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对华涉藏决议的政治内涵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欧洲论文,议会论文,决议论文,内涵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欧洲议会近年来频繁通过所谓“西藏问题”决议,对西藏局势与中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批评。特别是2008年拉萨“3·14”骚乱事件以来,欧洲议会在涉藏问题上更加公开偏袒支持达赖喇嘛、批评中国,对中欧关系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本文围绕欧洲议会近年来在涉藏问题上的相关决议,分析其反华立场的主要体现及其介入涉藏问题的机制基础和政治动因,并就中国政府的应对策略进行了思考。
一 欧洲议会涉藏决议中的反华体现
欧洲议会以人权问题为借口、频繁通过涉藏决议干涉中国内政的做法由来已久。自1987年以来,欧洲议会几乎年年通过有关决议,批评中国的人权状况,在涉藏问题上一再做出损害中欧关系的不利言行。1987年10月15日,欧洲议会通过《关于西藏局势的决议》,表示严重关切拉萨的局势,“敦促中国政府尊重藏人的宗教自由和文化自治权利”,呼吁关注达赖喇嘛关于西藏地位的五点计划,并认为可以构成解决该问题的基础。①当时这个决议总体语调虽然比较含蓄,但已经显示出欧洲议会在此问题上支持达赖喇嘛的基本倾向。此后,欧洲议会利用各种场合,以人权问题为借口,通过一系列涉藏决议,干涉中国内政。根据欧洲议会“西藏问题小组”(The Tibet Intergroup)网站的资料显示,1987年至1998年,至少有16个相关决议直接或间接涉及“西藏问题”;1999年至2004年年初则有15个相关决议;2004年底至2006年就有10个相关决议;2007年至少有两个相关决议涉及“西藏问题”。②2008年和2009年,欧洲议会不顾中欧关系大局,连续专门通过直接涉及“西藏问题”的决议,使中欧关系的政治氛围受到严重损害。资料显示,欧洲议会在涉藏问题上给予越来越多的关注,通过专门的涉藏决议频率不断提高,偏袒和支持达赖集团的倾向更加明显。其中,欧洲议会近年来支持达赖集团的动向尤其值得关注:
第一,加大力度敦促欧盟其他机构和成员国集体向中国施加压力。
欧洲议会不断向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建议就人权问题等向中国施加压力,近年来在涉藏问题上表现更加突出。比如2008年4月10日,欧洲议会不顾拉萨“3·14”暴乱的事实,强行通过关于“西藏问题”决议,公开呼吁欧盟理事会、特别是轮值主席密切监视事态发展,确保欧盟采取连贯性的共同立场和能够切实履行的决定,并考虑欧盟驻北京的外交代表访问西藏以便向理事会报告;重申关于设立欧盟西藏事务特使的呼吁,密切跟踪相关谈判进程。欧洲议会甚至无视国际社会反对把奥运会政治化的呼声,要求在任的欧盟轮值主席设法形成一个关于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欧盟高级代表是否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共同立场,明确把中国政府和达赖喇嘛是否恢复对话作为出席奥运会开幕式的条件。③欧洲议会2009年3月12日通过的涉藏动议,呼吁欧盟理事会要清楚中国政府和达赖特使之间谈判的准确信息,呼吁理事会轮值主席在达赖喇嘛流亡50周年纪念日之际通过一项声明,要求中国政府在考虑达赖特使2008年11月提出所谓的《为全体藏人获得真正自治的备忘录》基础上重开建设性对话;公开敦促理事会轮值主席把西藏地位问题列入理事会总务委员会会议议程。④欧洲议会上述言行旨在使欧盟更多机构卷入西藏事务,敦促欧盟对中国施加更多压力。
第二,更明确要求中国政府单方面放弃政治前提条件与达赖达成解决方案。
