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某些改革试点失误的导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改革试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没有前人的经验可以借鉴,也没有别国的现成经验可以照搬,因此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为了避免引起社会经济的大的波动,任何改革措施都必须经过试点。这些年,改革的成功往往得益于试点,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不可否认,很多改革失误也往往可以从试点中找到原因。“一试点就成功,一推广就失败”并非个别现象。试点成功,改革失败,原因还是在试点上,很多改革在试点阶段就埋下了失败的祸根。
其一,试点优惠过多。现在的改革试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给优惠政策。大到海南、深圳及沿海其它改革开放试验区,小到一个企业、一个乡镇的改革试点,无一不是通过放宽政策、给予优惠来鼓励其大胆试大胆闯的。毫无疑问,放宽政策、实行政策优惠,既是改革提出的必然要求,又是推动改革的一条成功经验。不放宽政策,旧的框框的束缚就无法突破,改革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但是,这种“吃小灶”式改革试点,在面上因为无法实行高成本的“普惠制”而失去了它的推广价值。如始于1982年的首钢承包制试点就是如此。首钢的试点,国家规定其计划内钢材自销权为15%,而其它钢厂只有2%;钢材产品税和增值税税率一直维持在8%,而其它钢铁企业后来调到了14%。首钢试点虽然取得了成功,却因国家财力有限,不能普遍减税让利而无法推广。优惠式试点如果仅仅导致不能推广倒也问题不大,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1)改革试点的设计与操作者,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时,往往有意将“优惠”条件撇致一边不计入改革成本。将这种靠外部优惠条件扶助起来的典型当作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经验,并据此来铺开全省甚至全国性的改革,从而导致改革的失败。(2)由于试点有优惠,一项改革措施一出台,就有不少人抢着拉关系走后门挤进试点,而当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后,他们并不进行真正的试点,而是坐享政策优惠所带来的利益,试点遥遥无期,或因出不了试点经验而延误改革进程。于是中国的改革出现了一种舍本就末的奇怪现象,改革试点时热热闹闹,而到了推广过程,反而无声无息,改革成了一阵风。(3)政策优惠式的改革与总体改革方向背道而驰,推广后负效应大于正效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而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就是公平竞争。政策优惠在实践中已造成了一部分利益主体利益过分扩张,而另一部分利益主体连应得的利益也无法获取。客观上造成了一种不平等、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直接违背了市场规律,违背了改革方向,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招致失败。
其二,选点不具代表性。综观十几年来的改革试点,在试点对象的选择上有四个明显的倾向:一是锦上添花。试点对象本身各方面的条件与基础都比较好,即使不定为试点对象,不给优惠政策,都可以有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这样的试点尽管成绩很大,但很难说成绩就是通过改革试点取得。据此而得出的试点经验当然就得大打问号了,如果这样的经验在面上推广显然不会有好的效果。二是避重就轻。出于稳定的考虑,过去实行的是“份量轻,牵动小,安全系数高”的试点思路,不敢挑选“产业战略地位重要,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产业关联带动面大”的大中型骨干企业进行试点,如在怎样搞活企业试点中,租赁经营、股份制、公有民营、拍卖等等改革试点,多在集体企业和国营小型商业中进行。三是“跑部定点。”改革试点单位的选择没有经过必要的论证,往往是谁跑得勤、谁有关系、谁积极性高就定谁,搞照顾性试点,根本不考虑这样的点有没有代表性,得出的经验能不能在面上推广。四是以点代面。以股份制试点为例,只有3家公司上市的股票市场可能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但有300家公司上市的话,股票市场可能供过于求,显然供不应求的市场是不可能得出供过于求的市场经验来的。承包制的广泛推行就是以点代面的结果。当时,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取得成功后,有人想当然地认为承包制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大势宣扬“一包就灵”,忽视了行业特点,结果在工业、文教、卫生甚至政法系统都推行了承包制。有的公安部门甚至规定派出所一年要上交多少罚金,超罚部分自留,于是治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一个“罚”字,以罚代法、以罚代刑等怪事层出不穷。中国是一个大国,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千差万别,特别是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改革对象的多样化更为明显,因此一个地方、一个行业、单一经济成份的经验都不可能适应全国。耐人寻味的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中国最成功的改革却是在最困难、条件最差的凤阳县率先推开的。实践证明,越是困难的地方、企业,旧机制的各种矛盾和弊端暴露就越充分,群众要求改革的内在动力就越强,因为生存的需求毕竟是最基本、最起码的需求。认真研究一下中国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对于我们搞好改革是大有裨益的。
