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IC4.0和NACE2.0批发零售业分类比较研究及其启示_批发零售业论文

批发和零售业在ISIC4.0和NACE2.0中的分类比较研究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零售业论文,启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1SIC)是隶属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统计委员会于1948年首次颁布,之后经过了多次修订,分别于1958年推出ISIC1.0、1968年推出ISIC2.0、1990年推出了ISIC3.0、2002年推出ISIC3.1,2008年11月推出最新版本ISIC4.0[1][2]。欧盟产业分类体系(NACE)是欧共体经济活动的统计分类,它源自于1961年欧共体所采用的“欧共体产业分类体系(NACE)”,分别于1990年推出NACE1.0、2002年推出了NACE1.1。2008年推出了最新版NACE2.0[3]。目前,国际经济与社会分类体系主要由参考型分类体系(reference classification)、派生型分类体系(derived classification)和相关型分类体系(related classification)组成。[4]ISIC是典型的参考型产业分类体系,NACE是派生型产业分类体系的典型代表。[5]ISIC与NACE是目前国际上最有影响、最有权威的两大产业分类体系。

在批发、零售产业研究中,首要的任务是明确批发和零售业的范围和类型。深入了解ISIC4.0和NACE2.0的批发和零售业分类的差别,对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批发和零售业依据ISIC4.0进行修改和调整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对正确收集、处理及测算批发和零售业的经济指标以及国际间数据比较至关重要。故本文拟对上述两大产业分类体系进行比较研究,揭示批发和零售业在上述产业体系中的差别,以期为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批发和零售业修改和调整提供参考意见。

一、ISIC4.0中的批发和零售业分类

ISIC4.0版选用了字母和4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作为它的分类符号体系,大类由1个A到U的希腊字母位表示,部门由2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组由3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子组由4位十进制阿拉伯数字表示。

批发和零售产业位于ISIC4.0的顶层,用G(批发和零售业;机动车和摩托车维修)表示,下设G45(机动车和摩托车的批发、零售和维修)、G46(除了机动车和摩托车之外的批发贸易)和G47(除了机动车和摩托车之外的零售)3个部门、20个组和43个子组。

二、NACE中的批发和零售业分类

NACE2.0代码结构与ISIC4.0极为相似,唯一差别是NACE2.0的部门和组之间用点号隔开。

在NACE2.0中,批发和零售产业位于顶层,用G(批发和零售业;机动车和摩托车维修)表示,下设G45(机动车和摩托车的批发、零售和维修)、G46(除了机动车和摩托车之外的批发贸易)和G47(除了机动车和摩托车之外的零售)3个部门、21个组和92个子组。

三、ISIC4.0与NACE2.0的比较

NACE派生于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每一次修订几乎都是与ISIC的修订相对应,而且其分类符号体系与ISIC的分类符号体系越来越趋向一致,但两者在批发和零售业分类上还存在一些的差异。

ISIC4.0与NACE2.0的批发和零售业的相同点:一是两者均用G(批发和零售业;机动车和摩托车维修)大类表示批发和零售业;二是部门划分完全一致;三是两者在组这层的分类上,除NACE2.0将ISIC4.0中的G465(机械、设备和耗材的批发)组拆分为两个组外,其他分组均完全相同。

ISIC4.0与NACE2.0的批发和零售业的不同点:一是NACE将ISIC中的G465(机械、设备和耗材的批发)组拆分为两个组外,即将G4651(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和软件的批发)和G4652(电子和通信产品及其耗材的批发)子组合并提升为G45.5(信息和通讯设备批发)组,将G4653(农业机械、设备及其耗材的批发)和G4659(其他机械和设备的批发)子组合并为G45.6(其他机械、设备和耗材的批发)组;二是两者的子组分类不同,ISIC4.0采用“相对较粗”的分类方法,其目的是便于其他国家参照其进行产业分类体系的制定和修订,而NACE4.0采用“相对较细”和“吸收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产品划分”的分类方法,其目的是便于对更小的产业类目进行比较,同时也便于与基于NAICS产业体系收集的数据进行比较。ISIC4.0的每个组均不超过4个子组,且有45%的组(9个组)没有进行细分,而NACE2.0的仅有10%的组(2个组)没有细分,且50%组都细分为4个以上子组。

