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提升与家族企业成长——闽南、温州和台南个案再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南论文,闽南论文,温州论文,个案论文,家族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导论
(一)“社会资本”研究中的“网络”理论
继20世纪80年代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首先系统表述了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之后,社会资本概念不断被经济学家、政治学家以及法学家采用,日渐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新范式。随着研究的深入,虽然“社会资本”的概念逐渐精致化,但是国内外学者却未形成统一的见解。本文将“社会资本”的主流定义粗略归为以下四类:(1)作为一种“资源”的“社会资本”: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有布尔迪厄,科尔曼和林南。布尔迪厄认为,个人凭借社会网络以及身在其中的成员资格,有权调动和利用组织中的现实的或潜在的资源,这种资源即社会资本①。(2)作为摄取资源的能力的“社会资本”: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为亚历杭德罗·波特斯(Alejandro Ports)②。他认为,社会资本体现为一种个人能力。社会资本作为一种个人资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个人作为社会成员嵌入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结果。(3)作为“社会黏合剂”的“社会资本”: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将社会资本理论引入了政治学研究,他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③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而非个人的特征,是公共产品。(4)作为“非正式规范”的“社会资本”: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对社会资本作了这样的解释:“社会资本是一种有助于两个或更多的个体之间相互合作、可用事例说明的非正式规范”。他认为,信任、网络、公民社会以及诸如此类的事例虽同社会资本相关,但都是社会资本的结果,而不是社会资本本身。④
上述社会资本定义的侧重虽各有不同,但都论及了以下的观点:社会资本存在于人与人的网络关系结构中,体现为一定的社会组织的关系;⑤借助于网络,个人和组织能够获取其中的资源,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可见在社会资本理论中,网络作为社会资本的媒介存在,它成为测量社会资本的重要指标。那么,处于网络中的行动者,所获取的社会资本差异是如何产生的呢?网络理论提供了以下三种解释方案。⑥
其一,从网络的关系强度来说明网络中获取异质资源的互动。马克·格拉诺维特(Mark Granovetter)最先探讨了一种弱关系的网络。他设想在一个圈子中的个体,其社会结构的知识和信息也是同质的;为了寻求不同的信息,势必要与不同的圈子接触,由此需要寻找连接两个圈子的关系,这种两个彼此独立的圈子之间的关系称作“桥梁”。格拉诺维特进一步指出,形成桥梁的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越弱,越有可能促进信息的流通,获得优势的异质资源。
其二,从行动者在网络或等级制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来说明问题。罗纳德·伯特(Ronald Burt)通过“结构洞”理论深化探讨了桥梁的概念。“结构洞”指的是几个缺乏联系的关系丛所存在的“联系盲点”,而桥梁则能使一个关系丛中的个体行动者可以获取镶嵌在另一个关系丛节点中的资源。跨越结构洞的桥梁能够有效控制信息的流动。因此,个体越接近网络中的桥梁,他们获取的社会资本越好。
其三,林南结合了以上两种方案,提出了新的解释:对好的社会资本的获取,往往发生在那些占据靠近桥梁位置的个体行动者身上,这个桥梁连接着那些处于相对较高等级制位置上的行动者。这就是说,虽然处于桥梁位置具有相对的优势,但是如果桥梁只是通向相似的或是价值不高的资源节点,那么,这个桥梁的战略位置则不显著。
