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规划,房屋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也在进一步完善,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出台,可以说聚焦了很有人的目光。高热度,高争议,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面临很大的挑战,因为我国地域比较辽阔,各地的工作人员执行能力也略有不同,如何有效整合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我们通过此文简单分析一下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问题与对策探索,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管理;数据档案管理建设
一、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的必要关联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房屋的权利人以及厉害关系人对房屋的基本权利的不同阶段进行等级或者管理的相关行为,两者的关系密不可分。据考察发现,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局大致都是当地国土部门进行管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一是隶属于政府办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脱离住建与国土两家的直管,以原有架构齐全的房屋登记中心为基础,归并涉及不动产登记的其他机构。
二是在国土局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但只是设立发证平台,涉及各机构的登记与管理模式不变,只是通过信息数据归集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登记发证的过渡模式。此种模式属于过渡模式,保证房屋登记和交易、产权管理的正常运行,以及对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各种方法及策略,在转型期平稳过渡,待时机成熟时再顺利转型到完善的不动产登记模式。
三是在国土局下设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涉及的其他登记机构成建制划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此种模式难度大,涉及其他部门的其他管理职能难以剥离与落实。
二、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管理建设规范性管理必然性
1.建立资源数据共享的重要性
现如今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知识更新的频率不断加快,要求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要继续接受新的教育,学习新的理论,知识,技术,新的方法。传统的单一的工作方式在当今社会已然不够用,所以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我们工作的媒介也有了更广阔的天地,我们把文字,图像等等的元素融合在一起,将传统工作形式与新的工作模式相结合,相互补充也相互渗透,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建立数据共享实时互通机制 并非简单之事,不仅需要“谋篇布局”的思维,更需要时刻关心社会动态,把新的知识,新的思想理念不断融合在建立数据共享实时互通机制 建设中。建立数据共享实时互通机制 建设是指将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的信息资料根据不断变化的因素,制定相应的统计方法,做到资料档案的合理化运用。但是在之前的数据整合整理工作中通常由于组建升格等多种因素,对教学档案管理建设与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管理的不规范,使教学工作受阻,只有进行不懈的改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新的规章制度也要求下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之间应当打破信息能垒,依法实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机制,促进整个行业工作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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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源数据共享的要求,数据档案管理建设的内容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建设是一个国家基础水平的重要构成,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建设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含空间信息)、限制信息与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楼盘信息、交易信息实现互享,而且要求信息在一定年限内安全,有效,合理的保存,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建设完整性管理成熟与否是至关重要,其次质量监管在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建设完整性管理中也举足轻重。如何让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规范化建设,所以对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管理建设完整性管理研究就有很大的必要性,通过对已知不合格数据管理的质量进行研究及分析,简单提出几点相应的解决措施。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管理建设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工作人员本身素质过低,技术存在问题,质量监管体系不完备,无法按照要求规范性实施;制度管理不到位,这是造成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地方单位的自身特点使得数据整合、管理上很难形成一定的规范性,也很难形成合理的管理制度,使得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管理建设难度大大加深;人员不够确定,在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管理建设上,很多人都是兼管,他们本身没有强硬的专业基础,另一方面,由于单位等等一些基本工作的开展,使得他们的工作稳定性也非常差,这就对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规范性管理建设增加了难度。通过对以上几个方面的分析,可以有效地找出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管理建设的不足之处,针对于这些地方可以加以防范,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中造成错误。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的完整性管理主要要求,提高各个主管单位在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管理建设上的重视程度,统一规范性管理,明确数据档案在工作中参考作用学以及评估上的重要作用。管理实施的完整化要求各个环节都紧密结合,整个过程也是一个实现调节机制平衡的过程,预防在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数据档案管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存在的升格需求,保证房屋登记和交易、产权管理的正常运行,以及对突发状况的应对措施,各种方法及策略。规范性管理要求明确作用,确定各种信息整合安放位置,运用方面的协调,同时还要有有关部门的监督,信息技术技术专员给予指导与帮助。因此,在以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数据档案管理建设中,我们应该安排好各个环节的衔接,保证各环节的质量,进行规范性管理,以及有效应对措施的完善。
3.档案电子数据的管理与利用
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数据档案管理建设完整性管理要想做到全面完善,就要从各个角度对教学档案管理进行监测,制定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技术从开始的筹备到最后投入使用,合理分工,建立质量责任制度,明确每个从事质量检测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建立互相监督体制,使相互关联的体系之间相互监管,协同对整个工序进行控制;组织一些具有良好管理能力的管理者针对档案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找出原因,进行分析整理,使管理系统更完善也更合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与信息技术有效结合,将驱动系统运用其中,驱动系统是指在及其操作中,可以让每个数据都紧密联系,使其保证一定的频率以及一致的操作模式。传随着科技化智能化的不断提高,出现了更为简洁而且高效的驱动系统,将其融合在整个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数据档案管理中,可以更加有效的促进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提高服务质量,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建设是指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含空间信息)、限制信息与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楼盘信息、交易信息实现互享,将信息资料根据不断变化的因素,制定相应的统计方法,做到资料档案的合理化运用。一个合理的数据档案管理建设,是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的,它是一个复杂的综合过程,对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建设要求不动产登记信息(含空间信息)、限制信息与房屋交易管理机构楼盘信息、交易信息实现互享建设与规范性管理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内容、方法、出现的问题及措施、管理各方主体的职责都必须有明确的说明与要求,日常维护以及定期检查是非常重要的,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促进整个数据教学档案管理建设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核心理念。质量检查人员和日常监管人员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努力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数据档案管理建设与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管理体系,争取促进整个行业工作的良性发展,实现多赢。
参考文献
[1]冯姝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初探[J].中瑞地产报,2015.(9):6.
[2]赵严生.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探索与思考[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经济学版),2014,17(9).
论文作者:梁思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21
标签:不动产论文; 房屋交易论文; 档案管理论文; 数据论文; 信息论文; 规范性论文; 工作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