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质量管理的思想措施与规范_考工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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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古代文明最早发祥地之一,而在世界诸文明古国之中,唯有中国的历史连绵不断。中国古代国家的各个部门,各个领域,包括政治、军事、文化、经济无不受到官僚机构的严格控制。这种在官僚机构直接控制下的国家经济,对中国古代的生产和产品质量管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代对手工业的管理,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1世纪至11世纪的夏商王朝。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世袭王朝,中国社会也正是从夏朝开始由石器时代进入铜器时代。农业生产的发展,解放了大批生产力,能够投放更多的人力和物力从事手工业操作。夏朝除石器、陶器之外,还有制铜、制骨、制玉、造车(船)等手工业作坊。奚仲是夏朝著名的能工巧匠,他造的车在历史上享有盛誉。夏朝不仅手工业已有相当的发展,并且开始出现了专门从事手工业制造的工匠,有了分工。据传说,上古的氏族手工业都是世袭的,例如“有虞氏上陶”、“虞阏父为周陶正”,而薛氏族的“皇祖奚仲”也就成为夏朝的职官“车正”。到了商周,这些拥有专门技艺的工匠就成为“百工”和“工官”,为统治阶级服务了。

商朝的手工业,无论是生产规模之大,分工之细,工艺水平之精,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青铜器冶炼和铸造,是商代最先进的生产部门,品种大致可以分为生产工具、武器、礼器和生活用具等。商代的青铜器已根据器物的用途,分别按照不同的比例配方。如一般的器物含锡量就少一些,而贵重礼器、兵器的含锡量就多一些。闻名遐迩的司毋戊铜鼎,据测量,通高133厘米,重857公斤。方鼎结构复杂,造型瑰丽浑厚,耳、身、足是分别铸造再合成一个整体的。制造这样的一个巨型大鼎,需要相当多的人力和适当的场地,而且各道工序之间还要紧密配合。当时一个坩埚只能熔铜12.7公斤,如此巨大的铜鼎估计要七八十个坩埚同时熔铜范铸。每个坩埚约配备二三人,大约需要130~200人同时操作,可见商代的青铜铸造是一项大规模的集体劳动。距今三千多年前这样大规模的制铜工程,是足以震惊世界的。

中国古代,除了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造纸、印刷术、指南针、火药对人类社会的推动具有重大意义之外,中国的不少手工业产品诸如丝绸、瓷器、漆器、冶炼、造船、建筑等,无论在数量或质量上都久居世界领先地位。早在西汉初年,中国文明就沿着丝绸之路西渐。正因为中国丝绸质量甚高,一旦进入欧洲市场,立即引起很大的震动,成为上层社会追求的高雅服饰的潮流,至使“罗马人因大量购买丝绸而失去外贸平衡”[①]。此外,欧洲人还注意到中国的铸铁“质量最佳”。用中国铸铁制成的生产工具和兵器,在性能上都远优于西方[②]。可见中国的手工业产品早在两千多年前已因其高质量而立于世界之林。中国古代这些数量巨大、质量甚佳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若无严格的管理制度,是不可设想的。

一、先秦时期的质量管理思想

管理成为一门专门的科学,人们系统地去研究它、发展它还是近百年的事。然而,管理本身却是一种社会实践,实际上管理的历史与人类自觉的生产活动几乎是同时产生的。自从有人类文明以来,就应该有管理这一社会活动的存在,只是人们把几千年文明史积累下来的管理知识分散到经济科学、技术科学、军事科学以至政治思想各个领域中去了。因此我们今天研究古代的经济管理思想,还必须从古代的经典著作中去寻找,去发掘。我国历史上有许多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军事家,他们独到的见解、精辟的论断和成功的实践,至今仍不愧为世界文化史上一颗颗继续放射光芒的璀灿明星。《孙子兵法》、《吕氏春秋》、《管子》、《三国演义》等古代名著,往往成为许多外国企业家手中必读的课本。日本企业界人士曾毫不掩饰地说:无论在国际或国内,日本企业要想增强竞争能力,就要学习中国兵法中关于应付错综复杂局面的知识。我们作为中国管理科学工作者和研究者,除了必须掌握丰富的现代管理科学知识外,了解和学习中国古代管理思想也是十分必要的。