(二)本文的研究视角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华人家族企业成长经验是与华人的家族文化密切相连的。⑦里丁(Redding)的实证研究指出,华人企业组织行为具有“弱组织、强网络”特征,以家庭企业为主的华人经济取得成功的原因是企业之间的网络关系弥补了组织软弱的不足。无可置疑,“网络”在华人家族企业成长过程中具有独特功用。
在本文中,社会资本是指社会关系投资所形成的可回报性的社会资源。作为一种资源,体现在家族企业组织中,它有助于实现企业发展愿景,促成企业内部目标,壮大企业的多样化经营,其中,个体信誉和群体信用度、个体的社会网络建构力和群体的社会网络半径及信息检索能力和流量以及互惠性规则/习俗/制度化程度等都是重要内涵。基于认同社会资本是凭借“成员身份”而占有获取实际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的观点,本文赞同林南的看法:当行动者为了实现某一工具性行动的目的,激活和动员某一关系链的时候,存在于网络中的社会嵌入性资源才可以转化为社会资本。⑧
既然社会资本蕴含于网络之中,那么,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网络对于社会资本又有怎样的影响,这种影响对企业的成长又有什么关联?本文正是从此视角出发,考察华人家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网络特征,分析网络的增量、提升对企业社会资本的构建以及家族企业成长的影响。
二、家族企业初创期低交易成本的“秘密”:闽南案例⑨
所谓的交易成本是指市场主体之间达成契约关系、履行契约的成本。它包括事前成本和事后成本两部分。前者包括协议起草、谈判、保障协议执行所需的费用;后者包括失误对应、纠纷解决等的成本。⑩以晋江为中心的福建南部地区(简称闽南,文中均用此称,下同)的家族企业的主体是在亲缘强关系网络下的“家有家营”的小型集团。在家族企业发展的初始阶段,这种密闭的网络有利于节省企业初创期的交易成本,获得并保护“社会资本存量”。
(一)亲缘强关系网络
在网络中,可获取的资源与自我共享情感强烈的那些人的社会关系是正相关的。(11)也就是说,相互的支持与认可,有益于实现自我和他人的资源交换和共享。而建立在情感、信任与共同生活方式上的强关系,使得网络成员之间具有强烈的“成员”感,对于激发和维持网络内部社会资本具有很强的正向影响。在华人社会,一般说来,亲缘是最紧密的关系。因此,建立在亲缘关系上的华人家族企业天然拥有一种强韧的关系网络,更易实现资源交易成本的降低。
个案A(泉州D鞋业有限公司):“企业创始于1984年,当时在家生产简单的鞋样。我负责生产、推销、买材料,老婆管财务。后来挣了一些钱,两个小舅子入股,我们就像模像样地办起了鞋厂。”
“现在企业发展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我做董事长兼总经理,两个小舅子分别担任生产部门、营销部门经理,技术经理是我们干了多年的好朋友,高级工程师。”
“公司里的大小事务,都由我和小舅子拿主意。最大的好处是:速度快。去年积压了一批产品,我们当机立断,以较低的价钱处理出去。幸好我们速度快,此后,同类产品一跌再跌,若当时还这个那个商量的,恐怕损失不少。”
在闽南私营企业发展初期,上述的中小型家族企业是很普遍的。这种以家族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企业组织,成员间具有较高的信任与内部协调能力;加之企业规模小,对外人缺乏信任,故多采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三者合一、决策经营重要部门的要职多由家族成员担任的企业治理结构。这样,小型家族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简单扁平,节约了代理协议等交易成本,并且决策迅速。
此外,以亲缘这一强关系为核心的网络,还可大大降低包括会计成本以外的“隐性成本”在内的其他企业费用。家族成员和挚友之间比外人和雇员之间关系更强,更能共享资源,一般不会互相索取产品中介费等“可节省”的费用;而且,还可保证相关部门间不耽搁、延误交货等信用的遵守,降低在交易过程中拟定协议、谈判、缔结契约等所需的时间和费用,从而真正发挥企业发展初期的低交易成本优势。
(二)亲缘“内聚式网络”伦理
在家族亲缘强关系基础上建立的家族企业,具有共同的信任和合作意愿,强化了组织的内聚性,使得家庭企业成员之间形成一种“内聚式的网络”。同时通过塑造内聚式网络,即詹姆士的“自我网络”,(12)为企业创造了一个共同的文化和目标,增强了组织内非家庭成员对团队的忠诚。这种家族企业所拥有的社会资本,尤其在企业发展初期、企业规模有限等一定的条件下,能够起到填补企业制度规范缺失,节约制定规则所需成本的作用。