四、ISIC4.0和我国的比较

目前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7-2002)》派生于ISIC3.0,其分类体系由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构成,批发和零售业是一级类目——门类H(批发和零售业),细分为IH63(批发业)和H65(零售业)2个大类、18个中类和51个小类。总体来说,我国所使用的GB/T4757-2002中的批发和零售业比ISIC3.0的分类更详细,这有利于收集更多的数据,从而便于进行国际间的比较。我国GB/T4757-2002与ISIC4.0的批发和零售业分类的主要差别有以下几点(详见表1)。

(一)机动车和摩托车分类差异巨大

ISIC4.0将机动车和摩托车的批发、零售和维修从其他商品批发和零售活动中独立出来,作为G45(机动车和摩托车的批发、零售和维修)部门,并且机动车涵盖了诸如卡车、货车等所有类型的车,不包括机动车燃料销售,将其归入G473(机动车燃料专门零售)。

我国GB/T4757-2002则将H6372(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归入H63(批发业)的H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中,未列出其他类型的机动车批发,它们涵盖在H6371(农业机械批发)和H63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中;将H656(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中类归入H65(零售业)大类中,未列出其他类型机动车的零售,它们涵盖在H6599(其他未列明的零售)中;将机动车燃料归入该中类中;将O8311(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归入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O83(其他服务业)中。

(二)农业原材料和牲畜批发细分不同

ISIC4.0的G462(农业原材料和牲畜批发)组只含有G4620(农业原材料和牲畜批发)一个子组,而我国GB/T4757-2002将H631(农畜产品批发)中类细分为H6311(谷物、豆及薯类批发)、H6312(种子、饲料批发)、H6313(棉、麻批发)、H6314(牲畜批发)和H6319(其他农畜产品批发)共5个小类。

(三)食品、饮料和烟草批发细分不同

ISIC4.0的G463(食品、饮料和烟草批发)组只含有G4630(食品、饮料和烟草批发)一个子组,而我国GB/T4757-2002将H632(食品、饮料和烟草制品批发)中类细分为H6321(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H6322(糕点、糖果及糖批发)、H6323(果品、蔬菜批发)、H6324(肉、禽、蛋及水产品批发)、H6325(盐及调味品)、H6326(饮料及茶叶批发)、H6327(烟草制品批发)和H6329(其他食品批发)共8个小类。

(四)日用品批发所含产业不同

ISIC4.0的G464(日用品批发)组含有G4641(纺织品、服装和鞋类批发)和G4642(其他日用品批发)2子组,G4641(纺织品、服装和鞋类批发)包括纺纱批发,织物批发,日用亚麻产品批发,缝纫用品、针、线批发,包括运动服饰在内的衣物批发,包括手套、领带和被带在内的衣物配件批发,鞋类批发,皮革制品批发和雨伞批发,但不包括纺织纤维批发,将其归入G4669(废弃物、废料和其他产品的批发);G4642(其他日用品批发)包括家具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包括收音机和电视机、CD、DVD播放器和刻录机、音响设备和电视游戏设备在内的个人消费电子产品批发、照明设备批发、餐具批发、瓷器和玻璃制品批发、木质用具、织编工艺和软木制品等批发、药物和医学用品批发,香料、化妆品和肥皂批发、自行车及其零部件批发、文具、书籍、杂志和报纸批发、照相和光学器材(即眼镜、望远镜、放大镜)批发、皮件和旅行用品批发、手表、时钟和珠宝批发、音乐设备、游戏用品、玩具和运动器材批发。