早在先秦时期,古代的思想家已经认识到产品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各个方面。《诸子集成》中不乏关于手工业生产管理方面的论述。如《荀子·议兵》说:“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强,械用兵革窳楛不便者弱。”他认为兵器质量好坏,是战争胜负的重要条件。管仲是春秋时出色的理财能手。《管子》一书中多处提到如何保证产品质量的问题。如官营手工业作坊的官吏“工师”的主要职责是:“审时事,辨功苦”(《立政》)。在生产过程中要掌握好季节(有许多高质量的产品必须在适当的气温下生产);在评定工匠的技能时,要从考察、明辨器械质量的优劣入手。要保证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就是建立相对稳定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赏罚条例,“官无常,下怨上,而器械不功。朝无政,则赏罚不明,赏罚不明,则民幸生”(《七法》)。如果制度不完善,赏罚不明,工匠们就会投机取巧,造成产品质量低劣。对战争中兵戎器械的质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七法》中指出:“论百工之锐器……成器不课,不用不藏。”兵器要按规定的标准去检测,未经检查合格者不准使用和收藏。

《吕氏春秋》是当时杂家的代表作,在这部巨著中把整个社会看成是一个分工的经济体系而纳入生产和流通这两大领域之中,并且提出了一整套对手工业生产质量管理的思想。书中首先强调了生产工具质量的重要性,指出“善钓者,出鱼乎十仞之下,饵香也。善弋者,下鸟乎百仞之上,弓良也。”书中还多处提到产品的高质量必须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例如要有明确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要建立监督和检测制度,要制度统一的标准,一旦发现质量不合格,要追究责任给予处罚等(详见后文)。

二、先秦时期质量管理措施

如果说,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早已提出了各自对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思想,那么《考工记》一书则直接把战国时代手工业的分工、设计、工程技术规格、制造标准、检验方法一一作了明确的阐述。再加上近年来在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律竹简,其中有不少关于手工业生产的法规条例,加上对秦始皇陵兵马俑出土的大量手工业产品的测量、考证,使我们对先秦时期产品质量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质量管理应该包括在设计、制定规范、原材料的采集、检验测试、工匠的培训直到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中。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简要的论述:

1.优化的设计

春秋战国,由于大国争霸,战争频繁,兵器和兵车的用量很大。当时战车甚至成为各个诸侯国实力的代表。据记载,一般情况下大国有车五千辆,中等国家有车上千辆,小国也有车百辆以上。《考工记》说:“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书中对车的设计作了很详细的叙述,其中有不少都应该说已达到了最优化的目的。首先以车轮的大小为例,书中说,制造车,车轮的高度要适当。由于战车是由八尺高的大马来驾驶,而驾车的马,只有七尺高,所以车轮的直径也有严格的区别:“轮已崇,则人不能登也,轮已庳,则于马终古登阤也。”车轮太小,马跑起来会感到吃力,就象总在不平的斜坡上爬行一样,而车轮太高,乘车的人上下又很不方便。“故兵车之轮,六尺有六寸,田车之轮,六尺有三寸,乘车之轮,六尺有六寸。六尺有六寸之轮,轵崇三尺有三寸也,加轸与轐焉,四尺也。人长八尺,登下以为节。”

车主要为任载,任载性能好坏,也要看设计是否能达到优化。《考工记》中归纳了古代造车有以下五方面的技术要求:一是牢固,牢固就不致半途而损坏;二要轻巧,轻巧行动就灵活;三要快速,快速就可以早到达目的地;四要平衡,平衡就可以不致倾覆;五要舒适,舒适就可以久乘而不疲惫。为了达到以上指标,车的设计者和制造者分别采取了必要的技术措施。《考工记》指出:要保证车的高质量,首先要从“载于地”的轮开始,“凡察车之道,欲其朴属而微至。不朴属,无以为完久也;不微至,无以为戚速也。”车轮的结构不精密,不牢固,就不会耐久。轮周要很圆,轮圆,着地面积少,可以减少与地面摩擦而产生的阻力,转动起来就会轻快、灵活。为了达到在行驶中轻快、阻力小的目的,毂孔、轮轴也都必求其浑圆,以减少相互摩擦,“以为利转也”。此外对车轮的辐、牙都有进一步的要求:“辐也者,以为指也。牙也者,以为固抱也。”即辐要使它入孔无偏倚,牙要使它与车条吻合得很牢固。从出土的战国车上可以看到,轮辐的卯榫有一百多处,都能做到大小深浅密合得很好,故不用楔子也能保持牢固。《考工记》中对行驶在不同道路上的车轮还提出了不同的技术要求:“行泽者欲短毂,行山者欲长毂,短毂则利,长毂则安。”凡在乡间泽地上行驶的大车,毂要短,因为毂短便于转动。轮子着地的外侧还要削薄,这样车轮走在泽地上就好象削泥一样,泥不会附在车轮上。凡行驶在山地的车,其毂要长,长毂则比较安稳。“察其菑蚤不龋,则轮虽敝不匡。”插入牙的车辐上下要齐等,这样,牙圆而厚,滚动在石上而蚤不会在辐中摆动。

