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探讨_思想政治理论课论文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探讨_思想政治理论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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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1008-4002(2011)01-0078-04

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作为高职院校的必修课、公共课,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模式中的作用不容低估。但当前高职院校思政课在教学实践过程中面临困境,其教学理念和模式尚未形成明显的高职特色,仍不同程度地简单复制或直接借鉴普通高校,致使教学效果弱化。本文拟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理念和高职学生等方面的特殊性,尝试从教师、教学体系和教学方式等维度入手,对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改革进行一些探讨。

一、实现思政课教师的两个转变

思政课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具有主导作用。思政课教学改革能否做好,新的思政课教学模式能否建立,关键在于教师。这要求必须不断加强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实现思政课教师角色的两个转变。

(一)由教学型教师向科研型教师转变

思政课教师必须改变旧有角色意识——认为高职层次的思政课教学只需完整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传授书本既定理论知识,因而在教学内容上鲜有钻研。新形势下的思政课教师必须具备强烈的科研意识,注重教学内容的深入研究,懂得授课质量的提升必须依赖于相关学科的科研深度。对于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师而言,首先要具备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著作,系统、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形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还要学习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的各种背景知识、前沿知识、边缘知识,如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乃至文学艺术等,使自己具有深厚的知识底蕴和合理的知识结构。其次,还要深入研究高职教育的规律性和特殊性,了解不同历史时期高职教育在教育系统中的地位作用以及人才培养目标的内在变化;全面调查、深入剖析教育对象的内部特征。再次,具备高度敏感的“问题意识”。紧扣时代发展脉搏,掌握国内外时事与动态,并能对其中的变化进行合理分析。

(二)由授课型教师向人生导师转变

针对高职学生文化基础较弱、抽象思维能力不强、理论内化过程比较吃力的特点,思政课教师要以课堂为载体,利用各种途径,通过信念、情感和知识的多种力量向学生传递真善美的高尚价值观。在此,教师不仅需要传道授业解惑,更要关注学生的人生发展和规划,关注其成人之道,自觉担当学生的人生导师。实现这一角色的转变,思政课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浓厚的人文情怀。首先,热爱和忠诚教育事业。对所从事的职业表现出全身心投入和不悔追求的信念、态度和决心,在此基础上,生发出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并积极热情地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其次,拥有爱心教育的理念。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充分理解学生、信任学生、欣赏学生,呵护学生的创造潜能,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一视同仁,在人格上给予均等的尊重,在学习生活中给予同质的关怀与爱护。再次,将人文关怀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价值追求。在思政课教学中,教师不仅要使学生获得知识和情感的充实,更要使学生的心灵日益和谐,充分感受到生活的愉悦和生命的幸福,在面对人生中诸多挑战和选择时,始终都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同时,引导学生对生命和人生价值的积极体认,维护主流的社会价值观,帮助学生顺利跨越因人生矛盾而引发的困惑,为其灵魂构建健康向上的精神家园。

二、摆脱教材系统性特征束缚,突出教学重点,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合理转换

目前,普通高校与高职院校所使用的思政课教材是统一版本。但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不同。普通高校侧重于培养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的学术型、工程型人才,高职院校作为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等阶段,则以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服务和管理第一线职业岗位的实用型、技术型和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的。同时,普通高校与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学学时差异较大。① 综合这两方面因素,为更好服务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应精心研究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学如何实现由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合理过渡。

(一)在宏观把握教材整体性、系统性基础上,由“面”及“点”,明确两个“重点”

思政课教材是由各门具体课程教材构成的完整体系,各门课程教材既相互独立,又彼此呼应,共同统一于总教学目标之下。同时,各门课程教材在内容编排上也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理论性。对于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师而言,首先应全面了解和掌握整个理论体系的框架、各门课程所涵盖理论的产生过程以及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将其内化为自身的学术造诣,使思政课教材所涵纳的知识经过消化变成具有个人体悟的理论而不是完全外在于己的他物。其次,还必须解放思想,打破教材系统性特征的束缚,充分考虑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学生特点,分层次设置教学目标,做好两个“明确”:立足于各门课程在思政课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各门课程的重点教学内容;立足于各门具体课程的教学目标与实践要求,明确具体的重点讲授问题。

(二)找准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的着力点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中指出:“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要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段话实际上已为高职院校的思政课教学清楚地指明了着力点,即:改变过去纯理论的说教,顺应高职教育向“技能本位”转变的趋势,满足高职学生在生活和实践中不断自我发展和完善的需要。首先,引导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次,培养学生以诚信、敬业和责任为重心的基本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良好法制观念。第三,提升人文素质,塑造积极向上的健康人格。使之学会求知、做人,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等。