中国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的对话和协谈本属于中国内部事务,但欧洲议会对此一再表示“关切”,甚至要求中国政府单方面放弃任何政治前提条件与达赖对话。比如,在2008年4月通过的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中,欧洲议会对中国中央政府和达赖喇嘛的私人代表举行的第六轮协谈未取得实质性结果表示“遗憾”,只字未提达赖方面缺乏诚意,单方面地要求中国政府不设任何前提条件地与达赖重启对话,以便“达成全面的政治解决协议”,包括实现所谓“西藏政治和文化自治、宗教自由以及确保西藏周围邻省藏人的少数民族权利”。在2009年3月通过的涉藏决议中,欧洲议会同样敦促中国政府应当不设政治条件地与达赖喇嘛进行对话,在西藏实现欧洲议会所谓的“积极的、有意义的变革”。⑤它在决议中甚至还要求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地”释放参与拉萨骚乱的所谓“和平示威者”。欧洲议会涉藏决议中的这些论调更加凸显了其内部反华人士的政治动机。
第三,更加重视寻求尽快使涉藏问题国际化。
不论是达赖集团,还是欧洲议会,一直刻意追求的一个政治效果就是要使涉藏问题国际化。近期以来,欧洲议会在此方面更加不遗余力。比如,除了继续向欧盟理事会呼吁设立欧盟西藏事务特使之外,2008年4月的涉藏决议还呼吁联合国成立独立调查小组赴西藏调查;2009年3月的涉藏决议也直接“敦促”中国政府允许联合国人权专家和国际非政府组织“无阻碍地”进入藏区调查。更为瞩目的是,欧洲议会近年来加强了与国际反华势力的相互支持和配合,特别是与美国众议院遥相呼应,甚至在通过所谓“西藏问题决议”的时机选择上也很默契。2008年4月9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审议通过众议长佩洛西提出的歪曲西藏历史和现实、干涉中国内政的涉藏反华决议案。欧洲议会紧随其后,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洲议会全会4月10日也通过了由欧洲议会反华议员代表、欧洲议会副议长爱德华·麦克米伦—斯科特等人发起并起草的“西藏问题决议”,呼吁欧盟成员国首脑将中国政府与达赖对话作为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的条件。欧洲议会和美国国会相似的配合在2009年再次出现。2009年3月11日,美国国会众议院又通过一项指责中国政府西藏政策的涉藏问题决议案。欧洲议会于3月12日在斯特拉斯堡也通过一项“涉藏问题决议”,再次对中国政府施压。欧洲议会近年来的涉藏决议,无论从内容上还是从通过时机上,都与美国国会有着极为默契的配合,其力促涉藏问题国际化的图谋更加凸现。
总之,欧洲议会涉藏决议的实质性基调是偏袒达赖喇嘛变相独立的政治诉求,对中国的核心利益构成严重损害。欧洲议会上述言行对中欧关系发展的政治氛围造成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因此全面分析其卷入涉藏问题的机制基础和背后的政治动因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 欧洲议会介入涉藏问题的机制基础
欧洲议会一向把自己视为欧洲公民意志的真正代表。欧洲议会的独特运作性质,为其介入涉藏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机制基础。具体表现为:
第一,欧洲议会的跨国议会性质及其在欧盟政策体系中的地位,为其在涉藏问题上发挥间接性影响提供了所谓的合法性依据。
欧洲议会作为欧盟唯一的由直接选举组成的机构,被视为欧盟最开放、最公开、最民主的机构。⑥其主要职能是与欧盟部长理事会共同负责欧盟立法以及共同行使预算权,对欧盟其他机构(特别是欧盟委员会)行使政治监督。这种政治监督者角色赋予其行为更具标志性的“民主合法性”。需要指出,欧盟成员国虽通过一系列条约赋予欧洲议会越来越大的权力,但在欧盟对外政策领域,其权力和影响力依然有限,特别是最具政府间合作性质的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领域(CFSP),欧洲议会很大程度上依然被排除在该进程之外。⑦也有分析指出,根据政府间主义倡导者的逻辑,欧洲议会对欧盟机制和决策体系的影响最多是间接性的,并取决于成员国转让权力的意愿。因此,欧洲议会虽然可看作是能够引导政治争论、在某些部分议程内产生紧张、并使议题公开化的行为体,但它不是决策者。⑧因此,就其对外政策权限而言,欧洲议会不是欧盟对外政策决策机构。就此而言,欧洲议会通过的涉藏决议尚不具备法律效力,对欧盟其他机构和欧盟成员国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它所通过的所谓涉藏决议是否被采纳,最终需要欧盟理事会决定。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欧洲议会涉藏决议对欧盟没有任何影响途径。