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_炎黄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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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巫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底层,不但以其原生或次生形态存在于中国少数民族中,而且以其各种升华、变态形式保留在汉文化中,对中国社会数千年的政治、思想和文化产生着广泛的影响。吸取精华,去其糟粕,是我们对待民族文化传统的正确态度和方法。

关键词:巫文化 中国社会 影响

研究中国文化,一般比较重视文化表层,对诸子百家、儒道释三家及文学、艺术、科技、政治较感兴趣,但是往往忽略了中国文化底层的巫文化。其实,巫文化不但以其原生或次生形态大量存在于许多少数民族中,而且以其各种升华、变态形式保留在汉文化中,广泛影响中国几千年的政治生活、精神生活及文化活动,涉及的领域很广。中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就起源于巫术,被视为经典的《周易》就是一部卜筮之书,古代神话传说的总汇《山海经》取材于巫文化,作为“中国文化根底”的道教与巫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历代的封禅坛祀是巫文化在封建社会的延伸,星、历、史、卜、医都是由巫文化中分离出来,民间习俗、禁忌乃至命相、卜封、看风水也莫不与巫文化有关。由此看来,中国文化的源头,当从巫文化始。

巫文化乃是原始、蒙昧的思想文化,它产生于人类的童年时期,是人类最初认识自然和社会所形成的各种思想观念和技能的复合体,它以混沌的形式把宗教、哲学、天象、物候、医药、文学、艺术杂揉在一起,成为当时唯一可靠的社会控制手段。因为这种文化的传承和传播主要靠巫师,而巫师使用的手段是巫术,所以把它称为“巫文化”。巫有男有女,《国语·楚语》说:“在女为巫,在男曰觋。”女巫在前,说明女巫先于男巫,这是因为在母系时代就有巫了。巫文化的功用,无非是预卜吉凶、驱逐邪恶,治病施药,消灾弭祸,祈祷祝福。由于人们不带偏见地看待世界,自然萌发许多朴素的真理,但因受当时社会生产力的限制,又有许多观念是歪曲、虚幻和谎诞的。在这里,正确与错误并存,科学与迷信共生。实验经验的积累后来便成为科学的契机,心灵的各种感受诱发出文学艺术的灵感,而那些不可理解又无可奈何的现象,使假定有鬼神作祟,这个巨大的空位便只好靠幻想来填充,于是产生了与鬼神沟通的巫师和用以驾驭恶魔的巫术,并对万事万物的“精灵”顶礼膜拜,因此而有原始的宗教。

几乎世界上所有的民族,在其“初民社会”都产生大致相同的巫文化,然而,在往后的发展过程中,有的充分发展,有的日渐衰退,有的则以蜕变的形式寄生在较高层次的社会里。巫文化盛行于社会发展缓慢的民族中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发展程度较高的汉文化中长期保存却有些费解。事情正是这样,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巫文化并没有淡化、消蚀,而是经过移花接木,被消化、吸收,转化为封建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原因很复杂,但最根本的是作为封建社会基础的小农经济长期延续,与之相适应的宗法组织根深蒂固,而耸立其上的封建专制制度日益加强,统治者加以利用,而民间又深信不疑,因而在新的土壤上蔓延滋生,出现许多变态。

巫文化浸透了中国古代政治,这在殷商时期表现得尤其明显,“天命玄乌,降而生商”的说法就是一大标记。那是一个巫术统治的世界,风云变幻、年景丰歉、战争胜负、治乱兴衰,乃至修筑城垣、任免官吏,都要以占卜的结果而定,非卜不动,非卜不言,国家大事概凭卜噬决断。在人们的观念中,主宰一切的“上帝”是“天”的化身,而王是遵照“天意”来统治人间,任何人不能违反“天意”。巫在当时是一种重要政治势力,以巫、祝、宗、卜、史分管各项政务,构成一个庞大的“巫政合一”的官僚机构。