其三,操之过急,仓促上阵。我们很多同志对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估计不足,在改革中屡犯急躁病,急于求成,操之过急。试点理论准备不足,具体操作方法、步骤不明就匆忙上阵;试点时间过短,试点经验没有经过足够的时间检验就匆忙推广;一个周期还没有完结,就开始总结推广经验,这种经验往往将个别的、偶然的因素归为试点的成绩。
其四,试点目标畸高畸低。改革试点目标的确定往往两极分化,要不好高鹜远、过分超前,不愿循序渐进,想超越阶段,企望通过闯关一举成功,甚至倒爬楼梯,结果当然是事与愿违。而与此相反,有的改革试点只注意解决眼前问题,没有从根本上或机制上来解决长远问题。如企业承包制改革试点在体制转换上试验很少,最后得出的推广经验是“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实际上成了保证财政增收的一种手段。不但没有实现两权分离,反而使政府通过发包取得了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的合法权利,实践结果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曾经轰轰烈烈的企业承包经营终因它的致命缺陷而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由以股份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取而代之。股份制试点同样存在着目标过低的问题。有的搞股份制不是为了建立新机制,而是仅仅将股份制作为筹集资金的一种途径。股份制试点由于没有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放在首位,尽管资金筹集上来了,但因为机制没有发生变化,内无动力外无压力,经济效益低下,股票价格下跌,对股民没有吸引力。政府机构改革试点也没有跳出这一窠臼。有的地方简单认为机构改革出发点是“减轻财政负担”,没有从政府的管理模式、管理职能、管理机构、管理方法以及行政运行机制和人员素质这几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调整和改革。只是在机构和人员上作文章,改革试点仅仅停留在合机构、换牌子、换印章的表面层上,最后面上推广后往往导致走回头路。
其五,先入为主,试点仅仅是走过场。很多试点并不一定是真正要通过试点得出什么可以推广的经验,而是作为改革的一个程序或一种形式来操作和实施。有时候,试点则完全是为了佐证某一位领导的观点或其提出的改革思路和方案。这样的改革试点,实行“领导设套套,群众跟着走”是有害无益的。
其六,单项试点多,综合配套试点少。不可否认,改革之初,如果平行着力,全面铺开,是不现实的,而只能抓住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制约点进行突破。实践证明,改革的每一次跨越,都是由单项改革的成功而牵动的,没有单项改革的突破,整体改革也难有实质性的进展。但是,改革进行到今天,如果还是采取单项突进的办法显然是不行。改革越深化,牵涉的问题就越多,因此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就愈显重要和迫切。然而,我们的改革试点仍然是单打一的多,推广开来往往因为方方面面的制约而失败。(1)城乡改革不配套。改革试点的地域性和封闭性比较明显,农村改革与城市改革各搞一套,在互相衔接、互相协调方面试点不够。农村改革最终因为城乡改革不协调劳动力无法转移出去,而徘徊不前。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无法取得合法的居留身份,在一些城市甚至被视为盲流而加以驱逐。(2)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不配套。很多改革试点只是单纯在经济体制上作文章,政治体制很少触及。以放权让利、落实企业自主权改革试点为例,只选择企业作为试点对象,而矛盾的主要方面政府机关却没有列入改革试点对象,落实企业自主权变成了企业要权,而能否要到权或要到权力的大小则取决于掌权者的偏好及承受力,放权成了政府机关的一种恩赐。一些政府机关不但不放权,反而指责试点企业没有“练好内功”。(3)发展与稳定不配套。很多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着落点都是为了加快发展。这种试点经验推广以后,往往因为造成社会不稳定而不得不中途夭折。以曾经红红火火的破“三铁”为例,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等改革不配套,结果“铁饭碗”打破之后,工人既无法重新就业,又没有社会救济,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最后不得不偃旗息鼓。(4)激励与约束不配套。改革试点只注重激励,没有也不敢约束。试点对象利益无约束地扩张,不但导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摩擦与冲突,而且造成宏观失控。
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包括社会主义的实践本身,都是人类历史上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改革既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这都是很正常的。但是,由于改革牵涉到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牵涉到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改革的失误可能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与损失,这又要求我们既要大胆,又要谨慎,尽量避免大的失误。由于改革试点在整个改革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因此,无论是试点对象的选择、试点方案的设计,还是试点时机的把握,都要力求严谨、科学,能够真正为面上改革提供可以操作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