欧洲议会借助其在欧盟政策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可以就对外关系中的特定问题通过向欧盟理事会或欧盟委员会提出建议,或者提出质询(包括口头质询和书面质询)并要求给予答复。根据欧洲议会《程序规则》第114条规定,欧洲议会内部的政治党团或者至少40名议员可以就《欧洲联盟条约》中规定的关于对外政策事务,向理事会提出建议。⑨如前所述,在欧洲议会近年来通过的所有涉藏决议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强烈建议欧盟理事会就“西藏问题”协调立场,企图推动欧盟成员国共同向中国施加压力。欧洲议会还可以就“侵害人权、民主和法治的情况”提出举行辩论。欧洲议会《程序规则》第115条规定,专门委员会、跨议会代表团、政治党团或至少40名欧洲议会议员可以书面形式,就侵害人权、民主、法治的紧急情况向欧洲议会议长提出举行辩论,辩论结束后将立刻就此进行表决。⑩欧洲议会通过的对华涉藏决议正是以所谓中国政府侵害西藏人权的名义下,通过这种程序出台的。欧洲议会《程序规则》113条还规定了任何一名欧洲议会议员都可以就属于欧盟活动范围内的事务提出动议草案。(11)欧洲议会每次通过涉藏决议时,基本上都是由一些对华抱有很深偏见的议员打先锋,提出动议案并竭力推动表决通过。此外,在组织机构上,欧洲议会在所设立的20个常设委员会中,其中的对外事务委员会专门负责涉及欧盟对外政策和对外关系,以及涉及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权事务和保护少数民族、促进民主价值观等事务。对外事务委员会在涉及第三方人权事务时,还可以得到其下属的人权小组委员会支持。一般来说,在涉及“西藏问题”时,该委员会常常介入其中。
第二,欧洲议会的直接选举也为一些对涉藏问题持有严重偏见的政客提供了对华施压的额外政治途径。
虽然欧洲议会议员来自欧盟各成员国,但是在举行欧洲议会会议时,议员们并不是按照国籍的划分就座,而是按照议会里不同的政治党派的划分就座。换言之,在政治上比按照国家分配的席位更为重要的是欧洲议会根据党派所组成的议会党团。欧盟层面的跨国政治党派,自《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后,已被公认为影响欧洲一体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有分析指出,在各个政治党派协调它们在欧洲范围内的立场时,并没有受到严格的党派纪律的约束。实际上,欧洲议会议员的行为往往更多地受到国内政治的影响。欧洲议会议员选举仍然是在国家框架内举行,国内的政党团体控制着候选名单的组成,决定候选人在候选名单中的排名。(12)这意味着议员候选人需要重视国内政党的指导思想,并尽一切可能争取使自己处在本党内的候选名单前列。
出于议员选举政治的需要,不少欧洲议会议员常以涉藏问题搞政治作秀,以此捞取政治资本。欧洲议会作为欧盟的主要机构之一,在1979年以前,其议员由各成员国的议会指派;自1979年以后由直接普选产生。欧盟各成员国根据分配的名额,通过直接普选选出各自的议员参加欧洲议会,议员任期为5年。有西方学者承认,由于欧洲议会议员各自背景复杂,有些曾经是各成员国的政客,有些来自不同的专业背景,而且欧洲议会主要是以议会党团的方式组织运作,所以他们当中许多人对欧洲议会的工作并非真正负责,只有很少议员真正把欧洲议会看作自己的主要职业。(13)当然,为赢得欧洲议会议员选举,许多候选人在参选时往往通过打各种政治牌提高知名度,最大限度争取选民支持;当选后要想获得连任更需要通过一些政治作秀保持较高的民意支持。在他们的各种政治牌中,中国牌、特别是涉藏问题牌尤其容易引人注目,一些欧洲议会议员为保持自己的议员席位,往往要迎合一些选民的意向,捞取政治资本。由于不少欧洲民众本身受到达赖集团的蛊惑,也倾向同情和支持达赖。因此,许多欧洲议员即便单纯基于选举政治考虑,也会借口所谓西藏人权问题,提出并推动有关涉藏决议案。
第三,欧洲议会内部非常活跃的跨党派小组——欧洲议会“西藏问题小组”的政治运作,为促使欧洲议会频繁通过涉藏决议发挥了重要作用。