个案B(石狮E中外合资服装职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人民币。公司共有5个投资者,其中四个是亲戚关系。公司注重培养职工凝聚力,营造大家庭气氛。其生产和生活(职工住宿)都在厂区内,多数企业主也住厂;为了进一步营造厂家一体的企业文化,强化教化及伦理规范,公司还运用了宣传等手段。走进厂区,人们即可看到“今天我以公司为荣,明天公司以我为傲”、“×××是我家,振兴靠大家”、“协心联好友,志气结深谊”,等的醒目标语。
从公司对跳槽员工的态度,也能反映出这个特点。该公司的老总曾对来访者谈到,“在我们这儿呆七年以上的员工有12人,占总数的1/3,有些人曾经跳槽到别的企业,以后不如意,我就对他说,‘你回来干吧,我们也是哥们一场,这儿也是你的家了。’我们喜欢工龄长的工人,他们容易和企业贴心,也好管。”
案例A可以看出,在亲缘关系基础上形成的家族企业,天然具有一种内聚力。这种基于传统“自家人”文化的内聚力使企业内家族成员之间对内更广泛地共享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对外协调一致,共同进退。案例B则较为典型地体现了闽南家族企业运用内含亲情、伦理规范的“家”观念来营造一种厂家一体的企业文化的实践。这种儒家文化的家族式管理,将家族观念扩展到非家族成员群体中,带有某种“人本”管理特点,强调使员工自觉遵守规则,变外在管理为内在的约束与自觉,产生一种内聚力、创造力。“内聚式网络”创造了一个具有同一性和归属感的“团队思想”,使建构一种低交易成本的管理制度的努力成为现实,节约了企业内部的管理成本。
三、“网络”的扩展与提升:温州“正泰”案例(13)
闽南家族企业通过“强关系”、“内聚式”网络的建立和运用达到了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获得并保持了社会资本的存量。而温州柳市的“正泰集团”的成长则提示了弱关系网络对于社会资本增量与提升的意义。
(一)品牌“俱乐部”网络:“弱关系”获取异质资源
“强关系”运用直接的、内蕴的关系促使关系成员态度的一致性,促成内聚式网络的形成;这种内聚式网络则又通过共同的情感,信任和合作来增强关系,共享资源。然而,这却是一种封闭式倾向很强的网络,信息的流动基本上被限于网络内部。格拉诺维特认为在这样一个社会圈子的成员中,他们关于社会结构的知识是同质的。如果个体需要不同的信息,那么他们更有可能在不同的圈子中寻找,以获取异质的资源。为了接触另一个社会圈子,“自我”需要寻找两个圈子的关系。(14)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网络,即沃纳的“自我网络”(15)则必须是开放式的;开放促进了信息的流动,使获得新信息、发现新资源、捕捉新机会成为可能。正是这种“弱关系”——与“强关系”比较,密度、强度、交往频率及义务关系等都弱小的关系——的发散式特点,使得非正式和间接的关系易于链接,使行动者的交往范围超出了邻近的圈子,(16)增多获得异质资源的机会,(17)并进而促使“自我网络”能够整合自己扩充的社会资本。“正泰”初期兼并形成的就是这样一种初级的“弱关系”开放型网络。
上文已简要提及,90年代初,由于先前假冒伪劣对温州商品产生了信誉危机,政府对电机行业进行了强力整顿和监管。此时“正泰”凭借3张国家颁布的电机“市场准入券”,吸收合并了大批因缺乏“准入券”而面临停产停业的中小企业。然而,被兼并进来的企业都还是独立法人,集团对它们在投资、生产、销售方面的控制是很弱的。这样,一种庞大松散的“俱乐部式”的“弱关系”网络便“自然”形成。被兼并的中小企业成为“正泰”这一“品牌俱乐部”的成员,利用生产许可证规避了政府的“打假”(当然,这是以此后生产“货真价实”的产品为前提的),摆脱了由于人们对产品的不信任而造成的生产危机,共享“正泰”品牌“准入券”带来的收益;而“正泰”则通过这种俱乐部形式,建构了开放式的“自我网络”,这不但使“正泰”增加外围企业,扩大了规模,还使自己成为网络的中心和沟通其它俱乐部成员的重要中介者,从而帮助自己以及网络内成员获得新信息、发现新资源和新机会。
(二)“市场先机的网络化”:俱乐部式网络在营销方面的拓展
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正泰”为了建立更为稳定、紧密的营销网络,取消了“温州人”供销大军进行推销的模式,逐步在全国建立起了自己的特约经销网点。