我国GB/T4757-2002将ISIC4.0的G4642(其他日用品批发)子组中的文具、书籍、杂志和报纸批发,录像制品、手表、时钟和珠宝批发等其他文化用品批发提取出来,提升为H634(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中类;将G4642(其他日用品批发)子组中的药物和医学用品批发提取出来,与G4659(其他机械和设备批发)子组中的医疗机械合并,提升为H635(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中类;将G4642(其他日用品批发)子组中的家用电器批发归入H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中类;将G4642(其他日用品批发)子组剩余产品与G4641(纺织品、服装和鞋类批发)结合,构成H633(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中类,并细分为H6331(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H6332(服装批发)、H6333(鞋帽批发)、H6334(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H6335(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和H6339(其他日用品批发)共6个小类,将纺织纤维批发归入H6331(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

(五)机械、设备和耗材所含产业不同

ISIC4.0的G465(机械、设备和耗材批发)组含G4651(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和软件批发)、G4652(电子和通信产品及其耗材批发)、G4653(农业机械、设备及其耗材批发)和G4659(其他机械和设备批发)4个子组,其中不包括诸如家用电器等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批发、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批发。

我国GB/T4757-2002的H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除了涵盖G465(机械、设备和耗材批发)所有产业外,还包含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等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批发以及五金批发。

(六)其他批发划分不同

ISIC4.0设立了G469(非专门批发贸易)组,将余下未列明的专门批发作为G466(其他专门批发)组,下设G4661(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及相关产品批发)、G4662(废弃物、废料和其他产品批发)、G4663(建材、五金、管道和取暖设备及其耗材批发)和G4669(金属和金属矿批发)。

我国GB/T4757-2002未设非专门批发,其归入H639(其他批发)下的H6399(其他未列明的批发),将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作为一个中类,将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归入H639(其他批发),不包括五金批发。

(七)非专门零售划分方法不同

ISIC4.0按照产品类型划分非专门零售,即将G471(非专门零售)分为G4711(食品、饮料和烟草非专门零售)、G4719(其他物品非专门零售)。而我国用H651(综合零售)表示非专门零售,下设H6511(百货零售)、H6512(超级市场零售)和H6519(其他综合零售)。

(八)食品、饮料和烟草专门零售划分不同

ISIC4.0将G472(食品、饮料和烟草专门零售)细分为G4721(食品专门零售)、G4722(饮料专门零售)和G4723(烟草专门零售)。我国将H652(食品、饮料和烟草专门零售)细分为H6521(粮油零售)、H6522(糕点、面包零售)、H6523(果品、蔬菜零售)、H6524(肉、禽、蛋及水产品零售)、H6525(饮料及茶叶零售)、H6526(烟草制品零售)和H6529(其他食品零售)。

(九)其他产品划分错综复杂

ISIC4.0将G474(信息和通讯设备专门零售)和G476(文化和娱乐用品专卖零售)作为组,其余产品划分到G475(其他日用品专门零售)和G477(其他物品专门零售)。我国设立了H657(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H654(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H653(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H655(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和H658(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中类。

我国将G474(信息和通讯设备专门零售)和G475(其他日用品专门零售)中的家用电器归入H657(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将G476(文化和娱乐用品专门零售)和G4773(其他新物品专门零售)中的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零售以及G4774(二手物品专门零售)中的收藏品零售归入H654(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将G475(其他日用品专门零售)中的G4751(纺织品专门零售)以及其他日用品零售和G477(其他物品专门零售)中的G4771(服装、鞋类和皮革制品专门零售)、G4772(药物和医学用品、化妆品专门零售)中的化妆品零售以及G4773(其他新物品零售)中的钟表、眼镜零售、卫生用品零售归入H653(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将G4772(药物和医学用品、化妆品专门零售)中的药物和医学用品以及G4773(其他新物品零售)中的医疗器材归入H655(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将G475(其他日用品专门零售)中的G4752(五金、涂料和玻璃专门零售)、G4753(地毯、垫子、墙面料和地面料专门零售)以及G4759(家用电器、家具、照明设备和其他日用品专门零售)中的家具和照明设备归入H658(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十)无店面零售划分不同