欧洲议会内部除了跨国性政治党团的组织形式之外,还组织了跨党团间的工作小组,把具有相似价值观和利益的跨党派欧洲议员有意识地组织起来。就目前而言,大约有40-50个这样的党团间小组,涉及的主题多种多样。(14)欧洲议会“西藏问题小组”就是其中之一。该小组成立于1987年,旨在为一些欧洲议员提供讨论“西藏局势”的机会,并向欧洲公众提供关于西藏的信息,鼓励各种形式的相关政治行动,其反华言行不断毒化欧洲议会内部的对华氛围。自1999年以来,欧洲议会“西藏问题小组”主席由德国籍的反华欧洲议员托马斯·曼担任主席。该小组极力拉拢来自欧洲议会各主要政治党派的代表。为更有效支持达赖,该小组于2004年在12名议员鼓动下进行了重建。“西藏小组”每月会晤一次,主要是在斯特拉斯堡举行欧洲议会全会期间进行,以便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向欧洲议会全会提供关于“西藏局势”的情况。它发起并参与了达赖喇嘛多次正式访问欧洲议会的活动;还邀请藏人或“西藏问题专家”以及与西藏相关的非政府组织代表;组织欧洲议会代表团多次访问达赖喇嘛在印度的流亡地达兰萨拉;组织关于西藏的展览,发起和参与关于“西藏问题”的欧洲议会会议;推动欧洲议会通过关于“西藏和中国问题”的决议;与西藏流亡政府和其在欧洲的代表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直接接触等。(15)不仅如此,该小组还极力协助争取和筹集资金,支持达赖喇嘛的政治活动。上述活动不断损害欧洲议会内部的对华氛围,不少欧洲议员难以客观公正的立场看待涉藏问题,因此一再通过反华涉藏决议。
三 欧洲议会涉藏决议背后的政治意识形态偏见
欧洲议会在涉藏问题上的反华立场经常与其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批评交织在一起,与其对中国抱有的意识形态偏见密不可分,其反华立场背后的政治意识形态因素浓厚。
首先,欧洲议会对中国的人权状况特别是西藏地区的人权长期带有偏见,强调人权外交一直是其工作重点之一。
欧洲议会作为欧盟人权政策制定与实施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欧盟讨论人权问题的主要论坛。自1979年实行直接选举以来,欧洲议会通过了数目众多的动议,涉及世界范围内的违反人权、第三世界等问题。有分析指出,欧盟在针对第三方国家时遵循一致的人权政策,目的是试图发挥一种共同体整体的作用并为此辩护。欧洲议会自1983年以来,定期制定有关欧盟和第三方国家人权状况的报告,通过人权问题的决定和决议,人权问题成为欧洲议会的一个工作重点。(16)但比较而言,欧洲议会的人权决议尤其针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据其官方网站显示,欧洲议会每年都发布“世界人权形势年度报告”,宣称要努力确保欧盟把遵循一致的人权政策作为其对外关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欧洲议会尤其把中国的西藏“人权问题”作为典型,经常把达赖喇嘛在欧洲议会发表演讲的照片刊登在相关议题的显要位置,甚至刻意标出所谓“西藏的人权形势”这类瞩目的标识。(17)其实,欧洲议会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关注,也一再体现在欧盟一系列对华政策文件中。早在1995年,欧盟发布的第一个对华政策文件《中欧关系长期政策》就明确宣布,“强调人权是欧盟对华政策的一贯特点。”(18)此后,1998年的《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2001年的《欧盟对华战略文件》、2003年的《成熟的伙伴关系:中欧关系的共同利益与挑战》、2006年《中国和欧盟:更密切的伙伴,日益增长的责任》等,“人权问题”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领域。(19)对欧洲议会而言,一直要设法推动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在中欧关系中加大对中国“人权问题”的关注力度,欧盟上述对华政策文件中关于“人权问题”的关注都体现了欧洲议会的基本倾向。
