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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转变的实质是要提高经济效益,提高经济效益,又不能不研究产业组织问题。从历史看,产业组织形式每次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都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从现实看,我国经济发展中资源利用效率低,浪费大、经济效益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产业组织不合理。因此,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优化产业组织。
一、优化产业组织是实现集约经营的重要手段和要求
优化产业组织,就是要通过改善产业组织来充分合理有效地组织生产要素,使资源有效利用,合理配置和不被浪费。产业组织是否合理,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规模是否经济。即产业内各企业的生产规模是否达到了最有效利用规模经济的程度。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各个行业、各种产品都客观上存在一个最适宜的经济规模,当企业生产达到了这一经济规模时,单位平均成本最低,利润最大。之所以会有这种现象,是因为当一个企业的生产批量大到一定程度时,可以采用更先进的工艺,使用大型、高效的专用设备,可实行细密的分工和专业化生产,可充分利用和节约原材料,可节省管理费用和交易费用,等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引致企业平均成本下降,经济效益提高。大规模、大批量的生产较之于小规模,小批量的生产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益,已被现代经济活动的实践所证实。因此,规模化经营既是产业组织合理化的表现,也是集约经营的组织形式。
2.企业规模结构是否合理。企业规模结构是指不同规模企业之间的生产联系和数量比例关系。合理的产业组织要求各种不同规模企业之间保持密切的生产联系和合理的比例关系。密切的生产联系,就是要求企业在高度水平的专业化基础上实行细密的分工和广泛的协作。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简单化,使生产过程易于采用机械化、自动化等大规模、高效率的生产方式才能充分利用技术的互补优势,从而更大地节约劳动,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合理的比例关系,就是要依据各产业的技术经济特点确定不同产业中大中小企业的比例。一般说来,经济规模水准较高的产业中大中企业多,经济规模水准较低的或规模经济性不显著的产业中,小企业多。
3.资源的流动是否顺畅。市场需求和技术的变化以及不同企业竞争力强弱的差别,决定了资源在产业间及产业内各企业间不断流动和重组。其流动的方向是由利润率低的产业或企业流向利润率高的产业或企业,由供给过剩的产业或企业流向供给不足的产业或企业。流动的结果是优势企业不断成长壮大,劣势企业不断被淘汰,产业的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如果某产业存在资源流入的障碍,则使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利润或超额利润,这不仅不利于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也使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分配资源的作用。如果某产业的生产能力长期大于市场需求,而生产要素和劣势企业不能及时退出该产业,则会造成开工率不足,生产设备闲置。因此,资源在产业内的流动性高,是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利用的保证。
4.产业市场竞争秩序是否有效。竞争虽然是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革新技术和降低成本的重要动力,但盲目的无序和过度竞争则会损害社会生产的整体经济效益。有效的竞争秩序是资源不被浪费和有利于促进总供给有效增加的竞争秩序。产业组织形式如能确保形成有效竞争秩序,则能使产业整体经济高质量、高效益地增长。
5.产业技术进步的速度与程度。产业的技术进步与合理的产业组织是联系在一起的。产业组织的竞争活力促使和迫使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活动;大规模的生产使企业能采用先进、高效的技术装备;规模大、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更具有自主开发技术的能力,也经得起技术开发的风险。因此,产业组织越是合理,产业技术进步的速度越快,水平越高。
以上分析表明,优化产业组织可以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专业化分工协作效益、资源宏观合理配置的效益和技术进步的效益。因此,优化产业组织是实现集约经营的重要手段和要求,对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促进作用。
二、 我国产业组织的缺陷严重制约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近些年来,我国产业组织状况虽有所改善,但仍不尽理想,目前还存许多缺陷,这严重阻碍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大企业规模不够大,比重偏小。我国虽有大企业,但其规模与国际大企业相比,仍然偏小。根据1993~1995年全国清产核资情况,全国国有大型企业7950户,户均资产1.86亿元,其中特大型企业450户, 户均资产10.39亿元。而世界500家最大工业企业的前10名资产均在100 亿美元以上。1995年排出的全国500强企业合在一起的销售额, 仅相当于世界500强中首家企业的销售额。从具体行业看,1996 年我国钢铁产量居世界第一,是南韩的两倍多,但我国最大的钢铁企业——宝钢的产量只相当于名列世界500强的南韩浦项钢铁公司的1/3。 企业规模与总规模极不相称。
美国最大的汽车企业——通用汽车公司1993 年的销售额1336.2亿美元,相当于我国最大的汽车企业——东风汽车集团的36.1倍。我国特大型4家化工企业——金陵石化、扬子石化、 仪征化纤和南京化工1993年的销售总额只相当于美国杜邦集团的1/13。 我国大企业规模偏小,还可以从生产集中度看出。如汽车行业,我国前三大汽车生产厂家的国内市场集中度不到40%,而美国为90%、韩国为93 %, 巴西为78%,印尼为72%。又如电子行业,我国排名前10名的最大企业1995年销售收入不到全行业的30%,远低于美国和日本的65%和90%。再如机械工业,我国排名前10名的10家最大企业1995年销售收入占全行销售额的比重不到20%,而美国和日本都在60%左右。不仅大企业规模不大,而且所谓大企业的数量也偏少。我国1600多家钢铁企业中年产500 万吨以上的只有4家。在全国近百家彩电企业中,年产100万台以上的仅占5 %。大企业规模不大,数量少,不仅使产业组织规模经济效益低下,企业国际竞争力弱,而且也使大企业在行业中的主导作用、骨干作用也非常有限,整个行业的经济效益难以提高。