1994年,“正泰”为了吸引经销商,在资金运转方面给与对方一系列的优惠,以无息贷款的方式给经销方以资金支持。集团成立了营销中心,并在其属下建立了市场开发部,在北京、大连等地设立授权挂牌的“正泰”代理销售公司,较快地发展起了业务。这一举措吸引了遍布各地的温州供销大军,加盟代理者纷至沓来。接着,“正泰”将开发部扩大成为开发中心,并将全国市场划分为6个区片进行管理。到1998年7月底,“正泰”在全国建立了210家销售公司,268家特约经销处,其网络覆盖了国内200多个大中城市和地方级县城,有效地抢占了市场先机。我们将这种俱乐部式网络在营销上的有效拓展,称为“市场先机的网络化”。
“正泰”重视营销网络建设是由企业发展初期俱乐部式的松散体制决定的。“正泰”在初期并没有能力改造那种松散的“俱乐部”式网络,而只能通过巩固俱乐部成员对“正泰”的依赖性,来逐步内化增强弱关系,为日后兼并创造条件。而对于面临激烈竞争的中小企业来说,在享有“品牌”后,有否销售网络成了首要关心的问题。因此,“正泰”只要能为它们提供共享销售网络,它们在网络中的“成员”归属感将更加明显,更愿意提升和交流网络内部的社会资本。
销售网络的建设与“俱乐部”建设初期的“市场准入券”的效益是一致的。两者共同为“正泰”这一“品牌”构建了尽可能大的松散网络,囊括了大量各种层次规模的企业,增加了丰富的异质资源,为“正泰”后期的社会资本存量改造打造好了基础。
(三)社会资本的提升:增量网络中的“股份制”和扁平化管理
弱关系的开放式网络的形成,“正泰”获取异质资源的能力大大增强。受惠于“市场准入券”和“营销网络”的共享,原为“正泰”俱乐部成员的虚体生产企业被逐步纳入到“正泰”的实体生产企业中来,“正泰”的社会资本存量明显增加。但是这种关系网络的不稳定性也日益凸显。在“俱乐部”内部,“正泰”只享有“品牌”的收益权和一定的管理权,与这些中小企业没有明确的隶属关系;与此相关,吸纳了大量异质的社会资本后,原有的天然内聚力减弱,各个独立性较强的企业间出现了种种矛盾。
闽南案例提示,“强关系”能够促进内聚力,强化企业间的合作关系,降低在生产流通中的损耗,节省交易成本。“正泰”发展到这个阶段,面临的新问题是,如何有效地消化异质资源,提升内部的社会资本存量,建构新的强关系网络。
1994年,“正泰”着手提升内部的社会资本存量的改造工作。它将许多独立法人改造成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有些小企业干脆变成一个生产单位。成员企业里的大部分成了由集团控股7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余下的则是一些合资的分公司。在结构上,“正泰”将企业改造成母子公司并建立三级管理体制。集团的上层(集团公司或母公司)作为投资中心,主要从事投资、合资、参股、兼并融资、收购、租赁、产权转让等经济活动;而中层(事业部或各子公司)作为利润中心,主要负责产品经营,创造企业的利润,它们大都是独立法人,为母公司提供股权收益,但没有对外投资的权限;集团的基层(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型分公司)则主要负责生产,成本由集团统一核算。
这样,“正泰”改善了原先对品牌依赖性较弱的松散企业以及半紧密企业对核心层的松散联系,逐步将松散的弱关系成员内化成为关系紧密的企业成员。此外,三层体制的创建与优化,使集团清算了“俱乐部”时期遗留下来的庞大杂乱的层级关系,明晰了各个组成公司的产权,不但减少了企业与集团,企业与企业间的摩擦,而且使得集团的扁平化管理得以实现。这样,新的“强关系”网络的建构基本完成。
四、“企业家族”网络的建构:台南“佳和”案例(18)
通过弱关系的开放式网络,“正泰”获取了大量的异质资源,尤其在对这种网络存量的改造提升中,从诸多中小家族企业的松散联合体,逐渐“蜕变”为现代式的企业集团。但是,像“正泰”这样的温州家族企业的出现与成功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等特殊状况下促成和实现的。如果说这种成功受偶然性和外在性因素影响较大,其经验的普适性相对较小(19)的话,那么我们是否应该来考察一下,其经验的普适性较大的那一类成功企业——即,在相对而言是可以预期的,市场经济以及相关制度建设渐趋完善和规范化的背景下的,家族企业根据家族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促成和实现了企业改造和转型的成长类型——的经验呢。回答应是肯定的。也许,台湾“佳和”的案例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些这方面的启迪。
(一)“家族企业”的网络特征
中国家族企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受传统家族文化的影响很大。如上述闽南家族企业,早期靠的是血亲姻亲成员或同乡同业关系,依靠彼此之间的原始的内聚力,形成一种强网络,成为企业组织的基础。“佳和集团”内的诸核心企业从其发展初期开始,就表现出明显的家族文化特征。1946年,翁川配进入姑丈侯雨利当时经营的新复兴织布厂。随后,翁川配任“新复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庄荣州任副总经理。1972年,翁川配应姑母吴乌香之邀与吴丁合三子吴仙才共同经营刚注册的佳和公司。其时,翁川配担任董事长,庄荣州为总经理,吴仙才任副总经理。1973年,“佳和实业”正式成立,经营纺织相关业务。