不少欧洲议员对中国长期抱有很深偏见,在看待中国出现的某些问题时往往与人权挂钩,在涉藏问题上这种倾向尤为显著。前面提到的几乎所有涉藏决议都是在批评中国的“人权问题”的话语下展开的。不仅如此,欧洲议会关于中欧关系发展的动议同样体现着对华“人权问题”偏见。在2005年中欧建交30周年之际,欧洲议会通过的《关于中欧关系的欧洲议会决议》中,有关中国“人权问题”的表述和关注成为整个决议的重点,涉及中国的宗教信仰、言论自由、司法体制、计划生育,以及法轮功问题、新疆分离主义、“西藏问题”等诸多领域,其中以比重明显加大的段落,专门对西藏“人权问题”和达赖喇嘛的地位问题表达了欧洲议会的立场。(20)这种偏见从根本上讲源于西方价值观因素,源于意识形态和冷战思维。他们甚至称“西藏问题”的核心是人权问题,“西藏问题”和改善中国人权状况无法分开。在2008年达赖喇嘛再访欧洲议会以及同年12月,时任欧盟轮值主席的法国总统萨科齐会见达赖不久,欧洲议会官方网站发布了一篇未署名文章,明确强调“人权问题依然是中欧贸易关系的关键”。文章援引欧洲议会负责中国事务的议员德克·斯特科克斯(Dirk Sterckx)观点表示,虽然欧盟和中国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欧盟不能就人权和法治原则问题妥协。(21)这样,涉藏问题就成为欧洲议会对华施压和指责的一个惯常话题。当然,这种做法在欧洲议会内部也受到有识之士批评。罗马尼亚籍欧洲议员阿德里安·塞韦林2008年4月10日在布鲁塞尔就明确表示,欧洲议会通过的有关西藏局势决议是“虚伪、没有远见和不负责任的”,这一决议的通过表明一些欧洲议员把人权问题政治化,使其成为“政治游戏的工具”,欧洲议会也因此失去了通过施加影响使“西藏问题”朝着最好方向解决的能力。(22)
其次,欧洲议会的涉藏决议偏见与达赖集团的海外政治公关有密切联系。
许多欧洲议会议员的对华意识形态偏见还明显地体现在对达赖喇嘛所谓“纯宗教人士”身份的盲目信赖。达赖喇嘛的欺骗性公关活动使不少欧洲议会议员丧失客观立场。这是因为达赖喇嘛长期以爱好和平、反对暴力的西藏“宗教领袖”身份到处窜访,多次在欧洲议会发表极具煽动性演说,频繁在欧洲各国和美国等地巡回演讲,获得了许多不了解西藏实情的西方人士同情和支持。有分析指出,“达赖关于西藏的言论已经成为西方媒体话语的重要部分,他的观点基本上就是西方传媒的观点。”(23)达赖的欺骗性政治表演与公关运作,连西方人士也不得不承认,达赖喇嘛拥有“绝佳的市场营销能力”。达赖及其“流亡政府”通过一系列公共关系,成功吸引了国际媒体和能接近西方政府与决策层的非政府组织。
一些欧洲议会议员对西藏知之甚少,本来就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心存偏见,一旦有反华议员提出抨击中国的涉藏决议,往往随波逐流,少有客观公正的立场。正如欧洲议会欧中友好小组主席纳吉·德瓦对欧洲议会通过的涉藏决议发表评论时指出的,令他遗憾的是,除部分议员拥有“明确的立场”外,许多欧洲议员是在根本不了解西藏历史和现状的情况下进行投票的。他敦促欧洲议员必须“改变观念”,要开始真正了解西藏的历史和现状,别再沉迷于旧西藏是“香格里拉”的幻觉。(24)德国前总理施密特也曾表示,“我们完全被这位想通过祈祷和微笑改变世界的老人所征服,在他面前放弃批评性的思考……如果我们在‘西藏问题’上只看到达赖喇嘛的微笑,那么这就说明我们看重的是‘西藏问题’给我们带来的象征意义,而不是西藏本身。”(25)可以说,在许多欧洲议会议员的政治思维中,对华意识形态偏见依然极为浓厚。
四 欧洲议会涉藏决议的负面影响及其应对
欧洲议会近年来在涉藏问题上越走越远,其通过的涉藏决议对中国政府的批评和偏见日益尖锐,对达赖喇嘛的偏袒更加明显,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首先,欧洲议会通过的涉藏决议体现出欧洲议员对华偏见依然很深。在涉藏问题上挑战中国的核心利益和根本关切,实际上也显示出他们的轻率和浮躁,从政治上讲是极不负责任的,不但恶化了中欧关系的政治氛围,更损害了双方政治互信的基础。涉藏偏见也不利于西方公众和学者对西藏局势形成客观公正的看法。比如,有学者甚至认为,“西藏问题的本质是藏人的身份认同问题,如果藏人失去了他们的认同,也就不再有“西藏问题”了,藏人就成为少数民族,甚至声称中国政府的政策正致力于该目标,最终目标是同化藏人。”(26)这种认识显然带有很大偏见。欧洲议会作为欧洲民意表达的所谓正式窗口,其通过的涉藏决议对欧洲公众的负面效应,一旦被带有偏见的新闻媒体放大,很容易使中欧关系的政治氛围受到损害。2008年“3·14”拉萨骚乱后,欧洲议会片面性的涉藏决议和欧洲新闻媒体的歪曲性报道相互发酵,使中欧关系受到严重干扰就是典型例子。
其次,这种没有远见的刺激性举措,不但不能使涉藏问题朝着比较好的解决方向发展,反而会向达赖集团发出错误的政治信号,加剧西藏局势的复杂性。这只会使中欧关系出现更多不必要的紧张,甚至会对双方关系产生长期性的负面效应。2008年12月当时担任欧盟轮值主席的法国总统萨科齐高调会见达赖喇嘛从而造成中欧政治关系一度低落,致使连续举办了10次的中欧峰会被迫推迟,不仅对中法双边关系造成严重伤害,而且对中欧总体关系的氛围也产生不良影响。该事件已经很清楚地验证了涉藏问题的严重性和敏感性。
