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模式研究*论文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模式研究*论文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模式研究

赵 頔,李永高

(武警特种警察学院,北京 102211)

摘 要: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是提升涉恐事件防范与处置装备保障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核心力量,阐述了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内涵及其建设的重要意义,而后运用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构建了反恐科技创新平台的基本架构,分析其运行过程,提出了推进反恐科技创新平台有效运行的成果转让、委托研究、协同创新和人才联合培养模式。

关键词: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平台架构;运行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对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多次提出明确指示要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作为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深化国家反恐创新平台研究,为进一步完善反恐科技创新体系,提升体系整体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1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内涵

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主要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逐步展现,科技创新热度持续走高,中国推进创新举措纷至沓来,科技对于反恐装备建设发展和综合能力提升的引领支撑作用日趋显著。在此背景下,通过吸纳、集聚和整合理论、需求、生产等多方知识、信息和技术等相关创新资源,建设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势在必行。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是指紧紧围绕反恐装备技术研究和技术装备研制,以实用、先进技术为支撑,以定型、工程装备为成果,以科研方为主体、需求方为主导,政、产、学、研、用高度融合,技术人才、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一种科研组织形式和科研模式。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是反恐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于反恐装备技术进步与技术装备发展的基础支撑体系,与其他科技创新平台相比,更侧重于特定领域与应用性较强的科技条件建设,即以反恐装备技术领域的新原理、新方法、新技术、新装备研发等独特创新研究为主,有现实或潜在的应用背景,为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科技条件支撑,服务于反恐装备技术发展。它是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当代科技各学科间交叉、融合、渗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激发反恐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是实现反恐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重大成果的有效途径。

3.D 提示:根据2Al+6HCl==2AlCl3+3H2↑,2Al+2NaOH+2H2O==2NaAlO2+3H2↑可知,Al无论是与盐酸反应还是与NaOH溶液反应,相同质量的铝屑完全反应生成的H2的物质的量相同。若产生H2的体积比为1∶3,说明两份铝的质量比为1∶3。故选D项。

2 建设反恐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意义

2.1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有利保障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反恐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条件,是提升反恐装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是反恐装备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新科学革命、新技术革命、新产业革命和新军事革命交叉融合、交织推进,这正是先发技术优势的集中涌现期。反恐科技创新平台着眼高标准、高起点推进新型装备建设,加大相关领域特别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科研攻关,可以有效提升处置恐怖事件装备能力以及涉恐事件常态化防范装备水平。

2.2 提升反恐装备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当前,国际格局正处在大调整、大变革的时代,国际政治、军事、经济、科技等领域的竞争日益激烈,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呈现出更加复杂的态势,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近年来,恐怖活动、极端宗教活动以及民族分裂势力严重影响着世界的发展与和平,为反恐部队提供精良的武器装备已为各国普遍重视,中国的反恐斗争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但中国反恐装备技术储备还不足,科技创新基础还不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装备技术成果还不多,原始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在某些反恐技术装备领域长期受制于人的格局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迫切需要建立强大完备的反恐科技创新平台,攻克这些瓶颈和补足短板。

2.3 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

儿童在来生信念的生物学、精神生物学维度上得分显著高于情绪、愿望、知觉维度,有宗教信仰家庭中的儿童倾向认为个体死亡后情绪、愿望和认知功能会继续存在。父母来生信念可以预测儿童的死亡认知及来生信念,死亡话题亲子谈话在父母来生信念与儿童来生信念之间起中介作用,也就是说,父母越相信存在死后生活,跟孩子讨论死亡相关话题时,更偏向于使用描述死后生活以及描述逝者心理状态的词汇,父母的来生信念会通过死亡话题的亲子谈话进而影响到儿童对死亡的认知及来生信念。

2.4 落实协同创新发展战略的必然需要

天葬师将半截节足攥在手中,抬眼望向唐飞霄,口中道:“物归原主!”同时,手腕一抖,半截节足化作一道黑芒,直朝唐飞霄射去。

3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架构

依据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构建反恐科技创新平台是在军委、公安及地方政府指导下,由政产学研用五个方面机构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的合作交流,通过平台实现反恐装备人才培养、技术研究、装备研制、装备生产和装备应用的有机结合。从构成主体看,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①军委、公安和政府机关,它们是科技创新的主持者和政策的制订者。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它们是反恐科技创新平台中知识和人才的提供者、反恐装备技术转化为装备实体的创造者,主要根据涉恐事件防范与处置需求,结合反恐技术和装备发展,进行反恐基础理论研究、反恐技术基础研究和反恐技术应用开发等。③企业或产业部门,它们是反恐科技创新平台中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反恐装备技术转化为装备实体的实现者,主要根据反恐装备技术指标,结合装备实用性、通用性、系统性要求,生产、销售反恐装备,并提供有偿服务。④用户单位,主要包括军委机关、武警总部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公安、特警一线部队等。其中,军委机关、武警总部机关、公安机关是反恐装备的采购者,公安、特警一线部队则是反恐装备转化为战斗力的实现者、反恐装备的评估论证者、平台建设的最终服务对象。