2.小企业数量偏多,规模狭小,生产要素配置相当分散。根据1993~1995年清产核资情况,我国国有小企业达249300户,加上非国有小企业,数量则更多。小企业数量偏多的问题不仅在传统的加工工业中存在,而且在对规模经济要求较高的基础工业,新一代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中也存在。如在钢铁行业1600多家企业中,100 万吨以下的钢铁企业占全国钢铁企业总数的97.9%,其中超过5万吨的只有44家。1995 年我国汽车行业整车生产厂家122家,是世界上拥有汽车制造厂最多的国家, 但平均只有1万辆的规模,有相当多的厂家年产量不足1000辆,有10 家年产量在40辆以下。在电视机生产行业,电视机产量与我国相近的韩国,整机生产企业才6家,每家平均年产量200多万台,而我国有70多家彩电总装厂,平均年产量17万台。小企业遍地开花,小规模、分散化生产的后果是:(1)难以获得规模效益,使经济增长建立在高投入、 高消耗、高成本的基础上。据统计,我国有65%的企业达不到规模经济。(2 )不利于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生产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档次低是许多小企业的通病。(3)从社会交易费用的角度看, 小企业比重过大,会导致交易者和交易数量的不适当增加,产生交易费用不经济。(4)使许多稀缺资源流向了效益相对较低的小企业, 恶化了资源配置。
3.企业规模结构普遍存在“大而全”、“小而全”的现象,企业之间专业化协作水平低,产业组织呈高度离散状态。社会化的大生产始终是同专业化协作的生产组织形式相联系,而我国的产业组织专业化协作水平低,搞“大而全”、“小而全”,同类产品和工艺各企业重复生产和建设。如机电行业中80%是全能企业。机械行业是专业化协作程度比较高的行业,但我国主机厂的自制率一般都在70%左右;而欧美和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机械产品通用零部件的专业化程度达50%,工艺专业化达90%,主机厂的零部件主要靠专业厂提供,自身创造的价值仅占总价值的1/3。产业组织中这种“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反分工协作现象,必然造成地区间、部门间、企业间的生产能力重复配置,生产力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和提高,投资浪费大。同时,也使大中小企业各自的优势得不到发挥,资源不能有效利用,失去了分工效益和规模效益。
4.过度竞争与行政垄断并存,产业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由于一些地方只考虑本位利益,而中央又缺乏统一规划和调控的措施,结果在一些行业中形成了明显过度竞争的格局。主要表现为行业内进入的企业过多,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生产能力大于需求,设备闲置严重及企业间的相互压价大战。这种情况在家电行业中较为突出。如据1995年统计资料,全国有23个省市区生产洗衣机,有89家洗衣机厂;19个省市区生产电冰箱,有186家电冰箱厂,目前,我国的冰箱、 洗衣机生产能力大大过剩,全国平均有一半左右的设备处于闲置、半闲置状态。值得注意的是,以VCD 机为代表的一些新家电产品也呈现出盲目扩张的态势。据有关部门预测,1998年我国VCD 机生产能力将达5000 万台, 而市场容量只有1200~1800万台。盲目重复建设和低水平分散布点,必然导致产品过剩,产销率低以及质量差、成本高的产品大量涌现,使许多企业陷入困境。一些企业投产之时,也就是亏损之日。而为了摆脱困境,企业又不择手段地推销商品,进行不合理竞争。产业组织内过度竞争的直接后果是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经济秩序混乱。
当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行政垄断主要是部门行政垄断和地方行政垄断。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和限制了竞争。部门行政垄断是行业管理部门通过行政手段控制不属于本行业的企业进入该行业,使地区、部门和行业间资源流动困难,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低下。地方行政垄断是地方政府凭借行政权力实行对某些资源和市场的独占,使某一地区的企业和产品在本地区内处于垄断地位。如有的地方政府指令当地商业部门只收购销售本地产品,设置壁垒,禁止外地产品进入,对地方企业滥施优惠政策,阻止以外地企业为核心的企业集团对本地企业的兼并等等。这种地方行政垄断行为扰乱了公平竞争秩序,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诱发了地区间严重的恶性竞争,削弱了竞争对收缩过剩生产能力的作用,加剧规模效益不好的企业过量发展,引起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优化我国产业组织的措施
从上述我国产业组织存在的问题看,优化产业组织,从而顺利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应着手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组建与壮大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以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为核心,以产权为纽带把众多的相关企业联结在一起的多层次的经济联合体。它在提高规模效益和专业化协作水平,改善企业之间的技术经济联系,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增强国际竞争能力等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重组是组建和壮大企业集团的最有效方式。我国多年来重复建设积累下来的“恶果”,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良好的机遇。因此,当前要特别注重以资产重组方式推动企业集团规模的扩张和大企业集团的建立。资产重组可以采取“弱肉强食”和“强强联合”的方式。前者是指一批名牌企业、优秀上市公司或企业集团通过兼并、收购等手段,投资改造和接收劣势企业,实现资本集中和资本扩张,以壮大企业集团的资本实力和竞争能力。