再次,欧洲议会不顾历史事实、甚至颠倒黑白的涉藏决议,极具偏见和傲慢的批评和指责,既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也不利于提升欧盟在中国的形象和影响力。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在巴黎等地遭到阻挠亵渎以来,中国公众对法国等欧洲国家的负面认知明显上升。2009年2月,根据BBC国际台赞助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印象喜忧参半,认为中国是积极影响的人占总数39%,认为中国是负面影响的人的比例为40%。与此同时,该项调查也发现,中国人对欧洲国家的印象也呈恶化趋势:认为欧盟是负面影响的人的比例从16%增加到28%。在欧洲国家中,中国人对法国的看法恶化幅度最大,对法国持积极看法的人从64%下降到44%。(27)长远看,如果双方民众互有深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深化和发展就会因缺乏坚实的民意基础而受到制约。
从中国的核心利益关切角度看,欧洲议会的涉藏决议确实是在干涉中国内政,不利于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对此中国需要恰当应对。
第一,高度重视事态发展,坚决抵制事态国际化的任何苗头。涉藏问题关乎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关乎中国核心利益和根本关切。既需要密切关注达赖集团各种形式的分裂和破坏活动,也要高度重视海外各种反华势力在此问题上的卷入方式和动态。欧洲议会近年来在涉藏问题上的反华言行清楚地显示出涉藏问题的敏感性和复杂性增加,反华势力使“西藏问题”国际化的图谋更加明显。例如,长期支持达赖喇嘛的“国际西藏运动”(ICT)2009年5月18日在第11次中欧峰会召开前夕,在布鲁塞尔发布一个新政策文件,(28)公开要求欧盟在“西藏问题”上采取一致立场,进一步突出“西藏问题”在中欧关系中的分量。文件提出,应协调各成员国立场并确定欧盟支持西藏的清晰路线;对达赖喇嘛将来在欧洲的访问采取共同立场;利用所有可用的联合国讲坛就西藏局势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并增加国际协调与合作。这类噪音与欧洲议会的类似呼吁相一致,各种反华势力试图使涉藏问题国际化的言行必须高度警惕。因此,在许多双边和多边关系场合,要更明确地向国际社会宣示和坚持中方在此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和组织以任何借口在西藏事务上干涉中国内政。
第二,进一步拓展议会外交的沟通渠道,尽力争取欧洲议会内部更多对华友好人士的正面支持。欧洲议会通过片面性的涉藏决议,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其多数议员接触到的有关中国特别是西藏的各种信息,主要来自海外分裂势力和对华抱有偏见的一些非政府组织及西方媒体。因此,要处理好同欧洲议会的关系,重要一环就是充分发挥议会外交的特殊作用,积极开展中国全国人大和欧洲议会之间多层次、多领域的沟通交流,通过议会高层领导人、各专门委员会、双边友好小组之间的更密切交往,推动双方议会交流的制度化,有步骤地把欧洲议会内部明显持反华立场的议会党团(比如自由党、绿党等)作为工作重点对象。欧洲议会内部对华友好的声音依然较弱。以2009年3月欧洲议会涉藏决议的表决为例,其中对涉藏决议动议投赞成票的是338票,反对票是131票。因此,对欧洲议会还需做更深入细致的工作。
第三,努力发挥公众外交的积极作用,树立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加强对欧洲的公众外交力度,有助于增进欧洲民众对中国的客观理解和认识,有助于提升中国在欧洲的正面形象。中国近年来日益重视公众外交的重要意义,已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开展多渠道交流与沟通,取得了初步成效。比如,通过更深入的文化交流,使欧洲公众更直观地感受中国;通过广泛的学术交流,更理性地看待对方的关切和认识,增进相互理解;更有效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及时对外发布和宣示中国政府的原则立场等。