西周仍承袭“天命”思想,认为周取代商是天的旨意,《尚书·多士》说:“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周王自称“天子”,从此把王统与“天”联系起来。但鉴于殷商灭亡的教训,人们开始感到“天意靡常”,认为既要“顺乎天”又要“应乎人”,于是产生“敬天保民”思想,以“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把“天意”与“民心”视为一体。到了春秋战国,群雄并起,诸侯争霸,遂形成“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观念。墨子虽然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的政治主张,但却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宣扬“天志”和“明鬼”,把“兼相爱,交相利”熔入“天意”之中,把“尚贤”说成是“天鬼百姓之利”。孟子的“仁政”同样没有跳出“天命”的圈子,终究是“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这一套。

“国之大事,祀与戎”,这是巫文化渗透政活的又一表现,把祭祀当作国家的头等大事。自殷周以来,把王室先祖与“上帝”和“天”联系起来,祭天和祭宗庙便至关重要,为了“社稷”安稳,得上天保祐,托祖宗之福,祭祀自然是“国之大事”。所谓“社稷”,就是指土地神和谷神,祭社稷无非是指望“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巩固封建国家的基础。秦始皇统一中国,“命信宫为极庙,象天极”,意在祭天。按“五德始终”的观点,周为“火德”,秦为“水德”,故“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称民为“黔首”,以示“水德”胜过“火德”。又“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登泰山,“立石封祠祀”。更信方土之言,遣徐市等发童男童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不死之药”。自此以后,历朝历代封禅祭祀,祭天地、祭社稷、祭宗庙、祭先农、祭龙王以祈雨都是“国家大典”。明清两代大兴坛祀,在北京设天坛、地坛、日坛、月坛、先农坛,并著令天下府州县祭祀风、云、雷、雨、山川、社稷、城隍,有司必须每年按时祭其坛庙,于是全国各地皆建社稷坛、风雨坛、山川坛、先农坛、厉坛和城隍庙,作法事成了官方行为。清朝建立后,把萨满祭祀搬进宫廷,在坤宁宫中建祭神殿,每年春秋二季“跳神”,作为国家重要典庆。

统治者历来重视“灾异”,以为天象出现异常,便会影响国家治乱与人事吉凶,以至引起的改朝换代。这种“天人感应”的思想,在孟子和邹衍的学说中已有表现,而董仲舒更大加发挥,在肯定天为“百神之君”、“王者所尊”的前题下,大肆宣扬“天意”和“天志”,认为天也有喜怒哀乐,人若违反天意就必然引起天怒,于是以“灾异”警告人们,他说:“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如果“国之有失”,天便以灾害加以谴责;若仍不改,则以“怪异惊骇之”;惊骇尚不知畏恐,就会大祸临头,以致家破国亡。正因为人们相信“天人感应”,两千年来,朝廷都十分重视“灾异”,所以,《二十四史》中,不厌其繁地记载下来,成为国中一桩大事。

统治者的重视和提倡,使巫文化的负面在为扩张,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并通过政权自上而下加以贯彻,形成制度,广为传播,致使巫文化以弘扬之势长期在封建社会中延续。