我国将归入ISIC4.0的G4719(其他物品的非专门零售)中的生活用燃料零售,G4773(其他新物品零售)中的花卉零售、二手商品零售以及G479(非商店、货摊或市场里的零售)合并,构成我国的H659(无店面和其他零售),下设H6591(流动货摊零售)、H6592(邮购及电子销售)、H6593(生活用燃料零售)、H6594(花卉零售)、H6595(旧货零售)和H6999(其他未列明的零售)。

五、启示

与ISIC4.0版相比,从总体上来说,我国最大的优点是批发和零售业的分类更详细,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改进之处。为了增强我国统计数据与国际间的可比性,依据ISIC4.0的最新变化,借鉴NACE2.0的分类,结合我国批发和零售业现状,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国批发和零售业。

1.增设“机动车、摩托车及其配件和耗材批发”中类。

ISIC4.0和NACE2.0均将“机动车和摩托车的批发和零售”作为部门,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的批发都涵盖在其中。北美标准产业分类体系(NAICS)也设立隶属于42(批发贸易)下的4321(机动车及其配件和耗材耐用品批发商),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的批发都涵盖在其中。

为了与ISIC4.0保持相对的一致,并借鉴NACE2.0和NAICS的分类,在构建我国新的产业分类体系时,建议将GB/T4757-2002中的H6372(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小类从H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中类中提取出来,并与涵盖在H6371(农业机械批发)和H63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中的其他未列明机动车批发合并,设立隶属于“批发业”大类下的“机动车、摩托车及其配件和耗材批发”中类,并细分为“汽车批发”、“其他机动车批发”、“机动车零部件及耗材批发”和“摩托车及其零部件批发”共4个小类。

2.将H656(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配件专门零售)中类更名为“机动车、摩托车及配件和耗材专门零售”中类。

NAICS设立了隶属于G44-45(零售贸易)下的G441(机动车及配件经销商),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的批发都涵盖在其中。ISIC4.0和NACE2.0均将“机动车和摩托车的批发和零售”作为部门,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的批发都涵盖在其中。为了与ISIC4.0保持相对的一致,并借鉴NACE2.0和NAICS的分类,建议将GB/T4757-2002中H656(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和涵盖在H6599(其他未列明的零售)中的其他未列明机动车的零售合并,并将机动车燃料排除在外,成立隶属于“零售业”下的“机动车、摩托车及配件和耗材专门零售”中类,下设“汽车零售”、“其他机动车零售”、“机动车配件和耗材零售”及“摩托车及其配件零售”共4个小类。

3.将H656(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配件专门零售)中类中的H6564(机动车燃料零售)小类提取出来,成立“机动车燃料专门零售”中类。

ISIC4.0和NACE2.0均将“机动车燃料零售”作为独立的组G473(机动车燃料专门零售),不包含在G45(机动车和摩托车的批发、零售和维修)中。NAICS将燃料零售用477(加油站)表示,独立于441(机动车及配件经销商)。建议将GB/T4757-2002中H6564(机动车燃料零售)小类从H656(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配件专门零售)中提取出来,成立“机动车燃料专门零售”中类。

4.将H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中类中的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归入H633(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中类。

ISIC4.0和NACE2.0都将电子产品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将其归入G464(日用品批发)组,其他非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归入G465(机械、设备和耗材批发)组。建议将GB/T4757-2002中H6374(家用电器批发)及H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中类中的其他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归入H633(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中类。

5.重新细分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中类。

鉴于将H6374(家用电器批发)及H6379(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中的其他个人消费类电子产品归入H633(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中类,将H6372(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提升为“机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中类,且ISIC4.0和NACE2.0均将电子产品与其他机械批发分离。故建议将GB/T4757-2002中H637(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中类细分为“农业机械批发”、“五金、交电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电子产品批发”和“其他机械设备批发”6个子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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