4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模式

直接关系太湖水环境和太湖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的最大的入太湖河流望虞河的“河长”正是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江苏早在2010年就对15条入太湖的主要河流实行“双河长制”,即分别由省政府领导、有关厅局负责人等担任省级层面的“河长”,地方层面的“河长”由河流流经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担任,“双河长”共同负责15条河流的水污染防治。江苏省政府有关文件明确太湖“河长”们的主要责任是:组织编制并领导实施所负责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带动治污工作深入开展,限期实现河流水环境整治目标。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对于装备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关键条件,充分利用平台在各主体之间的桥梁与纽 带作用,有机融合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和资源,让管理、科研等方面骨干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锻炼中提高能力。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学科领域和主体众多,各主体之间的合作模式关系到创新资源是否能够最大发挥和高效利用,建设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为平台的高效率运行提供有力的运行保障。

目前,已经进入协同创新时代,以应对科技的日益复杂化、不确定化,创新领域日渐多元化,没有哪个创新主体能够超越某一特定的网络而独立完成创新的全过程,加入到一定的创新平台是规避风险、充分利用各界资源、提高创新效率、增强创新竞争力的捷径,这样才能更好、更快、更有效率地实现反恐科技创新的目标。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实践协同创新的载体和纽带,是国防科技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国家战略竞争力、社会生产力、部队战斗力耦合关系越来越紧密,以反恐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为突破口,充分调动政产学研用等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实现人才、资本、设施、信息、技术等创新资源有机组合,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可以预见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将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种发挥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4.1 成果转让模式

成果转让是指反恐科技创新平台中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转化为企业装备实体成果的过程。科技成果转让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是最直接、最有效促进反恐科技成果转化的形式之一。各方主体通过契约的方式对已取得的成果(专利技术、技术秘密、实施许可等)有形或无形资产进行使用权转让。通常是用户单位提出反恐现实需求,研究反恐装备与技术的科研院所、高校出让相关研究成果,企业接受成果并将其转化为具体实用的技术装备,在这一过程中,军委、公安和政府部门负责制订政策、提供信息流动以及交流平台,为各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提供支持与保障。其优势在于:①成果转让以契约为依托,权责分明,一旦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前期签订的技术合同进行调整;②转让的成果一般是现有的和特定的,通常较为完整和成熟,能够在短期内促进转让方反恐科技研究成果的产业化;③由于以需求为牵引,科研工作针对性强,开发出的装备与技术既着眼于实际需求,又考虑到企业的生产条件,科研成果的成熟度高,容易转化。

4.2 委托研究模式

委托研究模式是指反恐科技创新平台中委托方将所需研发活动委托给受委托方而进行的合作。在反恐科技创新平台中,用户单位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对反恐装备进行研究开发,企业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用户单位对反恐装备进行评估论证。在这种合作模式中,委托方提出需求并提供资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负责项目开发,军委、公安和政府部门负责制订政策、提供信息流动和交流平台,监督各主体实施创新行为,确保创新链条顺畅。在合作的实践当中,委托方首先依据技术需要寻找和遴选受托方,受托方再依据研究基础同委托方进行切磋,进而形成合作意图,之后,委托方和受托方则要根据切磋的内容签订合同,合同成立后,合作模式方可实施。其优势在于这种模式也是以契约的形式来约束平台各方主体,因而权责比较清晰,利益纠纷比较少。

4.3 协同创新模式

协同创新模式是针对一些涉及多个学科和技术领域的重大项目,反恐科技创新平台合理配置利用各主体的科技资源,积极组织跨学科、跨专业的联合攻关,各方主体共同努力寻找解决方法的一种合作模式。特点是各独立的创新主体拥有共同的目标、内在动力,依托平台进行多方位交流与多样化协作,实现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共享彼此的知识、信息、技术等资源,实现深度合作[9]。协同创新模式大多数情况下是以项目为载体,以课题组为依托,由平台各方派出人员组成研发团队进行研究开发,其优势在于:①借助用户单位的实践经验、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领先技术、企业和产业部门的工程化经验,形成大联合的良好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出平台各方主体的优势力 量,加快对项目的攻关进度;②在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加强了反恐部队与地方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的科研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平台中各组织和机构的创新能力也能够得到提升,创新意识、联盟合作意识大大加强,从而形成良好的创新环境;③有利于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用户单位的合作网络关系,使一线部队能够更加明确需求,有效地利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资源,而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研究也更具有经济性特征;④通过各主体的协同、互动与合作,促进创新活动持续开展,发挥1+1>2 的功效。在这种模式中,政府、军委和公安机关的作用也相当重要,需要制订多个参与主体共同承担攻关计划课题的监督、激励和评价政策,引导平台各方加强合作。

4.4 人才联合培养模式

人才联合培养是指反恐科技创新平台通过设置反恐人才培养专项基金、聘请反恐专家担任顾问、提供反恐部队人员培训、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等多种形式进行人才培养和人才交流,以促进反恐科技创新。这种模式适应当前军事改革发展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客观需求,其优势在于:①通过人员的流动,增进了平台各方对反恐科技知识的交流与相互了解,有利于促进各方的合作;②扩大了反恐科技人才的作用范围,使人才的培养更加的符合一线反恐部队的实际需要。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N].解放军报,2016-07-22(1).

[2]新华社.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EB/OL].[2016-05-19].http://www.xinhuanet. com/politics/2016-05/19/c_1118898033.htm.

[3]施利毅,陈秋玲.科技创新平台[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7.

[4]游光荣,赵林榜.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理论与实践[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8.

中图分类号: G311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9.21.012

文章编号: 2095-6835(2019)21-0034-02

*[基金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反恐专题任务)2017年度项目(编号:2017YFC0820401)

作者简介: 頔赵(1982—),女,研究方向为反恐装备理论。

〔编辑:张思楠〕

标签:;  ;  ;  ;  ;  

反恐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模式研究*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