古代造车,在选材方面十分严格。为了保证整个车体坚固,毂、辐、牙都要选用质地坚硬纹理细密的壮材。如辐用檀木,毂用榆木,牙用橿木,衡用梓木等等。《考工记》中还将取木材的时间、方法都作了详细的叙述:“凡斩毂之道,必矩其阴阳。阳也者,稹理而坚,阴也者,疏理而柔,是故以火养其阴,而齐诸其阳,则毂虽敝不藃。”即砍伐之前要分清向阳和背阳两个不同的面,并且做上记号。因为向阳面木材纹理密而坚,背阳的一面纹理疏而软,所以要用火烤背阳的一面,这样木质松软的一面也能达到如向阳面的硬度了。那么“虽有重任,毂不折。”

《考工记》“冶氏”一节中还对兵器金属首部的设计作了详细的叙述。“戈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已倨则不入,已句则不决,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是故倨句外博。”戈的“援”与“胡”之间的角度要有严格的控制,如果援横出部分太向上了,伤人而不能啄人,太向下了,伤人时又不能割断目标。而戈的“内”太长,“援”又容易折断;太短,使用起来不够快速。若援横出微向上斜,就能克服以上的缺陷了。《考工记》中对各种手工业品的设计占了很大的篇幅,本文不一一列举了。

2.专业化的分工

古代由于受手工业条件的限制,十分强调社会分工。《荀子·王霸》篇中说,一个人的生活所需品,是由许多掌握各种技能的人生产出来的。任何一个工匠也不会兼长各方面的技能,因此社会分工是不可缺少的。所谓“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勤。”各自积累生产经验,丰富专业知识。不仅如此,在同一社会行业内,还得作更细一层的分工。“奚仲作车,乘杜作乘马,而造父精于御,自古及今,未尝有两而精者也。”只有细致的分工,才能把技术水平提高到精巧的程度。《荀子》一书不仅论述了一般社会分工的必要性,而且更明确地指出了分工愈细,技术愈熟练,产品愈精。管仲则主张把社会成员分成四大社会集团——士、农、工、商,并且按各自的职业“群萃而州处”。如“处工就官府”以供应官府所需要的各种器械。“处商就市井”,以便进行贸易交换,而且还提倡各集团成员的职业世代相传,“士之子恒为士”,“工之子恒为工”。对手工匠来说,他们掌握的技艺世代相传更便于精益求精。

如前所述,古代手工业分工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而到了春秋战国,各诸侯国中央和郡县一级地方政权,都拥有各种规模的官营手工业作坊。这时期的手工业,无论是青铜铸造、髹漆工艺、制陶、皮革、纺织、建筑、玉器等都在生产技术上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考工记》把当时的“百工”分为以下六个系列,即:木工、金工、皮革工、设色工、刮摩工和抟埴工。木工以制车为一条主线,把他们分成“轮人”,专制车轮;“辀人”,专制车辕;“舆人”,专制车舆。此外还有“弓人”,专制木弓。“庐人”,专制戈、戟的柲。“匠人”在此指建筑工程中的木工。“车人”有专门制造木质农具(耒耜)的工匠等。金工是以铜器铸造为系统。如“筑氏为削”,“冶氏”是铸造戈、戟、箭等兵器中金属首部的工匠,“桃氏为剑”,“凫氏为钟”,“栗氏为量”等等。皮革工中分制皮盔甲的函氏,制皮鼓的人。刮摩工主要指制造玉质礼器如圭、璧和石磬的工匠。而抟埴工是专制各种陶质容器如甗、簋等。要制造一件结构复杂的器械,常常要集合具有各种专业技能的能工巧匠共同来完成。如车就是多工种的产物,它集合了木工、金工、皮革工、设色工等。就是结构比较简单的箭,也要经过冶铸工、木工和设色工共同完成,如箭镞由“冶人”制造,设羽装笴由“矢人”制造箭杆还要按照规定的尺寸分节涂上各种颜色。如秦俑坑出土的戟笴为黑色,而上面有两段红色,或涂绘朱红图案;弩臂表面是深赭色,前后一致,箭杆则按照规定的尺寸分别涂上黑、红、赭三色。尽管百支箭同插在一箙中,各种颜色的高矮都是齐等的[③]。如果颜色涂得不合规格,还要按法法律论处。《秦律》中规定:“殳、戟、弩、鬃丹相易殹,勿以为赢、不备,以识耳不当之律论之。”[④]据《周礼·夏官·司马》记载:“每弓者箭百矢。”每箙按规定插入一百支箭。这种皮质的箭箙由专门的皮革工制造,箭箙由专门的皮革工制造,箭还要靠弓来发射,弓又由具有这一专业技术的“弓人”来制造等等。细致的分工虽便于培养一批熟练技术的专业工人,然而工匠专业化程度越高,标准化、通用化的问题必然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3.产品的标准化

