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期间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目标与任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体制改革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的状况
第一、形成了多元化的流通格局。改革前国有流通企业在商品流通领域的“一统天下”的局面,已被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形式所取代。据统计,1993年社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行业的就业人数达到3459万人,其中国有经济单位的职工占29.3%,城镇集体和其他经济单位的职工占21.5%,城镇私营、个体以及农村的经营者占到49.2%。在1993年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有流通企业占39.7%,城镇集体流通企业占26.3%,私营、个体、联营、中外合资合作以及其他企业占34%。1994年继续保持和发展了这一格局。
第二、发展了各类商品市场。据统计,我国已有一大批大中型农副产品市场1600多个,工业消费品交易市场1000多个,生产资料批发市场1000多个,城乡集贸市场83000多个,还试办了上海金属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等15家较为规范的商品期货交易市场等。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商品市场体系。
第三、大部分商品进入市场自由流通。目前列入国家计划管理生活资料不到10%,生产资料大约占15%。现在我国有85%以上的商品是通过市场自由流通实现价值的。
第四、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已占主导地位。国家定价销售的生产资料比重,已由1978年的100%下降到目前的18%; 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家定价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97%下降到5.9%; 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国家定价收购的比重已由1978年的96%下降到12.5%。
第五、流通经营组织趋于多样化。近十年来,城乡的信托、典当、租赁以及拍卖业得到了迅速恢复与发展;超级市场、配送中心、连锁商店、综合商社等新型经营组织和开架销售、代销、邮购等现代营销形式相继涌现;流通领域中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企业集团、各种形式的经营联合体发展很快。越来越多的流通企业不同程度地采用了先进的经营、管理、信息手段,整个社会的流通环境有了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
第六、内贸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较快。国内贸易企业通过代理、自营以及工贸结合、产销结合等形式,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1994年全国内贸系统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00多亿美元。截止到目前, 国内贸易系统协议利用外资42亿美元,兴办三资企业4400多家,内贸企业还在境外投资8500万美元,创办境外企业520多家,发展了一批加工、贸易、 批发、零售和服务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商业零售企业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现已在国家规定的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青岛六个城市和海南、深圳、汕头、珠海、厦门五个特区批准14家试点的合资零售企业。
第七、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有所加强。首先是在改革商品购销体制,放开商品市场的同时,调整和完善了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购销形式,使国家能够通过计划收购、国家订购、国家订货、市场议购和进出口贸易等多种形式,掌握一批重要商品的资源,以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生产建设的需要。其次是建立一定规模的重要农产品和生产资料的国家储备,为稳定市场、平抑物价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再次是建立健全了各种形式的市场风险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促进了市场机制的形成与完善,增强了国家调控市场的能力。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为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但是,流通体制仍处在一个深化改革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难免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主要有:
一是流通秩序比较混乱。主要表现是一些市场主体经营不规范,盲目参与竞争,盲目涨价抬价,随意毁约失约,相互拖欠资金,质量管理失控,假冒伪劣商品增多,流通环节过多等等。
二是经营企业规模太小。我国的流通企业发展迅速,但规模太小。现在全国的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机构达到了1000多万个,其中每个机构的零售额仅分别为8万和3.5万元左右。1993年全国物资批发零售贸易业机构34000个,其中大型企业仅占2%,这种企业结构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显然是不适应的,特别是国有企业很难发挥出主渠道的作用。
三是流通法制建设滞后。我国已经制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广告法等一批经济法律,但是,商品交易法、价格法、反垄断法、粮食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尚未制定出来,这对我国流通领域的法制化进程产生了一定影响。
四是宏观调控能力仍然不强。虽然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建设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中央与地方两级储备,特别是地方储备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有些地方的商品风险基金与价格调节基金也没足额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调控的力度和效果。同时,储备的产品结构、数量结构和地区分布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储备与基金管理、使用制度也要加快建立健全。
今后改革的目标和任务
“九五”期间乃至下个世纪初,我国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要逐步建立一个与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为主要标志的新型商品流通体制。
流通社会化,是生产社会化的客观要求。它要求进一步打破部门垄断、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扩大流通空间,完善经营环境,真正建立起全国统一开放的商品市场;要求对流通产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提高流通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加快形成与工农生产发展相适应的宏观调控运行机制;要求有更加开放的社会流通体系,建立以国有流通企业为主体,其他流通渠道、经济成分和经营形式得到充分发展的流通格局;要求流通服务社会化,使流通服务渗透到各个领域,形成高效的社会服务网络。
