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的舌头负责_哈根达斯冰淇淋论文

让你的舌头负责_哈根达斯冰淇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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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来访,临走送我哈根达斯冰淇淋代金券若干。本来夏日炎炎,正是吃冷饮的大好时光,我却不大感兴趣。老公倒是很积极:“走,我带你去吃冰淇淋!”让我想起那句广告语:爱她,就带她去吃哈根达斯。

哈根达斯这个品牌,虽然做的是冰淇淋,却是被列入“奢侈品”行列的。高昂的价格是它身份的象征,而一句广告语,就把吃不吃冰淇淋和爱不爱结合起来,简直就是给那些急于向女友表达爱意却毫无头绪的男士点起了一盏指路明灯,无形之中又刻画出品牌浪漫优雅高贵温情的形象。国际品牌在这方面,你不服还真不行。

现在要吃冰淇淋,一下子会有很多选择跳到你面前来,别说夏天了,就是冬天,电视上报纸上户外广告上也常看到各个品牌的广告,贩卖着百般滋味。这让我想起过去的时光。4分钱的小豆冰棍,5分钱的奶油冰棍,1毛钱的雪糕,后来有5毛的草莓雪糕和雪人(就是把雪糕做成一个小人脸,帽子和眼睛嘴巴是巧克力口味的);上大学时,我最爱吃1元一大塑料袋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散装冰淇淋,买回宿舍后倒在饭盆里,用大大的勺子挖着,一次吃个痛快。与如今的丰富品种相比,那时实在是贫乏,然而我却发现,自己再也找不回当初吃冰淇淋的那种甜蜜与喜悦了。难怪曾经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初恋是什么滋味?初恋就是冰淇淋的滋味。

我只吃过一次哈根达斯,动机完全是出于好奇,因为我非常想知道:这么贵的冰淇淋究竟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也许是个人层次不够高,味蕾还没有训练到可以享受“奢侈品”的境界,总之我没觉得哈根达斯的冰淇淋有多好吃。爱不爱那一套,对我是绝不起作用的。在吃方面,品牌明显对我缺乏吸引力。像我这种实用主义者,吃东西时候做主的不是脑子,而是舌头。如果花更少的价钱,也能满足舌头的欲望,我才不在乎那些品牌推销的所谓感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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