巫文化对中国古代意识形态的影响是深刻而久远的,它经过《易经》的归纳而升华为哲理,又经过“谶纬”而更富神秘色彩,再通过道教在民间广为传播。扩散到社会思想的各方面。

《易经》集上古卜筮之大成,它有一套完整的卜筮方法、卦画系统和封象系统,并从卜筮中推出“讲学之道”,阐发哲理。全书集卦辞、爻辞450条,有的专记吉凶,有的叙事而不示吉凶,有的先叙事而示吉凶或先言吉凶而后叙事,也有的把叙事与吉凶相间杂。求卦之法,是用49根蓍草,经过“分二、挂一、揲四、归奇”的程序推算即得一爻,此即所谓“三变成一爻”,然后再以“十八变而成卦”,每卦有六爻。《易经》的外在形式,是以“64卦”为特征的卦画系统,它的最小单位是爻(一和一一),然后由爻画交叠而成八卦,再由八卦交相叠加而成64卦。八卦分别代表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种物质形态,八卦的推演变化实际上是反映事物之间复杂的变化关系,并以阴阳、刚柔的对立统一作基础建议其卦象系统。数、画、象三者结合,综合而成卦序,《说卦》中有4种序列,通常采用的卦序是: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或乾、艮、坎、震、坤、兑、离、巽,依阴阳划分,前4卦为阳卦,后四卦为阴卦。《易经》中有组合排列与四则运算问题,又蕴含着朴素的辩证思想与法则,道理十分深奥,是我国古籍中颇为难懂的一种。《易经》占有重要地位,儒学把它列入《五经》之一,千百年来,许多人对它苦心钻研而不能穷其理,佛道的玄谈和儒家的义理各有铨释阐发,形成了庞杂的易学体系。对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作了精辟论述。它首先肯定这是一部“术卜遗法”的书,进而说明儒、道研究《易经》的“两派六宗”,最后指出“《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自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影响甚大。

及至西汉哀、平年间,适应着封建政治的需要,巫文化中的神学部分浮升起来,而且大为恢拓,决生了谶纬之说。“谶纬”实际上是封建神学与庸俗经学的混合物,包括“谶”与“纬”两个部分。“谶”是一种宗教式的预言,即所谓“诡为隐语,预决吉凶。”因为它力图证明所说的预言,若干年后必有“徵信”,故又称为“符”,意即符合。又因“符”出自“天命”,而有“符命”之称。为了显示“符”书的神秘怪异,有意将书染作绿色,于是又称为“籙”。此外,因书中有图解而称“图书”,因“望侯星气与灾祥”而称“侯”。从这些名称中,我们可以看出,它所宣扬的是“怪异”、“星气”、“灾祥”、“吉凶”、“天命”,说教与巫师无异,而理论的欺骗性比巫更大。“纬”是以解纬的形式出现,它用神秘的观点来解释儒家经典,假托神的意指把经学神秘化,又通过儒学的说教而使神学经典化,旨在宣扬国家治乱兴衰、帝王将相出世等都是天命的安排,“王权神授的观点,宿命论的观点在此得到进一步发挥,成为强化封建专制统治的思想武器,因为它是对“经”而言,故称为“纬”。这一学说受到东汉帝的重视,亲自召集御前会议,以讨论经学为名扩大“纬”学的影响,并将会议纪录整理成书,题为《白虎通》。从此,“纬”学自价百倍,不但合法化,而且法典化。

鲁迅说:“中国的根柢在道教”,这是很有道理的,因为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包含了中国的民俗信仰、宗教哲学、传统文化的许多内容,不了解道教,就不可能全面、深刻地理解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道教的诞生,以五斗米道、太平道的出现为标志,产生于东汉末年。考其渊源,它虽然奉老子为教主,以道家哲学为核心,但来源却相当庞杂,包括古代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鬼魂崇拜、神话传说、巫术、神仙、方术、谶纬以及黄老之学等等,集合了巫文化的种种历史沉淀。道教的神祗大都与民俗信仰有关,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自然崇拜、鬼魂崇拜、神话传立及古代神仙,实际上是将那些虚幻、谎诞的观念加以偶像化,使之更为具体,上至天神地祗,风云雷电,下至龙王、牛王、马王都成了谟拜的对象。道教的斋醮仪式,主要是设坛祭祷、供斋醮神,目的是“以交神鬼”,它实在是上古祀神、祈福的巫觋仪式的延伸,只不过更趋于程式化吧了。道教的法术,如画符念咒、扶乩降神、卜筮抽签、占星解梦等,事实上都渊源于上古的巫术,同时吸收了谶纬之说。道教大体有两大派别,符籙派较多继承了汉代的谶纬,炼丹派主要是发展了古代的方术。然而,道教毕竟不同于原始的巫,它有了教义和经典,有庞大的神祗系统与宗教组织,有教规、教律、道士和宫观,并成为与儒、佛鼎足而三的一大宗教势力,并在民间拥有大量信徒。原初形态的巫文化,经过系统加工改造,再渗入道家哲理,面貌大不同前,而且宗教化以后,传播更为广远,对中国文化的各方面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这在天文历法、炼丹、气功、武术、文学、艺术各方面都可找到证据,限于篇幅就不逐一展开了。