后者是指生产同一类产品或生产不同产品但经济技术联系密切的大企业或企业集团,按企业集团的模式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联合起来,统筹规划,以优化资源配置。最近,南京地区四家国有特大型化工企业——金陵石化、扬子石化、仪征化纤和南京化工,打破条块分割,组建石化产业集团,这是实行强强联合的积极尝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通过强强联合方式组建的企业集团将不断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强强联合没有很成熟的经验,切忌一哄而上。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与成长离不开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有力支持,我国也不例外。政府要在解决债务负担、技改和基建投入、流动资金贷款、减免税等方面扶持大企业集团的组建和规模扩张。同时,政府的牵线搭桥作用也不可忽视。
2.分类改造小企业。不合理的小企业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因此,要根据不同情况,分类改造和改组。具体办法是:对规模不经济,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产品质量差,竞争力弱的小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转让等办法,由优势企业对其进行改组,以优化资产存量结构。对“全能型”的小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使其成为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小企业,使其能与大企业协作配套,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经济联系。对有发展前途的小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优质产品为龙头,组成企业集团。对产品没有销路,污染严重、资不抵债的小企业,要坚决依法破产。
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产业组织的优化创造条件。我国产业组织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经济体制造成的。由于企业制度改革滞后,使得作为产业组织细胞的企业没有活力和能动性。由于市场体系不健全,使得企业在资金的集中和筹措、人才和技术的引进等方面困难重重;由于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和部门、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经济分割。由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和产权不明晰,阻碍了企业兼并、破产机制的形成;由于所得税按隶属关系征收的限制,使得不同地区的企业之间以及地方企业与中央企业之间的联合兼并阻力大。这些体制上的因素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产业组织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因此,要优化产业组织,必须大力推进与之相关的改革。首先,要深化企业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这是产业组织合理化的微观基础。其次,要抓紧培育和规范要素市场,保证生产要素能够顺利流动,提高企业吸纳生产要素的能力,从而促进企业规模扩张和资源高效配置。再次,转变政府职能,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破地区和部门封锁,为产业组织的优化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第四,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解决产业组织结构调整而引起的失业和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创造条件。第五,改革所得税征收体制。如可考虑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都按同一比例分别向中央和地方交纳所得税,使企业经济利益与地方经济利益相对分离,弱化地方行政垄断及地方政府盲目兴办企业,争夺资源和市场的经济动机,促进不同地区企业之间以及地方企业与中央之间的联合、兼并。
4.建立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合理规范的竞争秩序,是产业组织,合理化的表现,也是提高产业素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条件。当前应从建立健全市场竞争规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等方面来保护竞争充分展开和维护有效竞争秩序。具体应抓好下几点:
首先,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以消除行政垄断和抑制企业垄断为主旨,规定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市场结构和限制竞争行为的种类及其法律责任。伴随着《反垄断法》的实施,地方行政垄断的消除,形成不具备一定经济实力难于在市场立足的竞争形势,低水平重复建设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其次,大力宣传和严格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使市场主体明确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的界限,自觉规范自己的市场竞争行为。要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及时对不合理、不正当的竞争予以经济和法律的制裁,督促市场主体进行合理、合法的竞争。
再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包括要认真审查进入市场参与市场活动的有关当事人的资格,阻止不具备资格者进入市场,如对达不到一定生产技术水平和规模的企业不得注册开业。要对市场经营活动和竞争方式实施全面管理,制止过度竞争和不正当竞争,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藩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