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发展离岸保险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思考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高度市场化,全面开放已成为一个重要标志。经济的全球化带来了投资的全球化和金融的全球化。在一些离岸业务发达的地方,离岸保险(offshore insurance)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形成一批国际离岸保险中心:英国伦敦的劳合社汇聚了全球多家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人公司并成为历史上最负盛名的离岸保险市场;新加坡早在1991年的离岸保险业务毛保费就已达8.89亿美元,其离岸业务大大超过了国内业务;尤其一些岛屿国家,他们在大力推进货币金融开放的过程中,利用岛屿这海洋中稀缺的地理资源,迅速崛起,如根西岛就是欧洲知名的离岸保险中心,并至少提供保单价值90%的保障。
一、发展离岸保险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WTO的加入,我国将进一步开放保险市场,增强市场主体的多元化,积极进行保险产品的开发与创新,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经营更加灵活,这一切都为我国离岸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具体表现为:
(一)东亚和东南亚正在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经济开放程度提高幅度最大的地区之一。中国处于这一拥有巨大潜力的开放带,正是国际资本亲睐之地。中国在实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在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和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政治安定团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离岸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经济条件。与此同时,中国经济尤其是保险的国际化进程日新月异,吸引了来自全球各地的知名保险企业的投资。随着金融管制的进一步放松,交易币种的多样化也将成为保险交易发展的趋势之一。
(二)广义的国际离岸金融业务包括离岸基金与保险,由此形成的离岸保险市场是国际离岸金融所进行的金融创新的一个子系统。创新能给资本带来超额利润,离岸保险的发展为保险资本通过创新获得超额利润提供了可能。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需要保险的支持和促进,保险需求的增加所带来的潜在利润为离岸保险的发展提供了直接动力,因而将吸引更多的国外保险公司来华开展业务。
(三)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需要更多资金的注入,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是我国建立离岸市场的重要目的之一。2003年11月6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市场以H股挂牌,为我国保险企业奏响了海外上市募集资金的序曲。资本注入的增多和保险业务量的扩大是吻合的,保险的进一步市场化及竞争能力的增强为离岸保险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反过来又促进保险资本的扩大和积累。同时离岸保险的发展较之单纯的跨境保险避免了过多的外汇资金的流出,有利于国际收支的改善。
(四)离岸保险主要是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交易,其交易的对象主要为保险公司之间的交易,因而再保险的发展将成为离岸保险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份额。以新加坡为例,新加坡的大部分离岸业务收入来自于新进入再保险市场的分保公司以及因扩大业务进入新加坡市场的再保险公司。在我国,由于现代化工业的迅速发展,巨额保险标的如大型飞机、船舶、核电站等越来越多,保险金额越来越高,风险更加集中,而现有保险企业自身承保能力的不对称需要强大的再保险的弥补。目前,全球再保险巨头已开始加紧进入中国:慕尼黑再保险北京分公司已正式开业,瑞士再保险已基本完成北京分公司的筹建工作,科隆再保险和安裕再保险已提交了在中国开业的申请。再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将极大地带动我国离岸保险和保险经纪业的迅速发展。
离岸保险是全球资本流通的必然产物-中国作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巨大的保险市场和日益强大的经济实力,中国完全有可能也有能力分享金融领域全球化所带来的无限商机。发展离岸保险必将成为我国保险业的一个新的亮点和利润增长点,虽然这一前景近期还难以实现。在深圳等沿海地区,用港币在香港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地下交易”并不少见,我国大陆地区若能提供高质量的离岸保险业务,将对此类不规范的“地下交易”起到一个很好的制约作用,这也将是知识经济时代下我国保险创新的一个表现。
二、我国离岸保险的构建及主要业务
由上可知,在我国大陆发展离岸保险业务已经具备了初步的基础和条件。但是,我们也应同时看到在我国开辟较大的独立的离岸保险中心目前条件尚未成熟,然而,我们可以根据谨慎地、渐进的原则先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沿海部分城市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放开。
中国发展离岸保险,可先考虑开放化程度较高的沿海城市,充分利用其现有的经济和金融实力建立区域性离岸保险中心,以此形成辐射,带动全国保险业的国际化。8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深圳市工行和招商银行等6家中资银行就已试办离岸金融业务,并积累了不少离岸业务的操作经验,为离岸保险业务的开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以上海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后,上海的金融、保险市场迅速发展,呈现出与香港、新加坡竞争的良好势头。这里是中国内地云集外资金融机构最多的城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门类齐全,世界上许多著名的保险公司都以不同的方式进入上海,现已形成中资、股份、外资三足鼎立的保险格局。加之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日趋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相对自由的经营环境为上海进行离岸保险的试点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发展离岸保险,能较好地发挥上海作为中国金融中心的区域性优势,带动金融以及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国金融保险对外开放的步伐。
谈及离岸保险业务的开展时,首先,我们应大力发展再保险,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再保险主体,继续吸纳外资再保险公司,在开放寿险、产险市场的同时扩大开放再保险市场。建立我国再保险公司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提高市场承保能力,使之能依据市场规则扩大国内外市场的分入业务量。此外,离岸保险公司除提供传统的保险之外,亦可提供不同的产品及衍生工具,方便大众作投资、资产保护、遗产安排及基金储蓄等之用;在原有服务的基础上逐步向外扩展链接,开展各种增值服务和附加值服务,顺应“大金融”的发展趋势,带动我国金融和经济的发展,加速国际资本的流转。
三、我国发展离岸保险的风险管理及配套制度
离岸保险作为20世纪的金融创新,其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对它的风险管理除具有在岸保险风险管理的共性外,尤其需要加强对市场风险和汇率风险的控制。保险市场一体化的建立使得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保险运行中任何一环出了问题,都会波及其他,造成保险市场的动荡。离岸保险的外币交易使得汇率的变动对公司的交易额、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等的影响尤为重要。因此,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才能更好地促进离岸保险的健康发展。
发展离岸保险,建立我国的离岸保险中心意义深远,除了内部风险控制外,配套制度也需特别重视。其中应考虑的方面主要有:
(一)按照WTO的有关要求;积极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有步骤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创新。进一步放宽非居民之间用外币进行交易的限制,进行税收等相关政策的调整以吸引更多的离岸保险公司的设立,为形成我国的离岸保险中心创造条件。
(二)加强外部监管,做到有法可依。离岸保险的发展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保险监管部门对其的监管要侧重刚性。刚性监管主要是指监管条文化,监管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对离岸保险及离岸保险业务作出正式的规定,对开展离岸保险业务的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本金、准备金等有最低限额的规定,规范其业务开展类型及范围,确保财务稳健。
(三)鉴于离岸保险是一较新的保险业务,在其财务的管理上暂时采用较保守的分账制度,与本币业务相区分,待市场进一步完善时,再与国际惯例接轨,这也是与人民币资本项目下暂时不能自由兑换的状态相适应的。
(四)加快培养专家型离岸保险人才。离岸保险的发展离不开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监管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从事离岸保险业务的操作。从业人员应积极学习国外离岸保险发展的成功经验,并加以吸收创新,增强我国与外资企业的竞争能力。
标签:保险论文; 离岸金融市场论文; 人民币离岸市场论文; 离岸基金论文; 金融论文; 美元离岸论文; 离岸汇率论文; 保险公司论文; 离岸中心论文; 离岸业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