如前所说,巫文化中包含着若干实践的真知,当社会前进以后,知识不断积累、扩展、加深,逐渐从混沌状态中分解出来,萌发出许多独立的学科,散发出人类智慧的光彩。孕育于巫文化而后来在中国突出发展的有文字、天文、历算、医学、史学、文学和艺术,展现了巫文化积极的正面效应。

直接导源于巫文化的是甲骨文,它不仅是我国最古老的文字,而且确定了汉字的基本模式和发展方向,开创了中国的文明史,并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载体,其意义是十分重大的。甲骨文是商代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有10余万片,记录了5000多个单字,其内容主要是卜筮,反映了当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活动,而这些类似档案资料的原始记录,都出自巫师之手,是地地道道的巫文化。甲骨文大部分是象形字,它由早先的刻划符号演变而来,以象形为基础逐渐形成了象形、指示、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的“六书”,汉字的造字方法基本上沿着这条道路发展。甲骨文开创了方块汉字,逐渐形成形、声、意三位一体的文字,与西方的拼音文字截然不同。自清末以来,甲骨文的研究获得了可喜的成果,加刘鹗编印的《铁云藏龟》、孙冶让的《契文举例》、罗振玉的《殷墟书契》、董作宾的《殷墟文字甲乙编》、郭沫若的《甲骨文合集》等,对这一历史遗产不断进行发掘。

与甲骨文密切相关的是古天文学,它实际上是从巫师的占星术开始的,殷商时期主要是由巫、卜掌管,以此确立了中国天文学一直为官方职掌的管理体制。观察天象是巫师的重要职责之一,因为在邈远的古代,日月交替、月亮圆缺、星移斗转、四时更迭等自然现象,都使古人感到神奇莫测,一旦出现异常,人们就会大为惊恐,所以巫师必须随时观察天象以吉凶。在甲骨文中保存了中国最古老的天象记录,包括日食、月食、岁星、大火星、慧星的出现,致使中国成为世界上有天象记录最早的国家。以“二十八宿”为天体座标、以观测日、月为重点的中国古天文学,是占星术的进一步发展,大量观察记录使它成为一门独树一帜的天文科学,但由于它脱胎于巫术,长期以披着神秘的外衣,局限了它的发展。在天象观察的基础上,结合物候,创造了中国古老的历法《夏小正》和《月令》,以天象和物候制定的历法,为“农历”的产生奠定了基础。由于中国特别注重观察日月的运行,而导致阴阳合历的出现。中国历法与西历不同,它的年界是以日影的长度来确定的,月界划月是根据月亮圆缺的周期,昼夜、旦夕、日中皆以太阳为转移,而干支记日则是巫师们发明的。为了推演天象和历法,算学得到优先发展,在甲骨文中,开始用刻划符号记数,以后又出现了用竹木棍或兽骨作工具的“筹算”,中国古代的数学便由此发端,建立起以“筹算”为基础的数学。