《创世纪》一书中说到,上帝命诺亚建造方舟,所用的长度单位是“腕尺”。当时一腕尺的定义是测量者肘部至中指指尖的长度。在制造方舟时,长度的标准就是以诺亚的肘长为一个长度单位,方舟长300腕尺、宽50腕尺、高30腕尺。如果方舟由另外一个人来建造,那么空间大小肯定会有差别[⑤],更不必说同一器械由许多不同技艺的工匠分别制造最后统一装配了。在古代中国,“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离娄》)早已为人们所熟知。据考证,夏商以及西周时期已有了法定的度量衡标准颁之于世[⑥]。只不过因为商品经济还不发达,度量衡器具在民间极少见到。春秋战国由于铜铸货币开始普及,民间交易逐步经济化,再加上手工业产品工艺日益复杂,分工日益细致,统一度量衡已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各个方面。从文献记载中看到,战国时各诸侯国都先后把统一度量衡当成是制定国家法律制度的一件大事来抓。商鞅在辅助秦孝公变法时,曾“平斗桶,权衡丈尺”(《史记·商君列传》),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统一的度量衡必然也推行到手工业生产中去,成为衡量产品质量的准绳。《秦律·工律》:“为器同物者,其大小、短长、广亦必等。”以兵器和车马器为例,分别简要叙述如下:战国时的兵器种类甚多,而弩机的结构更为复杂。弩机是由臂、弓和机三部分组成,臂为木质,弓和机都装在臂后部的沟槽内。青铜铸造部分包括悬刀、牙、望山和牛。据有关部门考证和测量,秦始皇兵马俑坑出土的大量铜弩机件,不仅制作规正,还具有通用性、互换性。如悬刀的宽厚,望山下部的宽度、基厚、牛的厚度将涉及到相互间的咬合关系,因此工差要求很严格。经测量其中的26件,平均误差仅在1.76~1.9毫米之间。销钉具有互换性,悬刀、望山、牛、牙上铭刻编码一致。这些都足以说明由多部件机构的兵器在生产上是有严格标准的。又如出土的剑,棱脊规正,厚薄相宜,锋的两刃夹角是51~65度的锐角,脊侧两刃除构成等距的曲线外,两刃的磨纹均呈垂直于脊的平行线。从秦俑坑出土的的各种兵器可以看出当时已使用锯、錾、锉、刨、磨、钻等加工手段,而且还有一套卡具和专用量具,只有具备了诸多的专业化工匠和检测工具,才可能实现兵工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⑦],才能达到产品的高质量。

车是多工种的产物,也往往是衡量当时工艺水平的标尺。秦俑坑出土的战车可以证明,当时的车都有划一的规格和标准,如车舆的宽度大约在150厘米、进深120厘米,辕长都在3.7~3.9米之间。从《考工记》中“轮人为轮”、“舆人为车”、“辀人为辀”的记载中可以确证,车上同类零部件都达到了标准化、通用化。如毂、牙、辐、轴、衡、辀以及各种铜构件,各自都具有特殊的几何形状,尺码和机械性能,要装配组合成器,没有统一的度量衡,没有约定的标准都是无法实现的。