另一方面,张汝华曾在台北怡昌任职,因业务关系,结识翁川配,两人十分投缘。1968年,两人共同出资51%,怡昌贸易及一位周姓老板出资49%,成立了怡华毛纺厂。怡华起先由周姓老板任董事长。1973年,翁川配和张汝华出资将怡华的贸易部门独立为怡中实业公司,专营织布机械的进口业务。1974年后,周姓老板退出怡华,改由翁川配担任董事长,张汝华担任总经理。
由此可知,“佳和集团”几家核心公司的前身都是名副其实的家族企业。“佳和实业”是由有着很近的家族亲缘关系的翁、庄、吴三家族亲友共同投资,是一家家族合伙公司。(20)而对于“怡华”和“怡中”来说,则是基于“重亲主义”(21)的翁川配和张汝华家族所创办的合伙公司。虽然翁川配在“怡华”(翁川配、张汝华合伙)和“佳和实业”(翁川配、庄荣州、吴丁合等人合伙)均有投资、又是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但两家各自的合伙公司并不相属。但也正是翁川配个人在翁、吴家族中的双重角色以及与张汝华家族的“重亲主义”倾向,加之这些中小企业所经营项目的关联性,建构了各个企业公司之间的弱关系网络,发展成为一种“拟似家族团体连带”。(22)
这种网络连带,一方面,各团体利用弱关系网络在业务上更易获取与本团体相异的资源,但是同时又能够通过网络协调行动来缓减外界竞争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各团体具有高度的独立权,利用基于姻亲血亲以及密友之间的强关系内聚式网络,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决策的失误,增强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二)现代企业制度与“企业家族”网络建构
在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经过扩张和改组,引入多角化经营和现代企业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以至成为建构新型的“企业家族”网络的重要前提。
“怡华”在陆续购并了一些企业,至1993年公司上市,经营事业包括毛纺、棉纺、织布、染纱、成衣制造销售等。而“佳和实业”在1992年上市后,试着改变多年来固守本业的做法,一方面实行多角化经营,涉足食品、建筑、金融、高科技等领域,另一方面进入大陆投资设厂,经营纺织和化工业务。
各核心企业在不断扩大发展和多角化经营的基础上,一方面引入家族外的专业经理人,聘请了非家族成员的高层经理人负责经营专业项目;另一方面也努力培养家族内部专业人员。翁川配的三个儿子,庄荣州长子,张汝华长子都先后完成美国及日本大学的企业管理专业学习,并在各自的家族企业中任职见习。
在各企业各自发展和规范化的基础上,1994年,“佳和集团”成立集团总管理处,建立了一套企业识别系统。至此,“佳和”的“企业家族”网络建构基本完成。
“企业家族”是指由多家关系家族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企业集团可以是以单一或少数几个有掌控能力的家族为中心形成的关系企业结合体;也可以是几个或多数家族,透过交叉投股、相互控股的合伙方式,以某些“企业”为中心形成的企业结合体。(23)这种企业关系是由“拟似家庭团体连带”发展而来的。但与“拟似家庭团体连带”时期相比,“企业家族”各成员企业经过导入现代企业制度和多角化经营,各自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而“企业家族”内部的网络关系,则实现了由“弱关系”(“拟似家庭团体连带”网络关系等)向“强关系”(以血·亲缘关系维系,相互控股而产权明晰、专业化管理的内聚性网络)的转化。例如,“佳和集团”的几个主要公司,彼此交叉投资,相互控股。“佳和实业”为“怡华实业”、“佳园建设”、“怡安科技”、“怡晋国际”等公司的主要股东,而“怡华实业”则是“佳和证券”的最大股东。此种相互关系便形成了彼此依存的“关系企业”。
虽然各“关系企业”彼此控股,但是“佳和集团”中又以“佳和实业”为核心公司,因此翁川配具有类似于家族中的“大家长”式的权威;而“佳和集团”企业识别系统的建立,代表着这“一家人”自我认同、定位和对外采用同一标识的完成,集团用统一的“符号”象征整个集团及其文化。这样的“企业家族”式企业集团仿佛是一个大家族,它不断培育出内发性的凝聚力;再从网络特征看,企业家族网络中的各成员拥有各自不同的异质资源,因为彼此连接沟通,在网络内部可以实现相当可观的异质资源共享,从而节省了通过网络外部吸纳改造异质资源、形成新社会资本所需的成本。