值得指出的是,目前中国公众外交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有分析认为,中国的公众外交目标至少包含如下层面:首先,中国希望被国际社会看做是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和为本国人民创造更美好未来的国家;其次,中国希望被视为一个稳定、可靠、负责任的经济伙伴,一个不必担忧的正在崛起的经济力量;再次,中国希望被看做是国际政治社会中值得信任的、负责任的成员。此外,中国还希望作为一种古老而有活力的文化而受到承认和尊重。(29)简言之,对中国而言,恰当运用公众外交,有助于更有效地争取对方民众的理解,有助于更有效地减少误解和偏见,从而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鉴于达赖频繁在欧洲活动,并极力寻求欧洲政要的会见和支持,因此在当前涉藏问题和中欧关系上,加强对欧公众外交具有极为特殊的重要意义。
第四,关键还是要提高国内治理的有效性,减少外部势力干预的口实。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既需要在外交上坚定信念和原则,更需要立足国内,把国内事情办好,在实践中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妥善处理社会突发性事件,切实提高国内治理的有效性。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更是减少外部势力干涉内政的最佳选择。值得强调的是,中国政府2009年4月已正式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中国制定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一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性质的政策文件,其实施也将有助于驳斥西方对西藏人权状况的批评。涉藏问题关乎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应从长远和战略高度统筹兼顾,特别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立足西藏年青一代,着力培养更多政治素质和管理素质过硬的青年干部,这是确保西藏社会长期稳定的关键步骤之一。
注释:
①European Parliament,"Resolution on the Situation in Tibet",15 October 1987,http://eutibet.typepad.com/tibet_intergroup_blog/files/B2-100887_EN.pdf,2009年4月3日访问。
②Http://eutibet.typepad.com/tibet_intergroup_blog/parliament_resolutions/,2009年4月3日访问。
③"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f 10 April 2008 on Tibet",http://www.europarl.europa.eu/sides/getDoc.do? pubRef=-//EP//TEXT+TA+P6-TA-2008-0119+0+DOC+XML+VO//EN,2009年4月10日访问。
④"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n the 50th Anniversary of the Tibetan Uprising and Dialogue between the Dalai Lama and the Chinese Government",http://www.europarl.europa.eu/sides/getDoc.do? type=MOTION&reference=P6-RC-2009-0135&language=EN,2009年4月10日访问。
⑤Ibid..
⑥See John Peterson and Elizabeth Bomberg,Decision-Making in the European Union,London:Macmillan Press LTD,1999,p.43.