除了兵器、车辆这些受到官方重视的手工业品要有严格的标准之外,战国时民用产品也同样有一定的标准。《礼记·王制》中记载:“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度,不粥于市。”据记载,吴起命其妻织“组”,因“幅狭于度”,竟把她赶走了[⑧]。当然,这中间还夹杂着许多不可僭越的等级制和森严的封建礼教制度,但作为产品本身的标准和质量的优劣也确实受到高度的重视。如布缕不仅广狭有一定的尺寸,而且粗细也有一定的标准[⑨]。《秦律·金布》中规定:“布袤八尺,幅广二尺五寸。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对发放给劳工穿的粗麻布衣,除了分大、中、小三个号外,各种号用多少粗麻,值多少钱都作了规定:“为褐以禀衣:大褐一,用枲十一斤,值卅六钱。”(《金布》)产品的标准化是对产品质量的有效保证,然而标准化的先决条件建立在统一的度量衡基础之上。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把秦国统一的度量衡推行到全国,而且使天下“车同轨,书同文字。”《秦律·效律》中除严格规定了检定度量衡器的允许误差范围之外[⑩],还规定了对使用中的度量衡器具要定期校正:“县及工室听官为正衡石羸(累)、斗用(桶)、升,毋过岁壶(壹)。有工者勿为正。叚(假)试即正。”(《工律》)正是由于有了统一的度量衡,才能保证在分工制作各种零部件的条件下而又能达到质量要求,才能保证零部件的通用性和互换性。

4.严格的管理和检验制度

要保证产品的高质量,还必须要有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方法和检测制度。《吕氏春秋》和《礼记·月令》中都记述了管理者的各项任务与管理守则。如规定在季春和孟冬时节:“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干,脂胶丹漆,无或不良。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无悖于时。”待原料齐备之后就要抓紧时节监督百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规定各道工序都要按照设计要求和步骤去施工。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到时时处处督促检查,不得有半点疏忽。在劳动过程中还必须掌握好时令。如春天治弓,夏日治角。伐木材、取象牙、炼金(铜)锡都要选择最适当的季节。如秋天杀的牛角厚,而夏天杀的牛角薄,冬天伐的木材纹理平滑而致密,用来制弓才能保证质量等。《孟子·梁惠王》中说:“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这些都说明了天时的重要。深秋霜降而百工休,到了收获的季节,这时工师要按照设计的要求严格检查产品的质量:“是月也,命工师效功,陈祭器,案度程,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必功致为上。”(《礼记·月令》)官营手工业作坊还规定每一道工序都要铸(刻)各级监造、制造者的名字,即所谓:“物勒工名,以考其诫,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礼记·月令》),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而根据不同情况追究各自的责任。战国时的秦国还规定,上一道工序质量不合格,不能交给下一道工序,已注意到各个环节前后的承续关系。

先秦时期除由“工师”来统管“百工”和官营手工业作坊外,各行各业的产品都要分级管理,如秦和三晋手工业制造一般分为造者、主造者和监造者三级。秦国的兵器由工师、丞、士上造、工大人等主造,中央一级由相邦监造,郡一级由郡守监造,而直接生产者叫“工”。工还包括“鬼薪”、“城旦”等刑徒。从出土的兵器中可以看到,战国时三晋的兵器主要由中央武库所属的作坊制造,由工师、冶尹、左右校等主造,由相邦、守相、邦司寇、大攻(工)尹等监造。作为主造者的工师、冶尹等,一般都掌握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他们往往参加工程或产品的设计,检查产品质量和上报劳动成果的活动。综上所述,先秦时手工业作坊不仅有一套管理制度,等级也是十分森严的。

中国古代对质量检测已提到一定的高度来认识,并制定出一系列条款。各种产品的检测几乎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从原材料的采集、各道工序的分工负责到贮藏、销售等每一个环节。这中间工匠们的自我检查和监造者的督促检查成为质量责任的关键所在。正因如此,“物勒工名”就成为春秋战国时期保证手工业产品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秦律·工律》中规定:“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久之,其不可刻久者,以丹若髹书之。”据考古发掘,秦国兵器题名有铸、刻、漆书三种形式。在很多情况下,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不仅要求工匠将自己的名字刻在产品上,还要求负责该项生产的各级官员以及管理生产的机构的名称同时刻在产品上,以便质量跟踪,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还要酌情给予处罚。