(三)“企业家族”网络、有效经营与企业永续发展
家族企业的有效经营(24)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生存发展,保持竞争力;二是实现其延续和代际交接。从企业求永续发展目的看,只要有利于前述目标的实现,无论采取哪种企业模式,经营手法都是无可厚非的。黄绍伦认为华人家族企业的成长呈现周而复始的三段式特征。(25)第一阶段,通常是诸家族合伙;第二阶段股权发生变动,单一家族逐渐取得掌控权,在传统“大家长”权威下,第二代开始参与经营后,暂不分家析产;第三阶段,第二代掌控企业经营权后,原本在网络内部的大家长权威逐渐衰弱,最终导致兄弟分家;分家企业各自持有自己的股份,态势又回到类似合伙阶段,这之后则又进化成为第二阶段的集中控制,这时也可能导致原有企业的分崩离析。
如此看来,决定华人家族企业能否逃过“富不过三代”厄运的决定因素在于第二代进入企业经营时,如何解决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纷争。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家族”形式,也许是能够阻止上述在第一代经营者退出的情况下,家族企业掉进第三阶段“黑洞”的,能够达成企业有效经营的新路径。
华人家族企业分家以平均为准则。策略之一是把蛋糕做大,让每一房可以多分一点,这是“所有权”的继承;策略之二是多做几个蛋糕,让每人有一片天地,并且继承企业的经营权。(26)华人家族企业多是“家有家营”式的,而家族只持股不参与管理的为数不多,大部分家族成员都参与管理,甚至掌控经营权。采取上述第一种分法的家族企业通常面临“经营权之争”,分配不公平则常常导致兄弟阋墙,以至最终导致企业分裂,企业整体原有的强关系网络也随之瓦解。而第二种分法,即多角化经营可以说是企业(集团)为求永续发展的一种有效策略。多角化经营一方面是企业发展与强化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也是多做几个蛋糕、减少因产权模糊所带来的能量损耗策略的实现。
“佳和集团”从纺织单一产业到多角化经营的拓展,便是实现企业经营有效性的成功尝试。当企业经营多角化之后,集团企业中的各个项目恰似企业家族中的分房分支,原先“企业家族”网络中的社会资本迅速地重新组合,在各个经营项目上重新分配,使之形成财务独立的公司。此时,由于各专营企业之间固有的天然的血缘关系,使得各公司具备了“关系企业”的性质;而这些企业之间也可以实现彼此之间的控股来进一步强化共有的网络关系。这也正是“企业家族”网络在第二代继承人手上的稳健后续发展。如此一来,“企业家族”的网络关系得以存续和强化,而家族式企业集团本身也不会因代际交接而分崩离析。
五、结语
本文从社会资本关于网络理论的视角,对几个华人家族企业个案——大陆闽南、温州和台湾台南地区的家族企业——进行了再考察,揭示了企业内外的不同网络关系对于企业成长的不同影响。
在家族企业发展初期,企业基本属于家庭作坊式的合伙企业。在其内部,血亲姻亲或密友之间的强关系使得成员间有较高的信任与内部协调能力,而这种强关系所体现的家族文化的“辐射”(表现为运用家族伦理文化来管理企业等)进而促成了家族成员与非家族成员之间共同协力的亲和力。总而言之,强关系的内聚式网络适合于企业发展初期的简单化/“扁平”管理结构和决策简速的要求,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获得并保持了“社会资本存量”。但是,在这种网络里,价值、资源、认同感都是同质而内敛的,是一种封闭倾向很强的密网:资源的共享和信息的流动大多只在网络内部进行;这虽然在相当程度上阻断了社会资本的外流,符合企业发展初期各种资本积累的需要,但也容易成为组织获取异质资源进一步成长的障碍。
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企业需要逐步将外部的异质资源纳入网络中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弱关系虽缺乏强内聚力,但更易于根据非正式和间接的关系,使行动者的交往范围超出了原有或邻近的圈子,进而获得异质资源。因此,弱关系的开放式网络适应了这阶段企业的发展。文中的“正泰”案例正是企业利用“市场准入券”和营销网络的建设,建构了“俱乐部”式的松散网络,共享品牌收益,并使“正泰”得到了整合异质资源的机会。但是,在取得大量异质资源以后,“社会资本存量”不断增大,这些社会资本的整合提升则成为这阶段家族企业所面临的新课题;事实证明,现代企业制度的导入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当企业逐步形成规模,导入现代企业制度、吸纳专业经理人而建成企业集团后,集团之间关联网络的建构能够重构社会资本;“企业家族”正是这样一种行之有效的网络形式。“企业家族”是以单一或少数几个家族为中心,透过交叉投股、相互控股的合伙方式组成的新的企业结合体。这种新的强关系的内聚式网络保持着明显的家族式特点,对内在网络内部交换共享了异质资源,从而削减了从网络外部吸收异质资源进行整合的成本;对外则以一致的企业集团形象和策略来提高竞争力。