⑦Daniel Thym," Beyond Parliament' s Reach? The Role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in the CFSP",European Foreign Affairs Review,Vol.11,2006,pp.109-127.
⑧Andreas Maurer,"Daniela Kietz and Christian Volkel,Interinstitutional Agreements in the CFSP:Parliamentarization through the Back Door",European Foreign Affairs Review,Vol.10,2005,p.179.
⑨European Parliament,Rule of Procedure(16th Edition),February 2008,Rule 114,http://www.ena.lu/obj/download/EN/Rules% 20of% 20Procedure% 20EP% 2016th% 20edition% 20 (February% 202008 ).pdf,2009年6月16日访问。
⑩Ibid.,Rule 115.
(11)Ibid.,Rule 113.
(12)参见[比]尤利·德沃伊斯特、门镜:《欧洲一体化进程:欧盟的决策与对外关系》,门镜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1-52页。
(13)See Hellen Wallace,William Wallace and Mark A.Pollack:Policy in the European Union (Fifth Editio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p.65.
(14)参阅王明进:《欧洲联合背景下的跨国政党》,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7年版,第228页。
(15)"The Tibet Intergroup in the European Parliament",http://eutibet.typepad.com/tibet_intergroup_blog/the_tibet_intergroup/,2009年6月16日访问。
(16)[德]维尔纳·魏登费尔德等主编:《欧洲联盟与欧洲一体化手册》,赖志金等译,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246-247页。
(17)参见欧洲议会网站:"Denouncing Human Rights Violations",http ://www.europarl.europa.eu/parliament/public/staticDisplay,do? id=69&pageRank=2&language=EN,2009年7月15日访问。
(18)Communication of the Commission," A Long Term Policy for China-Europe Relations",COM (1995) 279 final,Brussels,05.07.1995.
(19)具体参阅Communication of the Commission,"Building a Comprehensive Partnership with China",COM(1998) 181 final,Brussels,25.03.1998;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EU Strategy towards China:Implementation of the 1998 Communication and Future Steps for a More Effective EU Policy",COM(2001) 265 final,Brussels,15.5.2001; 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A Maturing Partnership-Shared Interests and Challenges in EU-China Relations",COM(2003 ) 533 final,Brussels,10.09.2003; Communication from the Commission to the Council and the European Parliament,"EU-China:Closer Partner,Growing Responsibilities",COM (2006) yyy final,Brusssels.
(20)European Parliament," European Parliament Resolution on EU-China Relations",7 September,2006,http://www.europarl.europa.eu/sides/getDoc.do? pubRef=-//EP//TEXT+TA+P6-TA-2006-0346+0+DOC+XML+VO//EN,2009年7月6日访问。
(21)"Human Rights Remain Key to EU-China Trade Relations",http://www.europarl.europa.eu/news/public/story_page/026-43921-343-12-50-903-20081204STO43793-2008-08-12-2008/default_en.htm,2009年7月6日访问。
(22)谢栋风:“欧洲议会不顾民意通过所谓西藏问题决议”,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4/12/content_7962500.htm,2009年3月20日访问。
(23)引自杜永彬:“西方对西藏的误读及其原因”,《当代世界》2009年第4期,第6页。
(24)谢栋风、刘秀荣:“欧洲议员德瓦对欧洲议会通过涉藏决议表示失望”,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9-03/12/content_11002057.htm,2009年4月10日访问。
(25)参见何振华:“国际包装下的‘西藏问题’”,《人民日报》2009年3月25日。
(26)Virendra Sahai Verma "Middle Path,Recent History,Present and Future of Tibet",http://www.allacademic.com//meta/p_mla_apa_research_citation/1/7/9/8/5/pages179855/p179855-1.php,2009年6月16日访问。
(27)“21国国民调查显示对中国印象喜忧参半”,http://world.people.com.cn/GB/8767997.html,2009年5月15日访问。
(28)"11th EU-China Summit:A Revived EU Policy on Tibet",ICT Report,Brussels,May 18,2009.
(29)Ingrid D' Hooghe,The Rise of China's Public Diplomacy,Netherlands Institut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lingendael Papers,No.12,July 2007,The Hague.