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基础论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第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国家在推动经济高速增长、基本解决13亿国民的温饱问题之后,为增进全民福祉、建设公平公正的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全会提出的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任务和目标,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要实现这一系列的任务和目标,必须坚实有力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重要原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自觉遵循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民主法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和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等六项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要寻求人民生活状况的和谐幸福,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的和谐社会目标。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中,民生是最基本的利益,也是影响社会和谐的最直接因素,关注民生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最基本的出发点。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是民生之本。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就业能给人尊严,收入能助人独立,社会保障能赋予人以安全感。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加大扶持就业力度,搭建有助于就业和再就业的社会网络,营造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要求着眼于社会的长期稳定,“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要求继续推进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可靠的社会“安全网”。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就是要寻求经济社会发展格局的和谐共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才能更加和谐地处理好当前存在的各方面的突出矛盾,更加科学地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够全面,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局面还亟待改变,地区发展很不平衡,经济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日益加大等现象的存在,要求坚持科学发展;社会利益主体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广,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要求坚持科学发展;切实利用好本世纪头20年这个尤为重要而且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也要求坚持科学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科学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的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原则,就是要寻求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经济的和谐运行。在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联系日益紧密、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相互影响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应当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积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扩大改革开放的成果。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28年,经济社会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中国的国际地位也显著提高。过去的28年来,我们大力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同时不断加强和改善国家的宏观调控,使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以年均9.6%的速度增长,并且有效抑制了市场经济的周期性起落,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改革开放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选择。
坚持改革开放的原则,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实现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的原则。坚持民主法治的原则,就是要寻求经济制度体系的和谐运转,形成协调社会各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创造社会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道义源泉,运用制度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相关数据表明,反映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以上。由科技部、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国务院扶贫办、国家统计局等部门支持开展的一项研究显示,我国西部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已达0.47。今后应着力于制度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避免激化社会利益之争,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公平合理地分享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成果。
坚持民主法治的原则,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救助,维护社会公正,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经济运行过程的公平正义,实现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
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原则。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原则,就是要寻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调节手段的和谐共存,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原则,是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长期过程决定的。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从总体上讲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世界上排位100名之后。长期的建设过程要求在改革中谋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在稳定中搞改革,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并行不悖。中国经济不能不改革,中国经济也不能不发展,中国经济更不能不稳定。稳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必须充分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宏观经济政策的决策水平,把握经济增长节奏的调控艺术,尽可能地避免经济大起大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
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原则。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原则,就是要寻求经济建设力量的和谐共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需要集全社会之力,而执政党更是其中关键的和根本的保证。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非常复杂,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需要不断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和实践创新,凝聚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的力量,将经济社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原则,要求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强大合力。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目标任务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应完成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涵盖其中。
首先,要逐步扭转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使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过大问题关乎社会稳定程度;收入分配是关系社会公平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之一,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不应是一个物质匮乏的贫穷社会,更不应是一个贫富分化严重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应该是一个充满进取活力的健康发展中的社会,又应该是一个人民生活日益富足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财力物力日益雄厚,为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创造条件。
因此,要努力缩小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调整二次分配比例,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第二,要实现比较充分的社会就业,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口多、就业压力大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据测算,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即使经济增长保持8%至10%左右的速度,每年城镇劳动力供求缺口仍在1000万人左右。与此同时,农村还有大量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就业问题都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矛盾,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和积极应对的艰巨任务。社会保障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风险防范机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保障机制。我国社会保障的水平仍然较低,覆盖范围有待扩大,还有大量的人群需要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依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到2005年底,中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覆盖率最高仅为一成左右。现有社会保险费仅能做到现收现支,节余资金与不断增长的需求相比显得微不足道。要做到未雨绸缪,迎接人口老龄化、城镇化的挑战,中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因此,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要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努力解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险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期生计,探索和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和规范农村特困群体生活救助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继续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第三,要建立更加完备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离不开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协调一致,必须克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失衡现象,促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切实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着力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要加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社会事业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公益事业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要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着力解决一些行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一切向钱看等偏离公益目标的问题。
第四,要更加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一些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现象时有发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性大给社会管理造成了诸多困难,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也发生了多元化的变化。在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情况下,社会事务的范围变得越来越大,内容变得越来越多,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各级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采取正确的方式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关系,防止其成为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
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良好的社会运行秩序。要在工作中反映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引导各种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第五,要显著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使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据权威部门统计,近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仅占世界总量的4.1%,但所消耗的原油、原煤、铁矿石、钢材、氧化铝、水泥分别约为世界总消费量的7.4%、31%、30%、27%、25%和40%。与“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密切相关的乱征土地、环境污染、资源紧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转化为相应的社会风险因素,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诱因。
尽管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但总体上,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实现根本转变。因此,要切实转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促进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要更加注重优化生态环境,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最后,要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尽管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种种矛盾,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民众最关心的教育、卫生、住房、社会安定等范围广泛的社会事业领域,因为不尽如人意的状况,也使得全社会共同建设和谐社会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要改变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而是要把社会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只有社会更加和谐,才能保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也只有通过更高水平的经济发展,才能促进社会更加和谐。
因此,要大力发展经济,创造更加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正确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从而为经济建设创造更好的社会条件,推进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相应举措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部署。这些战略部署应尽快落实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相应举措中。
首先,在社会事业建设方面。长期以来,我国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形成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上学难”和“看病贵、上学贵”等问题,在相当程度上都与发展不平衡现象有关。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同时应该采取有力举措,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社会事业建设方面,要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强环境治理保护。
其次,在经济制度建设方面。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在经济制度建设方面,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设,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个体与集体、当前与长远等关系,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并且充分发挥这些机制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作用。
同时,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提高执政能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过去,由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滞后,许多人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并不顺利,停留在分散的“自然人”、“经济人”阶段。当前,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各级政府要尽职尽责地履行政府职能,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社会管理中要尊重民意,发扬民主,权衡各种政策工具的成本,充分鼓励扶持各种社会自治性机制发挥作用,从而形成一种社会管理的新局面。
再次,在经济文化建设方面。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在经济文化建设方面,要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不断地促进和谐的经济文化建设,建立和发展以和谐竞争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作为社会经济文化的思想内核;要大力倡导和谐竞争的思想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谐竞争的价值取向,通过对和谐竞争的肯定评价和相应的奖惩褒贬,建立健全各种制度以及法律规范、行为准则,用崇尚公平、公开、公正的和谐竞争的经济文化来思考经济问题、解决经济矛盾,指导和约束各种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
最后,在社会力量建设方面。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不断加快,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社会利益日趋多样化,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可能会更为复杂、更为突出。从国际上看,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为各国发展创造诸多有利条件的同时,也给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带来了挑战和风险。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着眼于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从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也是中国共产党立足新世纪新阶段,针对将来可能会遇到的困难和挑战而作出的战略抉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当前正处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过渡的关键时期。从国际经验看,这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凝聚各方面的建设力量,把握好建设的力度、进度和尺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
在社会力量建设方面,党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担负“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重要领导责任。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基础的强大社会力量。
坚实有力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创造和谐美好的幸福生活,需要脚踏实地的艰苦奋斗,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需要全党全国人民团结一心,为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未来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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