在中国加入WTO数年后的今天,人们可以预期大陆的市场经济行将走过市场发育不完全,市场制度不完善的时代(闽南中小家族企业和温州“正泰”经验可以视为那个时代的产物),在市场发育较充分、市场制度较为完善的环境下,台湾“佳和”的经验——从“企业家族”网络的建构到多角经营解决代际经营权的稳健交接,并进而优化新建构的强弱关系可互补互换的网络等——也许更具一般的借鉴意义。
用网络理论对各类成功的家族企业进行分析,使我们发现其他方法的分析不易究明的家族企业存续的社会资本层面的原因和经验,这无疑有助于家族企业研究的深化和发展;而这种应用社会资本理论对家族企业个案所作的实证性的研究,同时也有可能提炼出相应的概念、原理反过来补充和完善社会资本理论。
在本文中,作者试将家族企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的网络关系及特征,分别用亲缘“内聚式网络”、“市场先机的网络化”、“企业家族网络”等概念加以概括,在提示这些假说式概念以供日后的实证性家族企业研究加以验证的同时,也为网络理论的强关系、弱关系理论的实证及从家族企业研究方面提供相应的概念式的表达做了一点工作。以上述三个概念为例,本文认为亲缘“内聚式网络”可作为强关系网络理论在家族企业发展初期经验中得到证明的一个概念式表述;而“市场先机的网络化”,则较好地表达了弱关系网络理论在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得到体现的具体内容,即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要突破原有封闭式强网络,建构弱关系网络以吸纳异质资源寻求社会资本增量,给企业的进一步拓展打下基础;再看“‘企业家族’网络”概念,它则提示了强/弱关系网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共存互补的原理以及它在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发展阶段的实证事例。
除了以上的假说式概念外,通过用网络理论对家族企业个案进行的研究,本文提示:(1)在社会资本理论定义里的“网络”、“规则”和“信任”这三要素中,相对而言,“网络”是社会资本(量的)基本存在形式,而“规则”和“信任”则可视为重要的(质的)关联指标。(2)在强关系网络和弱关系网络这两种基本网络类型之外,似还可以抽象出一种“中度关系网络”(包括上述的强弱关系可互补互换的“过渡性”网络,亦即,强弱关系要素暂时均等共存的呈现中性的关系网络,和一般定性指称意义上的、与强关系网络类型和弱关系网络类型进行比较时适用的中度关系网络)的网络类型。
注释:
①包亚明主编:《布尔迪厄访谈录——文化资本与社会炼金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②燕继荣:《投资社会资本——政治发展的一种新维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80页。
③李惠斌、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④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彭志华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
⑤罗伯特·普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95页。
⑥根据林南:《社会资本》,张磊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中的相关内容整理而成。
⑦关于两者在当代的某种动态关联及紧张关系,可参照,Alina M.Zapalska and Will Edwards,"Chinese Entrepreneurship in a Cultural and Economic Perspective",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Management,July 2001,Volume 39,pp.289-290.