《考工记》中还记述了为保证产品质量的各项检测方法及措施。如弓、箭除了对它们的弹射力,箭杆射出的距离、速度都作了优化的设计之外,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对成品的检测措施,如箭杆各部位的轻重以及羽毛设置都要作严格的检测。因为“前弱则俯,后弱则翔。中弱则纡,中强则扬。羽丰则迟,羽杀则趮。”检测的方法是:“水之,以辨其阴阳。夹其阴阳,以设其比。以其比,以设其羽。”即先将箭杆放入水中作沉浮的试验,了解箭杆重量分布的情况,然后再确定设置羽毛的位置:“夹而摇之,以眡其丰杀之节也,桡之以眡其鸿杀之称也。”用手指夹干摆动运行,用以检验箭羽的大小是否适当,桡曲箭干,用以检验箭杆的粗细强弱是否均称。如果羽毛的位置装得十分恰当,那么“虽有疾风,亦弗之能掸矣”。又如戟、戈等用于格斗的条柄兵器,首先检查器与干相接处,不可出现转动的弊病,以防使用时杆与首脱落。专门用来刺伤敌人的兵器,不可出现桡曲的弊病。在检验长柄兵器的柄时,要“置而摇之,以眡其蜎也;炙堵墙,以眡其桡之均也;横而摇之,以眡其劲也”。如果在兵车上的各种兵器与旌旗装置得十分妥当,车行驶时平稳,不倾复,则可称为优质产品了。

为了保证车的质量,在验收官营手工业工场生产车辆时,除了要看车的总体设计是否达到最优化,各种原材料是否达到优质,各部分的尺寸是否精密外,还要对各个部件作各种技术测试。车轮是最关键的部位,只有车轮达到高质量,车才能快速而稳健的行驶。《考工记》中说到车轮的检测,第一步目测车轮总体形态:“望而眡其轮,欲其幎尔而下迤也;进而眡之,欲其微至也,无所取之,取之诸圆也。”即从远处看,车轮两旁是否微向下斜,曲度是否非常均匀,着地面积是否很小。第二步要检测车轮是否平整、浑圆:“是故规之,以眡其圆也;蒿之,以眡其匡也。”测试的方法是把车轮放在预先制好的与车轮一样大小的平整的圆盘上观察和比较,检查车轮与标准圆盘是否密合得很好。第三步检测车轮各部分的重量是否均匀、平衡,“水之,以胝其平沉之均也。”第四步是检测两个车轮的重量、尺寸是否完全一致:“量其薮以黍,以视其同也,权之,以眡其轻重之侔也。”检测车辐时第一步要“望其辐,欲其揱尔而纤也;进而眡之,欲其肉称也,无所取之,取诸易直也。”即从远处看是否像人的手臂一样渐渐地细小,近处看是否光滑匀称。第二步用矩来测量牙与辐是否成直角,还要用悬绳来测量上下辐是否垂直。如果整个车轮达到圆者中规、方者中矩、直者中绳、浮沉深浅均匀、毂孔深浅度适中、权衡轻重相同,那么制造车轮的工匠就可以达到“国工”的水平了。