三、深入理解理论联系实际的精髓,组建有机教学团队,探索富有成效的教学方式

理论联系实际,既是思政课教学和学习的重要指导原则和方法,也是思政课教学和学习的最终目的。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需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思政课基本理论与专业需求相融合

高职教育重在培养技术应用型及高技能型人才,具有明确的职业价值取向和职业特征。为适应这一需求,侧重于传达普遍性理论,忽略教育对象专业差别,由同一位教师承担不同专业学生的同一门思政课课程并进行完整讲授的旧有模式需要转变,转变为实施分段式、专题式教学模式,打造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思政课教学团队。首先,不同课程应分别组建相应的教学团队。其次,同一门课程的不同章节,由具有相应专业特长和科学研究的教师讲授。第三,在多个专业开设的同门课程的相同章节由同一位教师讲授。同时,要求围绕所承担教学内容,教师去调研不同专业学生的兴趣需求,并与相关系部领导、教师深入探讨其专业特征和就业趋势,继而在备课、授课和实践等环节中增强针对性和指导性。此种教学团队,既避免了旧有模式的局限性,又使得教师能集中精力于某一专题不断进行拓展与深化,从而不仅有利于充分挖掘和发挥教师潜力,而且能紧密结合学生专业实际,共同形成具有明显专业特色、风格互补的思政课教学模式,使得思政课的教学功能得到确实彰显。

(二)由“理论+案例”的片面模式向系统多元的模式体系过渡

“理论联系实际”作为一般教学法,最为人所熟知的是案例教学法。作为思政课教学的有效载体和合理形式,案例教学法因其直观性、开放性和探究性的特点而弥补了思政课因理论性强而易使学生感到枯燥抽象的弊病,并通过案例的讲述、提问、讨论、发言、辩论等活动,生动活泼地进行教学,不仅加强了师生间的双向交流,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理论学习兴趣;而且在此过程中,培养、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说,案例教学法从教学目的和功能来看,较能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本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又易出现某种误区——简单以为所谓案例教学法即“理论+案例”,先提出一个理论,然后列举一个或几个案例加以说明。这种理解可能会带来几个偏颇:首先,案例泛泛而谈或范围太广。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探究式的教学模式,所选案例必须具备理论挖掘的深度,仅仅停留于事物表面的案例虽能一时吸引学生,但对于整个教学内容的讲授和对思想政治理论精髓的体认则意义不大。其次,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没能得到锻炼和培养。案例教学应侧重于互动式教学,不仅有教师对案例的讲述、引导和评论,更有学生对案例的提问、讨论、辩论、总结等过程。如此才能真正实现案例教学的教育功能。为此,思政课教师应切实把握案例教学法的真义,根据具体情况不断探索案例教学法的多样化模式,如,增加阅读原著并撰写读书报告、观看视频、听专题演讲等形式,使案例教学法的多重积极效应更好地发挥出来。

与案例教学法相关,还有实践教学法。实践教学是巩固理论知识和加深理论认识的有效途径,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掌握科学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的重要平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先后颁布实施,其中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给予特别强调。不过,相对于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而言,很多高职院校的思政课实践教学仍显得比较薄弱,尚未建立起成熟、系统的操作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与案例教学相融合,大多数院校仍停留在课堂的辩论、讨论、演讲、竞赛和课外的博物馆、纪念馆参观、访问以及小范围的社会调查等内容和形式上。当前,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应结合不同教学内容,大力拓展形式和途径,积极组织和带领学生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和部队,建立相对稳定的、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基地,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参与重大事件或日常生活中的各类有意义的活动,如志愿活动和公益活动等,特别注意应使实践教学逐步走向日常化,成为日常生活中自觉行为的一部分,使学生在生活实践中潜移默化地体会理论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其运用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综合能力。

项目来源:2010年度北京市教委人才强教深化计划之中青年骨干人才资助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研究”,项目号PHR201008135。

收稿日期:2010-12-20

注释:

①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及学分作了明确规定。其中,为本科生开设的4门必修课及学分规定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学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6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为专科生开设的2门必修课及学分规定分别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此外,本专科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本科2学分,专科1学分。其中,“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现已更名为“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实行学分制,且各高校学期学时安排具有差别,《意见》及《方案》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由过去的学时规定改为学分规定,更有利于从实际出发加以贯彻。据了解,各高校学期学时安排虽有所不同,但每学分大都在16—18学时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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