⑧林南:《社会资本》,张磊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3页。
⑨案例来源:陈夏晗:“家族制与闽南私营企业”(未刊硕士论文),厦门大学人类学研究所,2000年7月;本文的第一作者近年曾走访陈夏晗在闽南的相关田野调查点,在此特向案例提供者致谢!
⑩庞道满、胡军:《东南亚及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特征分析》,《东南亚研究》1998年第2期。
(11)林南:《社会资本》,张磊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4页。
(12)詹姆士(James)的“自我网络-egonet-”是一种内聚式的团体网络,即指社会资本的第一种意义——信任和合作。参见曹荣湘主编:《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第19页。另外,可参照经营文化学视角的比较研究,岩田龙子、沈奇志提出,在同属重视“关系”的东亚社会,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组织关系的中日模式不尽相同,日本为“集团·网络统合型”,中国为“网络中心型”。岩田龙子和沈奇志:《現代中国の経営風土》,东京:文真堂,1997年,第18-29、38-39页。
(13)案例来源:史晋川等:《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温州模式发展》,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9-152页。参阅“正泰集团”网址:http://www.chint.com/index.asp.
(14)(16)(17)林南:《社会资本》,张磊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5、66、74页。
(15)沃纳的开放式团体网络型的“自我网络”代表更容易接触信息以及事业机遇。这种“自我网络”使自身成为其他组织隔阂之间的唯一联络点。参见曹荣湘主编:《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第19页。
(18)案例来源:谢国兴:《从家族企业到企业家族》,《中国家庭及其伦理研讨会论文集》,台北:汉学研究中心,1999年,第531-545页。参见“佳和集团”网址:http://www.chiaheir.com.tw/home.htm。
(19)详见史晋川等:《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温州模式发展》,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51页。
(20)翁、庄、吴三家并非“同居共财”意义上的大家族,而是广义的家族关系者;在投资佳和时,是三个各自独立的家族资本,“佳和实业”是具有家族亲缘关系的三个家族合作组建的家族企业。
(21)“重亲主义”指的是,经过后天的交往所建立的人际之间的亲近与信任感,使得没有血缘或姻亲关系的人也可以发展出极为亲近的互信感。
(22)“拟似家族团体连带”:详见谢国兴:《从家族企业到企业家族》,《中国家庭及其伦理研讨会论文集》,第534页。
(23)“企业家族”详见谢国兴:《从家族企业到企业家族》,《中国家庭及其伦理研讨会论文集》,第534页。
(24)有些学者认为,企业只要能对外求得顾客满意,对内求得合理利润,并且能长期生存及成长,它用什么方式来经营管理都对,这就是所谓的“有效经营”。详见谢国兴:《从家族企业到企业家族》,《中国家庭及其伦理研讨会论文集》。
(25)谢国兴:《从家族企业到企业家族》,《中国家庭及其伦理研讨会论文集》,1999年,第540页。
(26)谢国兴:《从家族企业到企业家族》,《中国家庭及其伦理研讨会论文集》,1999年,第5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