早先的医和药都是杂揉在巫术中的。在当时人们的幼稚观念中,人有病是鬼神作祟,所以,巫师在为人治病时,首先必须逐魔,而看病施药也是一种手段,在解除了人们恐惧心理之后,精神状态恢复,用药自然有效,此即所谓“巫医并治,神药两解”。中医的理论基础,不外乎“阴阳大化”、“五行生克”,追根溯源,皆出自《易经》,故有“医《易》同源”之说,它们都出自古老的巫文化。中药以植物药为主,辅以动物药,这是原始人从饮食中得来的经验,经过不断尝试,知道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哪些可以治病,此即所谓“神农氏尝百草”,而最先掌握并记录这些知识的就是巫医,以后便形成了《神农本草经》。中医的诊断方法是“望、闻、问、切”,是一种直观的体验,这也是巫师的专长,《黄帝内经》把风、寒、暑、燥、火、饮食不节、劳倦过度、心情不畅等病因都归结为“邪气”,在某种意义上还带有巫医的痕迹。尽管中医在后来有了很大发展,独立成为一门科学,但它发轫于巫文化是不容置疑的。

史学也出于巫文化,最早见诸文字的历史是从甲骨文开始的,或者说最先用甲骨文把历史事实记录下来的是巫师,故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巫史并称是有原因的,他们的任务都在于掌握古今之变、天人之际,不过,史更近乎祝、卜,占而后记,并兼掌“历象日月阴阳度数”,直到汉代,太史之职仍包括历算、占卜、望气等事。再从甲骨文来看,历史在殷商时仍然是“神学的婢女”,当时所记的事,总是不离巫卜,或记怪异,或示吉凶,或以天象应人事,巫史杂驳,形如簿记,然而,中国历史有案可查的即从甲骨文开始,“以年系月,又月系日”的编年体也由此发端,其史学开创之功不可磨灭。

至于文学艺术萌发于巫文化,可以找到许多证据,这里只能举其大要而说。《山海经》是一部五光十色、宏伟瑰丽的奇书,它是远古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同时又是古代神话传说的总汇,书中展示的巫师所从事的宗教活动不胜枚举,而神话传说构成了书的主流,这里充满了神奇和想象,颇有浪漫色彩,其中有不少故事,如女娲补天、夸父追日,大禹治水及黄帝、蚩尤、烛龙、西王母等,都成为后来文学的重要题材,在文学史上有一占地位。屈原的《九歌》,当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巫风的具体表现”、“人神恋爱的巫歌”、“娱神的祭歌”或者“祭祀诗”、“祀神曲”,但吸取了原始文化的精华、灵感却是勿庸置疑的,诗人以“最大胆、最丰富的想象,驱使各种神话传说、历史人物、日月山川、风云雷电、鸾凤虬龙、构成五彩斑斓、奇特非凡的艺术形象”,表现了诗人行廉志洁的高贵品质和追求理想的真挚感情,“逸响伟辞,卓绝一世”,创造出不朽的诗篇。歌舞、戏剧与巫文化的关系,可以傩舞、傩戏来作说明。傩是一种古老的巫术活动,甲骨文中已有记录,《礼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腊祭、雩祭和傩祭就是当时祀鬼神的活动。周代傩祭大盛,有全国性的“大傩”及各诸侯的“国傩”,祭时以歌舞娱神,宫中还专管傩祭的“方相氏”,《周礼·夏官》说:“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帅百隶而时傩以索室殴疫。”在这种傩舞的基础上,以后又发展为傩戏,它以祭祀为目的,有故事情节,演员戴假面具,在《东京梦华录》中有生动描写,“诸班直戴假面,绣画色衣,执金枪龙旗”,扮演将军、门神、判官、钟馗、小妹、土地、灶神之类,“自禁中驱祟出南薰门外转龙湾”。

巫文化之于民俗,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诸如生产、建筑、服饰、饮食、居住、婚丧、民间巫术、民俗信仰、岁时节令、人生礼仪都有表现。象看相、算命、测字、抽签、卜课、请符、化水、招魂、求子、看风水、照妖镜之类社会现象,其巫术的性质,不言自明。民间信仰,如:祭妈祖、山神、土地、龙王、牛王、马王、财神、关帝、城隍、五显、文昌、神树等等,也很容易辨别它们是巫文化滥觞。有些习俗,例如:贴门神、放鞭炮、戴长命锁、开秧门、撒抛梁粑、喝雄黄酒、耍龙、舞狮之类,仔细分析起来,也有巫的成份。可是,许多流传久远、习以为常的风俗习惯,人们并不一定能察觉它们与巫文化有何关系,下面,试析几件事情,或可举一反三。