三、先秦时期质量管理法规

1975年在湖北云梦秦代墓葬中发现了一批竹简,其中包括一系列有关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法令条款。如前所述,为了便于检测手工业产品的质量,先秦文献中有“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的记载。秦律中对此还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条文,以保证它的实施。不加标识和即使加了标识而标识不当者,都要依法论罪。《效律》中规定:“公器不久刻,官啬夫赀一盾。”“小器职(识)耳不当籍者,大者赀官啬夫一盾,小者除。”《秦律·杂抄》中还规定:“禀卒兵,不完缮,丞、库啬夫、吏赀二甲,废。”发给军卒的卒器,如果质量不合格,丞及管库的官吏——啬夫和吏除了均罚二甲外,还要撤职。为了检查手工作坊是否完成年度定额,产品要按年度记帐。《金布律》载:“官相输者,以书告其出计之年,受者以入计之……工献输官者,皆深以其年计之。”在秦国手工业作坊里,对各种产品每年要进行一次质量评比,不合格者要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秦律杂抄》中规定:“省殿,赀工师一甲,丞及曹长一盾,徒络组廿给。省三岁比殿,赀工师二甲,丞、曹长一甲,徒组络五十给。……城旦为工殿者,治(笞)人百。大车殿,赀司空啬夫一盾,徒治(笞)五十。”在考查产品时,质量被评为下等者,罚工师一甲,丞和曹长一盾,一般工人罚穿联甲札的绦带二十根。看如果连续三年被评为下等,则要加倍处罚。对没有任何私人财产的刑徒,一旦所做的工被评为下等,则将会遭到鞭打一百的笞刑。秦国不仅对器物的制造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而且对贮藏、保管也十分重视。如官府的仓库要求建立藏品的登记制度外,还要定期检验是否有损坏或消耗,发、领、交各项手续都必须齐备。如《效律》中规定:“官府臧(藏)皮革,数(炀)风之,有蠢突者,赀官啬夫一甲。”凡库藏的皮革要经常曝晒、风吹。如果被虫咬坏,要罚该官府的官吏——啬夫一甲。此外还有严格的会计制度:“计用律不审不赢、不备,以效赢、不备之律赀之,……官啬夫赀二甲,令、丞赀一甲;官啬夫赀一甲,令、丞赀一盾,……尉计及尉官吏节(即)有劾,其令、丞坐之,如它官然。”会计手续不全法律规定而有出入者,要按核验实物时关于超出或不足数的条款处置,如罚官啬夫二甲,罚丞一甲等。县尉的会计以及县尉官府中的吏如犯有罪行,该县令、丞应承担罪责,和其他官府一样。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秦国十分注意对手工业作坊工匠们的技术培训,对新工匠还制定了一套培养和管理办法。《秦律·均工》中规定:“新工初工事,一岁半红(功),其后岁赋红(功)与故等。工师善教之,故工一岁而成,新工二岁而成。能先期成学者谒上,上且有以赏之。盈期不成学者,籍书而上内史。”工师要认真教导新工匠。新工匠一般要求两年学成,如果提前学成,上级将有所奖励,期满而未学成,应记上名字并上报内史。“隶臣有巧可以为工者,勿以为人仆、养。”如果隶臣(刑徒)有技艺并达到工匠的水平,就可以不让他们作赶车、炊事等劳役。这一套培养、管理和使用工匠的制度,是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措施之一。

中国古代法律能完整保存下来的,以《唐律》为最早。《秦律》基本佚失无存。云梦出土的秦律竹简[(11)]虽然远非秦律的全部,但却是我国已发现最古老的法律条文。它的出土,对于研究先秦手工业管理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史料。

春秋战国时期,伴随着手工业发展的需要,生产的管理和质量的监督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参加一定社会实践的士大夫阶级以及直接投入到生产管理的各级官吏,和广大参加生产劳动的“百工”,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不同程度地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对我国古代经济管理科学的研究和了解,总结历史上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对促进管理科学的发展,将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注释:

①②丘进:《中国与罗马》,广东人民出版社,1990年。

③王学理:《秦代军工生产标准化的初步考察》,《考古与文物》1987年5期。

④《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

⑤麦克·唐纳:《人类改造自然》。

⑥参见拙著《中国古代度量衡》,天津教育出版社,1991年。

⑦张占民:《试论秦兵器铸造管理制度》,《文博》1985年6期。

⑧《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吴起……使其妻织组而幅狭于度,吴子使更之,其妻曰诺。及成,复度之果不中度,吴子大怒……吴子出之。”

⑨中国的棉花最早种植年代还不确切,大约是在东汉至三国时期。战国时织布所用的纤维,主要是麻,这里所说的布,都是指麻布而言。所谓“数”,则是指“升”数的多少。据考证,当时以八十根纱谓一升,八十缕为一稯。布帛精粗就是以多少稯来确定的。般来说,八稯较粗,十稯较细。

⑩《秦律·效律》:“衡石不正,十六两以上,赀官啬夫一甲;不盈十六两到八两,赀一盾;桶(斛)不正,二升以上,赀一甲;不盈二升到一升,赀一盾。”“斗不正,半升以上,赀一甲;不盈半升到少半升,赀一盾。半石不正,八两以上;钧不正,四两以上;斤不正,三铢以上;半斗不正,少半升以上;参不正,六分升一以上;升不正,廿分升以上;黄金衡量不正,半铢以上,赀各一盾。”

(11)以上关于秦律的条款,均引自《睡虎地秦墓竹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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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质量管理的思想措施与规范_考工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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