流通市场化,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市场化就是要通过建立市场流通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来高效有序地组织商品流通,优化资源配置;要发展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市场网络,建立市场化的流通体系;要发展流通的中介机构,提高市场运作的能力与效率;还要建立有效的市场管理、监督机构,使市场建设趋于规范化、法制化。
流通现代化,是流通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科技发展突飞猛进的今天,市场竞争在某种程度上讲,就是现代科技的竞争,没有现代化的手段,是很难在市场上站稳脚跟的。流通现代化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流通组织、经营设施、通讯手段、营销技术、职工队伍等方面的现代化,只有搞好了这些现代化建设,流通业才会有真正的突飞猛进的发展。
流通国际化,是搞活商品贸易的基本内容。跨出国门、走向世界,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流通领域要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加快走向国际市场。一要体制接轨,使我国的流通体制与国际贸易体制逐步兼容,形成符合国际惯例的流通方式与制度;二要市场接轨,使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够按照价值规律进行高效有序地调节流通;三要渠道接轨,通过合资合作等形式,建立国际化的营销网络,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创造组织条件。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流通体制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一)逐步完善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体系。这是今后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项长期的战略性措施。这个体系包括(1 )与国家整个宏观调控体系相适应的流通调控机制;(2)中央、 地方两级重要商品的专项储备以及相配套的市场风险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3 )重要商品储备与风险调节基金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4 )全国市场信息的监测网络;(5)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控制度等等。
当前加强流通调控宏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切实整理好流通秩序。要通过流通体制的深化改革,来整顿流通渠道,减少经营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加快商品周转,并制定和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国有流通企业中的各种违法现象。同时,商品流通主管部门要与工商、物价、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流通领域的综合治理,坚决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惩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和弁取暴利的行为,做到标本兼顾。国内贸易部作为国务院一个主管社会商品流通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取得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加强行业管理,使整个经营环境与流通秩序尽快有一个明显地好转。
(二)更好地发挥国有流通企业的主渠道作用。近几年的经济实践充分证明:没有多渠道不活,缺少主渠道不稳。特别是在我们这样人口众多、资源有限的国家,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商品流通体制,国有流通企业的主渠道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造,建立新型的工商关系,采用先进的营销方式,重新构筑流通组织体系,国有流通企业才能真正走出困境,卸掉包袱,轻装上阵,才能不断壮大发展起来,发挥好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当前的重点,一要抓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试点。已有9 家内贸企业列入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二要抓好流通企业集团的建设。在近几年内,要培育出100个具有相当实力、市场占有率高、 能发挥主导作用的大型国有流通企业,通过这个方式来改变目前国有流通企业小型化、分散化的状况,迅速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商品市场体系。要在本世纪末和下个世纪初,建成以全国中心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地方批发市场为骨干,以遍布城乡的集贸市场、初级市场为基础的统一开放的商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是要在主要城市建立一批大中型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尤其是鲜活农副产品的批发市场;要继续抓好期货市场的试点,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建设,以促进期货交易的健康发展;要大力推动市场网络化的建设,使整个市场的社会效益更好地发挥出来;要加强市场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强化市场商流、物流、信息流的能力;要积极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建立一批规范的监督检查与认证性的中介机构,注重发展一些商品经纪公司,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经纪人队伍。
(四)不断改进和完善商品营销服务网络。重点是要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流通部门应当积极与社会有关部门配合,通过技术、商品、信息、人才以及基层的各类经营网点,来为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物资经营部门也要为生产资料企业的生产、流通提供全面的服务,通过各种优质服务来促进经营的发展。流通部门还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的需要,为居民提供各种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逐步建立起社会化的生活服务网络。
(五)加快流通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流通体制,必须建立与之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内法人实体与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各类企业的自律机制与约束机制,加强流通企业规范化建设,使市场的交易行为更趋于制度化、法律化;要加快制定有关市场客体的法律,如粮食法等,从而加强重要商品的法制管理;要制定确保流通秩序,强化宏观调控的法律,用法律的形式实施国家宏观调控措施,整顿流通经营秩序;要建立有效地执法机构,使流通领域既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又有严格的执法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