拿春节来说吧,它是农历的岁首,按今人的理解,意在“去旧迎新”。可是,古代过“年”并不在腊月三十或正月初一,而是在腊月初八,从这天起吃“腊八粥”,“击细腰鼓,作金刚力士以逐疫”,谓之“腊祭”,腊月二十三敬“灶王”以求温饱。南北朝以后,始将“腊祭”移至岁末,于是始有“除夕”,在这天,人们“岁晚相与馈问为‘馈岁’,酒食相邀呼为‘别岁’,除夕夜达旦不眠为‘守岁’。”过了此夜,清吉平安,正月初一便相互拜年祝福。春节贴门神也是有来历的,据说唐太宗生病,梦见鬼哭神号,得秦叔宝、尉迟恭守护方得安宁,于是命将二人画像贴在宫门上,以后人们便仿效贴门神以避邪恶。春联写的都是些吉祥的话,其实它是由古代的“桃符”演变来的,《燕京岁时记》说:“春联者,即桃符也”。过年送“压岁钱”,这与古代春日散钱和“洗儿钱”的习俗有关,长者用红线穿着古钱挂在小儿身上作镇邪去魔的护身符。春节放鞭炮,目的是把值“年”的妖怪惊走。玩龙灯也有一段“逐五疫”的传说,或许与“二月龙抬头”有关。由此看来,全部过程都充满巫文化,只是年岁久远,人们不作深究罢了。

十二生肖源远流长,用作纪年则与十二地支相配,其顺序为: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可以用它推算甲子或记时辰,还可以用来确定人的属相,例如:辛酉年为鸡年,这一年出生的都属鸡。民间过去联姻论“八字”,实际上就是考虑属相和生辰是否“相克”。近年又有人以“科学”的方法,将属相与人的性格、婚姻、事业联系起来,预测人的命运。其实,十二生肖与古代的图腾崇拜有关,并按其特征分阴阳,如鼠、虎、龙、猴、狗、马有奇数蹄、趾属阳,而牛、羊、猪、鸡、兔、蛇有偶数特征则属阴。在这件平常的事情中,同样也有巫文化存在。

“千里姻缘一线牵”,这是一句极普通的话,但“姻缘”二字不免有宿命的观点。在民间的成语和惯用语中,凡带“鬼”字的都不是好话,如:“鬼头鬼脑”、“心怀鬼胎”、“鬼门关”、“鬼八卦”、“遇见大头鬼”等等,说明在人们观念中,“鬼”总是害人的。“天打雷劈”这句话,他细想来,又何尝不是巫文化的体现。诸如此类的话,在中国人的口里随时流露出来,可见巫文化影响之深。

巫文化在中国相当盛行,无论在少数民族和汉族中都是如此,如何对待巫文化是一个重要问题,必须持审慎态度,重在科学分析,既不可一律斥之为“封建迷信”,也不能把它捧上了天,务必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谈何容易,个人的偏见姑且不说,何谓“精华”何谓“糟粕”就很难分得清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但客观的标准是存在的,就是取其有利于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部分,摒除和淘汰其不利的因素,不能让沉渣泛起,污染社会。只有随着时代的步伐前进决定取舍,才能弘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

作者简介:史继忠,汉族,1937年生,1962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1980年获云南大学硕生学位,研究员。现任贵州省政协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贵州历史文献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贵州省志副总纂、《贵州通史》副总编。从事历史学、方志学、民族学、民族史、文化学研究。主要著作有《西南民族社会形态与经济文化类型》、《贵州古代民族关系史》、《贵州民族地区开发史专论》、《贵州瑶族》等书,发表多篇论文。邮编5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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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术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_炎黄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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