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文本反复言说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对于英才教育貌似支持,但却解决不了我国英才教育的深层次问题、基础性问题。因此,完善我国的英才教育政策,关键是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政策框架,从政府管理、财政支持、英才甄选程序、英才教育体系结构、课程开发、教师培训、项目评估等各个方面,整体设计、全面规划我国英才教育的政策体系。各国在英才教育政策与立法方面的经验可资借鉴。国际上先进的英才教育研究成果可以吸收,如一位西方学者从5个方面系统建构了英才教育的政策体系,[18]可以在本土化改造的基础上为我所用。
在完善英才教育政策的同时,还应该积极推进英才教育的立法进程。立法比政策具有更大的国家强制力做后盾,具有更多的资源作保障,英才教育立法更能促进英才教育的实践进程。
(三)采用多样化的方法甄选和识别英才儿童,为因材施教奠定基础
把英才儿童甄别出来是因材施教和实施英才教育的前提。在我国,在英才教育的几种形态中,中小学阶段的超常班和大学的少年班使用相对比较规范、科学的多样化方式甄选英才儿童,而重点校和重点班的招生是基于传统意义上的学科知识测试,甄选方式单一而片面,严格来讲都不能算是对于“英才儿童”的甄选。近年来,高中和大学阶段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候选人的选拔,也没有严谨的选拔标准和甄选工具,各地区、各学校间差异很大,依然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不够客观和严谨。
我们需要运用一些相对科学的手段和工具,通过政府的积极推动,有组织地把英才儿童甄别出来。建议采用多样化的选拔方法来甄选英才儿童,既运用标准化成就测验、标准化智力测验、标准化性向测验、创新能力测验等客观测验,也重视教师、家长、学生自身以及同伴的主观推选。同时,在甄选中应该坚守公平原则,注意弱势群体中英才儿童的选拔(英才儿童也出自“寻常百姓家”),要运用合宜的方式方法,把来自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英才儿童选拔出来,使他们的良好潜能获得充分发展的机会。另外,由于个体发展的差异性,英才儿童的英才特征可能会出现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因此,对英才儿童的选拔,应该贯穿从学前到高等教育的整个教育过程。
(四)完善英才教育体系与模式,运用多种组织形式和方式方法培育英才
英才教育是一项贯穿“大、中、小、幼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接力赛跑”[19]。然而,我国英才教育不成体系,且结构失衡。已有的英才教育形态缺乏统整,显得凌乱无序,纵向衔接与横向沟通均严重不够,没有建立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相贯通的英才教育系统。因此,我国需要建立健全英才教育体系,为不同教育阶段的英才儿童提供“全覆盖”的特殊教育服务,具体组织形式主要包括普通班的教育模式、英才班的教育模式和英才学校的教育模式三类。
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班的教育模式是最基本的英才教育模式(美国亦然),英才儿童与普通儿童同处一个教室内学习,但课内和课后都有针对英才儿童的区别性课程,这种组织形式不仅有利于英才儿童智力因素的发展,也有利于其非智力因素和社会技能的发展。这也是本文所推荐的英才教育的主流模式,英才教育的本质是把英才儿童甄别出来因材施教,而不是把他们与普通儿童隔离开来,把英才儿童孤立开来。
同时,我国在中小学阶段尤其是在高中阶段,需要建立更多专门的英才班和英才学校。在举办英才班方面,我国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下一步发展的关键是适度扩大规模。我国在高中阶段还需要建立一些真正意义上的英才学校,这些学校与传统意义上的重点学校在招生方式、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模式、评价方式上都不一样,本文建议可以学习借鉴韩国、日本、美国的模式,建立一些科技高中,重点培养一批科技英才。
在建立健全英才教育体系的同时,还要采用多元化的英才教育模式,把英才教育实践变革引向深入,主要采取加速教育和充实教育两类模式,两类模式之下,又分为多种方式,在实践中可以进行适当组合,以使英才教育能满足英才儿童对于教学进度、深度和广度的特殊需求。
(五)健全英才教育的支持系统,为英才教育提供坚实的人力支持和智力支持
我国从事英才教育的专任教师主要是重点中小学超常班的教师和大学少年班的教师,其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我国英才教育的需求,这些专任教师的甄选、培训、评估都由各校自己决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并无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支持,这种状况亟待改变。我国需要政府组织培训大量教师在普通班级或者在英才班级中实施英才教育,需要政府建立英才教育的教师资格制度和培养培训制度。
目前,我国的英才教育研究非常滞后,在研究范围与研究质量上与国外相比有很大差距。未来需要更新研究方法,并拓展英才教育的研究范围,在借鉴国际研究前沿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我国英才儿童甄选标准、英才教育课程、英才教育模式、英才教育评估标准、英才教育教师培训课程、英才教育政策与立法的研究,为英才教育实践改进与政策完善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总之,英才教育是一项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事业。美国等发达国家都如此重视英才教育,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没有理由不重视教育。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提高全球化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没有理由不重视英才教育。为了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为了每个英才儿童的充分发展,我国没有理由不重视英才教育。我们期盼着中国英才教育春天的到来!
本文写作过程中,孙金鑫、姚红玉等学者参与了文中一些问题的讨论并提供了一些资料,贺淑曼教授对初稿提出了重要的修改建议,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